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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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9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964-9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武义县民政拥军优属的情况。
关键词: 民政 武义县 拥军优属

内容

1986年~2005年期间,武义县的拥军工作与活动形式,最主要的有拥军慰问,召开烈军属、伤残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代表会,召开先进模范或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以及其他表彰活动等。侧重于现役军人、烈军属、伤残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政治待遇、社会地位和思想觉悟的提高,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拥军慰问和优待措施
  1986年1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新年春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强调在春节期间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是年7月19日,县民政局和团县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向东皋村团支部学习,积极搞好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东皋村团支部发动72名团员组成5个义务帮工队,为全村30多户烈军属抢收抢种的拥军事迹,在全县青年中广为传扬,成了全县青年拥军优属的榜样。
  1989年,全县183个拥军组织,计1098人,为军属代耕约8公顷。
  90年代起,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驻武、驻金部队都由县四套班子领导人员,分头进行走访慰问。1992年1月,县民政局在下拨各乡、镇春节拥军优属活动经费(总额为6880元)和走访烈、军属的同时,还对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下拨慰问经费每户30元,总额1320元。1996年,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的拥军慰问中,除了对驻武部队、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慰问外,还增加了对失散红军家属的慰问。从1996年开始,全县兵役义务费实行全县统筹,每年度都有关于统筹和优待的文件由县政府下发。1999年1月武政〔1999〕11号文件指出,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该年兵役义务费社会统筹任务,总额已达206.8万元。并规定,兵役义务费该年结余部分转为县优抚基金,专款专用。
  1999年,自9月中旬开始至国庆节,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的行动。具体包括:1.9月中旬举办了一期老优抚对象中的“二等功以上功臣”的图片展览。2.拍摄了两辑电视录像片,一辑内容为二等功以上立功者的功绩,和他们回乡后继续为家乡建设作贡献的先进事迹;一辑反映目前部分老优抚对象存在困难的情况(内部宣传片)。3.9月17日召开了“爱心献功臣”的动员大会。4.9月20日~24日,发动社会各界为功臣捐款、捐物,共捐得款项12万元。5.县机关各部门结合联系乡镇,开展对老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进行结对帮扶,9月底前共结成对子18对。6.解决了部分老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对特困户进行了补助。7.国庆节前,县领导走访慰问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老优抚对象12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及烈士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和“三老”人员等24人。
  优抚工作先进表彰
  截至1984年3月,武义县出席省、地、县三级“双拥”先进表彰大会的代表有292人。其中烈属代表24人、军属代表50人,伤残军人代表20人、复员退伍军人代表158人;受到省、地、区、乡(公社)各级表彰的优抚对象、优抚工作先进集体代表10人;荣获省一级先进、模范优抚对象1人,荣获省一级优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人;优抚对象在生产队、大队、乡(公社)、区、县各级组织担任骨干的有858人;担任乡(公社)以上各级人民代表的400人、担任党代会代表的90人;被评为省、地、县、乡(公社)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的有150人;扶持优抚对象已经致富的有129人。
  1987年10月4日,县人民政府表彰桐琴镇为优抚工作先进单位,王宅镇为退伍安置工作先进单位,柳城镇为军属优待先进单位。
  90年代起,县民政局每年下拨经费到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在春节期间召开烈军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代表和该年退伍兵座谈会。每年度转业志愿兵和城镇退伍兵,则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座谈会。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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