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烈士褒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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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烈士褒扬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9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革命烈士褒扬的情况。
关键词: 烈士褒扬 革命 武义县

内容

为褒扬烈士事迹,抚慰烈士家属,1983年根据民政部《关于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地的部署,县民政局从该年4月9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进行了全县烈士证的换发、补发工作。武义县从新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省、市、县和部队批准的烈士共262人。共259名为1986年年底前牺牲,记在《武义县志(1990年版)》;1986年后牺牲的3名记在本志中(均见两志《人物》编)。
  在1983年换证、补证工作过程中,还对全县的烈属定补(定期补助)和优待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检查。是年柳城公社对每户烈属每年优待现金120元,泽村公社锦平大队每年优待金100元,柴火1500斤。但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国家定补方面,根据这次掌握的情况及时做了研究,对应定补而未定补的10户给予定补,合计每月定补金额103元;对过去定补偏低而这次提高的有16户,合计每月增加定补金额81元。全县享受定补的共增加到57户,合计每月定补金额为740元。
  武义县从1983年开始建立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此碑于该年10月破土动工,1985年4月落成,坐落在壶山南坡,北岭洞东侧。碑高14米,由前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题写“革命烈士纪念碑”碑名。在革命烈士纪念碑边建造了漠华亭,拓建为县革命烈士陵园。1986年,县革命烈士陵园列为县级重点保护建筑物,确定专人保护管理。2002年12月12日,又列为省重点保护烈士纪念碑。
  80年代中期,在溪里乡水碓后村建立早期浙江省委书记徐英烈士陵墓;在邵宅乡上邵村建立早期武义县委书记邵李清烈士陵墓。1986年~1992年全县除去上述2个已建烈士陵墓之外,其他32个乡、镇,也都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碑面镌刻烈士英名。省民政厅、县民政局还拨出专款,对县革命烈士陵园和烈士陵墓进行维修保护。
  每年清明节及其前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部门、学校、社区或村(居)委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均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进行祭扫活动,广泛宣传烈士们的革命事迹,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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