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3日省政府批准公布武义龙潭—大莱口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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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唯一号: 112232020220000112
事件名称: 1991年5月3日省政府批准公布武义龙潭—大莱口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文件路径: 1122/01/object/PDF/1122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5月3日
发生地点: 武义县

事件描述

1991年5月3日,省政府批准公布武义龙潭—大莱口风景名胜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划定景区面积50平方千米。1993年2月下旬总体规划通过省级评审,改称为武义龙潭一郭洞省级风景名胜区。1997年9月3日,省城乡建设厅批复总面积扩大到58平方千米。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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