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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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2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事
分类号: R197
页数: 3
页码: 19-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卫生人事管理和职称评定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卫生 人事 武义县

内容

一、人事管理
  民国时期县卫生院人事调配工作直接归属县政府管辖,院长(负责人)由县长任命,其他职员由院长聘用。
  解放后至1952年8月间,县卫生院和区卫生所的人事调配由县民政科负责。1952年9月开始转由县卫生科主管。社会开业医生自发组织的区、乡(镇)联合诊所负责人系民主选举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自愿结合。1958年大办乡医院,区、乡(镇)联合诊所开始由个体联合性质的单位转为乡(社)集体所有制单位,人事任免由当地乡政府(人民公社)分管。1961年10月后,由县卫生局(科)负责。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权限迭经变更;县区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由县委、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任免;乡(镇)级医疗单位由县卫生科(局)任免。1984年实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县第一、第二医院正职由县委任免,其它县直属单位的正副职,区卫生院的正职,由县委宣传部任免,乡管卫生院的正职由县卫生局与乡政府共同考察协商后,由乡政府任免,副职由乡政府任免,干部的调配需报县委宣传部审批,职工乡进城的调动需经县劳动人事局审批。
  卫生医疗单位的专业人员主要来源:①吸收社会医务人员,在建国初期约占半数以上;②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分配,其所占的比例是逐年增长,1990年底,在县、区两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已占64.03%。③部队卫生人员转业或复员安置;④中、西医学徒满师录用;⑤县卫生专业学校或卫生系统专业培训班毕(结)业后择优录用;⑥招收城镇待业青年或退休职工子女补员,经业务培训后上岗;⑦乡村医生通过考核后选拔录用。
  二、职称评定
  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技术职称及晋升条例》、《卫生技术人员考核标准》,1979年首次组织全县业务技术职称的统一晋升考核。建立技术职称评定小组。1983年9月,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暂时停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1987年,建立武义县初级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再次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并开始实行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工作。1990年,全县有708人取得卫生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其中士级290人,师级242人,主治医师级167人,副主任医师级9人。副主任医师集中于县第一人民医院,主治医师级卫技人员有78%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2%在区,乡卫生院。

知识出处

武义县卫生志

《武义县卫生志》

本志用语体文记述,体裁分述、记、志、传、表、录,共设11章,分别为武义县卫生行政,医疗,卫生防疫,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爱国卫生,妇幼保健,医药,医学教育,牙病防治,医林医风,丛录和编后记几方面描述卫生事业发展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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