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职武装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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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1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专职武装干部
分类号: E22
页数: 4
页码: 145-1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人民军队人武部专职武装干部发展情况。
关键词: 干部工作 部队 武义县

内容

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简称专武干部),是基层人民武装工作领导者、组织者。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规定,“在人民公社中,设立人民武装部门”(不属军队序列)。以后,根据实际需要,在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和部分大型厂矿、学校及部门系统中建立武装部门,并配备专职武装干部。专职武装干部按其职务分部长、副部长、干事三级。专职武装干部由县级人民武装部政工科会同地方组织部门,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优秀退伍士兵中考察选拔,经县级地方党组织同意,再由县人武部军政主官任命,并报上级地方党组织和军分区备案(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由军分区军政首长签署命令任命)。因专职武装干部其工作性质特殊,对年龄、身体要求较高,有明确规定。专职武装干部受同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业务工作受县人武部领导。自80年代中期起,专职武装干部中的正职(部长)为本级党委成员,享受本级副职领导待遇。专职武装干部是在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1991年,加强了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专武干部的调配、使用、管理和交流工作。全县选配招聘专武干部4人,提拔4人,调动交流2人,免职5人。推荐进入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人,办理人武干部学校毕业干部转正1人,招聘专武干部转正2人。结合武装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专武干部进行了多次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军政素质和做好民兵工作的业务水平。关心专武干部生活,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因而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
  1992年,根据武装工作需要,在县二轻局设置了武装部,并配备了武装干部。为适应撤区并乡扩镇后的新情况,部党委对全县专武干部的思想工作进行了考核研究,及时向县委作出了专武干部调配方案,全县共调整专武干部13人,并从乡镇挑选青年干部4人,送军分区培训后充实到专武干部队伍,选拔进省军区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人,办理了人武干部学校毕业生转正1人,调县人武部1人。使专武干部队伍更加生机勃勃。8月31日,县委下文,成文良等10人为副主任科员。
  1993年,结合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时机,积极做好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工作,选拔调整专武干部12人,选送省人武干校学习1人,还办理了专武干部转正1人。优化了干部队伍。
  1994年,突出了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结合“三落实”达标检查,对全县专武干部进行了全面考核,表彰了一批工作突出的先进专武干部,利用王宅“5.20”事件,及时对全县专武干部进行了“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纪律观念,强化命令意识”的教育。慎重、稳妥地调整了专武干部。到基层人武部任职的2人,选送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2人,并办理了专武干部转正1人。
  1996年,是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之年,结合乡镇换届时机,选拔调配交流专武干部16人,选送省人武干校学习1人。
  为加强对专武干部管理教育,与县府制定下发了《武义县先进专职武装干部考核评比标准》,进一步规范专武干部的管理工作。
  1998年,加强了与县委组织部门的协调,较大幅度地调整了专武干部,调整面达40%左右,积极推荐优秀专武干部,是年有3名专武干部被提拔为乡长、党委书记,乡镇人武部长除1人因自身问题外,其余全部进入同级党委为委员,进党委率达95%。
  1999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军区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基层人武部机构设置和专武干部管理若干规定》,积极搞好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基层专武干部的队伍建设。
  2001年,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全县由原来的23个乡镇,调整为7个乡、8个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武装部也由原来的23个调整为18个,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早计划、早协调、早考核,全县共调整专武干部22人,其中出队7人、进队2人,单位变动13人。调整后专武干部平均年龄为36.4岁,比调整前下降1.5岁。
  2004~2005年,县人武部加大了对基层武装干部的帮教力度,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每人结对帮教3至5名专武干部,实行面对面指导处理解决疑难问题,较好地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而专武干部在乡镇中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附: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调整配备公开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执行(国务院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以及金组(1999)26号《关于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建设的若干规定》,结合人武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以下简称专武干部)考试录用
  1、报考专武干部的标准条件公开。专武干部主要从人民武装学校毕业生中招考录用,不足部分需向社会招考录用的,招考录用条件必须在报考之前,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
  2、招考事项公开。专武干部的缺位情况及招考人数,报考时间、地点、方法,考试的课目、范围、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开。
  3、考试结果公开。参考人员名单公开,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公开。
  4、拟录用人员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命令下达之前,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公示之后,由人武部和县委组织部按招考录用标准和规定程序择优录取。
  第三条 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
  1、人武部每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对专武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专武干部调整交流的依据,并在党委内部公开。
  2、对拟调整交流的专武干部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拟任职务等,提前在部党委内部公开。
  3、专武干部的任免程序向本部人员及所属专武干部说明。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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