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丛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336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丛录
分类号: R199.2
页数: 50
页码: 252-3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省武义县区域卫生发展项目的规划与实施、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民间单方验方、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情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区域卫生发展 丛录

内容

第一节 区域卫生发展项目的规划与实施
  一、区域卫生发展的项目
  (一)项目由来
  综合性区域卫生发展项目,系世界银行向中国提供贷款发展卫生事业的第三个项目。简称“卫生Ⅲ项目”。
  1987年,国家卫生部确定于浙江省金华市、陕西省宝鸡市、江西省九江市3个地区进行综合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与实施的试点。要求通过统筹规划卫生资源,制订实施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区域发展规划,以提高项目地区的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益。世界银行同意给予金华市卫生Ⅲ项目贷款1090万美元,其中武义县72万美元,贷款期限20年。同时要求武义县地方配套88万美元,合计160万美元,相当于594万元人民币,规划用于基本建设194元,医疗设备138.6万元、培训费、活动费261.4万元。
  (二)项目筹备
  1987年,金华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办公室于武义县进行医疗卫生服务抽样调查,共计调查了840户,3181人。查出标化患病率468.3‰,医疗费负担情况分别为:免费医疗10%,部分减免3.8%、自费医疗86.2%。1988年4月3日世界银行高级官员彭加纳率卫生Ⅲ项目贷款准备考察团一行22人,到武义考察了县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卫生进修学校和下杨区卫生院、陶宅乡卫生院、马府下村医疗站。7月30日,卫生部贷款办公室建筑专家考察了县第一人民医院和下杨区卫生院。是年,桐琴镇和芦北、项店、泉溪、白溪等5个乡(镇)所属的102个行政村被列为卫生实验区。共计15031户,48837人,人均年收入540.60元。1989年4月,对卫生实验区村级卫生组织进行调查,5个乡(镇)共有村医疗站47个(包括5家个体开业诊室),设有医疗站的行政村占46%。医疗站资金共计6万余元。除1个医疗站有中医中药,其他都是西医西药,每个医疗站平均有药品61种,医疗用房18平方米。8月,县卫生局制订出《武义县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1989~1993)》。9月4日,县人民政府向省财政厅报告,确认世界银行卫生Ⅲ项目贷款有关事项,接受贷款72万美元,县财税局为债务代理人,负责还本、付息、付费。1990年11月7日,县人民政府与省财政厅、卫生厅签订了综合性区域卫生发展项目转贷协议。协议规定:省财政厅、卫生厅将财政部转贷给省人民政府的1288.0769万个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700万美元)中的54.5538万个特别提款权(相当于72万美元)转贷给武义县人民政府,用于实施综合性区域卫生发展项目。副县长傅美桃、县财税局局长杨森材、县计委主任裴治中、县卫生局局长姚茶芳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
  (三)组织机构
  1989年10月4日,成立武义县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傅美桃(副县长),副主任钱茂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姚茶芳(县卫生局局长)、委员14人,由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兼任。其主要职能是:审议批准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和规划修改方案,协调各部门参与大卫生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关于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章等。10月13日,设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实施办公室,主任周子熙、副主任沈新来。主要职能是在县卫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根据卫生Ⅲ项目要求,各领域分别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卫生管理协作组、疾病监测协作组、健康教育协作组、妇幼保健协作组、急诊医疗协作组、医院管理协作组、康复医疗中心、设备评审委员会、疾病监测信息科、健康教育科、仪器设备维修科、桐琴区防疫保健所。
  (四)项目内容
  二、区域卫生发展项目的实施
  卫生Ⅲ项目的实施阶段始于1989年1月1日,止于1993年12月31日。
  (一)健康教育领域
  组织机构1989年1月,县卫生局设健康教育科,依托县卫生防疫站宣传教育科,配有5名工作人员。4月,成立武义县吸烟与健康协会,副县长傅美桃任协会名誉理事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钱茂康任理事长、卫生局局长姚茶芳任副理事长。
  反吸烟活动吸烟与健康协会于每年世界戒烟日活动中,通过电视广播讲话、播放电视录像印发《吸烟有害、危害健康》倡议书和《吸烟与健康》、《吸烟危害健康》等科普小册子,张贴“禁止吸烟”标语牌,分发劝阻吸烟公开信,绘制宣传油画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无烟单位”和“无烟户”活动。县烟草公司在1989年(世界戒烟日)停止销售烟草1天。各医疗卫生单位规定在会议室、门诊、病房、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县第一人民医院禁烟区内配有专人巡视,城镇影剧院、车站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也曾一度严禁吸烟。
  1990年4月,桐琴区项店乡茆角村建立健康教育监测点,宣讲吸烟的危害性,发动在校学生劝阻父母、亲友吸烟。
  其他健康教育活动 1989年8月至10月间,为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县人大主任作广播电视讲话。《武义县科技报》刊发《传染病防治法》14000余份。安排宣传车于县城各乡镇农贸集市巡回宣传。向中、小学生发放卫生课本,开设卫生课。与县广播站合办《祝您健康》节目,每周2次,每次20分种,为听众宣讲卫生科普知识。在县科委等部门举办的“武义县科普之夏”活动中,以编绘版画、分发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宣传性病防治知识和吸烟的危害性。1990年6月,在金华市卫生防疫站举办的“卫生科普一条街”活动中,武义县健康教育科上送的反吸烟宣传画被评为三等奖。
  (二)疾病监测领域
  组织机构 1989年1月21日,成立武义县疾病预防协作组,组长周子熙、副组长沈锦道,成员6人。同时,建立武义县疾病监测科,隶属县卫生局,依托县卫生防疫站办公。10月27日,建立桐琴区防疫保健所,负责辖区内各个乡卫生院有关医疗、防疫、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
