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最低工资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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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7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最低工资制度
分类号: F244
页数: 1
页码: 94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最低工资制度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劳动工资 最低工资

内容

进行改制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后,在分配制度上,企业执行自主权。为了防止部分私营企业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把职工应得的报酬压得过低;为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国家劳动部于1993年11月24日出台“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县劳动人事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于1994年8月30日下发《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对法定工作时间(即:每周5天半,每月以23天半计算),最低工资组成(按照统计年报的口径执行)和对计件工资的测算,确定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规定”,由政府发布并强制执行。对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县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对企业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各种休假期内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企业和社会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任意扣除。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由县人民政府作动态管理和发布的。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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