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殡葬改革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8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殡葬改革与管理
分类号: D632.92
页数: 2
页码: 983-9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8年2004年武义县殡葬改革与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殡葬改革 管理 武义县

内容

武义自古以来,均行入棺土葬风俗。丧葬礼仪十分繁琐,且费用较大,同时也浪费土地资源。
  1998年11月9日,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政府规定精神发布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全县境内划为火化区的通告》,规定1998年12月23日零时起,县境内23个乡镇,除省政府批准的25个村(含74个自然村),因交通不便暂不列入火化区外,其余全部划为火化区。
  在执行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殡葬改革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使大家认识到殡葬改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举措。钟柏南等18名老干部向全县老年人发出了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武阳镇下王宅村153位老人签名表态,“百年”之后遗体火化;全县各地许多老人也都响应政府号召,放弃做寿材、寿坟的打算,丧事简办,表示死后遗体火化。
  1996年,征用了近5公顷土地,建成壶山陵园,选定壶山西侧木禾山脚为县殡仪馆馆址。1998年7月24日动工兴建,4个月后建成。殡仪馆占地面积近7公顷,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馆内设有化妆室、火化间、灵堂、悼念厅、休息厅、解剖室、冰库、骨灰寄存处、丧葬用品服务部及运尸车辆等,还配置了电脑监控装备。
  建馆资金600多万元,金华市局殡仪馆出资300万元,由他们经营13年之后,再无偿移交武义县民政局经营。
  1998年,县殡仪馆开始施工,县民政局批准16个乡镇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2000年后又增建多处村公墓。
  1998年12月23日至1999年12月23日共火化尸体2056具;2000年火化尸体2164具,2001年火化尸体2162具,2002年火化尸体2184具,2003年火化尸体2241具,2004年火化尸体2190具,2005年火化尸体2350具,火化率均为100%。
  武义县殡葬管理机构是县民政局下属的殡管所,是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殡仪馆经营殡葬服务,其收费按照县物价局、财政局下达〔1998〕22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武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