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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篇 军事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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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161
颗粒名称:
第二篇 军事组织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19
页码:
66-81
摘要:
本编记述了自古代~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军事组织发展情况,包括军事机构和驻军的情况。
关键词:
军事
军事组织
武义县
内容
武义历来为非屯兵重地,军事组织既有外来驻军,也有当地武装组织。早在明正统十三年(1448),在陈鉴湖、陶德义等人领导下举行宣慈矿工武装起义。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两度攻占武义县城,一度攻占宣平县城,当地人民纷纷响应。1928年10月,永(康)武(义)联合举行震惊婺州大地的"永武联合秋收暴动"。1930年春,番号为"中国共产党浙武红军游击队"公开提出打倒国民党反动派,红军在金武交界的大公山建立总指挥部。1935年~1937年,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治委员刘英领导下,由浙南进入宣平、武义一带开展革命武装斗争。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组织发动群众,建立抗日自卫队,开展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建有浙东人民解放军第6支队9大队等打击反动势力。1949年5月,在人民游击武装配合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军34师、第11军30师解放了武义、宣平县,建立了人民政权。
第一章 军事机构
第一节 民国政府军事机构
民国初年,武义县设警察署,(宣平县设警察事务所),实行军事、警务兼管。民国17年(1928)后,两县才单独设立军事机构。
保卫团
民国17年6月,浙江省颁行《保卫团条例》,武义(含宣平)县相继成立保卫团。保卫团受县长指挥监督,并受警察局长协同指挥。设总团长1名,由县长兼任,配副总团长1名,督察长1名,训练员1名,事务员5名,书记1名,文书1名。总团下设分团,武义有分团4个(宣平有分团2个),每个分团各配正副分团长1名。
国民兵团和军事科
根据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行政院规定:“国民兵团为县级兵役军事最高机关,自卫队为维持地方之中心武力”。国民兵团的任务为征集兵员、组织军训和统辖地方武装力量。军事科的职责与国民兵团大体相同,它是与国民兵团相互交替设立的。
民国27年(1938),武义(含宣平)县政府开始设立军事科。民国28年(1939)12月,根据浙江省政府与省军管区司令部命令,武义(含宣平)县相继成立国民兵团,同时军事科及社训总队即行撤销。团部组织,除由县长兼任团长外,设副团长1名,少校团附2名,副官、事务员、书记、司书各1名。团部下设总务、编练、政训三股。总务股设股长1名,军医、书记、副官、军需各1名,司书2名;编练股设股长1名,督练员、股员、司书各1名;政训股设股长1名,股员2名,妇训员,司书各1名。国民兵团成立后,即按照《国民兵团区乡(镇)保各级组织规程》之规定,整编乡(镇)队,保(队),甲(班)组织。自民国29年(1940)至31年(1942)统计,武义县有乡(镇)队24个,保队253个,甲班2576个;原宣平县有乡(镇)队19个,保队194个,甲班1923个。
民国34年(1945)初,武义县国民兵团按照《战地兵团组织办法》之规定,分设编练、征募、警卫三股,合计配有官佐12名,士兵6名。编制之少,为本省战地兵团中最少县份。至同年9月,国民兵团撤销,复设军事科。军事科业务以国民兵团原有业务为准,国民兵团所属自卫队、预备役干部会、在乡军官分会一律改棣军事科掌管。
民国37年(1948),裁撤军事科,改设小校军事指导员。
民国38年(1949)又恢复军事科。
防护团
民国26年(19377),浙江省防空协会颁发《浙江省各县(市)防护团组织计划》,民国27年(1938)省防空司令部成立,同年武义县建立防护团,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防空。防护团团长由县长兼任,配有副团长1名,总干事1名,干事1名,书记1名,司书1名。民国34年(1945)11月,因抗战胜利防护团人员遣散,其业务交由警察局办理。民国36年(1947),又奉令恢复防护团,并设专职人员。
军警稽查处