  疾病管理 1989年制订《武义县结核病防治5年规划(1989~1993)》,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1990年6月1日,桐琴卫生实验区的区、乡卫生院建立了意外伤害、中毒、非传染性慢性疾病、肿瘤、出生及死亡报告制度。随后,建立了《武义县疫情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和中毒事件专题调查程序》及统一的疾病报告程序,要求各法定报告人统一使用“六卡四册”①逐级上报。
  疾病监测 1989年12月,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制的国际疾病分类法(《国际疾病分类)》第9次修订本,简称ICD-9),开展1986年至1988年间全死因回顾性调查。1990年1月31日县卫生局建立了武义县全死因调查技术指导小组,组织50余名医务人员,举办死因调查培训班,学习国际疾病分类法。2月12日调查工作结束。
  1990年,于履坦、项店、壶山、白姆、竹客5个乡镇作了一次医学虫媒蚊子种类、密度及分布情况调查,查出13个种类蚊子,以中华按蚊、三带喙库蚊、致倦库蚊为主,构成比分为55.22%、32.78%、6.26%。在全县范围内,抽测了120个水样的碘含量,其中含碘值正常的有12个水样,占全部抽测水样的5.9%。
  (三)康复医疗领域
  组织机构 1989年6月,依托县中医院成立康复科,隶属县卫生局。9月,康复医疗试点乡项店建立了乡康复医疗管理小组和乡康复医疗站,下属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康复医疗服务小组。10月31日,成立武义县康复医疗领导小组,副县长傅美桃兼任组长,县府办公室副主任钱茂康兼任副组长,组员9人,分别由县卫生、民政、教育、劳动人事、财科局及县中医院领导和残疾人代表组成。11月22日原中医院康复科改建为武义县康复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康复医疗技术工作,隶属依托关系不变。12月,建立武义县防盲指导组,是年,大源、西联、竹客、新塘、坦洪乡也分别建立康复医疗管理小组。
  人员培训 1989年5月,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办公室选派2人参加省康复医疗骨干培训班。9月,首次举办武义县社区康复组长培训班,有区(镇)卫生院院长、县中医院康复科人员10人参加。同月,还在桐琴区项店乡举办了康复医学学习班,桐琴区下属乡(镇)卫生院有关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康复人员共33人参加。1990年7月,县康复中心选派1人参加浙江省社区康复学习班。
  康复医疗活动 1989年5月30日,金华市康复中心专家应邀赴武义进行康复医疗咨询服务活动。9月,在项店乡进行残疾人普查,查出残疾患者421人,
  ①“六卡四册”指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出生报告单、死亡医学证明书、意外伤害和中毒报告卡、冠心病,脑卒中、肿瘤告报卡、预防接种报告卡,出生登记册、死亡登记册、传染病登记册、预防接种登记册。
  占总人口的5.58%,其中精神残疾9人,视力残疾135人、听力残疾29人。12月,由市眼科专家组成的咨询服务组在桐琴镇进行为期3天的眼科咨询服务活动,为200余名患者提供了服务。是年,县康复中心选送2例小儿麻痹症后遗症到金华市康复中心矫治。市康复中心顾问吴凤堂主任医师还亲临武义为另2例小儿麻痹后遗症做了矫治手术。1990年,全县共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199例,其中90%患者重见光明,超额完成省下达155例指令性任务。
  (四)其他领域
  卫生Ⅲ项目9大领域中的卫生管理与改革、妇幼保健、急诊医疗服务、医院与医疗设施、医学教育、设备维修等6个领域的实施工作,自1989年1月开始,均在各自的日常业务中结合进行,具体实施情况可参阅本志书的其他章节。
  (五)、卫生Ⅲ项目经费的使用
  1990年底,全县已投放卫生Ⅲ项目实施经费15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24.9万元,仪器装备43.8万元,业务人员培训及其活动经费86.1万元。
  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和妇幼保健站的工作用房。1989年9月,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始筹建病房楼,规划建筑面积为5864平方米,总投资320万,设病床300张,利用卫生Ⅲ项目货款21.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0.1万元),11月1日,世界银行官员彭加纳对病房楼的建造进行实地考察。经报国家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批准,于1990年12月动工兴建,规划于1992年4月竣工。县妇幼保健站新建工作用房943平方米,总投资26万元,其中利用Ⅲ项目贷款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2万元)。1990年7月13日报经省卫生厅审批,动工兴建,规划于1990年12月竣工。
  1989年1月至1990年12月间,利用卫生Ⅲ项目经费添置仪器设备11台(辆)。
  第二节 医药团体与学术组织
  一、药业同业公会
  武义县药业同业公会,成立于民国20年9月,设委员9人。民国24年改选,有委员10人,会员56人。公会的宗旨:谋同业贸易之发展,增进会员公共之福利。负责评调市场药价,筹办民间传统药业纪念活动。如每年农历4月28日于县城药王巷药王庙祭祀药王生日。端午节于药王庙组演《通天河》、《白蛇传》等传统剧目。活动费用,各药店按营业额大小评定摊派。
  二、中央国医馆
  浙江武义分馆民国25年已设中央国医馆浙江武义分馆,分馆附设中医讲习所。
  三、武义县中医师公会
  民国34年5月县政府指派中医何葆仁、陈正成、徐志州、程见安为武义县中医师公会筹备委员,王子如为负责人,着手筹办。35年6月于王如春药店内召开筹备会议,推荐王子如为主任。1949年,自行解散。
  四、武义县医务(卫生)工作者协会
  1950年5月成立武义县医务工作者协会,设址在县卫生院内,后迁至南上街南狮子巷耶苏堂内。主任陈发祥。1952年9月改称卫生工作者协会。1959年11月解体。1962年2月,恢复成立武义县卫生工作者协会,设执行委员会,下设组织、宣传、卫生防疫、生活福利和行政财务4个股,和壶山镇、白阳区、桐琴区、新宅区、县人民医院、柳城医院、桃溪区和曳岭区9个分会(曳岭区实属丽水)。1966年协会再次解体。
  卫生工作者协会宗旨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教育全县医药卫生工作人员,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协助政府推行和贯彻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令,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积极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主要活动有:开展卫生宣传,进行预防接种和疫情报告,组织会员进行业务、政治学习;指导各会员做好业务工作。
  五、宣平县医务(卫生)工作者协会
  1951年2月成立宣平县医务工作者协会,有会员54人,设址于宣平县卫生院内,依行政区域分设柳城、桃溪、上坦、曳岭4个区小组。8月,改称宣平县中西医联合会,有会员101人,1952年9月,更名宣平县卫生工作者协会。1958年5月解散。
  六、中华医学会浙江武义分会
  中华医学会浙江武义分会(以下简称医学会),成立于1979年4月,有理事30人。1986年10月改选出第二届理事会,设理事28人,常务理事9人,学会办公室依托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政科,有会员234人。
