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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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67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3
页码: 851-853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5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兵役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军事 兵役 武义县

内容

武义县的征兵制度经历3个阶段。从解放初至1954年实行志愿兵役,1955年至1977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以后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行依法服兵役。
  第一节 兵役工作机构
  县人民政府建立征兵办公室主持征兵工作。1987年该办公室由县人武部部长任主任,县府办副主任和人武部军事科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4组1站,即征集组、政宣组、体检组、后勤保障组和体检站。办公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征兵办公室在县武装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下设5组1站:征集组、政审组、政宣组、体检组、后勤组与体检站。
  200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对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作了多次调整,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与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副组长。人武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05年征兵办公室下设5个组外,分设县城、柳城2个体检站。
  第二节 兵役登记
  县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组织基层单位对该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县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该单位和该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县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该单位和该地区已登记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该年征集对象。
  第三节 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历年有所变化,1986年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县城征集1985年~1986年两届高中毕业生;厂矿事业单位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女青年只征集198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1989年,农村也尽量征集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1993年,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列入征集范围。1994年,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1997年,尽量征少数民族青年入伍。1998年重视征集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以及下岗、待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入伍。1999年,对非农业户口青年,要尽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在征集范围。2005年对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依法缓征,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根据198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征集18周岁~22周岁的男、女性公民服兵役,有时根据特殊需要,征集年龄提前至17周岁。
  政治条件先后按照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84年8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1989年1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1990年10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2004年10月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先后按照国防部1986年8月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1990年7月颁布的《关于应征公民体格条件的补充规定》、1991年9月与2003年9月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00年冬季征兵,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对征集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男女青年的体检视力检查标准进行了调整。
  文化程度,1986年~1993年农村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征集高中文化程度,城镇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则需具备(含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994年~2005年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995年~1996年,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1997年对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经省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小学毕业;1999年~2000年尽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第四节 征集工作
  自1986年以后,1988年未征,1989年春季征兵,1990年春、冬2次征兵,其余年份均为冬季征兵。
  征兵宣传教育1986年以后进行形势战备教育,依法服兵役和爱国主义教育,讲清国防建设与四化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密切关系,国防建设与政权建设、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利益的密切关系,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征兵范围、对象和要求。1990年以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等为基本内容的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向广大青年和群众讲清“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道理,提高了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自觉性。1997年以后,还专门召开各宣传媒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征兵宣传工作,明确宣传任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使征兵政策、工作程序、征集条件和征集名额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
  征兵目测体检1986年征兵体检为1组2站制,以区为单位组织目测摸底,落实预征对象。1989年,专门印制了体检签字表,以防冒代。1994年实施封闭式体检。1997年体检全程采取“全盲式”操作,预征对象一律凭贴有照片的《推荐表》和《体检表》接受检查,表格传递专人负责,采取“封闭式”管理。2004年和2005年体检组注重加强病史调查,重视对性病、羊癫风、软骨病等疾病的检查把关。
  征兵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以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为依据,由县公安局和基层党组织办理。1986年以后采取村、乡镇、区、县四级政审制,在文化、年龄、父母政历、本人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行为5个方面严格把关。1990年落实交叉复审制度、张榜公布制度和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制度。1993年把长期外出人员列为政审重点,组织人员赴外地开展政审调查,并对接到举报电、信,进行了认真及时查核,确保政治质量。1995年把征兵政审与平时对应征青年的考察相结合;把县政审与基层政审相结合;把内查外调与横向联审相结合。理顺人武部与公安局的关系,理顺征集部门与接兵部队的关系,理顺征兵办与基层的关系,共同把关。1996年县长与乡镇长、乡镇长与各建制村主任分别签订了征兵责任书,县公安局还与各派出所所长签订了政审工作责任书,做到谁政审、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新兵的政治质量。2000年至2005年为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建立起监督机制,实行全程监督,抽调专人组成征兵工作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检举箱,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均派人进行调查核实。
  交接新兵交接新兵工作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1986年全县有92%的新兵实行由地方送兵,在新兵集中后,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选派得力干部向不同地点的部队送兵。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县、市根据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由部队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密封后,由指定人员到达后交给部队,接收部队经清点后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兵役机关。1989年起恢复部队派干部到地方接兵的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接兵干部到达后,由县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兵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兵役机关保存。
  招收飞行员
  1986年成立县政府招收飞行员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建立县招飞工作领导小组,招飞日常工作由县招生办承办。招收飞行员工作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部署领导下,由空军和有关招收任务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男、女学生,年龄16周岁至19周岁。合格飞行员必须具有崇高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等8个方面的素质,并对政治、身体、文化和心理品质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理、工、农、医类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经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治审查合格并达到空军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后,由空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经省高校招生办审核后,发给《空军飞行员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经复查合格者,办理参军手续。对复查后不合格或在招收中有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入学资格。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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