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维稳救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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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17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维稳救灾
分类号: E289
页数: 4
页码: 96-1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省武义县维稳救灾情况,分别记述了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
关键词: 武义县 人武部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后多年来,武义县人民武装部在中共武义县委、县政府和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组建联防组织,积极参与配合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守卫各类重要目标,巡逻执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武义解放初期,县人武部与兄弟部队一起,开展剿匪、肃清潜散匪特,镇压反革命分子,取缔反动道会门,据不完全统计,剿灭土匪529人,俘虏支队长3人,大队长4人,中队长21人,其它人员202人,缴获小炮1门,长短枪89支,弹药一批。维护了新生人民政权,保障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52年12月9日,1953年4月15日,台湾国民党飞机窜入宣平县上坦区,桃溪区和武义县上空,投放反动传单,县人武部迅即组织发动民兵进行收缴,做宣传教育工作,肃清其影响。7月15日,久晴不雨,旱情严重,明招乡牛背金、西田畈两村七八十个农民接龙求雨,聚集县政府大门口,要求县长“拜雨”。少数人砸县人民政府牌子,鸣枪示威,要冲击县府机关。劝说无效,公安武装部队鸣枪驱散,稳定了局势,平息此事。1956年3月25日,回川乡善教村治安保卫干部陈哲朝赴京参加全国治安模范代表大会,被评为全国治安积极分子。1961年12月,恢复武义县建制,复建武义县人武部。1962年为加强重点山区与周边县联防工作,搞好防空降、防暴乱,制定了联防预案,工作制度,保证边远地区,县与县接合部的安全稳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一段时期,县党、政、军机关经常工作受到干扰冲击,县人民武装部遵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参加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简称“三支两军”工作),制止动乱,维护稳定。1967年2月,县人武部生产办公室成立,代理县委县政府的日常工作,作为抓革命促生产的领导机关。广大专武干部和民兵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的稳定工作。1971年至1974年,在党委的领导下,揭发批判林彪反党叛国罪行,肃清其影响。1979年,加强人武系统民兵政治教育,把人们的思想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犯罪分子成为人武部门的重要工作。1983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人武部积极参加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县摧毁犯罪团伙37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39人。1984年成立由县长任指挥,人武部部长和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的军警民联防指挥部,开展军警民联防。指挥部下设前指与通信、交通运输、后勤3个保障组。全县划分若干个联防区,主要担负追捕、围歼武装反革命暴徒,预防和制止犯人暴动,平息反革命暴乱,反敌特空(机)降,保卫重要目标等任务。各联防组织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和检查交流制度,并落实保障经费。1989年北京“6.4”动乱期间,人武部组织干部职工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宣传做好稳定工作。1993年,县人武部配合公安部门为维护社会治安出动民兵2904人次,协助破案34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2人,收缴凶器144件,缴获赃款、赃物价值达85.3万元,捣毁流氓盗窃、抢劫团伙4个,破获、查处刑事治安等案件165起,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1995年,县举办“95中国武义温泉节”,金温铁路金华至缙云段通车典礼、潘洁兹艺术馆开馆等重大典礼活动中,组织抽调应急分队、基干民兵参与维护秩序,确保典礼活动安全有序。1996年党委政府开展“双拆”(寺庙、坟墓)、治理“两乱”(乱建、乱放),人武部门积极支持协助,共出动民兵2000多人次,清除场地2000多平方米,拆除寺庙30多座;组织民兵在放电影,文化演戏时开展护村巡逻以及护林、护竹笋、护厂矿等活动,出动民兵5000余人次,确保了农村、厂矿的安全稳定。