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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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浙江省武义县地名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113
颗粒名称: (九)文件汇编
分类号: D920.9
页数: 18
页码: 326-343
摘要: 现将《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国地名的统一管理,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地名是历史形成的,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对待,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的命名、更名要慎重对待,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走群众路线,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决定。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地名。在上述范围内,避免用同音汉字命名地名。第十二条 凡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九、十条精神的,原则上应予更名。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在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中国地名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答复。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关键词: 文件 政府 武义县

内容

国务院文件
  国发〔1979〕305号
  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国地名的统一管理,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关系到国家领土主权和国际交往,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到民族团结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做好。
  第三条 地名是历史形成的,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对待,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的命名、更名要慎重对待,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走群众路线,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理实体名称、居民地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和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名称。
  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
  第五条 地名的命名,要注意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第六条 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地名。
  第七条 省以下各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各专业使用的台站港场名称一般要与当地地名统一,派生地名一般要与主地名统一。
  第八条 全国县以上名称、一个地区内公社名称、一个县内生产大队名称不重名,一个市内的街道、胡同不重名。在上述范围内,避免用同音汉字命名地名。
  第九条 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名称一般按照当地地名命名,不用序数命名(一个自然村内有数个大队、生产队的情况例外)。
  第十条 地名命名要简明确切。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第三章 地名的更名
  第十一条 凡属于下列情况的地名必须予以更改:
  (1)有损我国主权和民族尊严的;
  (2)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妨碍民族团结的;
  (3)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或极端庸俗性质的;
  (4)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
  第十二条 凡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九、十条精神的,原则上应予更名。
  第十三条 一地多名、名多写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名音译不准(译名还不稳定)、用字不当的,应予调整。
  第十四条 纪念革命先烈,一般不更改地名。但已用烈士名字命名的地名,并履行了一定审批手续,群众称呼已成习惯的,仍可沿用。
  第十五条 对于不是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律不要更改。
  第四章 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十六条 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按下列程序办理:
  (1)凡位处边疆地区的或在国内外著名的山脉、河流、湖泊、岛屿、海湾、海峡等名称,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具体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同时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民政部和外交部。
  (2)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山脉、河流、湖泊等的名称,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单独或共同报国务院审批;同时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和民政部。