民国29年(1940)7月,武义县警备区军警联合稽查处成立,以国民兵团副团长兼任处长,警察局长兼任副处长,下设四个军警稽查队,有队员165名。其任务是负责巡查各公共场所。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事机构
武义县是革命老根据地县,从北伐战争开始,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武装斗争,为打击土豪劣绅,抗击日本侵略者,打败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土地革命时期(1927.8~1937.7)
根据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浙江总暴动的指示,中共武义县委积极组织农民暴动,打击土豪劣绅。1930年1月成立“中国共产党浙武红军游击队”,于同年10月,后树战斗失利,11月队伍解体。在武义红军影响下,中共宣平县委亦于1930年5月,建立宣平红军,7月成立军事委员会,定番号为“红十三军浙西第三纵队”。至11月,也因红军暴动失败,领导人被捕牺牲,队伍解体。
永(康)武(义)联合暴动军事委员会(1928.9~10) 1928年7月,省委派刘寄云到永康组织农民暴动,9月13日,在永康、武义两县交界的桐琴镇金福春酒店,召开永康、武义两县党组织和暴动领导人联席会议,决定于10月10日夜,联合举行秋收暴动。会上成立了“永武联合暴动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两县的秋收暴动。
主席 刘寄云(詹醒民,1928.9~10)
武义暴动总指挥部(1928.9~10) 永武联席会议后,为了加强暴动的领导,武义县委及时成立了相应的暴动总指挥部,下设四个区的指挥部,10月10日夜按计划举行暴动。事发后遭国民党武装镇压而失败。
总指挥 徐英 (徐胡连,1928.9~10)
副总指挥 邵李清 (邵泽民,1928.9~10)
倪云腾 (倪雨沾,1928.9~10)
徐强 (徐乙威,1928.9~10)
东区暴动指挥部
指挥 徐理富 (1928.9~10)
副指挥 倪云腾 (兼,1928.9~10))
西区暴动指挥部
指挥 方文德 (1928.9~10)
副指挥 方济民 (1928.9~10)
南区暴动指挥部
指挥 金福仁 (1928.9~10)
副指挥 赵德法 (1928.9~10)
北区暴动指挥部
指挥 邵李清 (兼,1928.9~10)
副指挥 洪舍贤 (1928.9~10)
浙武红军游击队(1930.1~11) 1930年1月27日夜,中共武义县委书记邵李清在王村龙潭坑召集农民协会骨干会议,研究建立武义红军,定番号为“中国共产党浙武红军游击队”,设总指挥部于大公山。6月,先后建立了东、南、西、北、第五等5路红军指挥部,约3000余人,活动于全县90%以上的乡村,波及宣平、金华、缙云等邻县边境,斗争锋芒直指国民党反动统治和土豪劣绅。1930年8月26日,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头版刊登了武义红军斗争活动的情况时指出:“跟着目前全国革命浪潮的日益扩大,同时其游击斗争亦日益发展,现在该县已在武装农民包围之中。该县游击队派代表与东方军委接洽,转变为红军。”同年11月,斗争失败,红军游击队解体。
总指挥 徐金财 (徐子明,1930.1~10,后叛变)
党代表 邵李清 (1930.1~9)
副总指挥
下属组织
东路红军游击队 1930年3月建立
指挥 倪新富 (1930.3~6)
张福林 (1930.6~11)
南路红军游击队 1930年3月建立
指挥 张若安 (1930.6~10)
副指挥 吴方伊 (1930.4~11)
西路红军游击队 1930年3月建立
指挥 潘广天 (1930.3~6)
邵炳荣 (1930.6~11)
副指挥 方文德 (方德德,1930.3~10)
北路红军游击队 1930年2月建立
指挥 邵顺长 (邵子虎,1930.2~6)
李文廷 (李子龙,1930.6~11)
1930.2~1930.6任副指挥)
副指挥 刘增荣 (1930.6~10)
钟樟旺 (1930.6-6)
第五路红军游击队 1930年6月建立
指挥 何叶珍 (1930.6~10)
副指挥 何福成 (1930.6~7)
宣平攻城劫狱农军 1928年底,宣平农民年关暴动失败后,党员、农民协会骨干50余名被捕或牺牲。1929年,中共宣平县委为营救革命同志出狱,决定于10月10日晚,组织700余名农军举行攻城劫狱。由于行动计划泄密,敌人把囚禁人员转移,攻城后劫狱未成。
指挥 郑友瑞 (1929.9~10)
副指挥 阮芝唐 (阮芝,1929.9~10)
红十三军浙西第三纵队(即宣平红军,1930.7~11) 1930年5月,在浙武红军游击队和“红十三军”的影响下,先后成立宣平红军北、西、南、东4个营。为加强党对红军的领导,中共宣平县委向各营指派了党代表。7月,宣平红军定番号为“红十三军浙西第三纵队”,同时成立了军事委员会,活动于宣平全县及松阳、遂昌、金华等邻县边境。11月,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武装围剿,领导人被捕或牺牲,各营红军因失去领导人解体。
总指挥 曾志达 (曾权,1930.7~8)
