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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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84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教师队伍
分类号: G451
页数: 6
页码: 1020-1025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教师队伍发展情况。
关键词: 教育 教师队伍 武义县

内容

第一节 编制与结构
  教职工编制标准
  1986年,按班级数核定教职工编制。小学平均每班1.2人(其中县城小学1.7人,乡镇所在地小学1.5人);初中每班2.3人(城镇2.5人);高中每班3.8人(县属高中4人)。
  2004年,教育部新颁发的《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将教职工分为专任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4类,按学生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其标准(教职工与学生之比):县镇高中1∶13,农村高中1∶13.5;县镇初中1∶16,农村初中1∶18,县镇小学为1∶21,农村小学1∶23。并以此为基数另增不超过10%的附加编制。2005年,全县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2852人。据新编制标准,全县小学超编175人,初中超编44人,普通高中缺编74人,职业高中缺编129人。部分有代表性年份教职工分布与师生比情况如下表:
  教职工身份结构
  1986年,中小学教师仍分公办、民办、代课教师三类,其中,民办和代课教师比例,小学占47%,中学占24.3%。后通过“招干”(政府安排干部指标将民办教师招为公办教师)、民办、代课教师招生(将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招收为师范院校学生,后者称“代招生”),使民办、代课教师锐减。1996年,公办学校中的民办教师消失。2002年起,代课教师不再列入教育年报统计。部分有代表性年份中小学教职工分类变化情况如下表:
  教职工学历结构
  根据国家规定,小学教师的合格学历为中等师范毕业学历,初中教师为专科学历,高中教师为本科学历。超此标准的称为“超标”。1986年至2005年,通过组织教师参加学历进修、老教师退休和师范院校毕业生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得到快速提升。部分有代表性年份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变化情况如下表:
  第二节 录用与评聘
  教师录用与调配
  中小学公办教师录用渠道有师范毕业生分配,招收优秀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向外地、外系统调入及向社会招考等。1986年~2005年,共录用教师2599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90人(含从外省引进本科师范生117名),优秀民办教师被招收为公办教师382人,调入144人,向社会招考75人,正常减员1576人。20年间,净增公办教师1023人。
  2000年前,师范毕业生直接分配。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分配首次采用考试录用办法;2004年小学教育大专生随之采用,2005年,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的师范大专毕业生分别接待分配毕业生人数的30%和40%的比例考试录用。
  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试录用、跨县、跨系统调动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武义县范围工作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调动,其余由学校提出或本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师职务评聘
  1987年10月起,首次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至1988年6月止,全县有2016名教师首批评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职务(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44人,中级职务(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457人,初级职务(中学三至二级教师,小学三至一级教师)1515人。
  2005年,全县在职专任教师中,有中学高级教师163人(含高级讲师,小学挂靠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含讲师)1048人,中学二级教师858人,中学三级教师42人;小学高级教师552人,小学一级教师481人,小学二级教师50人,小学三级教师2人。
  2005年,县教科所傅伟被金华市评为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全市首次评审,共9名)
  中小学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聘任方可任职。其中,高级职务和校长的教师职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初级教师职务由学校聘任。
  教师资格认定
  1993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6年5月,对1993年前任教的在职教师实行教师资格过渡,全县有68名幼儿园教师、1007名小学教师、642名初中教师和274名高中(职高)教师符合过渡条件,首批获得教师资格证书。2002年3月,开始教师资格的首次认定工作;至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312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1139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730人取得初中教师资格,582人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第三节 培训
  教师学历进修
  改革开放以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采取在职务晋升和民办教师转正时予以学历加分、报销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等措施,鼓励公、民办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并选派骨干教师到省、市教育学院脱产进修。据2005学年统计,全县2786名在职教师中,有1739名教师通过进修的形式获得合格学历或高一级学历,占教师总数的62.4%,其中师范261人,专科769人,本科695人,硕士研究生毕业2人。
  教师业务培训
  教师的业务培训分级负责。中学教师主要由金华教育学院组织,小学教师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继续教育中心)组织。
  前期以教材教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培训为主。截至1994年,全县有524名幼儿教师、307名小学教师分别获得相应的教材教法合格证书;593名幼儿教师、441名小学教师、66名初中教师、32名高中教师获得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