  (3)位于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属于本条(1)款情况的山脉、河流、湖泊等的名称,由所在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和民政部。
  第十七条 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行政区划变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同时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
  建国以来还未签定新的边界条约的边境地区县、市以下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由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八条 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名称,由各专业部门征求所在地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名领导小组的意见后,提出适当名称,报各专业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由主管部门定期汇总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专业部门在报批上述地名时,应将命名、更名理由,包括拟废止的旧名和拟采用的新名的涵义、来源等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更改旧名,启用新名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所命名、更名的地名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有些新改的地名群众不熟悉时,可加注旧名,作为过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抄送中国地名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在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中国地名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答复。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1981)第39号
  关于建立武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社、各委,办、局、厂矿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地名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武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游奕能
  副组长:王培富、余加
  成员:潘文富、陈同贤、傅志光,徐龙飞、傅文甫、楼茂滋、徐子德、刘宝国。
  武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由有关部门抽调,余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日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1982〕19号
  关于将武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改为武义县地名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镇、社、县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武义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改为武义县地名委员会。
  县地名委员会的职责是:继续做好本县的地名普查工作;组织调查、搜集、整理、审定、编纂县内地名资料,做好县内经常性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地名委员会由周双才等十位同志组成,(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并由武义县水利电力局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九日
  附:武义县地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周双才 副县长
  副主任:余加 民政局局长
  徐子德 水利电力局局长成员:崔聚生 人武部参谋
  陈同贤 宣传部副部长
  傅文甫 计委副主任
  刘宝国 邮电局局长
  潘昌鸾 公安局副局长
  王子祥 财政局副局长
  胡献卿 基本建设局副局长
  下设地名办公室:徐子德兼任办公室主任。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1985)第66号
  关于编纂《武义县地名志》的通知
  各区公所、镇、乡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地名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县府决定在完成我县地名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纂《武义县地名志》。
  编纂《地名志》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起着承上启下的重大作用。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急,要求高,需要各有关方面提供各种正确的史料和数据。因此要求各区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提供各种数据,给编纂工作提供方便,把《武义县地名志》的编纂工作做好。
  《武义县名地志》的编纂工作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有关问题由该局直接与各地各单位联系。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五月三日武义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1982〕5号
  关于公布我县部份地名更名的通知