委员 吴谦(1930.7~1930.9)
陈俊 (1930.7~8)
邱金隆 (1930.7~1D
郑树良 (1930.7~11)
王湘 (1930.7~11
阮芝唐 (1930.7~11)
下属组织
北营红军 1930年5月成立
指挥 邱金隆 (邱满满,1930.5~11)
副指挥 邹高水 (1930.5~11)
党代表 陈俊 (1930.6~8)
西营红军 1930年6月成立
指挥 郑树良 (1930.6~11)
副指挥 邹广春 (1930.6~11)
党代表 吴谦 (1930.6~9)
南营红军 1930年6月成立
指挥 潘成波 (1930.6~9)
党代表 王湘 (1930.6~11)
副指挥 朱生明(1930.6~10)
姜云龙 (1930.6~10)
东营红军 1930年7月成立
指挥 陈祖训(1930.7~11)
副指挥 潘土法(1930.7~11)
邱明隆(1930.7~11)
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在师长粟裕、政委刘英率领下,进入武义、宣平地区,建立宣(平)遂(昌)汤(溪)游击根据地,开展游击战争。他们的足迹遍及武义、(宣平)的16个乡镇,50多个村庄。至1944年9月全部撤离。
1942年5月,日寇侵占武义后,武义党组织通过统战工作,积极筹集枪支弹药,于7月组建了一支60余人的“武义抗日游击中队”,依靠群众,袭击日寇,炸碉堡,拆铁路,开展护矿斗争。1943年1月,被国民党浙江第三行署保安部整编。中共闽浙临边委迁驻宣平县石柱源村后,组建了一支以临边委机关干部和当地党员为主体的武工队,共10余人,活动于宣(平)、遂(昌)、汤(溪)边区,他们依靠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坚持秘密斗争,战胜了国民党反动军警的围困、清剿。1946年3月,临边委与中共处属特委合并,武工队消失。
武义抗日游击中队(1942.7~1943.1)
中队长 倪云腾(1942.7~1943.1)
指导员 王照垣(王放,1942.7~1943.1)
分队长 颜金元
潘国杰
郑双龙
中共闽浙临边委武工队(1942.8~1946.3)
队长 吴德昌(1942.8~1946.3)
政委 宣恩金(1942.8~1946.3)
解放战争时期(1945.9~1949.5)
1948年3月,中共金华地区特派员、浙江壮丁抗暴自救军第3大队大队长应飞,抽调一个武装班和短枪组,建立了武义武工队;8月,扩编为浙东人民解放军第2纵队第6支队第9大队。
1948年8月,第6支队又派领导骨干在宣平边境建立了金(华)汤(溪)武(义)宣(平)武工队。10月,成立新宅、上坦、曳岭三个区武工队。
1949年3月15、16日,松阳、丽水两县国民党武装相继起义后,通过整编,分别建立了松(阳)宣(平)遂(昌)人民游击支队与丽(水)缙(云)永(康)武(义)人民游击支队。同月,武义境内成立了清溪、下杨两个区中队。4月初,处北县成立后,金汤武宣武工队与上坦区武工队合并,整编为桃溪、上坦两个区中队。
武义武工队(1948.3~7)
队长 陶健 (1948.3~7)
指导员 王一虎 (1948.3~7)
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第九大队(1948.8~1949.5)
大队长 陶健 (1948.8~1949.5)
副大队长 李西京 (1948.11~1949.5)
副教导员 方高(徐金龙,1949.3~5)
下设两个中队
第1中队
中队长 李西京(兼1948.8~1949.3)
副中队长 程建德(1949.3~5)
指导员 戈天泽(1948.10~11)
王良玉(1948.11~1949.5)
第2中队
副中队长 童春(1949.3~4)
方岩春(1949.4~5)
指导员 程北辰(杨达,1949.3~5)
副指导员 应永进(1949.5~5)金(华)汤(溪)武(义)宣(平)武工队(1948.8~1949.3)
队长 张四达(1948.8~1949.3)
指导员 陈华荣(1948.8~1949.3)
区武工队(区中队)
新宅区武工队 (1948.10~1949.5)
队长 李桂生(1948.10~1949.5)
上坦区武工队(1948.10~1949.4)
队长 李瑛(1948.10~1949.4)
曳岭区武工队(1948.10~1949.5)
队长 李介甫(1948.10~1949.5)
清溪区区中队(1949.4~5)
队长 胡火明(1949.4~5)
下杨区区中队(1949.4~.5)
队长 陈起水(1949.4~5)
桃溪区区中队(1949.4~5)
队长 张四达(1949.4~5)
上坦区区中队(1949.4~5)
队长 谢陈兴(1949.4~5)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事机构
