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编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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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675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编 军事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10
页码: 849-858
摘要: 本编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大力加强民兵的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工作,动员民兵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与地方治安,大力推进人民武装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军事 发展史 武义县

内容

武义是革命老根据地县,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入和平时期,从县到乡镇(街道)均设有人民武装机构,城乡均建立民兵组织,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国防战备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根据新形势的变化,以战备为中心,大力加强民兵的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工作,动员民兵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与地方治安,大力推进人民武装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同时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活动,出色完成历年征兵任务。
  第一章 军事机构
  第一节 军事领导机构
  武义县人民武装部
  武义县人民武装部原为军队建制,自1986年5月31日起,改归地方建制。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武部为副县级单位。人武部编配部长、政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和民兵装备仓库、劳武企业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武义县人武部从1996年4月1日起改为军队建制,定为正团级单位,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人,内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和民兵武器仓库,科为正营级单位。至2005年12月未变。
  县人武部是武义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接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1986年改归地方建制后,为加强党的领导,县人武部保留党的委员会,党委会的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的部长或政治委员,参加县委常委会和军分区党委会工作。1996年收归军队建制后,县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人民武装部的一名主官参加县委常委,一名主官参加人民政府常务办公会议。县人武部不论属军队或地方建制,都是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其任务是负责本地区兵员动员、征集工作,参战支前,民兵的整组、训练、政治教育和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及治安保卫等工作。
  县人武部领导人员名录(1986~2005)部长:政委:
  徐锦明(1986-05~1993-02) 褚衍斗(1986-01~1995-03)
  成文良(1993-02~1996-04) 成文良(1996-04~1998-03)
  邹中玺(1996-10~2000-06) 夏改革(1998-03~1999-03)
  章建德(2000-06~2004-05) 章建德(1999-03~2000-06)
  张锦良(2004-05~2005-03) 陈子根(2001-03~2002-03)
  王正山(2005-03~) 李中军(2003-06~)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前身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1996年7月成立武义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国动委),由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的主要领导组成,人武部领导主持常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上级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防动员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全县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国防动员工作;组织领导全县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工作。
  第二节 驻军单位
  武义县驻军单位,除县人民武装部,还有以下两个单位:
  武警部队武义县中队
  始建于1949年为公安警备队。1955年8月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隶属公安建制。1989年1月,复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武义县中队”,实行武警部队与公安系统双重领导。
  武警县中队协助县看守所警戒实现了28年安全无事故。1992年参与处置东风莹石公司大规模群众械斗事件,1995年在栖霞桥倒塌抢险中下水打捞受害者,1998年至1999年为中小学校军训学生1200余人次,2000年6月23日主动参加了特大洪水的抢险,2002年参加西联乡泥石流抢险救灾,2003年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吸贩毒人员18人,1992年至2004年参加山林火灾扑救60余次。
  先后被省武警部队评为先进中队1次,记集体三等功2次。
  武警部队武义县消防大队
  1966年开始建立武警部队武义中队消防班,1970年改称为县公安消防队。1974年改称武义县公安局消防中队,正连级建制,下设防火、战斗、后勤3个班。1983年公安消防中队编回武装警察部队,改称武警部队武义消防中队,实行武警、公安双重领导。1984年成立县公安局消防科,副营级建制,实行科、中队合署办公。1986年又复称武义县公安局消防中队,隶属金华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管辖。1994年8月,消防中队升格为消防大队,正营级建制,下设消防中队。大队配大队长、政委、参谋。1995年3月大队设立党总支及大队党支部。1998年3月,大队党总支改设为党委,大队政委称教导员。
  据1985年至2004年统计,全县共发生火灾648次,经消防大队官兵奋力扑火、抢险,挽回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达4700余万元。在历次扑火抢险中,涌现了英雄事迹。2000年10月1日凌晨,王宅镇山碧张村发生火灾,大队通讯员陈才岳为保卫群众生命财产和战友的安全负伤,省消防总队记二等功一次。中共武义县委作出向陈才岳学习的决定,战友们称他是“活着的黄东华”。
  第二章 兵役
  武义县的征兵制度经历3个阶段。从解放初至1954年实行志愿兵役,1955年至1977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以后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行依法服兵役。
  第一节 兵役工作机构
  县人民政府建立征兵办公室主持征兵工作。1987年该办公室由县人武部部长任主任,县府办副主任和人武部军事科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4组1站,即征集组、政宣组、体检组、后勤保障组和体检站。办公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征兵办公室在县武装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下设5组1站:征集组、政审组、政宣组、体检组、后勤组与体检站。
  200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对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作了多次调整,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与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副组长。人武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05年征兵办公室下设5个组外,分设县城、柳城2个体检站。
  第二节 兵役登记
  县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组织基层单位对该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县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该单位和该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县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该单位和该地区已登记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该年征集对象。
  第三节 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历年有所变化,1986年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县城征集1985年~1986年两届高中毕业生;厂矿事业单位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女青年只征集198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1989年,农村也尽量征集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1993年,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列入征集范围。1994年,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1997年,尽量征少数民族青年入伍。1998年重视征集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以及下岗、待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入伍。1999年,对非农业户口青年,要尽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在征集范围。2005年对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依法缓征,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根据198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征集18周岁~22周岁的男、女性公民服兵役,有时根据特殊需要,征集年龄提前至17周岁。
