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劳动保障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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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85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劳动保障监察
分类号: F249.275.5
页数: 3
页码: 954-956
摘要: 本章分述了武义县的劳动合同管理、监察与检查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劳动保障 监察

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管理
  1986年11月,武义县转发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文件之后,正式实行了劳动合同制管理。1989年1月5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又下发《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搞活固定工》的规定,企业原有的固定工也列入劳动合同制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由县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在待业期间,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即就业管理服务处)负责管理。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责任和权力。
  1990年,根据国家劳动部规定,开展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用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年对国有企业1600余份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占劳动合同制工人总数的60%。1991年鉴证劳动合同1700份。1993年,共办理65家企业单位鉴证劳动合同1200份,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劳动合同。1994年,有285家企业单位1627人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纠正了不规范的劳动合同220份。
  1995年,根据国家劳动部、浙江省劳动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县境内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大检查,对136家国有、城镇集体、乡村、私营企业进行重点抽查,被抽查单位职工人数达12353人,限期补签劳动合同6284份。1996年,强化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力度,8月份专门组织力量,对乡(镇)村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补办劳动合同鉴证5577份,审查集体合同52份。
  第二节 监察与检查
  劳动监察机制与日常检查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政府行为。劳动监察实施者,主要是劳动监察大队,有时抽调相关部门干部参与。监察的方式主要是直接深入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或者接受单位或职工的投诉,开展调查。
  武义县劳动人事局于1995年选送46人参加浙江省劳动厅举办的劳动监察员培训班培训,并经考试取得资格证书。1995年6月1日公布武义县第一批劳动监察员28名和兼职劳动监察员17名,监察队伍初步形成。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97年1月15日发布《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劳动人事局还制订了《武义县劳动监察员岗位职责》和《劳动监察程序》。
  1995年10月15日至12月12日,开展了对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大检查,在武义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和有关部门配合下,组成了5个检查组,抽调23名专兼职劳动监察员,12名机关干部,并邀请8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重点检查了136家国有、集体、乡村、私营企业,被检查单位职工12353人。按法律程序共发出《劳动监察整改通知书》81份,《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6份,《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指令书》24份,清退非法使用童工5人,限期补签劳动合同6284份,督促补办就业证卡6303份,责令补发拖欠职工工资14137元,补交社会保险费16.2265万元,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5个单位进行了处罚,维护了劳动法的尊严,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99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二周年之际,武义县规定从8月10日至10月20日,为劳动监察执法期。同年8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事劳动局、总工会、企业主管部门等,组成4个检查组,由4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分赴16家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
  2001年,武义县发生了多起重大集体劳资纠纷案,其中特别是10月份发生的某服装厂一案,涉及职工100多人,工资款额16万余元。案由是厂方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降低工价标准,并转移设备资产,引起职工罢工。上百名工人将厂方负责人围困在办公室至深夜,并向县委县政府上访。县劳动监察大队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厂方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厂方清算工资、列出每人工资清单,并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迅速采取了保全手段,先让职工吃下定心丸。案发第6天,厂方如数支付了职工工资,此事获得了解决。
  2002年,劳动监察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1.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103起,结案103起,为572名劳动者追回被克扣工资、押金20.35万元,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强化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职业介绍、非法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残疾人就业、美容美发等5项内容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责令5家中介机构停止非法职业介绍行为,清理非法招工广告300余份,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3份,督促企业为92名残疾人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金及补签劳动合同;查处违法使用童工8家,责令清退童工10名;并依法对8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3.2002年是私营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第一年,量大面广,为此对各乡镇、街道举办8期培训班,对565名私营企业劳资人员、私营企业主进行劳动法律和签订劳动合同业务培训;同时对136家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完成社会保障扩面任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48份,对6家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又不改正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到11月底止,全县已有416家用人单位17456名职工的劳动合同报送县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其中鉴证11456份)。
  2004年4月,武义县劳动监察大队与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执法小组,对县经济开发区的40余户私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收取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万元,对推动武义县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残疾人社会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是年,建筑工程领域的集体劳资纠纷频频发生,1至11月份共发生26起,涉及475人,拖欠工资额达102万元,县劳动监察大队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项目部门筹措资金,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5年及时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15起,涉及1375人,金额达404.35万元,均按要求进行立案处理;清退童工8名,清退押金2.09万元。同时对建筑行业进一步加强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建立并推进了一些长效机制。
  劳动年检
  根据1997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第15条,武义县劳动人事局建立了劳动用工年检制度。并举办劳动法规和年检培训班3期,培训200余人,发放资料500余册,建立了年检单位名录。劳动年检,就是企业单位一年一次的向主管部门申报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资料,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年检的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1998年,全年完成劳动用工年检435家,确定年检合格单位109家,基本合格316家,暂缓办理10家;印发限期整改指令书59份,补签劳动合同463份,补办就业证卡250份,补办工时审批手续5家,为劳动者退回用工押金、追回克扣工资等60万元,追缴保险费38万元;帮助15家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帮助38家企业完善了管理规章制度。1999年,对680家企业进行了劳动年检,对15家企业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进行指导;补签劳动合同428份,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30家,参保人数1138人;为劳动者返回工资、生活费押金14.62万元,清退童工11名。为41家连续3年劳动年检合格的单位授予“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称号。2000年,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年检工作,办理年检登记891家,其中合格的95家,基本合格792家,暂缓登记4家。通过年检,指导企业建章立制,修订厂规784家/次,督促补签合同2000多份,退还押金1.58万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56件,结案率达100%;为215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押金19.5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对1075家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用工年检登记,涉及劳动者34110人。2002年的劳动年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覆盖面,共对1125家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年检登记,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劳动管理水平。2004年,组织劳动保障年检1436家,补签劳动合同10000份,全县累计已有3.6万名职工通过劳动合同形式与企业确立了劳动关系。2005年,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位1354家,并及时完成台账、数据资料整理、录入电脑管理,按时向省劳动厅报送资料。开展了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65家。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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