1949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军34师、第11军31师分别进驻武义(宣平)县城,两县同时宣告解放。武义县于5月10日贴出布告,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义县警备司令部和武义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同月16日,成立宣平县军事管制委员会。6月,通过地方游击队整编,两县分别建立了县大队。后来为使地区武装从组织上进一步走向正规化,1950年12月,遵照浙江省军区务令字第1号命令,撤销县大队番号,统一改建为独立营;1952年5~6月撤销独立营的番号,整编为县中队。这一阶段武义(宣平)县的军事组织分别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义县警备司令部
1949年5月9日武义宣告解放,10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义县警备司令部,不久自然消失。
司令陶健(1949.5~5)
武义县大队
1949年6月16日,浙江第十一军分区集中原浙东人民解放军第2游击纵队第6支队第9大队到金华二仙桥整训,6月18日成立武义县大队。
大队长徐干(1949.9~1950.12)
政委 李树平(兼,1949.6~1950.12)
副大队长 李西京(1949.6~1950.3)
常水泉(1950.6~12)
副政委 李仁义(1949.6~1950.12)
刘联邦(1950.4~12)
武义县独立第十二营
1950年12月由县大队改编,1952年6月改编为县中队。直属浙江第八军分区领导。
营长 徐干(1950.12~1951.10)
副营长 常水泉(1950.12~1951.D
政委 李树平(兼,1950.12~1952.6)
副政委 李仁义(1950.12~1951.1)
刘联邦(1950.12~1951.5)
李登云(1951.7~~1952.6)
参谋长 孙兆泰(1951.8~1952.6)
宣平县大队
1949年5月,成立宣平县大队,下属2个中队。
大队长 陈仿尧(兼,1949.5~1949.8)
政委 晨光(兼,1949.7~1951.1)
副大队长 钱大山(1949.8~1950.12)
副政委 袁纪友(1949.8~1950.7)
张天乐(1950.7~1950.12)
宣平县独立营
1950年12月,由县大队改编为丽水军分区第7独立营,下属3个连,1952年5月,改编为县中队。
营长 钱大山(1951.1~1951.12)
孙学礼(1951.12~1952.5)
政委 晨光(兼,1951.1~1951.3)
副营长 候国柱(1951.12~1952.5)
副政委 张天禄(1951.1~1951.9)
张士臣(1951.9~1952.5)
参谋长 郑宝海(1951.1~1952.5)
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
1950年9月,武义(宣平)县建立人民武装部后,内设军事、政工二个股。
1952年6月,县、区人武部正式划归军队建制。
1954年8月和9月,武义、宣平两县人民武装部先后改建兵役局后,下设作训、政工、兵役三个股。
1957年7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性质,武义县兵役局又改设为三个科:一科为组织动员科,并作预备役军官方面工作;二科为征集科,并作统计工作;三科为民兵训练科,并作预备役训练工作。
1958年2月24日,浙江军区遵照中央军委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为加强兵役工作建设和预备役训练,颁发县市兵役局编制表,武义、宣平两县均属丁等县兵役局,设组织动员、预备役训练2个科,编制人数为12人,其中:编配局长1人,政治委员1人,副局长1人,秘书1人,2个科各设科长1人、助理员各3人。
1961年10月,复建武义县人民武装部后,下设作训、动员、政工三个科。同时在全县各人民公社都建立了人武部。
1962年12月3日,浙江省军区对县(市)人武部编制问题又作出调整,武义县为丙等县,设作战训练科、组织动员科和政治工作科,编制为21人。
1963年4月24日,浙江省军区根据南京军区编制工作会议规定的条件,对各县市人武部的员额分配作出决定,县人武部仍设3个科,编制仍为21人,其中:编配部长1人,政委(兼),第二政委1人,副部长1人,副政委1人,秘书1人,供管员1人,公务员1人,炊事员1人;作战训练科科长1人、助理员2人、军械助理员1人;组织动员科科长1人、助理员3人;政治工作科科长1人、助理员4人。
1975年4月22日,武义县人武部与安徽省界首县人武部调防,调防后县人武部设作训、动员、政工三个科。编制为24人,其中干部21人,战士3人,按编制配备有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秘书、管理员各1名;各科配科长、副科长各1名,配参谋、干事各3名,战士各1名。1977年12月,增设装备科。1982年12月,机关实行精简整编,人武部设军事、政工、后勤三个科。
1986年5月,武义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定为副县级单位。编配部长、政委各一人,部长、政委为副县长级;一般干部按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确定职务等级,仍称参谋、干事、助理员。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和民兵装备仓库,定员为22名,其中干部15名,职工7名。1989年5月,增设劳武企业办公室。