2002年,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五项工程”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县开展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内容的“平安工程”。建立了民兵信息网,乡镇设组,村设点的全方位、全监控的民兵信息网络。2003年县人武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组织专武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到抗非典的战斗中去。白洋、熟溪、壶山街道的民兵应急分队参加了武义火车站昼夜执勤任务,持续3个月时间,共安排600个班次,执勤1200余人次,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县人武部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领导下,组织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节 抢险救灾
  武义县地处山区半山区,是个小县,历史上以经营农业为主,自然资源丰富,萤石、粮食、山林、茶叶、水电等方面均有一定优势。武义县人武部、驻武的武警县中队、武警消防大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冲锋在前,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和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武义县先后发生多次自然灾害。1950年6月23-24日,大雨。全县受灾1814户,淹没田地1896亩,冲毁堤坝59处,桥梁3座,房屋35间。邵宅、王宅、泉溪等6个乡,受虫灾面积29550亩。1952年5月,降水量达459.6毫米,被淹成灾农田11.4万亩。7月19日下午至21日,降水218毫米,清溪、白阳、履坦3个区,洪水成灾,交通阻塞,电话中断,受灾2936户,淹没和冲毁良田20932亩,地3801亩,损失粮食1500吨,冲毁大小水利工程260处,房间05间,死亡5人。1955年6月20日,大雨,日降雨量107.5毫米,沿江两岸洪水成灾。淹没良田2.5万亩。损失粮食2000余吨,县人民政府发放救济款2.49万元。1956年6月3日下午5时许,冰雹、暴风雨袭击双溪、红旗、胜利、幸福、履坦等乡镇,倒塌房屋176间,死2人,轻伤20人,重伤4。1961年6月11日-8月31日,无雨,受旱面积15.4万亩。损失粮食1.29万吨。1962年9月5日,第14号台风伴随暴雨袭击27公社644个生产队,自5日上午至6日上午,降雨量124毫米,受灾面积3.46万亩。其中1700余亩被毁,损失粮食1982.65万吨,刮倒房屋111间。政府发放救济款1.1万元,及肥料、棉布、棉花等救济物资。1965年7月全县虫灾严重,受灾面积29000余亩,损失粮食1402.5万吨,1967年7月8日起至11月12日不雨,旱情123天,受旱面积13万亩,其中成灾面积4.96万亩,损失粮食58.30吨。1970年2月16日,县土产公司仓库失火,烧毁物资10万余元。1973年7月10日,县燃料公司马铃地石油库发生漏油起火,烧毁汽油9300多公斤。1975年8月12日,第4号台风袭击24个公社,伴随雷雨、山洪暴发,全县被淹没农田4078亩,其中变成溪滩3718亩。倒塌房屋2309间,死8人,重伤21人。新宅、云华两公社受灾最重。其中新宅公社张店、大方两村被洪水冲毁。县委组织200多名机关干部、人武、专武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几千人投入重灾区进行抗灾斗争,并拔出救济款26万元救济灾区和修复水利工程。1977年4月12日,强台风夹冰雹猛击县境达1小时之久,雹大如拳,受灾4000多户,损坏房屋1000余间,重伤9人,死1人。牲畜死亡125头,工商物损失40万元。国家拔救济款2.5万元,水泥50吨,平瓦5万片,铅线1吨等物资,组织救灾。1982年7月17日,第1号台风过境,芦北、要巨、王宅、坦洪、云华、大源、项店7个人民公社,遭受暴雨和冰雹袭击,受灾农作物3.26万亩,损失粮食2500吨。倒塌房屋177间,损坏房间4700多间。死亡2人,死耕牛2头。冲毁桥梁9座,山塘水库49处,圳坝27条,公路4.5千米,机耕路15千米,果木、电线、广播线等受损坏。1984年6月27日暴雨倾泻,河水猛涨。全县75000亩农田受淹,损失粮食3000吨。冲毁民房572间,死亡4人,国家发放救济款4.85万元。1987年7月22日夜晚,泉溪乡湖干畈村被洪水淹没,还有数名村民来不及撤离,随时有被洪水卷走危险。县人武部主官接到县委书记电话后,立即带领5名官兵,冒雨摸黑赶到出事地点,同当地民兵一道组织救援,最终把围困的群众安全营救出来。1989年,县桐琴镇人武部组织民兵抢险救灾,受到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的表彰。
  2001年,由于长时间的阴雨,熟溪橡皮坝水利工程受到严重的威胁,县人武部及时组织30余名应急分队队员参加围堰,圆满完成了“11.2”抗洪抢险的任务。2002年开展以兴修水利、根治水患为目的的“治水工程”。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参加兴修水利活动。
  2004年,鉴于本县地处山区森林覆盖率较高,易发森林火灾的特点,县人武部对应急分队进行了扑火山火抢险救灾的训练,以提高火火的技能确保高效率完成任务。全县共运用应急分队参加森林救火20余批次,其中最多一天出动12批次,出动人员达1000余人次,成为森林防火的一支主力军。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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