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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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2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76-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省武义县历代兵役制情况,分别记述了府兵制、募兵制、世兵制等。
关键词: 武义县 兵役制度 募兵制

内容

本县地域历代曾实行过民军制、世兵制、府兵制、募兵制、征兵制等多种制度。
  府兵制
  自唐代建县后实行府兵制,县设内有府兵户,由官府分置田地,与民户分籍。府兵20岁服役,60岁免役,平时农耕,农闲训练,战时出征。
  募兵制
  宋代实行募兵制,强壮者招募为禁兵,怯弱者或罪犯编为厢兵。禁兵为正规军,厢兵为地方杂役兵。
  世兵制
  元代实行世兵制,将强壮者编为军户,实施军民分离,父死子继,兄终弟接,世代为兵。
  明代吸收府兵制与世兵制的经验,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县内按每三户出一丁的办法,建立军户,军丁被分配到指定的卫所守卫。卫所制初期曾为减轻人民负担,加强军力起到积极作用,后来由于战争频繁,政治腐败,卫所屯田遭破坏,兵员不足。宣德元年(1426),武义县曾编保甲、征民壮,以丁粮多者为正户,少者为贴户,全县共征民壮150名。正统年间,卫所开始实行募兵制。戚继光在义乌、金华、武义等地募兵3000名,世称“义乌兵”,转战浙闽,荡平倭寇,屡建战功。
  清代,兵役制度有所改革变化。从清初开始,一方面在满族部落兵的基础上建立“八旗兵”,实行世兵制。规定旗人15至60岁,身高达到4.9尺,身体强壮和娴熟骑射的壮丁,均可加入旗兵。另一方面,以汉人为主体的“绿营兵”,则实行募兵制。绿营兵源,清初主要来自归附的明军,后为各地招募的乡民。绿营兵士一律从籍贯在本地的人中招募,士兵一经入伍,即编入军籍,成为终身职业,并可带家属到驻地,年过50岁体衰力弱时解除现役。清代末年,八旗兵和绿营兵均已腐败不堪,于是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仿照西方,新建陆军,即所谓新军。新军实行招募制,其兵役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三种。常备军由当地有身家的人充当,发给全饷,屯聚在营操练,服役三年后退还原籍;续备军由常备军退役在乡士兵充当,减成给饷,分期调操,三年期满退役;后备军由退役的续备军充当,按续备军减半给饷,定期调操,四年期满,退为平民。为提高新军质量,对应募士兵条件有较严格的规定:年龄在16岁以上、25岁以下,身高在4.6尺以上;凡五官不全、体弱、手举不能达百斤者不取;凡吸食鸦片、犯有罪案和城市游民不取;应募时需报三代家口住址,弄清来历。但以上新军兵役制度执行不力,到宣统元年(1909)才初见成效,武义、宣平两县均奉令撤绿营兵,改练新军。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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