1990年,县人武部仍设办公室和军事、政工两科。实有人数为20人,其中干部13人,职工7人。1991年6月25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编制委员会、省劳动人事厅、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的联合通知,确定武义县人武部人员编制数为22名,其中干部15名,工人7名。
根据199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武义县人武部从1996年4月1日起改为军队建制,定为正团级单位,编制12人,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人,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科为正营级单位。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仍接受上级军事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至1997年,县人武部现役军官编制11名,职工编制10名。
2004年,根据南字第81号文件,调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编制,仍定为正团级单位,仍设军事、政工、后勤科,科为正营级,配部长、政委、副部长兼军事科长、政工科长、后勤科长、参谋、干事、助理员。2005年1月,部机关执行新的编制,部机关有干部9名,职工10名,至2005年。
基层人武部
基层人武部是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基础。自解放初期建立区人武部开始,随着全县行政区划的调整变化,先后建立了各人民公社、各区、乡、镇人武部。为适应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加强基层人民武装建设,1984年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劳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的设置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根据上级指示,本县在调整充实各乡、镇人武部的同时,除1978年11月建立的县直机关人武部外,又于1987年12月建立了县经委、县供销联合社、县商业局、县二轻局、县棉纺厂、县有机化工厂、东风莹石公司等7个县人武部直属基层人武部。至2005年,全县建有基层人武部26个,其中乡镇、街道、县直19个,企事业单位7个,共有专职人武干部40名。
基层人武部属地方编制,政治上属地方党委领导,业务上由县人武部管辖。每个基层人武部视管理范围大小分别配备正副部长1至2名,人武干事1至3名。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兵员动员、征集工作,参战支前,民兵的整组、训练、政治教育和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以及治安保卫等工作。
县人武部(兵役局)历任主要领导人
武义县人武部
1950年9月建立。1952年6月改为军队建制。
政委 李树平(兼,1950.9~1952.11)
赵仲一(兼,1953.9~1954.8)
副部长 魏树仁(1951.7~1952.9)
咸端文(1952.9~1953.12)
宋九祥(1953.11~1954.9)
副政委 秦书田(兼,1953.1~1954.3)
武义县兵役局
1954年8月,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1958年11月,随并县撤销。
局长 张证科(1954.12~1956.9)
朱凤智(1956.3~1958.4。1958.4~6为副局长)
王忠甫(1958.4~1958.12)
政委 赵仲一(兼,1955.1~6)
汪洪涛(兼,1955.6~1958.6)
于耐毅(兼,1958.6~10)
副局长 宋九祥(1954.9~1956.4)
吴有荣(1958.4~12)
副政委 王纯贵(1954.12~1955.8)
夏忠怀(1955.9~1958.5)
连作良(1958.4~12)
1961年10月,恢复武义县建制,重建武义县人武部。
武义县人武部
部长 王忠甫(1961.10~1963.12)
刘子元(1964.4~1975.4)
王培富(1975.5-1981.10)
钱德顺(1981.10~1983.8)
田洪勋(1983.8~1985.8)
徐锦明(1986.5~1993.2)
成文良(1993.2~1996.4)
邹忠玺(1996.10~2000.6)
章建德(2000.6~2004.5)
