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图书馆
武义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武义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专职武装干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1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职武装干部
分类号:
E22
页数:
4
页码:
145-1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人民军队人武部专职武装干部发展情况。
关键词:
干部工作
部队
武义县
内容
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简称专武干部),是基层人民武装工作领导者、组织者。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规定,“在人民公社中,设立人民武装部门”(不属军队序列)。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在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和部分大型厂矿、学校及部门系统中建立武装部门,并配备专职武装干部。专职武装干部按其职务分部长、副部长、干事三级。专职武装干部由县级人民武装部政工科会同地方组织部门,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优秀退伍士兵中考察选拔,经县级地方党组织同意,再由县人武部军政主官任命,并报上级地方党组织和军分区备案(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由军分区军政首长签署命令任命)。因专职武装干部其工作性质特殊,对年龄、身体要求较高,有明确规定。专职武装干部受同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业务工作受县人武部领导。自80年代中期起,专职武装干部中的正职(部长)为本级党委成员,享受本级副职领导待遇。专职武装干部是在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1991年,加强了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专武干部的调配、使用、管理和交流工作。全县选配招聘专武干部4人,提拔4人,调动交流2人,免职5人。推荐进入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人,办理人武干部学校毕业干部转正1人,招聘专武干部转正2人。结合武装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专武干部进行了多次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军政素质和做好民兵工作的业务水平。关心专武干部生活,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因而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
1992年,根据武装工作需要,在县二轻局设置了武装部,并配备了武装干部。为适应撤区并乡扩镇后的新情况,部党委对全县专武干部的思想工作进行了考核研究,及时向县委作出了专武干部调配方案,全县共调整专武干部13人,并从乡镇挑选青年干部4人,送军分区培训后充实到专武干部队伍,选拔进省军区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人,办理了人武干部学校毕业生转正1人,调县人武部1人。使专武干部队伍更加生机勃勃。8月31日,县委下文,成文良等10人为副主任科员。
1993年,结合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时机,积极做好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工作,选拔调整专武干部12人,选送省人武干校学习1人,还办理了专武干部转正1人。优化了干部队伍。
1994年,突出了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结合“三落实”达标检查,对全县专武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表彰了一批工作突出的先进专武干部,利用王宅“5.20”事件,及时对全县专武干部进行了“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纪律观念,强化命令意识”的教育。慎重、稳妥地调整了专武干部。到基层人武部任职的2人,选送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2人,并办理了专武干部转正1人。
1996年,是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之年,结合乡镇换届时机,选拔调配交流专武干部16人,选送省人武干校学习1人。
为加强对专武干部管理教育,与县府制定下发了《武义县先进专职武装干部考核评比标准》,进一步规范专武干部的管理工作。
1998年,加强了与县委组织部门的协调,较大幅度地调整了专武干部,调整面达40%左右,积极推荐优秀专武干部,是年有3名专武干部被提拔为乡长、党委书记,乡镇人武部长除1人因自身问题外,其余全部进入同级党委为委员,进党委率达95%。
1999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军区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基层人武部机构设置和专武干部管理若干规定》,积极搞好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基层专武干部的队伍建设。
2001年,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全县由原来的23个乡镇,调整为7个乡、8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武装部也由原来的23个调整为18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早计划、早协调、早考核,全县共调整专武干部22人,其中出队7人、进队2人,单位变动13人。调整后专武干部平均年龄为36.4岁,比调整前下降1.5岁。
2004~2005年,县人武部加大了对基层武装干部的帮教力度,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每人结对帮教3至5名专武干部,实行面对面指导处理解决疑难问题,较好地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专武干部在乡镇中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附: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调整配备公开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执行(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以及金组(1999)26号《关于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建设的若干规定》,结合人武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以下简称专武干部)考试录用
1、报考专武干部的标准条件公开。专武干部主要从人民武装学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不足部分需向社会招考录用的,招考录用条件必须在报考之前,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
2、招考事项公开。专武干部的缺位情况及招考人数,报考时间、地点、方法,考试的课目、范围、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开。
3、考试结果公开。参考人员名单公开,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公开。
4、拟录用人员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命令下达之前,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公示之后,由人武部和县委组织部按招考录用标准和规定程序择优录取。
第三条 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
1、人武部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对专武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专武干部调整交流的依据,并在党委内部公开。
2、对拟调整交流的专武干部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拟任职务等,提前在部党委内部公开。
3、专武干部的任免程序向本部人员及所属专武干部说明。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武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