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经费与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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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83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教育经费与设施
分类号: G526.7
页数: 7
页码: 1014-1020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教育经费与设施发展情况。
关键词: 教育经费 教育设施 武义县

内容

第一节 经费投入与支出
  1986年以后,县政府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并在民间发动捐(集)资办学,使投入规模不断扩大。1986年~2005年,全县教育总投入为13.99亿元,是前20年(1966年~1985年)的42.18倍(见下表)。
  教育财政拨款
  1986年~2005年,教育财政拨款总计7.58亿元,占教育总投入的54.2%。分年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教育事业费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6年起,武义县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乡镇企业按税前利润5%左右计征,乡镇商业按营业额的0.1%以上计征,农业按农业税15%计征。1992年,农村教育费附加由原来的随农业税计征改为按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计征;乡镇工业企业(包括个体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4%计征;商业、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按营业额的0.2%计征。2002年下半年起,停止向农民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自开征至2005年,全县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12843.1万元,占同期教育总投入的9.2%。
  集资办学
  1986年实行分级办学后,群众集资办学热情甚高。农村除集资捐款外,还以无偿提供土地、劳力、建材的方式投入。同时,国家实行教育扶贫政策,拨财政专款资助,并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贫困地区援建教育项目。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2005年,全县中小学共获得县内外单位、个人和港、侨胞捐(集)资款总计约1.8亿元,占同期全县教育总投入的12.8%。
  学校收费
  1986年~2005年,全县中小学学杂费(含借读费、择校费)等事业性收入21548.1万元,占同期全县教育总投入的15.4%。
  义务教育收费1986年~1993年,仍沿袭向义务教育对象收取学费。1986年,每生每学期,小学为学费3元~5元(分农村与城镇两个档次,下同)、代管费30元,初中为学费7元~11元、代管费45元。1994年起,义务教育对象免收学费。小学设杂费、住宿费等项目,合计每生每学期30元~35元;初中设杂费、住宿费、走读生夜自修水电费等项目,合计每生每学期75元~90元。1995年,对每生每学期代管费作出限额规定,县城所在地小学100元,农村小学90元;初中160元。2004年起,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即学校只能一次性向学生收取经政府核定的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每生每学期标准为:小学160元~245元,初中325元~365元。义务教育段学生的杂费收到2005学年为止。
  非义务教育收费1986年,高中(含职高,下同)每生每学期(下同)学费10~14元,代管费50元左右。1994年,高中设学费、杂费、住宿费、走读生夜自修水电费等项目,合计一般高中170元,重点高中230元;职高设学费、杂费、实验费、住宿费、走读生夜自修水电费等项目,合计270元~460元(不同专业间有较大差别)。1995年,高中代管费限额130元。2004年,高中收费标准调整为:学费,省一级重点高中1100元,省二级重点高中900元,省三级重点高中800元;代管费统一为280元。
  2003年,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高中择校生实行限招生人数、限考试成绩、限收费金额的“三限”政策,择校费最高限额标准为,省一级重点高中3万元,省二级重点高中2.2万元,省三级重点高中1.8万元。职业高中学费分专业确定。2005年,综合班600元,文科、工科专业950元~1200元,美术、戏曲专业1150元~1700元。从21世纪初开始,中小学住宿费按宿舍等级标准收取,分50元、80元、120元、170元等档次。公办幼儿园按政府确定的标准收费。2005年,省示范性幼儿园保育费1000元,代管费60元;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费800元,代管费50元;伙食费标准各园不同,最低225元,最高420元。民办幼儿园根据市场机制经政府物价审批的标准收费(未列入教育统计)。
  教育支出
  1986年~2005年,全县教育总支出14.99亿元。总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85.3%(最高年份为91.7%);人员经费占教育总支出的62.9%(最高年份为70.9%),分别见附表31-30
  第二节 经费管理
  财政性教育经费管理
  由县财政支出的教育经费(含城镇教育事业费附加)由县政府管理。年初,县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提出预算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纳入县财政预算。1997年以前,教育财政经费预算编制到县教育系统,由县财政部门按月划拨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再下拨到学校。1998年起,教育财政预算编制到学校,由县财政部门按月直接下拨给学校。
  2005年起,中小学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内经费和财政预算外经费(学杂费等事业性收入)综合预算管理。
  由乡镇负担的教育经费(含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由乡镇政府管理。
  学校收支管理
  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程序等由政府统一规定,接受教育、物价、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管理和监督。
  1995年起,对中小学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统一纳入县财政银行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审批后再划入学校银行账户)、财务公开、审计等制度。2001年8月,成立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对中小学经费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统一工资发放、统一会计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公开。
  1996年起,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至2006年12月止,全县中小学共有110项基本建1998~2005年教育经费总支出情况表设工程实施公开招标,总建筑面积349969平方米,预算总造价3.115亿元,中标总造价2.392亿元,比预算总造价降低0.723亿元。
  2005年2月,县教育局成立教育服务中心,对全县中小学各类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管理。是年,组织统一招标采购23次,节约资金229.74万元。
  制止乱收费
  从80年代末开始,行业乱收费现象也在学校滋生。1993年,县政府决定取消课桌凳押金、作业辅导费、义务教育保证金、节假日补课费、班务费、小学升初中报名费和中小学转学调档费7项不合理收费,并在教育系统开展制止乱收费大检查。2002年再次进行纠正教育乱收费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共清退各类违规收费55.88万元,武义县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经验在省纪检监察工作交流会上介绍并在全省推广,《中国教育报》作了专题报道。
  第三节 教育设施
  场地与校舍
  1986年至2005年,全县共投入学校基建经费3.92亿元,校园总面积扩大近50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扩大15万多平方米,新建校舍36.6万平方米(2005年年末在建6.1万平方米)。
  校舍建筑质量,中小学校舍1990年前泥木结构占33.7%,砖木结构占19.3%,砖混结构占47%。到2005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占44%,砖混结构占53%,砖木结构和泥木结构分别占2.8%、0.1%强。
  教育装备
  1986年时,全县教育装备总金额仅为43.66万元。大多数小学只有黑板、毛算盘等简易教具,乡镇初中普遍缺少实验仪器。1992年,有171所小学按不同标准配置了教学仪器,70%的乡镇完成对初中教学仪器的配备,有47所学校建有实验室,县教育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开通。
  1997年11月,通过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省验收组认为:“武义县采取‘乡镇筹一点,学校挤一点,县里补一点’的办法充实教学仪器是个好经验”。2002年,实验小学成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武义一中、壶山小学、熟溪小学成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2005年,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金额增至4446.5万元,生均装备金额1037元;所有中小学按省标准配齐教学仪器,并基本配齐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等器材;拥有计算机3234台,生机比达到11.4人/台,各校均开设信息技术课;乡镇所在地学校建有校园网和微机室;中小学多媒体设备配备率达92%;生均图书高中23.15册、初中14.89册、小学17.71册。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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