  各区、镇、社及有关单位、有关大队、县机关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根据国务院(1979)305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社,生产大队更改名称审批权限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寺后公社等5个公社(已经金华地区行政公署(1982)2号文件批准)、新屋大队等48个大队及壶山镇桥、街道、巷等63条地名进行更名,现予公布,自1982年3月1日起施行。
  今后,凡有关单位行文、邮电通讯、新闻报导、交通路标、公安内卫、财经贸易及地图等均一律按标准名称使用,不准随便更改或代字简写。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更改旧名,启用新名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较快地适应并习惯使用批准后的标准名称。
  附地名更名名单于后:
  武义县人民政府
  一五八二年一月八日一、部份公社更名名单
  顺序号 所属区 公社原名 更名后标准名称 公社驻地
  1 城关 寺后 寺前 寺后
  2 新宅 徐村 大田 徐村
  8 柳城 溪口 大溪口 溪口
  4 桃溪 德云 泽村 泽村
  5 桃溪 桃溪 陶村 陶村
  二,更名大队标准名单
  顺序号 所属公社 大队原名 更名后标准名称 大队驻地
  1 桃溪滩 新屋 正新屋 正新屋
  2 桃溪滩 西畈 上端头 上端头
  3 寺刖 上村 蒋村 蒋村
  4 溪里 和平 和尚田 和尚田
  5 溪里 吴村 吴杨 吴村
  6 溪里 上宅 郭上 上宅
  7 溪里 下宅 郭下 下宅
  8 茭道 何村 罗山 何村
  9 项店 章村 丰溪 章村
  10 桐琴 上宅 桐四 上宅二、更名大队标准名单
  顺序号 所属公社 大队原名 更名后标准名称 大队驻地
  11 芦北 联丰 上丰 上王店
  12 芦北 红旗 敕令桥 敕令桥
  13 芦北 红光 楼王 楼下王
  14 芦北 新屋 上新屋 新屋
  15 芦北 巩宅 东山 东山
  16 泉溪 何村 清源 何村
  17 泉溪 立新 官田 官田
  18 大田 王村 五登 王村
  19 新宅 黄山头 南黄山 黄山头
  20 新宅 塘头 南塘头 塘头
  21 宣武 上宅 上少妃 上宅
  22 宣武 下宅 下少妃 下宅
  23 宣武 结墙 吉祥寺 吉祥寺
  24 俞源 后陈 祝洪 后陈
  25 陶宅 坎头 杨店 杨店
  26 陶宅 新屋 内新屋 内新屋
  27 王宅 朝阳 桥亭 桥亭
  28 白姆 上宅 白姆 上宅
  29 白姆 雪坑 谢坑 雪坑二、更名大队标准名单
  顺序号 所属公社 大队原名 更名后标准名称 大队驻地
  30 后树 茶丰 元明寺 元明寺
  31 云华 金村 金川 金村
  32 云华 溪口 云溪 溪口
  33 云华 荷样 荷丰 荷样
  34 坦洪 叶坑 金隆 叶坑
  35 泽村 联丰 种子源 杨公源
  36 泽村 红星 章岸 赤砂坳
  37 泽村 明星 泽村 泽村
  38 泽村 利丰 项湾 项湾
  39 陶村 内外铺 东垄源 内铺
  40 陶村 东弄 东垄 东垄
  41 登云 四百田 双溪 四百田
  42 大源 政红 郑迥 郑迥
  43 大源 新民 全塘口 全塘口
  44 新塘 李村 界村 李村
  45 大溪口 岭脚 溪岭脚 岭脚
  46 大溪口 和平 底章 底章
  47 西联 溪口 双溪口 溪口
  48 二港 老鼠窝 双村 双村三、壶山镇桥、街道、巷更名名单
  顺序号 标准名称 起止范围 备注
  1 解放桥 五圣堂弄以南至新影院 新建大桥
  2 熟溪桥 电力公司(电厂)以南至伞厂(五金文具厂) 老木桥
  3 壶山桥 供电所以南至锅炉厂 武永公路
  4 武义桥 地点:在白洋渡 武金公路
  5 壶山上街 五圣弄至西门头脚
  6 壶山下街 五圣堂弄至东狱宫(熟溪小学)
  7 溪南东街 熟溪桥以南至壶山桥以南 新的街路
  8 溪南中街 熟溪桥以南至解放桥(新影院) 新的街路
  9 溪南西街 解放桥以南至冈山殿脚 新的街路
  10 解放街 北门头(车汽站)至解放桥北面
  11 溪南新街 解放桥南面至竹编厂
  12 熟溪北路 熟溪桥北面至永丰门 熟溪河的北边
  13 熟溪南路 熟溪桥南面至冈山殿脚 熟溪河的南边
  14 城东路 北门头(汽车站)至壶山桥
  15 城西路 北门头(汽车站)至西寺巷
  16 新兴路 供电所南面至食品公司生猪仓库以东
  17 马铃地路 西寺巷(农机公司)至物资局
  18 小南门路 小南门至劳动桥
  19 熟溪路 卫生用品厂至熟溪桥北面 原名大桥头路三、壶山镇桥、街道、巷更名名单
  顺序号 标准名称 起止范围 备注
  20 西门路 县农机公司至矿业公司 武义至柳城公路
  21 型头路 八素门(呜阳楼)至型头
  22 下王宅路 东狱宫(熟溪小学)至八素门(鸣阳楼)
  23 溪南路 溪南汤祠堂后至双井口
  24 溪南横路 县妇幼保健院至溪南樟树脚
  25 金星一巷 金星巷至看守所(旧址)旁边
  26 金星二巷 金星巷至金星大队礼堂边
  27 金星三巷 金星巷至壶山农机厂 通到城西路
  28 金星四巷 金星巷至金星巷37号东路
  29 金星五巷 金星巷至县招待所宿舍 通到城西路
  30; 枸树脚 下王宅八素门至枸树脚
  31 沿步巷 解放街车站商店南边至壶山农机厂
  32 民主巷 县外贸局酉面至溪南路
  33 摆角里巷 县外贸局后面至溪南汤代销店
  34 七家下 溪南大明堂至溪南中街饮食店南
  35 上竹园 溪南路至大塘沿中部
  三、壶山镇桥、街道、巷更名名单
  顺序号 标准名称 起止范围 备注
  36 下竹园 溪南路至大塘沿北路 37 后宅墙弄 溪南路至大塘沿南面
  38 后城背巷 溪南路至后城背
   居民点
  1 熟溪新村 武永公路以东、农具实验厂以西
  2 西门新村 武义一中操场东北角
  3 小南门新村 小南门以东,自来水厂以西
  四、壶山镇街道、巷更名名单
  顺序号 现行名称 原名 更改后标准名称 备注
  1 下福四巷 下福四巷 下福四路
  2 破封巷 王祠巷 王祠巷
  3 上井头巷 鸭弄堂巷 下井头巷
  4 三角巷 皂角巷 皂角巷
  5 西市巷 西寺巷 西寺巷
  6 洪宅巷 洪宅巷 下洪宅巷 下王宅居委会
  7 立水巷 滴水巷 立水巷
  8 北向阳巷 顾祠后巷 北向阳巷
  四、壶山镇街道,巷更名名单
  顺序号 现行名称 原名 更改后标准名称 注
  9 翻身巷 花园殿巷 翻身巷 10 金星巷 胡公殿巷 金星巷
  11 永丰一巷 骑路楼巷 永丰一巷
  12 永丰二巷 牌坊脚 永丰二巷
  13 永丰三巷 城隍庙巷 永丰三巷
  14 河宅巷 何宅巷 何宅巷
  15 朱河巷 朱何巷 朱何巷
  16 红旗巷 药皇巷 红旗巷
  17 下河巷 下河巷 下何巷
  18 立公巷 石公巷 石公巷
  19 增田巷 僧田巷 僧田巷
  20 革新巷 包公祠巷 革新巷
  21 勤业巷 勤业中巷 勤业巷
  22 下倪巷 下倪店巷 下倪巷

知识出处

浙江省武义县地名志

《浙江省武义县地名志》

本书主要收录了武义县现行标准地名2900条,内容包括标准名称、汉语拼音、历史名称、沿革概况等作了简要的介绍,并附地图44幅,照片77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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