  医学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发展、活跃武义县医疗卫生学术为中心内容,密切配合各个时期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和医药科技的普及工作,推动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和人民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
  七、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浙江武义分会
  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浙江武义分会(简称武义中医学会),成立于1982年1月,设理事9人,挂靠县卫生局办公。是月,县科协、县医学会编印的《武义科技医药卫生专辑》一书中载有中医药论文17篇。10月,中医学会编印《中华全国中医学会浙江武义分会成立大会学术交流资料汇编》中汇集中医药论文24篇,6万余字。同年,中医学会还向《金华地区中医药论文选辑》编写组推荐中医药论文23篇,向浙江省中青年中医药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推荐论文15篇;有2篇论文分别参加了浙江省张景岳学术会和朱丹溪学术讨论会交流。1984年,学会代表队取得金华地区中药知识竞赛第3名。1988年4月,选举第二届理事会,设理事18人,挂靠县中医院办公,有会员68人。1989年,学会代表队取得金华市中医病历书写比赛第2名。1990年,学会代表队于金华市首届中医知识竞赛中取得第1名。截至1990年底,学会先后5次举办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曾邀请全国名医姜春华、奚九一、沈自尹、陈苏生、何任等到武义讲学暨咨询门诊。
  八、武义县农村卫生协会
  武义县农村卫生协会成立于1989年10月。有理事36名,常务理事14名,挂靠县卫生局,下设桐琴、壶山、新宅、柳城、桃溪、下杨、直属等7个分会。协会宗旨:团结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2000年实现人人享有卫生初级保健的目标服务。
  九、武义县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
  武义县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有会员99人,协会的宗旨:团结全县个体卫生工作者,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和发展中西医药卫生事业,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面貌,为城乡人民保健服务。
  第三节 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
  一、武义县卫生系统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二、武义县卫生系统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姚茶芳(女) 周子熙 王岩德 汤昌法 胡建香
  方永玲(女) 应金考 史美臻 李桂连(女) 胡观涛
  郑义杨 朱华仙(女) 徐煜 杨庆福 孙嫦娥(女)
  经美玲(女) 范春仙(女) 邵月华(女) 胡连珠(女) 吴华水
  郑双金 邱新贤 应兆钧 张雪媚(女) 项春梅(女)
  陈玲(女) 王德英(女) 张传学 李剑(女) 廖庆文
  胡嗣德 左树勋 胡秀芳(女) 潘关美 潘乐华(女)
  潘雪珍(女) 杨秋姬(女) 骆春梅(女) 章应霞(女) 苏大同
  章月仙(女) 王美君(女) 宋琳(女) 俞栩 王志贵
  潘瑞萍(女) 周玉兰(女) 袁婉文(女) 金风仙(女) 陈淑卿(女)
  汤兢秋(女) 郦丽英(女) 应月华(女) 邹仙珍(女) 徐燕思(女)
  胡素桂(女) 倪淑钗(女) 黄绍萍(女) 张纯琴(女) 徐真翠(女)
  胡梅芬(女) 宋夏兰(女) 丁丽华(女) 王福荷(女) 李哲君(女)
  徐樟群 王时成 邱寿华 潘国武 徐卫星(女)
  朱健民 黄晓玲(女) 项葛霖 金成 舒灯红
  傅彩彪 王鼎武 刘惠珍(女) 张雪琴(女) 张凤光(女)
  洪罕旻 洪德成 王文通 潘瑞鹏 黄兆祥
  陈康平(女) 魏玉梅(女) 韩月竹(女) 陈顺旺 沈锦道
  施银桂(女) 徐水达 宋兆棋 陈友樵 徐日星
  张文秋 吴荣禄 张蓉芳(女) 杜菲姣(女) 王勤芬(女)
  邢家文 巩文水 张桂菊(女) 吕菊英(女) 巴雅英(女)
  金琪善(女) 许静宜(女) 朱培英(女) 林国骅 邵云德
  寿水坤 胡法有 沈阿虎 申屠柏龄 马美萍
  陈兴有 潘金奎 李永松 陈远景(女) 张道和
  陈应龙 徐惠仙(女) 陈华法 李岳德 王寿伟
  陈健(女) 陈朝峰 徐照宏 何德文 朱品相
  宋冬春(女) 贺建寅 汤美云(女) 林进翔 俞洁(女)
  汤鹏飞 裘再珍(女) 徐玉荷(女) 董永清 韩宝钗(女)
  徐培云涂志央(女) 舒绍伟 柳翠花(女) 舒财富 汤主张
  第四节 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
  一、人民代表
  (一)武义县卫生系统省人民代表名录
  (二)武义县卫生系统市人民代表名录
  (三)武义县卫生系统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名单
  (四)武义县卫生系统县人民代表名录表
  宣平县卫生系统历届人民代表名录表
  二、政协委员
  (一)武义县卫生系统省政协委员名录表
  (二)武义县卫生系统市(地)政协委员名录表
  (三)武义县卫生系统县政协副主席、政协常委名录表
  (四)武义县卫生系统县政协委员名录表
  三、党代表、县委委员
  (一)武义县卫生系统地区(市)党代表名单
  (二)武义县卫生系统县党代表名单
  (三)武义县卫生系统当选县委委员名单
  第五节 论文著述
  武义县卫生系统医护人员1990年底以前在省级各类医学杂志、刊物公开发表的论著、综述、经验交流、个案报导、临床护理、祖国医学、书评、译文等80篇,省级以上专业资料汇编21篇。
  一院 一九九〇年前省级以上杂志发表的医学论文
  防疫站 一九九〇年前省级以上杂志发表的医学论文
  卫校 一九九〇年省级以上杂志发表的医学论文
  中医院 一九九〇年前省级以上杂志发表的医学论文
  第六节 民间单方验方
  一、单方
  胃寒痛
  老姜切片略捣,加红糖适量蒸服。
  胎动不安
  苎麻根30克,(新鲜的加倍),切断洗净,或加老南瓜蒂煎服,连服3
  天。
  大头风(腮腺炎)
  1、仙人掌去刺捣烂加食盐少许贴敷红肿处。
  2、蛇蜕3克加菜油炒黄研碎,调以鸡蛋煎饼内服。
  中耳炎
  虎耳草捣汁滴耳内。
  烫伤
  1、地榆大黄粉加青油或凡士林调敷。
  2、虎杖粉调敷。
  百日咳
  1、麻雀去毛洗净除去内脏,内放入白糖少许蒸服,每次2-3只,连
  服一周。
  2、鸡苦胆,成人每次1只,外包豆腐皮吞服,小儿酌减。
  高血压
  1、玉米须30克,车前草30克煎服。
  2、鲜芹菜120克,煎服或捣汁内服。
  痢疾
  1、炒萝卜子30克水煎频服,适用于痢疾初起。
  2、马齿苋50克煎服,赤痢加白糖,白痢加红糖适量为引,适用于久
  痢不止。
  中暑
  青木香2克,红木香3克研末吞服。
  上吐下泻
  1、葱白连须,分量不拘,捣烂敷脐上一寸厚,外用热壶烫之,使暖气
  入腹。又可用酒煎服之。适用于大吐大泻后,四肢厥冷,小腹痛,阴
  囊缩,冷汗。
  蜈蚣咬伤
  1、野芋磨汁涂之。
  2、算盘子叶外涂。
  3、大蒜捣烂贴敷。
  4、鲜酢酱草全草搽局部。
  二、验方
  1、吐血
  主治:肝火旺盛,郁怒吐血
  处方:赭石5克、青黛6克、鲜生地9克、黄芩6克、芦根5克、藕
  节9克、银花炭9克、茯苓5克、木贼草3克。
  僧朗就
  用法:水煎服
  禁忌:刺激性食物
  2、归经方
  主治:眼目、口鼻、二便或四肢毛窍出血
  处方:生地15克、熟地炭15克、当归9克、生白芍9克、麦冬9克
  荆芥炭5克、川芎3克、甘草3克、茜草3克
  用法:水煎服
