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资源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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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唯一号: 112234020220000152
专题名称: 武义县资源税
文件路径: 1122/01/object/PDF/1122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705.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1994年1月1日起开征萤石矿产品资源税,在武义境内开采、销售萤石原矿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人。应交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单位税额计算,单位税额为每吨原矿3元,收购未税原矿或矿产品的,由收购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未能准确核算原矿数量的,按精矿1∶2.其他矿1∶1折算成原矿征收资源税。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征建筑用石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1元。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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