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药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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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29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药政
分类号: R951
页数: 3
页码: 26-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药政方面的情况,包含了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和麻醉、毒剧药品管理。
关键词: 卫生 药政 武义县

内容

一、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民国初期,县警察局兼管药政。民国28年始,由县卫生院负责。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接管药政。1952年3月,武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要求全县中医使用统一中医处方笺,实施统一收费标准。9月,药政转由县人民政府卫生科负责,对城乡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1953年,宣平县卫生科通知各药房(商),禁止配售“神方”、“仙方”和所谓的家传古方。1965年,县、区、公社医疗单位均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管理中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登记处理。1967年5月,组建县、区两级中西药品质量鉴定小组。
  1982年9月4日,卫生部公布淘汰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大,不宜使用的127种药品。县医药公司库存47种,除油剂青霉素、肝注射液等21种按上级通知精神继续使用到年底外,其余26种全部销毁,价值2万余元。1983年3月,开展全县中药饮片质量评比,分中药饮片、药房管理、药库管理三项内容。全县38个医疗单位,质量较好的有11家,一般的有21家。7月,在全省县级医院制剂室整顿验收中,县一院和中医院制剂室评议合格,发给《医院制剂许可证》,核准配制普通制剂。
  1985年5月,成立武义县《药品管理法》验收发证办公室。为102名县医药公司职工和个体药品经营人员举办《药品管理法》讲座1期。还为42名药品经营企业及个体药店从事中西药品工作人员办药剂业务培训。6月,对全县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设立个体行医监督员24名。6月16日至23日,县卫生局、县医药公司等有关部门的中西药剂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县医药公司所属的4家中西药品经营企业和10家个体中药店进行检查验收。9月对县医药公司4家中西药品经营企业、1所中药加工场和8家个体药店发放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月,县政府下文任命3名县级药品监督员。是年,县卫生局对医药部门的药品以及市场上的药贩,进行了3次全面药品质量检查,查获并处理了福建晋江生产的金钱草冲剂、金银花冲剂,川贝枇杷冲剂,胖大海冲剂,板兰根冲剂等五种假药,和福州市部队红旗制药厂生产的无批准文号的强力鼻炎丸等2种假药。打击游医药贩7起,没收假人参、假补肾丹、假伤药等15种。1986年2月,武义县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5月,县医药公司贸易部从安徽毫县购进37.5公斤巴戟天,经县、市药检所鉴定,系茜草科植物四销毁,对2名直接责任人依照《药品管理法》给予罚款。1987年6月,《药品广告管理法》开始施行。1988年,社会上出现百业经药,众人经药风。全县除县医药公司批发部外,公开挂牌经销药品批发的有3家,兼营营养滋补品批发的有25家,无证收购,推销药材者,遍布城乡,扰乱医药市场。销售假、劣药品事件时有发生,抢收抢购地产贵重药材现象严重,明山、陶宅、登云、西联、邵宅、茭道等乡的厚朴、杜仲等,被砍伐殆尽,甚至一些种植在庭园内的,也难逃厄运。是年,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医药市场整顿。县政府重新任命县级药品监督员5名,持有卫生部特制的监督员证章。县药检所人员上街举办真、伪药品对比展览。展出的有天麻、红参、三七等名贵药材10余种,假伪药品40余种。还举办了一期药品保管、制剂配制学习班。配合县公安局查处贩毒案一起,收缴毒品鸦片1.03公斤。1989年6月,县卫生局转发了《浙江省医院药制管理办法》。县第一、第二医院和中医院先后建立起药事管理委员会。1990年,县药检所查获、没收伪劣西洋参、红参、天麻、蜂蜜等,价值3500余元。12月,对县医药公司所属的5家药品经营商店,县联社所属7家供销合作社滋补品批发部,10家个体药店,经验收合格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月,参加金华市《药品管理法》宣传版画的评比活动,获第2名。
  二、麻醉、毒剧药品管理
  1952年9月,由县卫生科负责对毒、剧、麻醉类药品实行统一管理。1953年,宣平县卫生科通知各西药房、私人诊所的麻醉药品实行清查、登记、收缴。1954年8月,武义县人民政府规定:麻醉药品的携带、邮寄、采购、运输必须持有两种国内运输凭照。1963年对使用麻醉药品和毒剧药品的医疗单位进行整顿,由原来的2所县医院、4所区卫生所、9个联合诊所减缩到2所县医院和浙江武义砩矿保健室,其他医疗单位一律停止使用,并规定有资格使用的单位只限于经审查批准享有特种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使用,采用特种药品专用处方笺开方,麻、毒、剧药品要有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进出帐目。1965年9月,毒、剧类药品使用范围扩大到部分公社卫生所及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站)等27个医疗单位。
  1979年6月,根据国家《关于医疗用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将毒、剧药调整为二类,其中第一类毒剧类药品只限供应医疗单位和有关医药门市部配方使用,不得在门市部零售;第二类毒剧药品可由医药门市部零售,每次处方毒药不得超过1天的极量,限制性剧药不得超过2天的极量。1980年10月,麻醉药品由省医药总公司、地区医药站二级经营改为省、地、县三级经营,县医药公司开始负责对全县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的供应。1985年2月,对麻醉药品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整顿,重新登记审核,更换“浙江省麻醉药品购用卡”,经金华市卫生局批准,确定了所县级医院和4所区级卫生院为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暂时停止乡级卫生院麻醉药品的使用。1987年3月,施行晚期癌症病人申领麻醉药品供应卡的暂行规定,凡晚期癌症病人申领麻醉药品,须凭医院医疗证明和病人身份证明办理麻醉药品供应卡,使用期限为1个月。1988年贯彻实施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年4月,县卫生局发文规定县、区级医疗单位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均由卫生局办理《精神药品购用卡》。11月,县卫生局组织使用麻醉药品医师处方权考试,县、区、乡医疗单位共有136人考核合格。

知识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武义县卫生志》

本志用语体文记述,体裁分述、记、志、传、表、录,共设11章,分别为武义县卫生行政,医疗,卫生防疫,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爱国卫生,妇幼保健,医药,医学教育,牙病防治,医林医风,丛录和编后记几方面描述卫生事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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