  禁忌:煎炒刺激性食物
  傅悦华
  3、黄疸
  其一:
  主治:黄疸,身黄如栀子色
  外方:(一)白术9克、茯苓9克、生薏仁9克、柴胡1.5克、龙胆草
  3克、茵陈6克、郁李仁1.5克
  (二)生白芍12克、龙胆草5克、茯苓9克、茵陈6克、竹茹6克、
  白术10克、法半夏10克。
  用法:以上二方均以水煎服
  倪李云
  其二:主治:发热,皮肤二目均黄,小便短赤
  处方:茵陈18克、黑栀子10克、黄柏10克、黄芩5克、川连3克、
  车前草12克、泽泻6克、川郁金5克、赤芍5克、地骨皮10克、
  冬桑叶10克、制香附6克
  用法:水煎服
  禁忌:忌腥辣冷硬食物
  叶鹤林
  其三:
  主治:急性黄疸性肝炎
  处方:红大戟10克,用黄酒炮灸,煎汤内服
  备注:红大戟,(竹客乡一带草药医称其为“黄胖”药。)
  吴远文
  4、妇人乳少
  处方:生黄芪30克、当归15克、白芷15克、通草9克
  用法:用七孔猪蹄2只(猪左前足为佳)洗净,切开,煎汤一大碗,去
  浮油,再将汤煎药至半碗去渣饮之,覆面卧即有乳,或不通再服。
  禁忌:忌食白糖和麦芽
  备注:凡新产妇无乳,可不用猪蹄,只用酒水各半煎药可矣。
  江支彬
  5、伤食吐泻
  其一:
  主治:小儿伤食吐泻
  处方:(一)炒苍术1.8克、姜厚朴1.8克、查肉1.8克、巨桔红1.2
  克、青皮1.2克、砂仁1.2克(研碎)、川芎1.2克、灸甘
  草1克、制香附1.2克、生姜3片
  (二)藿香1.8克、苏叶1.8克、制香附1.8克、姜厚朴1.8克、
  查肉1.8克、川芎1.8克、羌活1.2克、砂仁1.2克、白
  芷1.2克、巨桔红1.2克、灸甘草0.6克、苍术1.8克、麦
  芽1.2克、生姜3片。
  用法:水杯半,煎至7分,作2~3次缓服。
  备注:小儿兼有感冒取用第(二)处方。
  王庆澜
  其二
  主治:消化不良之腹泻
  处方:广木香5克、制厚朴5克、建曲6克、大蒜6克水煎服
  潘润泽
  6、牙痛
  其一
  主治:风火牙痛
  处方:升麻3克、生地12克、焦栀6克、生石膏15克。
  潘耀波
  其二
  主治:风火牙痛
  处方:生地12克、骨碎补10克、甘草5克、冬桑叶6克、香白芷5克、
  酒白芍6克、连翘6克、细辛2克、青盐1克、薄荷5克、旱莲
  草5克、身热加生石膏20克。
  徐春圃
  其三
  主治:牙痛
  处方:生石膏30克、丹皮6克、生地10克、荆芥3克、小青皮10克、
  防风3克、生甘草1.5克。
  用法:上门牙痛属心火加黄连、麦冬;下门牙痛属肾火,加知母黄柏;
  右边牙痛属肺与肠之火,加黄芩、桔梗、枳壳;左边牙痛属肝胆
  之火,加龙胆草、柴胡、山栀。
  叶鹤林
  7、骨折
  其一:
  主治:骨折、伤筋
  处方:细苦丁(即细叶苦丁茶)
  用法:将细苦丁根皮用刀刮下,晒干或焙干,研成细未,以糯米拌入
  捣如厚糊状,先用正骨法做好复位手续,再将药糊贴上裹好;伴
  有伤筋者可加入适量的水灯草根。
  吴文桢
  其二
  处方:野葡萄根、铁雨伞根、野靛青根、黄柏根、野兰花根。
  用法:加酒糟捣烂成饼敷贴患处。
  廖紫金
  其三
  处方:野葡萄根、铁马鞭根、红木香根、血竭粉、野地橘。
  用法:捣烂敷贴患处。
  廖樟盛
  8、头部疔疖
  主治:夏秋季节头部发红肿疔疖,俗称蚊虫疖。
  处方:天葵子9克、蒲公英12克、紫花地丁12克、黄白菊花各10克。
  用法:水煎服,晚饭后服。
  潘鲁生
  9、单娥双娥(扁桃体炎)
  处方:鱼鳖草、土牛膝根、万年青根适量。
  用法:上药捣汁滴喉,再将捣剩的药渣水煎内服。
  徐春圃
  10、乳痈
  处方:柴胡5克、当归6克、赤芍5克、法山甲12克、蒲公英12克、
  香附10克、全瓜蒌10克、浙贝10克、丝瓜络10克、青陈皮各
  6克、加鲜桔叶14张、水煎内服。
  徐春圃
  11、痄腮(猪头风、腮腺炎)
  主治:耳下及腮肿胀,相互传染,古称痄腮,俗称猪头风。
  处方:防风5克、荆芥5克、生石决明15克、夏枯草10克、浙贝10
  克、丝瓜络5克、桔梗2.5克、黑栀仁10克、甘菊花10克、赤
  芍5克、勾藤10克、天花粉10克、连翘6克。煎服。
  备注:外搽金黄散,忌酸性食物。
  徐化民
  12、咳嗽
  主治:肺炎咳嗽,喘急、鼻扇、发热、喉间痰鸣。
  处方:天葵草3克、姜蚕3克、小春花2.5克、连翘3克、天竺黄2.5
  克、鲜石斛5克、杏仁2.5克、防风2.5克、车前子3克、焦术
  3克、桑白皮1.5克、瓜蒌皮3克、蝉衣1.5克、灯心草2克。
  用法:水煎服。
  备注:上系小儿用量,也可配入回春丸同服。
  徐志荣
  其二
  主治:久咳音哑
  处方:川贝30克、白蜜120克、冬花6克、胡桃肉12枚。
  用法:川贝、冬花为末,四味和匀,饭上蒸熟连汤连药服下。
  朱瑜敷
  13、疝气
  处方:炒小茴3克、广木香1.5克、炒乌药2.5克、炒荔枝核7个、炒
  青皮3克、焦查核10克、均姜1克、水煎服。
  叶鹤林
  14、子宫下垂
  主治子宫下垂
  方药:生黄芪10克、茯苓6克、党参10克、柏子仁10克、当归10克、
  川芎5克、炙草5克、桑螵蛸10克、益母草10克、龟板12克、
  升麻3克、龙骨6克、知母10克。
  用法:水煎饭前服,忌辛辣生冷,避免精神刺激和疲劳。
  俞缓慧
  15、目痛生翳
  主治:二目肿煽,翳膜遮睛。
  方药:白夕藜5克、赤芍8克、柴胡6克、荆芥5克、当归8克、冬
  桑叶8克、菊花6克、谷精草5克、石决明12克、黄芩6克、
  焦栀子6克、蝉衣5克、水煎服。
  韩遇陞
  16、坐骨神经痛
  处方:桂枝12克、白芍30克、赤丹参30克、制川乌9克(生用4克,
  要先煎30分钟)、甘草9克、如急性发作痛重者,加灸乳香、炙
  没药、川牛膝各6-9克,下肢或足部麻木者加淡全蝎6克。
  用法:水煎服,每日一剂,每剂2次,一般连服4-7天。
  王子卿
  第七节 民间卫生保健谚语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剃头洗脚,胜如吃药。
  臭鱼烂蟹,得病冤家。
  寒从脚起,病从口入。
  铁不炼不成钢,人不活动不健康。
  一餐吃伤,百餐喝汤。
  少食多滋味,多吃坏肚皮。
  不讲过头话,少喝过量酒。
  吃饭不要闹,吃饱不要跳。
  吃菜不喝汤,营养丢精光。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饭后走百步,不要进药铺。
  饭后漱口,便后洗手。
  吃饭不讲话,睏觉不捂头。
  早餐吃得好,中餐吃得饱,晚餐吃得少。
  树怕皮伤,人怕食伤。
  一勿赌食,二勿赌力。
  一日三笑,百病难老,一日三恼,不老也老。
  笑一笑十年少,愁一愁白了头。
  笑一笑,百病消。
  千钿难买老来瘦。
  气气闷闷多生病,快快活活延寿命。
  饭后一杯茶,老来不眼花。
  不气不愁,活到白头。
  七坐八爬,九个月插(出)牙。
  若要小儿安,须带三分饥与寒。
  睏前洗洗脚,赛过吃补药。
  年轻人寻病,年老病寻人。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树败在根,人衰在脚。
  算过三次命,活活愁生病。
  一只苍蝇一只虎,飞到谁家谁家苦。
  不干不净,吃了生病。
  久病成良医。
  药补不如食补。
  食过三斤姜,到老勿用开药方。
  识得千里光,一生一世勿生疮。
  识得半边莲,可与毒蛇同头眠。
  鱼生火,肉生痰,青菜豆腐保平安。
  单方独味,气煞名医。
  小病不医成大病,大病不医要送命。
  冬吃萝卜夏食姜,不用医生开药方。
  三分吃药,七分调理。
  药能治百病,乱吃要送命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百草都是药,只怕识不到。
  拍拍胸,不伤风。
  打个喷嚏,千岁万岁。
  白天多动,夜里少梦,有静有动,无病无痛。
  第八节 卫生改革重要文件选编
  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1984)第130号
  批转县卫生局《关于县卫生工作改革意见报告》的通知
  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县区乡卫生医疗单位:
  县人民政府同意卫生局《关于县卫生工作改革意见的报告》,现批转试行。
