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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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分类号: F249.275.5
页数: 1
页码: 9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1987年至1993年,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情况概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劳动争议 处理机制

内容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实行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方针,出现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多种劳动关系并存。在利益分配方式和数量上存在着差异,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工资、保险等方面劳动争议逐年增加,甚至造成停工、怠工、罢工或恶性事件发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社会稳定,需要有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
  国务院于1987年7月31日发布《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规定县、市应当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武义县人民政府于1988年1月19日建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局。武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条例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企业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即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
  国务院1993年7月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988年,举办了首期48名企业调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1991年举办了两期培训,培训人员150名。1992年又培训了120名。
  1993年9月县仲裁委员会聘任了专兼职仲裁员24名,并通过了《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庭、仲裁员制度”的决议》,拟定了《武义县仲裁庭,仲裁员办案规则》。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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