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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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8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安置
分类号: F323.8
页数: 2
页码: 998-9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义县征用时,由使用者向被征用者付钱,决不无偿划拨。这样做,利于下山脱贫村下来以后,稳得住,富得快。方法是土地先由政府征用,最低价位每亩仅付征用费2000元,然后政府将征用的土地用于下山脱贫村的安置,由下山村自负有偿土地的部分经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捐助的经费给予解决。
关键词: 脱贫 贫困 武义县

内容

贫困山村要从山上迁移下来,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要有新的土地去安置他们。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不论是用到国有土地,还是向接纳地征用的土地;在土地的用途方面,不论是宅基地、口粮田、责任田或菜地、山地,第一个政策原则是有偿使用、不搞一平二调。征用时,由使用者向被征用者付钱,决不无偿划拨。同时,在进行下山脱贫村规划之时,还要做到如下三点:第一,事前作好调查研究,选择好土地比较宽裕的村,并做好领导者和群众的思想工作,以便能够拿出足够的土地来安置下山脱贫村。如果一个村拿出来的土地数量不够,也可以由几个村共同协作,凑出足够数量的土地来。第二,按照沿城、沿路、沿镇、沿中心村工业区或在城郊选址的原则,实行异地开发。这样做,利于下山脱贫村下来以后,稳得住,富得快。第三,做好接纳地领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既不搞一平二调,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又发扬奉献精神,大力支援,以优惠价格收费。方法是土地先由政府征用,最低价位每亩仅付征用费2000元,然后政府将征用的土地用于下山脱贫村的安置,由下山村自负有偿土地的部分经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捐助的经费给予解决。工作中,县扶贫办和有关乡镇、街道曾先后组织十多批接纳地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人员到未下山的村、自然村、户访贫问苦,让他们切身体会高山深山农民的艰难,动之以情,使他们乐于伸出援助之手。上山访问过的乡、村干部回到接纳地后常这样对村民们说:在革命战争年代,老根据地村的人民群众当红军、打游击,作出过巨大的贡献。如今,党的政策这样好,平原地区的人生活好起来了,不能眼看着他们再在山上受苦,平原地区的人们一定要支援他们。让他们下得来,留得住,大家一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自1993年王宅镇的紫溪村于全县第一个实现在本镇下山脱贫算起,武义县各接纳地的干部和群众,的的确确对下山脱贫工作是大力支援,以实际行动作奉献的。西联乡马口村先后拿出土地223亩,陆续接纳了本乡6个建制村29个自然村,计1072户3699个人口下山脱贫。
  1996年邵宅乡(今白洋街道)王大路村接纳了明山乡大初坑自然村。1998年,丁前村(今属白洋街道)接纳了白姆乡张坑、茶山改名的城东新村,下厅前接纳了新宅乡沿溪村的黄山自然村。1999年金畈村(今属白洋街道)接纳了大田乡高村自然村。
  1997年以后,原桃溪滩乡接纳了8个下山脱贫村。
  1997年,履坦镇的后桑园村接纳了坦洪乡软朝村,到1998年改名为金桥村。
  王宅镇的要巨村,1998年接纳了三港乡的张大山村(后改名为要巨二村)。1999年,该镇的王宅村接纳了俞源乡的何处、塘岗、井岗山3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的通阳村,同年又接纳了俞源乡的羊虎坪村和慈姑堂村;2002年又接纳了西联乡原地质灾害村石柱源和水碓坑村合并而成的新兴村。
  1998年明山乡上潘等5个自然村迁移泉溪镇组建一个新的村。因为户数多、人口多,一个村接受有困难,泉溪镇党委、政府组织王山头、新屋、叶墙头、车苏等4个村共同协作,由王山头提供口粮田,由叶墙头和新屋村解决宅基地、蔬菜地,由车苏村提供山地(公墓山)。泉溪镇的巩宅村,则接纳了明山乡茶曹、宣武乡的炳坑二个自然村。2000年~2001年,熟溪街道南湖村、陈宅村为接纳下山脱贫山民,拿出了好地12公顷多,接纳了白姆乡小同村和龙潭村、新宅镇谢山村、桃溪镇齐腰村及南部山区乡镇的零星户共295户1300多人口,形成了一个较大的下山脱贫小区。
  2001年,为建设前文已经提及的“思源小区”,从壶山街道的国有土地中划出7公顷土地安置200户、计700人口。
  2002年,桐琴镇东皋村接纳了董源坑、上夫山和后定垅3个村下山脱贫。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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