张锦良(2004.5~2005.3)
王正山(2005.3~)
政委 片宝森(兼,1962.1~1967.12
第二政委 胡彩德(1964.4~1970.3)
政委 梁守智(1970.3~1975.4)
胡彩德(1973.1~1975.4)
张洪禄(1975.5~1976.10)
第一政委 王文章(兼,1979.3~1983.9)
毛华岳(兼,1984.3~1985.7)
政委 张洪禄(1976.10~1978.10)
马如鹤(1978.10~1983.8)
褚衍斗(1983.8~1995.3)
成文良(1996.4-1998.3)
夏改革(1998.3~1999.3)
章建德(1999.3~2000.6)
陈子根(2001.3~2002.3)
李中军(2003.6~)
副部长 马继先(1961.10~1975.4)
沈久堂(1970.2~1975.4)
戴泰(1971.3~1975.4)
徐明诚(1975.4~1980.10)
蒋国善(1975.4~11)
刘华锁(1975.4~1978.4)
荣蟠岭(1975.11~1982.1)
孙茂宗(1981.6~1983.9)
褚衍斗(1983.3~1983.8)
唐炳华(1983.11~1985.9)
李先俊(1996.4~2000.7)
曹智冲(2001.3~)
副政委 贾乐礼(1961.10~1965.4)
王象庚(1965.4~1970.11)
仇汉书(代,1967.7~10)
侯信(1970.8~1975.4)
朱刚(1973.2~1975.4)
邹本欣(1975.4~1978.4)
李加清(1975.4~1978.11)
董振盛(1977.12~1981.8)
吴启伦(1979.4~1981.8)
褚衍斗(1981.9~1983.3)
陈子根(2000.6~2001.3,主持工作)
钟新民(2002.6~2003.3,主持工作)
李中军(2003.4~6,主持工作)
宣平县人武部
1950年9月建立。1952年6月改为军队建制。
部长 段成玉(1952.9~1953.11)
政委 晨光(兼,1950.9~1951.3)
崔光磊 (兼,1952.12~1953.10。1951.4~1952.11兼副政委)
副部长 李竹安(1951.3~1953.1)
朱凤勤(1953.10~9)
副政委 耿旭东(兼,1954.3~5)
宣平县兵役局
1954年8月,由县人武部改建为兵役局,1958年4月,随并县撤销。并到武义县兵役局。
局长 辛德明(1954.12~1956.9)
陈茂山(1956.9~1958.4)
政委 宋希图(兼,1954.11~1957.6)
于耐毅(兼,1957.6~1958.4)
副局长 朱凤勤(1954.9~1955.6)
袁庆元(1955.12~1956.6)
副政委 吴有荣(1954.12~1958.4)
第二章 驻军
第一节 历代驻军
元代:派驻武义县镇守千户1员。明洪武元年(1368),在武义县城设军卫所,兵员人数不详。
清代初年,驻武义县绿营汛左营千把1员,配有战马兵2名,无战马兵3名,守兵25名。
顺治三年(1646),驻宣平县右营千把1员,兵丁40名,营房设县城太平坊。
康熙十三年(1674),为防闽乱,宣平县加驻朗标参将1员,统领守备千把7员,马步战兵1000名。三年后撤离。康熙四十八年(1709),为防彭子英起事,派驻宣平县镇标中营把总1员,添设兵丁800名,并捐造营房32间。
嘉庆元年(1796),驻宣平县兵丁61名。
同治三年(1864),进行兵制改革,裁减兵丁24名。至清末,有兵丁35名,其中上调郡防10名,本县留25名,外加营书1名。
宣统元年(1909),奉令裁撤绿营,改练新军。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
民国元年(1912),宣平县由处州军政分府派来护军20名,并从遂昌调来防军20名,驻守城隅。民国3年(1914)11月,防军20名调回丽水遣散,另派哨长1名带兵3棚(每棚14人,计42人),来宣平驻扎。
民国31年(1942)年9月,国民党陆军79师235、236、237团驻防武义县的清溪、新宅、下杨等区及宣平县的上坦区。34年(1945)5月撤离。同年10月,国民党陆军21师61、62、63团驻防武义县。
民国33年(1944)年3月,国民党陆军暂编三十三师第一团驻防宣平县。35年(1946)5月撤离。
民国37年(1948)10月,国民党陆军203师609团驻防武义县城。38年(1949)5月败退。
附:民国31年(1942)日本侵略军第22师第85联队曾进驻武义县城及童庐、茭道等地。33年(19443月撤离。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军
1949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军34师进驻武义县城,武义宣告解放。同一时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军31师进驻宣平县城,宣平宣告解放。部队不久即撤离。
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部队除几次训练拉练经过县境外,未有部队驻防。
