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事业单位改革与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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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事业单位改革与改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
页码: 925-9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6-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事业单位改革与改制情况。
关键词: 武义县 事业单位改革 改制

内容

事业单位改革
  县广播电视系统改革1997年12月29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广播电视局贯彻省市广播电视业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县广电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武义人民广播电台、武义电视台、武义有线广播电视台(筹)合并,建立武义县广播电视台。二是县广播电视局与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局台合一的管理体制,局台为同一套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三是调整乡镇广播电视台管理体制,乡镇广播电视台为县广播电视局派出机构,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2005年县广播电视台又改为单独设置,乡镇广播电视台为其派出机构。
  县卫生系统改革1998年,县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在县第二人民医院率先开展人事分配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改革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发挥职代会作用,全院实行以技术经济责任制为主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改革人事制度,干部实行竞选聘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职务实行院内职称制。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实行院内结构工资制,由院内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组成,在分配中向第一线及管理、业务骨干倾斜,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1999年3月24日,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经县人事部门批复试行。
  2001年,县卫生局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内容:一是改革用人制度;二是改革工资分配制度;三是改革后勤管理模式。8月30日,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004年3月12日,《武义县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县十三届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卫生系统在白洋街道卫生院实行以“动产卖断、不动产租赁”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先后对俞源乡、茭道镇等10家卫生院实行了租赁制经营改革,对县第二人民医院、桃溪中心卫生院、王宅中心卫生院等10家卫生院实行了委托经营改革,初步扭转了部分卫生院连年亏损的局面。
  县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1998年7月,武义县林场为摆脱连年亏损困境,进行较为彻底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县林场是差额拨款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连年亏损,负债达140多万元。为此,该场从经营管理体制入手,进行彻底改革。一是场领导实行竞聘上岗目标管理,新班子在1999年内做到年度收支平衡,三年内偿还50%以上的外债;二是精简机构和管理人员,全场只设9名管理人员和4位场领导岗位,管理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打破身份界限;三是职工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场部基本上不再承担各种工资福利支出。到年底,全场有70多名在职职工,签订了为期30年的经营承包合同。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1999年6月7日,县人事部门转发了《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在全县事业单位推行聘任制工作,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建立聘用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竞争机制。年内向全县各事业单位发放聘用合同9500份。
  2000年,县教育系统23个乡镇总校、18个直属学校的2838名教职工全部参加了聘任,其中校内待聘4人,试聘90人。另有20家事业单位也完成聘用制工作,签订合同1457份。随后,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与推行聘用制工作相结合,逐渐在各个系统推广。
  事业单位改制
  随着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不断深入,部分经营困难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规定,在事业单位改制的上级政策出台前,先参照武义县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政策执行,若今后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与现行政策不同,按相同类型事业单位改制政策予以调整弥补。按照上述思路,县婺剧团、县福利厂、县招待所、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先后进行了改制。省属事业单位县新华书店进行了事转企改制。
  县婺剧团改制1999年7月12日,武义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县婺剧团改制方案,同意武义县婺剧团实行企业化管理,剧团与演出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团长(总经理)负责制和全员聘任制。剧团改制后,重新注册登记,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开拓市场。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婺剧团改制有关问题的抄告》(武政办〔1999〕抄字第118号),同意县婺剧团使用的房地产经评估作价后无偿转让给剧团,作为剧团集体资产;县财政拨款三年内保持不变,专项用于补交剧团原事业编制人员的社保统筹费、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遗属定补人员生活补助费及偿还债务。
  2001年9月27日,县教育与文化委员会提出整顿婺剧团的要求。11月1日,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拟将县婺剧团改为民办剧团。2002年2月6日,县政府原则同意县婺剧团改制方案,由机构改革后组建的县文化旅游局组织实施。2003年2月11日,经县政府研究,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婺剧团改制有关问题补充抄告》,对县婺剧团改制问题确定了3条措施。一是改制工龄截至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二是改制费用初步测算为262万元。三是将县文化馆老馆舍土地由县投资托管有限公司以280万元的价格托管,其中安排50万元用于县文化馆大楼工程欠款,其余进财政专户,用于解决县婺剧团改制的缺口资金。2月底,县婺剧团改制完成,全团42名演职员中,6名老演员办理提前内退手续,36名演职员转换身份,买断工龄,自谋职业。4名随团学员一次性给予补助。
  县福利厂改制1999年11月11日,武义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县福利厂资产重组(出售)方案。同意县福利厂实行承担部分债务式出售,购买者承带债务额为1412500.33元,企业净资产出售总底价为220万元。出售收入用于安置职工,剩余部分上交县民政局用于归还剥离的长期借款,支付应付账款。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经土地管理局同意报县政府审批后免交出让金,全额用于安置费用。原则同意职工安置方案,安置的补助费标准按县委〔1998〕46号、〔199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方案报县人事劳动局审核后实施。12月,县福利厂66名职工转换身份,买断工龄,自谋职业。
  县府招待所改制2001年4月,开始县政府招待所改制工作,改制截至时间为是年6月30日。7月12日,县政府召开县中医院拆迁、县政府招待所改制专题办公会,议定事项:县政府招待所采取先停业,出让变现部分资产安置职工、减除债务方式实施改制;所负债由改制清算组与有关债权单位协商解决。县中医院整体受让花园殿巷54号武义宾馆全部资产,受让价500万元,土地以出让方式过户。工作要求:县政府招待所即日起停止营业,改制工作原则上7月底完成。7月13日,县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武政办抄字〔2001〕124号、135号两个抄告单,同意从县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暂借62.86万元,专项用于县政府招待所职工安置及生活费发放。是月,县政府招待所27名职工转换身份、买断工龄、自谋职业。
  县新华书店改制2003年12月,省属事业单位武义县新华书店进行事转企改制工作。事转企后,现单位正式职工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企业根据需要与职工重新建立新型劳动关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被单位重新聘用或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经单位同意的人员,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2004年3月19日,按照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改制领导小组浙事改〔2003〕2号文件“市县新华书店改制的有关政策,由省新华发行集团与该地商定”的规定,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县新华书店职工身份转换实施方案。县新华书店15名职工,3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3人转换身份后自谋职业,9人转换身份后与新华书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在上述事业单位改制之前,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县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1998年2月和1999年8月由县城建局、县财政局实施了改制。
  2005年11月21日,中共武义县委、武义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制的实施意见》。2006年上半年,对县政府招待所、县福利厂、县婺剧团135名改制人员重新进行了分类审核,补办了离岗退养、托管和安置补偿。武义县电影公司、武义县影剧院也于2006年1月底完成了改制工作。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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