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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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723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6.2
页数: 2
页码: 892-89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境内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执行发展情况。
关键词: 法院 案件执行 武义县

内容

诉讼案件执行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的民事、经济纠纷主要靠行政手段解决,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量少,故诉讼执行的案件不多,法院的案件执行主要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负责,实行审判人员既审判又执行的“审执合一”制度。自80年代开始,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国家法制日趋完备,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大幅度上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担负着繁重的案件执行任务,执行未结案居高不下,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1989年县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庭后,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多次开展执行“大会战”、“突击周”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一批历年积存的执行“难案”、“骨头案”。在1990年开展的一次执行“大会战”和1991年两次“执行月”活动中,共执行案件469件,兑现标的额117.97万元。1995年,县人民法院开始实行审执分立制度。规定县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及人民法庭判决、调解结案的有执行内容的各类执行案件,行政仲裁、公证债权文书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均由执行庭受理执行。1988年~1997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721件,执行4126件。其中1992年~1997年共执行标的额2949.28万元。
  1998年,县人民法院共执行案件1531件。在积极适用财产申报、公告督促、举报奖励、代位执行、劳务抵债等执行方式同时,注重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自觉性。对经多次教育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全年共对106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或妨碍执行者予以司法拘留。是年8月~9月开展“执行工作集中行动”,共执行案件436件,执行标的达845万余元。全年共执行案件1531件,比上年上升165.34%,同比增长率居金华市法院之首。
  1999年~2000年,连续5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强制执行了一批“老大难”案件,执结了1998年年底前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钉子案”、“骨头案”161件,执行标的额238万余元。两年共执行案件3704件,执行标的额达11047万余元。
  2001年,县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分局,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使执行庭人员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6.4%,形成了一支较为强大的执行队伍。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2008件,执行标的额达6475万余元,再创历史新高。
  2002年年初,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领导小组,除开展“执行月”活动外,还组织了3次针对财政、金融部门为权利人的专项执行活动,收回财政周转金300余万元。
  2003年~2004年,共收执行案件2978件,执结3029件,未结执行案件148件。未结执行案件与前两年同比下降24.3%。2003年3月1日开始,全院的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庭执行,并通过设立裁决组和实施组对执行权进行分解。对民工工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执行案件,做到急事急办,优先执行,仅2003年9月至11月就受理此类案件70件,到是年11月底就全部执行完毕,为87名外地民工追回工资和赔偿金12万多元。
  2005年,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深入推行案件执行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案件时效和超期执行案件的责任追究责任制。全年执结执行案件835件,执行兑现金额4169万余元。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非诉行政案件,亦称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988年~1997年执行600余件(有占地违章建房执行案132件,无证开采矿产和非法转卖矿产执行案件63件,渔政管理执行案件53件,破坏森林执行案件6件,卫生防疫执行案件24件,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26件,违犯水土水利执行案件29件,道路交通执行案件53件,税收稽征执行案件86件,等等),其中1992年~1997年受理执行案件404件、执行421件,执行标的额142.68万元。这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的主体以乡镇人民政府和稽征所居多;被执行的对象以公民和厂矿企事业单位为多;结案的方式以自动履行为多。
  1998年~1999年,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县人民法院努力做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两年共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6件。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城建、土地管理、卫生、渔政、计划生育管理等行政机关申请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1999年,县人民法院在9月份全国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中,受理计划生育执行案件14件,并及时组织力量,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均执行完毕。
  2000年~2004年,共执行城建、土管、计生、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43件。
  2005年,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的执行程序,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准确把握案件合法性的审查标准,注重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执行中,尽量做好各方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1件,裁定准予执行的148件,裁定不予执行的3件。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4件,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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