  卫生工作的改革,最根本的是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医疗职业道德和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医疗单位实行内部责任制,不得片面追求经济收入,转嫁病人负担,损害病人利益,卫生改革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敏感问题,县卫生部门要精心检查指导,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武义县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县委各部委、人民法院、检察院、工、青、妇。
  关于县卫生工作改革意见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切实提高防病治病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参照兄弟县卫生改革的经验,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下改革方案,请审批:
  一、县级医院、防疫站、妇保站和区医院实行院(站)长负责制,院(站)长有权提名付院(站)长、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在征得党组织意见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任免;有权对职工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作出贡献的职工,经考核评定,报县卫生局审核,经县劳动人事局批准可晋升一级工资,年晋升面为3%。对违反院规,玩忽职守及造成医疗事故或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者,实行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直至提出辞退(辞退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有权对职工进行招聘,有权聘用社会名医等到医院工作。
  二、打破所有制界限,实行人才流动。为发挥人尽其才,凡经双方单位协商同意,允许全民与集体人员借用交流,但要签订合同,借用人员的所有制不变。全民单位医疗技术人员到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向上浮动一级工资。
  三、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单位,要打破“大锅饭”,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从本单位增收节支的结余经费中,以最高提取30%作为职工的奖励基金,做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
  四、乡卫生院按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原则,允许个人承包,也允许联合承包或集体承包,承包方案需经区医院同意,报县卫生局备案,但不论采取那种承包形式都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病人的利益,不能削弱防疫、妇保等工作。
  根据乡卫生院承担无劳务收入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国家将给予劳务补助。同时,对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经过考核成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凡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除少数表现不好者外,职工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如半年后考核平均分达不到85分的取消一级浮动工资。
  五、为了加强乡卫生院的思想、业务建设,授予区卫生院院长以下权力:即在征得当地党委意见后有权提名乡卫生院院长的任免;有权对乡卫生院的职工进行本区范围内的调动;有权对所属乡卫生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和奖惩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全区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区医院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可上浮一级工资。对没有区卫生院的城关、柳城二个区,柳城区委托二医院,城关区由卫生局自定,行使上述职责。
  对于长期来管理不善,服务态度差,医疗质量低的乡卫生院,区医院院长有权聘请经过考核有真才实学的赤脚医生或社会医生承包,经县卫生局批准,授予相应权力。
  六、改革劳保制度,凡是医疗卫生单位的职工,事假按工龄扣发不同比例的工资:工龄10年以下扣30%,10~20年扣20%,20~30年扣10%;病假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奖金;旷工按日扣发工资。医药费实行定额包干,节约归己,超过自负。(全民单位医药费参考公费医疗规定执行)。
  对于乡卫生院待聘人员,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允许自谋职业,或者由单位组织他们从事其他服务性工作,或者组织待聘人员培训,待聘期间不发奖金,工资第一年发给90%,第二年发给80%,第三年发给70%,但必须在本单位听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不发工资。
  七、为了解决农村缺医少药,方便群众就医,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经过单位批准可以留职停薪到农村个体开业或兴办联合诊所。
  八、大力进行智力投资,每年拨出卫生事业费的3%,为培训人才经费对业务尖子或技术骨干优先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邀请外地学者前来讲学,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
  九、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知识分子,对他们的生活待遇要实行优惠政策,积极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上方便,优先照顾解决住房,改善居住条件,为鼓励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水平,主治医师每年给予报销书报费36元;医师、护师24元;医士、护士每年12元。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给予奖金10~30元;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每年可以外出参观学习或学术交流10~15天,车旅费补贴由单位报销。
  十、要紧密结合文明医疗单位的建设,深入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德医风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卫生改革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防病治病,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事业。凡是经上级命名为文明单位的,由县卫生局给嘉奖,县级医疗单位奖金1000~1500元,区、乡医院奖金200~400元。其中:可以提取15~20%奖给院正副职领导。
  武义县卫生局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87)第67号
