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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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资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44
页数: 1
页码: 9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工资制度改革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劳动工资 工资改革

内容

依据国务院1985年1月5日《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成立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进行全县工资改革工作(简称85工改)。1986年,企业单位开始工资制度改革,实行标准工资制,即实行8级15档制;分3类产业,7种工资标准。是年8月底完成了企业工改调资工作,全县62家全民企业6145名职工,月工资总额由原来的287730元提高到404682元,增资幅度为40.65%,人均增资19.03元,增资面为95.63%(其中有4861人升了级)。此项工资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所有企业统一执行。
  1992年,武义县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计划经济模式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不再强调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开始实行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即工效挂钩),企业对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拥有自主权。在遵循“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要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工资增长幅度要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的前提下,企业自主决定晋级晋薪的条件、对象和时间,同时要建立约束机制,实行宏观调控。
  1995年,武义县有一部分企业仍然执行原来的等级工资标准,影响企业和职工积极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不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县劳动人事局,于1995年11月2日,就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问题发出了通知,明确废止原有的标准工资制,要求各企业在1995年年底之前自行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新的工资制度;并规定新工资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依据,企业内部分配的基本原则,工资分配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工资分配形式,新的工资标准,工资的增长机制,职工奖惩与工资挂钩的办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以及特殊人员生活费待遇的标准,工资分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及其他相关内容。新工资制度拟定后,要经过本企业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再行实施。是年年底,武义县经委系统所属的有机化工厂、供电局等25家企业完成了工资制度改革,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从此,武义县结束了由政府统一规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历史。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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