武义的驻军单位,除了武义县人民武装部(有关县人武部沿革已在本篇第一章第三节中作了记载),还有武警武义县中队与武警武义县消防大队。
武警武义县中队
武警武义县中队始建于1949年的公安警备队,1950年改为军队建制。1955年8月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隶属公安建制,当时武义有干部战士23人,宣平有27人。经过撤县、复县,1962年2月,复建武警部队武义县中队,干部战士集体转为现役。1963年2月,改为公安建制,1966年7月又改为军队编制,归县人武部领导。1968年11月中旬,根据浙江省军区关于县(市)中队调防命令,武义县中队与开化县中队对调。1976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又改为公安建制,县中队归金华地区公安局民警科领导,其所担负的逮捕、警戒、看押的任务同时移交,县中队的武器装备、营房营具、在用物资、交通通讯工具、单独耕种的土地、生产和生活的节余经费等全部移交。
县中队交由公安机关建制领导后,改称为人民武装警察武义中队,仍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制度,供应标准和福利待遇。战士继续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由2年改为3年。
1980年8月,又改编为武警部队武义县中队,归武警金华地区大队(1983年1月改支队)领导。1989年1月1日,又实行武警部队与公安系统双重领导。
县中队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队伍。在解放初期,县公安队冒着牺牲的危险积极参加剿匪工作,彻底清除武义(宣平)县境内的武装土匪。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时期,武警武义县中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县中队参与了处置武义县柳城地区村民冲击区、乡政府的突发事件;1994年,中队参与处置武义东风莹石公司大规模群众械斗事件;1995年,中队官兵在“3.30”西霞桥倒塌抢险中,不畏艰险,不怕寒冷,下河打捞起尸首数名;2000年中队主动参加“6.23”特大洪水抢险;2001年中队担负了处置武义县桐琴镇“3.15”群众闹事事件;2002年,参加西联乡“8.15”泥石流抢险救灾,参战官兵牢记使命,英勇顽强,奋力抢救受灾群众,圆满完成任务;2003年中队参与公安机关“武阳惊雷”扫毒抓捕行动1次,出动兵力15次,抓捕吸、贩毒人员18名。
1992~2005年,中队官兵先后参加大小近60余次的山林火灾扑救工作,在扑救过程,参战官兵英勇顽强、不怕困难,圆满完成任务,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武警中队主要任务之一是负责武义县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协助看守所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1998年,中队在历届官兵的辛勤工作下,协助县看守所取得了28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模范看守所称号”,中队也因此荣立集体三等功。
县中队还积极与地方部门、单位开展各类警民共建活动,支持地方建设。先后与武阳中学、县职工学校等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发挥中队特长,指导共建单位开展军事训练,进行内务观摩、文体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中队自组建以来,虽然编制体制多次改变,但历届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官兵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军政成绩历来名列支队前列。以顽强的作风和过硬的素质在地方树立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中队自组建以来,先后被武警省总队评为先进中队一次,记集体三等功0两次,三次被评为先进集体,集体嘉奖两次,连续十九年被评为金华市文明单位。中队先后有十四名战士提干和考入警校,20名官兵荣立三等功。
武警武义县消防大队
民国期间,武义(宣平)县就曾建立义务消防队7支,有义务消防队队员144人。解放后,重建义务消防队,1954年武义县有义务消防大队2个,下设4个中队8个小队和1个直属分队(也称水枪队),有义务队员445人。1956年,宣平县建立柳城镇消防委员会,下设操机、突击、机动3个队,有义务消防员158人。同年,武义县建立城关镇人民消防委员会,下设义务消防队3个,有义务消防队队员140余人。
