武义县民国时期募兵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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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唯一号: 112234020220000242
专题名称: 武义县民国时期募兵制情况
文件路径: 1122/01/object/PDF/1122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238.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民国初年,军队兵役仍沿用清末新军的募兵制。新旧军阀为割据一方,纷纷自行募兵,扩充实力。这一时期的募兵既没有规章,也不必经政府认可,常由军方派员到城镇挂旗招兵,投军者多为破产农民与城市游民。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实行征兵的同时兼行募兵。27年(1938),国民政府颁布《战时征募兵统制办法》,规定在未设管区的地方实行募兵,已设管区的地方不再募兵,募兵名额由省军管区划定区域,由县市政府负责招募,禁止各部队擅自招募或向地方勒派。32~34年(1943~1945),国民政府先后颁发《学生志愿服役办法》、《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办法》,鼓励知识青年志愿参军。35年(1946)6月,国民党发动反共反人民内战,实行“戡乱建国”后,正常征兵十分困难,于是各部队各地方强募、乱拉壮丁盛行,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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