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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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60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概况
分类号: S24
页数: 5
页码: 238-2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的基本状况。
关键词: 电气化 建设概况 武义县

内容

198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名单。武义县为其中一县。
  1984年3月,中共武义县委成立县电气化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1989年4月,县电气化建设委员会改建为县电气化委员会,由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将水利电力局、供电局、三电办公室和农电管理总站归口县电气化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实现建、管统一和发、供、用电统一的管理体制,其发、供电利润与三电办的部分转供费收入,统一归电气化委员会作“以电养电”资金,成为县级经济实体。同时从一开始就不断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宣传教育,统一到“坚持大中小并举和国家办电与地方群众办电相结合”的路子上来,坚持“自建、自管、自用”的办电方针,发动群众集资办电,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办电的局面。
  在省、市水利部门密切指导下,经反复勘测,调查研究,电源开发以宣平溪为重点。综合开发宣平溪二级电站和下游三港(四级)级电站,共装机1.44万千瓦,年发电量4228万千瓦小时。此2处工程中三港电站工程量少,建设周期短,造价低,不足处是调节库容少,近于径流电站,增大库容又会造成太大淹没不甚经济;上游宣平溪二级电站有大库容,年发量1828万千瓦小时又可为三港电站调蓄创造条件,同时在枯水期增加电能800万千瓦小时,对改善全县工农业用电,加快宣平贫困山区建设,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先期工程为宣平溪二级电站,确定内庵、青岭母子串库方案。总集水面积92.2平方公里,内庵大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青岭大坝为细骨料混凝土砌块石双曲拱坝,坝高分别为78.7米和47米,总库容3690万立方米,两库连通洞长1665米,发电隧洞长2967.5米,发电水头83.5米,流量2×4.77米3/秒,装机2×3200千瓦,设计年发电量1828万千瓦小时。工程总概算初为1835万元,以后因物价上涨调整为4000万元。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从水电部拨改贷和省周转资金中给予适当安排。由于工程投资大、战线长、施工难度较高,整个工程分二期进行:一期先建内庵大坝、发电输水隧洞、电站及连通洞内庵水库至青岭溪一段,两个水库一次性处理移民等政策,二期建青岭水库。自1984年10月省水利厅批准宣平溪流域规划和电源选点报告,是月建立宣平溪水电工程指挥部,着手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设计委托金华市水电勘测设计室完成。1986年8月1日,省水利厅下达宣平溪二级电站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同年9月,县府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1987年1月,选定丽水地区水电工程处为施工单位,3月签订内庵大坝、发电隧洞上段承包施工合同,当月进场临建,5月上坝公路、导流隧洞、大坝基础、发电隧洞竖井明槽等全面开工。1988年10月27日,内庵大坝奠基。截止1989年底,建成库区改道公路5公里,内庵去青岭水库公路2.24公里;4个村192户移民搬迁,工作非常艰巨,用一年时间,一次性安置就绪;电站主体工程内庵水库大坝已高达24米,打通发电隧洞1664米,厂区工程全面动工。
  1988年底,全县已建有小水电站80座,总装机17098千瓦,其中并网电站77座,总装机17060千瓦。1987年上网电量6253.95万千瓦小时,占全县用电量71.48%01988年降水量减少26%,上网电量仍达到5454.15万千瓦小时,设备年利用小时3334小时,发电设备完好率达100%01989年新建和挖潜投产的装机容量为1060千瓦。现有的小水电发电量,加上大电网的供电量,在枯水年份仍能基本上达到电力电量平衡。
  电网建设方面,县境内有110千伏变电所1座,容量为20000千伏安,35千伏变电所6座:其中县属柳城、下杨、徐村、桐琴4座,总容量11550千伏安,市属东风萤石公司专用变2座,总容量亦为11550千伏安;35千伏水电厂升压站2座,总容量9800千伏安。35千伏输电线路115.59公里,10千伏输电线路1094.5公里。网架布局,做到了用户负荷与电源相配套。全县主要输变电设备完好率100%。
  全县32个乡、2个县属镇均已全部通电,555个村95481户城乡住户已通电和用上电,分别占总村数的100%和总户数的99.47%,其中92%的城乡住户供电保证率达98.59%。同时在丰水期有10个自然村4662户农村住户,经过批准用电煮饭,每年享受6个月优惠电价。1988年综合用电水平,人均年用电量279千瓦小时,户均生活用电196千瓦小时。全县工业、农业用电,基本满足需要。
  在经营管理上,县建立电力调度中心,对全县发、供、用电实行统一调度,通讯畅通,调度灵活。全县水电站和电网均建立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比较完善的运行、安全、检修等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实践,已培养锻炼了一支从事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到运行管理相适应的技术队伍。为推进电气化试点县建设,水电部委托10所大专院开设大专班,专为电气化试点县培养技术人材,武义县有6名职工录取,分赴浙江大学、武汉水利学院、华北水利学院、西安机械学院、福州大学学习,1986年后均已陆续回到工作岗位。此外,向省水电学校、水电技工学校、水电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电力中试所等单位输送12人次,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为电气化试点县建设增添新的力量。
  农村电气化的发展,给武义县社会经济带来了深刻变化。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4281亿元,比1982年增长1.39倍,每年平均递增15.64%。特别是产业结构已起了重大变化,一向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开始向以工业和外贸出口的方向转化。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2年的39.57%上升到1988年的70.73%。全县55个国营企业、56个集体企业、238个乡镇企业和2460个户办企业,由于电力事业发展,有基本动力保证,活力不断增强。农村电动机械的广泛使用和电炊的推广,对加快山区经济开发、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对保护山林、保持生态平衡,有着十分明显的效果。电力事业发展和管理水平提高,发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明显增长。1988年县属水利电力企业销售税利71.47万元;县供电企业实现税利177.7万元,比1982年55.73万元增长218.86%。这些利润基本用于自我完善和扩大再生产。
  农村电气化建设,除了水电、供电部门担负主要职责,为县委、县府当好参谋外,县计划、财政、银行、物资、土管、民政等部门均予通力协作。县委、县府把农村电气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五套班子(县委、县人大、县府、县纪委、县政协)成员多次听取水电等业务部门汇报,详细研究了组织实施计划。由于部门通力协作、支持,许多建设中的难题都较为顺利地解决。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5年间(1984~1988),先后解决办电资金2633.11万元,其中全县自筹1458.38万元,银行贷款655.33万元。这些资金,用于电源建设(包括宣平溪二级电站)的为1521.35万元,电网建设的为963.78万元。
  1989年10月13日~15日,省组织武义县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验收工作组,来武义县对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复核。16日~17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水利厅在县召开了武义县农村电气化初级阶段验收会议。会议组成了省、市有关单位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验收委员会,负责验收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和充分审议,同意工作组复验意见,一致认为,武义县自列为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之一以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发展农村电气化事业,已经达到原水电部颁发的SD178—86《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初级阶段验收条例》和水利部(1988)12号《关于农村电气化试点县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标准,予以验收。

知识出处

武义县水利志

《武义县水利志》

出版者:浙江大学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武义县水利志,其中包括了大事记、概述、自然条件、灌溉工程、防洪工程、防汛工程、农田建设、小水电、水利管理、水产、基础工作与施工、水利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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