  转发县卫生局关于推行乡政府为主管理乡卫生院的报告的通知
  各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
  乡卫生院是我县三级医疗保健网的重要环节,是乡村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好乡卫生院,对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县卫生局《关于推行乡政府为主管理乡卫生院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八七年九月八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计委、科委、劳人局、农业局、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妇联。
  关于推行乡政府为主管理乡卫生院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目前,我县乡卫生院实行的是以卫生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独家办”的体制存在着许多弊端,卫生局是“看不见,管不好”,乡政府却是“看得见,管不了”,直接影响了乡卫生院的管理和建设,由于卫生事业经费有限,能够用于乡卫生院建设投资的,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也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乡级财政的建立,乡卫生院由乡政府为主管理的时机已经成熟,实行乡管卫生院,能有效地克服上述弊病,可以调动、发挥乡镇的积极性,加快乡卫生院的建设速度,促进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发展。我们认为:乡管卫生院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根据省府办公厅(1987)26号文件精神,参照兄弟县试点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实行乡政府为主管理乡卫生院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乡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亟待改革,而乡管卫生院是改革的中心内容,实行这一管理体制改革,可以理顺乡卫生院的领导关系,充分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乡政府发展当地卫生事业的积极性,增强乡政府搞好卫生工作的责任心,从而更快地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为农民提供更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
  2、乡管卫生院后,乡政府拥有对乡卫生工作的领导权,主要是制定和实施乡卫生院和全乡卫生工作计划,全面负责乡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在县卫生局配合下,共同做好乡卫生院的人事组织、干部职工考察任命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卫生局保持对乡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权,要继续加强对乡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下达有关业务工作计划和指标,组织检查督促和考核,乡卫生院行使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要当好乡政府卫生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完成预防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3、乡管卫生院后,卫生院的所有制不变,现有卫生院的职工编制性质和待遇不变,乡卫生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原则不变,国家给乡卫生院补助经费的25%由县卫生局掌握,主要用于乡卫生院的人才培训和必要固定资产投资的补助。以及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划归乡政府管理的国家补助经费,必须用于卫生院的建设,并且要与卫生院完成各项任务挂钩,乡政府应根据财力,给卫生院以必要的投资,以利加快卫生院的建设。
  4、保持乡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全民所有制的人员和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仍归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其余人员由乡政府管理。县内人员调动由乡政府相互协商,报卫生局备案,具有“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调出外县,需经乡政府同意,报县卫生局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乡卫生院的卫技人员不得任意抽调改行,专职从事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如确需调出卫生院或改变专业,必须经县卫生局同意,要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院,严禁非卫技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5、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我们计划先在每个区抓一个乡,(我们的初步意见是泉溪、宣武、后树、泽村、茭道、大源乡卫生院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县分批分期逐步推开,有关交接工作要以协议书给予确认,报县政府同意后正式履行。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研究执行。
  武义县卫生局
  一九八七年八月廿日
  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88)第157号
  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卫生系统实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
  请示的批复
  武义县卫生局:
  你们报来武卫办字(88)第59号《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卫生系统实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的请示悉,经研究,县府原则同意你们请示,你们可按县府办公室审定稿印发各有关单位试行,在试行中,你们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给予完善、提高。
  此复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
  武义县实行院(站、所、校)长