  同时进行的还有岗位业务培训(后改称继续教育)。1996年起,教育与人事部门作出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取得相关科目的合格证书和相应的学分,并作为教师任职和晋升的基本条件之一。师范毕业生必须参加见习期培训,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必备条件。
  1996年至1998年,组织了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2000年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和计算机培训;2005年12月起,实施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据不完全统计,1986至2005年,共组织各类教师培训300多期,受训教师25343人次。
  校长培训
  小学、初中、高中校长培训分别由县教师进修学校、金华教育学院和浙江教育学院组织。
  武义于1985年首次组织直属学校、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校长培训。1993年,县教育局确定县教师进修学校为全县中小学校长上岗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基地。先后举办初中校长、中心小学校长和完小校长培训班,有264名中小学校长参加,占在职中小学校长总数的98%,1995年11月通过金华市教委验收。而后,陆续举办了教育管理理论、法制等培训。2003年,县教育局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举办初中和小学校长高级理论研修培训班,有53名校长赴上海参训。据统计,1986年至2005年,共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19期,受训786人次。
  名师名校长工程
  1985年,浙江省开展首届教坛新秀评选,坦洪初中英语教师潘谦松成为县内首位省教坛新秀。此后,实验中学徐晓威和陈红、壶山小学石玉珍、壶山幼儿园应红、武阳中学王福良、实验小学陈耿红、壶山幼儿园金爱7人先后获省教坛新秀称号,26人获市教坛新秀称号。1988年,武义县始评中小学教坛新秀;至2005年,共举办8次,评出县级教坛新秀263人。
  1998年,县教育局首次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9人被评为县首届“学科带头人”。2002年又有18人被评为县第二届“学科带头人”。
  2004年9月,钱建国被金华市政府授予名校长称号,楼国萍、徐志扬被金华市政府授予名师称号。2005年11月,县政府组织首届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评选,评出名师33人,名校长2人。县政府分别给予名师、名校长2000元奖金和每月200元津贴。
  第四节 教师待遇
  教师社会地位
  改革开放以后,教师改变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受人贬损的地位,开始成为令人羡慕的社会职业。
  1985年,国家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后每逢此节,各级党政领导以各种形式颂扬“园丁”职业和“春蚕”精神;适时量力为教师解决住房、就医等实际问题。各级中共组织重视吸收优秀教师入党,教师队伍的党员人数从1986年的378人增加到2005年的895人。一批知名教师当选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986年至200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先后有26人次当选为县党代会代表,4人次当选为市党代会代表;70人次当选为县人大代表,6人次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3人次当选为市人大代表;52人次当选为县政协委员,4人次当选为市政协委员。其中,1人当选为省党代会代表,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2人先后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先后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
  党和政府以不同的形式表彰教师的业绩,授予一大批优秀教师以崇高荣誉。
  1998年,董闺聪被省政府授予省首届“功勋教师”。1986年至2006年,先后有熊庆良、董闺聪、唐建华、谢玲玲、徐钢良、楼国萍6人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叶春兴、朱建生、董闺聪、王水莲、王汉洪、江子潮、董佩仙、彭添生、楼国萍9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陶愫梅获首届国家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烛光奖”;张益义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另有21人获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30人获省春蚕奖;2人被评为金华市劳动模范;120人获金华市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1700人次获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等)称号。
  教师工资福利
  1986年,全县公办教职工人均月工资水平为82.8元。1988年,实行教师工资与专业技术职务挂钩,同时执行教师技术职务等级工资上浮10%的优惠政策,全县87.4%的公办教职工增加了工资。
  1993年10月,国家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该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教师提薪与补贴发放与公务员基本同步,至2005年,全县公办教职工人均月工资(含补贴、奖金)提高到2895.8元。
  公办教职工依法享受退休、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等待遇。1993年9月起,对任教满30年(2005年起,女教师教龄为25年)的教师按其基本工资额的100%计发退休金。
  1985年前,民办教师小学月工资20元、中学24元左右,相当于同级公办教师月工资的二分之一。1986年民办教师与同职务级别的公办教师同等幅度调整工资,其经费一半由县财政补助,一半由乡镇自行筹措,是年,民办教师平均月工资提高到小学45元、中学50元左右。1994年,首次对民办教师按教师职务进行工资改革,其后民办教师月工资平均水平达到400元左右。至此,民办教师除不享受公办教师的保留工资、公费医疗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外已接近公办教师水平。
  1986年前后,代课教师月工资为50元左右。1990年,中学代课教师月工资80元,小学代课教师月工资75元。1995年,县委、县政府规定代课教师月工资水平,小学不低于200元,中学不低于220元。2002年起,全省代课教师不再列入教师编制序列,但部分学校仍存在少量代课教师,其工资参照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执行。
  为稳定教师队伍,1985年,县委、县政府倾全县干部指标百余名用于招收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1989年、1999年,两次对师范院校毕业教师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教师子女实行“农转非”。1993年9月起,给予新宅、宣武、明山、坦洪、西联、新塘、竹客、大溪口、三港9个山区乡教师发放教龄月津贴。
  1986年~2005年,是教师工资增长最为频繁和增幅度最大的20年(如附表)。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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