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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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4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资
分类号: F249.24
页数: 6
页码: 911-9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6-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工资情况,分别记述了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奖金与津贴等。
关键词: 武义县 工资 奖金

内容

第一节 工资制度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国家进行了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工资结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4个部分。其中基础工资是国家对工作人员最低生活实施保障的部分,不论职务高低,标准相同;职务工资是结构工资制的主体,是体现按劳分配的主要部分,按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和业务技术水平确定;工龄津贴是新增的部分,按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一年每月为0.5元,最高限额为20元,1992年1月起从0.5元调整为1元,按实际工龄计发;奖励工资,按每人每月8元标准发放。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从1985年1月1日起执行,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从1985年7月1日起执行。
  1985年4月,建立武义县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劳动人事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在县改革工资制度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经过调查、测算、试点,10月间开始全面铺开,到年底审批工作基本结束,全县国家机关和全民事业单位参加工改的职工4228人,全年增资总额为713100元(包括调整为五类工资区类别),人均月增资19.58元。
  其后,又多次进行了工改突出问题的微调、补调和工资普调工作。
  1986年,对工改调资中的突出问题作微调处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原工资为行政19级以下的555名工作人员微调工资,人均月增资7.02元。12月底又完成六类工资区类别的调整工作。
  1987年,适当解决工改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工资问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1945人升级增资,升级增资达39.96%,人均月增资6.5元。
  1988年和1989年,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微调工作,给部分工资偏低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级工资,给部分中年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一级工资;受“六〇杠”(指1960年年底前参加工作)影响升级的人员进行补调;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10%工资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的工资兑现等。
  全县有641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了工资、人均月增资9.38元。其中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有1086人兑现了职务工资。
  1990年,为1989年9月30日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工资,为工资突出问题的工作人员再升一级工资。全县机关、全民事业单位普调一级的5633人,人均月增资6.84元;再升一级的3904人,人均月增资6.95元;集体事业单位普调一级的598人,人均月增资6.49元;再升一级的390人,人均月增资7.29元。
  1993年,给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调资升级6848人次,人均月增资23.44元;同年通过年度考核,给5157名工作人员晋升浮动一级工资。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
  1993年,国家进行了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即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实行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制。其中:机关职级工资制将工资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4个主要部分,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主体和体现按劳分配的主要部分。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制和行员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等级工资制。在工资结构上分为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两大块,固定部分为职务(岗位)工资,活的部分为工资构成津贴,工资构成津贴比例又按经费预算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3种类型,分别占基本工资的30%、40%、50%。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分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2类,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本次工资制度改革还建立了正常增资机制,一是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从1993年开始凡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2年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5年考核称职或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二是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工作人员按晋升的职务、级别、技术等级相应增加工资。三是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本次工资制度改革从1993年10月1日起执行,至1994年11月底审批结束。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7089人参加工改,月增资总额为911770元,人均月增资129元,工改后人均月工资307元。其中机关工作人员1891人,月增资额211252元,人均月增资112元,人均月工资288元;全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71人,月增资额612163元,人均月增资134元,人均月工资344元;集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7人,月增资额88355元,人均月增资141元,人均月工资285元。同时为152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提高生活待遇,月增资额146048元,人均月增资95.04元。
  其后,按规定正常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外,多次调整了工资标准,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有了较大的提高。
  第二节 工资标准
  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定期调整工资标准。
  从1997年7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原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各档增加14元,津贴、奖金(活工资)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原有比例相应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础工资及晋升职务工资档次8013人,人均月增资46.42元,其中机关1917人,人均月增资41.75元;事业单位6096人,人均月增资47.90元。
  从1999年7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从十五级至一级,由每人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也调整了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及活的部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7936人,人均月增资128元,其中机关1973人,人均月增资125元;事业单位5963人,人均月增资129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标准2303人,人均月增资104元。
  从2001年1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从十五级至一级,由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从2001年10月1日起,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各职务层次职务工资起点标准,由50元至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共10713人,人均月增资104.29元。
  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行政人员职务工资标准,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由100元至850元,分别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其他各职务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54人提高了工资标准,2738名离退休人员提高了离退休待遇。
  第三节 奖金与津贴
  奖金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规定了国家机关奖金发放办法,但未实行。2001年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施方案中再次明确,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奖金标准为是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年1月份兑现。全县于2002年1月首次发放了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贴
  工资性津贴、补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逐步建立起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津贴、补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区性津贴、补贴,凡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享受;另一类是岗位性津贴,补贴,它只在某些特殊行业或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中实行。
  地区性津贴、补贴:包括职务(岗位)津贴、省规范性津贴、省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原为1986年1月1日起发放的奖励工资,为每人每月8元,此后三次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25元;1993年1月起,奖励工资改称为职务(岗位)津贴,并按处级37元、科级27元、科员级21元保留在省保留津(补)贴标准中;1996年12月调整标准,并从省保留津(补)贴中分开,按行政职务适当拉开档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处级月津贴140元,副处级130元,正科级110元,副科级100元,科员80元,办事员和工人70元,见习期、学徒期人员50元(此标准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和职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教授级月津贴180元,副教授级140元,讲师级110元,助教级80元,技术员级70元,见习人员50元。
  省保留津(补)贴:是1993年工改时统一规定予以保留的各种物价、福利性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等津贴,一是保留的物价、福利性补贴43元,二是保留的岗位目标考核等津贴计50元,两项合计共93元。省保留津(补)贴不分档次,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每人每月93元。此外,参照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做法,实行了地方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等制度。
  岗位性津贴、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或补偿工作人员特殊劳动消耗而建立的,如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警衔津贴、检察院和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税务征收津贴、基层工商所人员外勤工作补贴、教师教龄津贴、护士护龄津贴、农业林业(水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等。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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