  负责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革县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体制,确定院(站、所、校)长(以下简称院长)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院长的条件和任免,院长与党组织、其它群众组织的关系,实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以下简称院长负责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院长是单位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行政业务、经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第三条 院长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主管机关的指令和决定。
  第四条 院长要有改革、开拓精神,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四化建设服务的观念,坚持把提高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尽最大努力发挥现有人力、财力、物力的作用,讲求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以加强单位的活力,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第五条 院长在进行经济活动方面,必须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第六条 院长应当接受党组织监督。
  第七条 院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下同)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有关决定,负责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 院长的条件及任免
  第八条 院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勇于改革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懂得有关的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秉公办事,联系群众,作风民主;
  四、具有中等以上文化水平,富有组织领导能力,善管理,懂本行;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九条 院长由卫生局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命。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由本单位民主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审批。
  第十条 院长实行任期制,院长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院长在任期内,应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单位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任期责任目标,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任期责任目标的实施,应当作为对院长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院长任期届满前,原任命机关应根据院长在任期内的实绩,在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连任或离任的决定。
  院长在任期内申请辞职,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经原任命机关同意后方可离职。
  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罢免院长建议时,主管机关应当在三十天内调查处理完毕。在调查处理期间,院长是否继续履行职责,由主管机关决定。
  院长在任期内因力不胜任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原任命机关有权随时免除其职务。
  院长离任前,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以提请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
  第三章 院长的职责
  第十一条 院长应承担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工作。结合任期责任目标,领导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主管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主持院务会议和部署研究解决本单位在业务和行政上的重大问题。
  三、经常深入科室,参加部分业务工作,了解掌握情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推进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抓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防疫站、妇保站、药检所还要做好对基层防疫人员、妇幼人员、药品检查员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五、负责文件签发,经费预、决算和物资设备购置计划与分配审批工作。
  六、组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思想、法制教育,不断改革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经常性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八、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九、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十、组织职工搞好院容院貌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院长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职工大会行使其民主监督职权,在决定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有关问题时,应当广泛征求、充分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三条 院长应支持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副院长对院长负责,在分工范围内行使职权
  院长外出开会、学习暂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院长指定人员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
  第四章 院长的权限
  第十五条 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考察任命。
  科室负责人,可由院长直接聘任,由科室民主推荐,院长聘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院长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人选方案应倾听各方面意见,经充分酝酿后提出。
