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层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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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8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基层自治组织
分类号: D632.9
页数: 4
页码: 957-9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民政基层自治组织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关键词: 民政 武义县 自治组织

内容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武义县1983年7月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后,乡镇以下建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经乡镇政府提名,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再由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委员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199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施行,村委会开始直接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
  1999年11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与泉溪镇党委、政府,在该镇加丰(夏加畈)村开展由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试点工作。通过竞选产生5名候选人,由候选人发表治村方针演说,尔后进行差额选举,通过两轮投票选出了3名当选人。民政局将该村选举村委会的经验介绍到全县。
  2000年10月16白,县委组织部与县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统一全县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实施意见》,决定全县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统一安排到2002年进行。这是第一次与全省、全市同步进行,也是第一次按照新的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于2002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全县544个建制村中,有361个村采用无候选人的“海选”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有177个村采用先推选候选人再选村委会的办法,有3个村采用10人联名推荐候选人的办法。
  全县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534人,其中:女主任6人,占1.1%;连任主任185人,占34.6%;调整主任346人。文化程度方面,高中、中专以上的117人,占22%;初中280人,占52.4%;小学134人,占25.1%。平均年龄37岁。全县暂未产生主任的有10个村。这些村后来重新进行选举,产生了村委会主任。
  全县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委员1848人,其中:女性委员93人,占5%;调整村委委员人数1156人。村委成员平均年龄40岁,年岁最小的22岁。文化程度方面,高中、中专以上的26人,占1.4%;初中1278人,占69.2%;小学544人,占29.4%。
  村两委班子换届后任期三年。新班子认真制定了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村级制度,包括《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
  2002年12月,省民政厅授予武义县为浙江省村民自治模范县荣誉称号。
  第二节 村务监督委员会
  21世纪以后,武义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尤其是县城郊区及工业园区周边农村的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因土地征用等因素,许多村的集体资产多达上千万元。村干部掌握的权力资源不断增多,村民民主意识也不断增强,而约束村干部的权力,保障村民权利的制度和机制却并不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发,反映村干部问题的异常上访日趋增多。
  2002年2月,县委、县政府建立工作组,在上访不断、干群关系紧张的后陈村开展试点。2004年6月18日选举产生了后陈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建立了规范村务行为的《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村干部权力的《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构架是“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一个机构,即村务监督委员会。二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在村务决策、执行和村务管理活动中,村委会按制度办事的,监委会支持和保障其有序开展工作。若发现村干部有违规行为的,则向村委会提出纠错意见,村干部采纳并改正的,纠错程序完结;若村干部与监委会意见不一致,则提请村民代表会审议决定,按决议执行;若村干部既不采纳纠错建议,又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定,监委会、村民向县、乡两级提出申请,县、乡两级机构接到申请后15天内必须处理完毕。
  自后陈村建立监委会以后,公共建设招标59次,村招待费从2003年10多万元,下降到2004年的8000多元、2005年的9000多元。建立村监委会以后已为村里增收节支90多万元。且全村没有一起上访。武义县委、县政府及时总结了“后陈经验”,并迅速在全县推广,使武义农村的基层民主管理有了制度保障。到2004年10月底全县共有96个村推行了这项工作。到2005年5月底全县546个村(社区)推行了这一做法。全县18个乡镇(街道)65%以上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乡镇、村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县农村村级招待费,2005年比2004年下降了30%;上访事件大幅度减少,大量的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农村出现了上访不如找监委会好的现象。据统计,反映村务的信件2003年有305件,2004年下降到125件,2005年又继续下降到89件。2005年全县投入1.4亿元实施村庄整治、村庄道路、村级办公场所等316个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村干部在工程建设中犯错误,受查处。
  武义创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引起了上级领导、专家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省委书记习近平于2005年6月17日到后陈村调研,对“后陈经验”予以充分的肯定。同年9月1日,国务院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主任詹成付到后陈村调研,认为“后陈经验”是基层民主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发明创造。同年12月,在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中,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入编该项目《村级民主监督》教材。2006年1月“后陈经验”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同时,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批准后陈村为全国民主法制建设先进示范村。同年3月“后陈经验”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为中国农村建设民主管理体制创造了一个范例。2007年6月13日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国内动态清样》、《新华每日电讯》等20多家国家级新闻媒体及新浪、搜狐等国内门户网站都做了报道。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
  武义县城区居民工作始于1953年。初时设居民干部,到1958年正式筹建县城9个居民委员会。后溪南汤从南郊乡划来,增至10个居委会。居委会的管理对象是城镇非农业户人员。“文化大革命”中,各居委会因遭受冲击而一度瘫痪。1980年9月,再度成立居委会。
  2001年4月12日,武义县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6月27日,《中共武义县委、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见》下发。撤销了武阳镇原来的9个居委会;并且把原来城内的10个村(农民)改为经济合作社,其成员之间仅保留经济关系,其户籍关系与原居民(非农业)一道按地片组成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白洋街道建立了下王宅、鸣阳、程王处、白洋渡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壶山街道建立了齐心、金星、星光、南丰、中南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熟溪街道建立了熟溪、溪南、江山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同年,又新建立了壶山街道的塔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茭道镇东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县共计有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2年9月,桐琴镇建立了桐琴果园居民委员会,加上柳城镇保留一个居民委员会,全县居民委员会数为2个。
  至此,原武义城区的农民,既是他们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属居民,又是他们原来归属的由村演变而成的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因为原来的村委会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资产)。除了经济关系外,其余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方面,都与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生关系。
  2002年6月,县委、县政府在完成星光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之后,各社区均召开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共建委员会等议事决策机构,重新调整划分了居民小组,推选了居民组长,以及楼、幢、院长,制定了各块工作职责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2002年6月26日,县委办〔2002〕68号文件公布建立了武义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同年8月19日举办了400多人的“社区建设培训班”,邀请了上海社区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徐中振教授来讲课。
  全县14个社区居委会下设383个社区居民小组,每个社区居委会干部数为5~7名。居委会全部建立了党总支,14个社区共建立了57个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居民和村民(农民)的关系逐步得到融洽,社会意识逐步增强,硬件建设得到更好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文化生活、环境卫生优化、计划生育等基本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社区党建工作也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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