撤县、复县后,1966年武义县开始建立消防专业组织,属武警部队建制,称武警武义中队消防班,配备消防警察8人。1970年根据国务院指示,消防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为五年。是年建立县公安消防队。1974年正式建立武义县公安局消防中队,分防火、战斗、后勤3个班。1983年,公安消防中队归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增至23人。1984年成立县公安局消防科,实行科、中队合署办公。
1998年2月,武警部队首次实行衔制,县消防中队有一名警官被授予上尉警衔,二名警官被授予中尉警衔;一名士兵被授予专业警士;其他士兵分别被授予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警衔。1991年8月,根据省公安厅要求,消防中队升格为消防大队,正营级建制,大队配大队长、政委、参谋。1995年3月,大队设立党总支及大队部党支部。1998年3月,根据省厅要求,大队党总支改为党委。大队政委改称教导员。自建队以来,先后有2名地方干部,24名现役干部进队任职,累计招义务兵110名,其中18名士兵提干,9名转为志愿兵。
2003年根据上级部署,以点带面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当年完成柳城畲族镇、桐琴镇专职消防队和王宅镇、茭道镇、新宅镇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至2005年5月,全县18个乡镇、街道已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2支,有队员116人。它们承担了全县70%以上农村火灾扑救工作。全县已基本形成一个以公安消防为主,专职、志愿、义务消防为辅的灭火救援、群防群治网络。柳城专职消防队自组建以来,共出警190余次,扑灭大小火灾170余次,救出迂险群众17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武义南部山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2005年9月,柳城消防队被评为浙江省“十佳专职消防队”。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自1985年至2005年,共发生火灾648次,经县消防中队、大队官兵奋力扑火、抢救,挽回国家集体与个人财产损失达8000余万元。在历次扑火抢险中,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2000年10月1日凌晨,王宅镇山碧张村发生火灾,在抢救中,县消防大队通讯员陈才岳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战友的安全,奋不顾身冲进火场,皮肤四度烧伤,左大腿粉碎性骨折,谱写了一曲革命英雄主义的壮歌。他出院归队疗养后,仍身残志坚,积极参加队部各项服务工作。省消防总队给陈才岳记二等功一次,中共武义县委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向陈才岳同志学习,战友们称他是“活着的黄东华”。
县消防大队为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宣传工作,于2003年11月9日创办一份《武义消防》小报,这是全省唯一的县级消防报刊,至2005年底已刊出26期,发行10余万份,把消防信息送进千家万户,成为宣传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部队形象的有效载体,得到省消防总队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扬,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好评。
武义县消防大队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狠抓队伍建设,在部队教育管理、抢险救灾、业务训练、消防监督管理、后勤保障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年来,大队连续被评为县、市文明单位,金华市最佳服务单位,先后被省公安厅、总队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大队,落实行政管理达标先进单位和《纲要》达标单位,曾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嘉奖二次,先后有20多名官兵荣记个人三等功和二等功。2005年2月,武义县消防大队又获得金华市消防支队2004年度工作考核总分第一名,并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基层大队。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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