  第十六条 院长有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建立合理的业务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院务会议上对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意见不很统一时,在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院长有权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单位内部建立并健全经济技术岗位责任制,根据聘约,院长有权聘任或解除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八条 院长有权按国家规定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奖惩。
  院长对完不成任务又无特殊原因的人员,在发足生活费的前提下,可以扣发奖金或并扣部分工资。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院长有权提议,予以辞退或开除的处分。辞退或开除职工应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对违纪职工,院长有权予以行政记大过以下处分。对违纪干部的处理,除由上级有关部门立案直接查处者外,一般由院长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审批执行。
  第十九条 院长有权在编制范围定额内向社会招聘所需人员,有权抵制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硬性安插人员。
  第二十条 院长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职权时,任何个人不得威胁、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 院长与党组织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 单位党组织要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向,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职代会的领导,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 单位党组织要支持院长在业务、行政工作上行使统一指挥管理的职权,动员全体党员和职工贯彻院长的正确决策,并经常、及时地向院长反映职工的意见,积极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与院长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同心同德,密切配合。
  院长在副院长提名和选聘科室主任及决策行政、业务、建设方向、改革措施、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前,应征询和倾听党组织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党员院长要按照党章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六章 院长与职代会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保障职工参加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组织机构。
  职代会充分调动与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积极主动地支持院长行使行政、业务职权,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服从院长的统一指挥,以主人翁的姿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职代会对职工福利、职工培养、职工奖惩和住房分配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权进行讨论或决定。
  职代会对院长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对院长的重大决策进行评议。有权向上级反映职工对院长的批评意见,必要时,可以建议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院长。
  第二十六条 院长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对单位重大决策的审议,执行和处理职代会有关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对职代会代表的质询,院长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第二十七条 职代会对院长的重大决策有较大分歧时,先由单位党组织协调,如仍不能统一而情况紧急的,先按院长意见办,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或决定,双方必须贯彻执行。
  第二十八条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行使职代会的职权。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九条 院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各项工作经考核成绩显著,如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科研、教学、药检等任务完成出色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显著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有显著成效者,根据其成绩,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对不胜任工作的院长,主管部门有权提请原任命机关予以免职、因领导主观原因完不成任期目标的院长,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扣除部分工资和奖金。对严重失职,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药检等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违反政策,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者,分别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院长在处理人、财、物等主面的错误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有权随时予以纠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新的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区、乡卫生院。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一九八八年十月起执行。

知识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武义县卫生志》

本志用语体文记述,体裁分述、记、志、传、表、录,共设11章,分别为武义县卫生行政,医疗,卫生防疫,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爱国卫生,妇幼保健,医药,医学教育,牙病防治,医林医风,丛录和编后记几方面描述卫生事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武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