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政府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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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2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政府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1
页码: 2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民国政府地方武装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基干队与常备队、自卫队、保安警察任务队等。
关键词: 武义县 民国政府 地方武装

内容

基干队与常备队
  武义、(含宣平)县保卫团成立后,于民国22年(1933)分区设立基干队,有官佐33人(其中宣平16人),有团丁206人(其中宣平94人);同时在各乡镇建立常备队175个(其中宣平88个),每队设分队长、分队附各一名,共有团丁5757人(其中宣平1190人)。此外,尚有预备队团丁588人(其中宣平288人)。县基干队与常备队配有木壳枪36支,手枪3支,土枪667支。
  自卫队
  民国28年(1939)前,武义县曾成立抗战自卫队,29年(1940)1月裁并于国民兵团,将2个自卫中队改编为1个独立中队,官兵126人。34年(1945),改称自卫总队,有官兵206人。35年(1946)5月,改编为保安警察大队。36年(1947),组织民众自卫队,全县建立12个中队,每队设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各1名;下辖223个分队,每队设分队长、特务长各1名,队员合计18044人。另外建立1个特种自卫中队,官兵66人。
  原宣平县于民国29年(1940)由原保甲壮丁干部队改编成1个自卫独立中队,有官兵83人。36年(1947),全县组织民众自卫队19个中队、178个分队,队员合计7120人。
  保安警察任务队
  民国29年(1940)4月,武义县在每个乡镇建立保安警察任务队,由乡镇长兼任队长。下辖1个班,设班长1人,队员10人。任务队成立后,经过训练,担负维护治安、侦查奸细、搜集情报、警戒空袭、保护交通、办理救护等任务。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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