  政治条件先后按照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84年8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1989年1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1990年10月颁布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2004年10月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先后按照国防部1986年8月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1990年7月颁布的《关于应征公民体格条件的补充规定》、1991年9月与2003年9月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00年冬季征兵,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对征集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男女青年的体检视力检查标准进行了调整。
  文化程度,1986年~1993年农村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征集高中文化程度,城镇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则需具备(含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994年~2005年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995年~1996年,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毕业。1997年对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经省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小学毕业;1999年~2000年尽量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第四节 征集工作
  自1986年以后,1988年未征,1989年春季征兵,1990年春、冬2次征兵,其余年份均为冬季征兵。
  征兵宣传教育1986年以后进行形势战备教育,依法服兵役和爱国主义教育,讲清国防建设与四化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密切关系,国防建设与政权建设、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利益的密切关系,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征兵范围、对象和要求。1990年以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等为基本内容的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向广大青年和群众讲清“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道理,提高了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自觉性。1997年以后,还专门召开各宣传媒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征兵宣传工作,明确宣传任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使征兵政策、工作程序、征集条件和征集名额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
  征兵目测体检1986年征兵体检为1组2站制,以区为单位组织目测摸底,落实预征对象。1989年,专门印制了体检签字表,以防冒代。1994年实施封闭式体检。1997年体检全程采取“全盲式”操作,预征对象一律凭贴有照片的《推荐表》和《体检表》接受检查,表格传递专人负责,采取“封闭式”管理。2004年和2005年体检组注重加强病史调查,重视对性病、羊癫风、软骨病等疾病的检查把关。
  征兵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以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为依据,由县公安局和基层党组织办理。1986年以后采取村、乡镇、区、县四级政审制,在文化、年龄、父母政历、本人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行为5个方面严格把关。1990年落实交叉复审制度、张榜公布制度和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制度。1993年把长期外出人员列为政审重点,组织人员赴外地开展政审调查,并对接到举报电、信,进行了认真及时查核,确保政治质量。1995年把征兵政审与平时对应征青年的考察相结合;把县政审与基层政审相结合;把内查外调与横向联审相结合。理顺人武部与公安局的关系,理顺征集部门与接兵部队的关系,理顺征兵办与基层的关系,共同把关。1996年县长与乡镇长、乡镇长与各建制村主任分别签订了征兵责任书,县公安局还与各派出所所长签订了政审工作责任书,做到谁政审、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新兵的政治质量。2000年至2005年为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建立起监督机制,实行全程监督,抽调专人组成征兵工作监督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检举箱,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均派人进行调查核实。
  交接新兵交接新兵工作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的办法进行。1986年全县有92%的新兵实行由地方送兵,在新兵集中后,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选派得力干部向不同地点的部队送兵。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县、市根据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由部队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密封后,由指定人员到达后交给部队,接收部队经清点后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兵役机关。1989年起恢复部队派干部到地方接兵的办法,一直延续至2005年。接兵干部到达后,由县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由交接兵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兵役机关保存。
  招收飞行员
  1986年成立县政府招收飞行员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武部。1990年建立县招飞工作领导小组,招飞日常工作由县招生办承办。招收飞行员工作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部署领导下,由空军和有关招收任务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男、女学生,年龄16周岁至19周岁。合格飞行员必须具有崇高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宽广的胸怀、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严格的纪律、顽强的作风、强健的体魄等8个方面的素质,并对政治、身体、文化和心理品质等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理、工、农、医类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经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治审查合格并达到空军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后,由空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经省高校招生办审核后,发给《空军飞行员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经复查合格者,办理参军手续。对复查后不合格或在招收中有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民兵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国家把民兵制度作为一项传统军事制度,实行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民兵的组织、训练活动,在该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人民武装部负责实施。
  第一节民兵组织
  1986年4月,民兵工作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基干民兵比1982年再次减少24.7%,并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改革,凡符合民兵条件,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经过训练合格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作为参军参战和执行各项任务的骨干力量。1989年,在530个村都建有基干民兵组织,组建面达93%。并组建了应急分队。1995年,在全县556个村中有529个建有基干民兵组织,组建面达96.8%。全县有23个乡镇、6个机关厂矿为基层民兵“三落实”达标单位。履坦镇人武部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功立业先进单位。1999年,根据上级指示和县民兵预备役工作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突出城区及重点乡镇的民兵工作。2003年,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印发了《武义县城市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县府办印发了《关于武义县私营企业民兵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04年~2005年,依据《基层建设三年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联得上、来得了、拉得出、用得上”的要求提高后备力量建设的整体水平,继续调整基层民兵向城镇和非公有制企业转移的组织分布,初步建立了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体,以应急分队为重点,训练有素、动员快捷的民兵队伍。
  第二节 军事训练
  1986年,采取由县统一开训时间、训练内容、训练要求、经费开支、有关制度。各训练点的主管由军事科参谋担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圆满地完成了民兵训练任务。1989年,改革创新,建立教学新秩序,按民兵训练任务20∶1的比例,重新组建了以人武干部为骨干,专武干部为主体的民兵教学网,以改革教学工作为突破口,实现了教案编写、教学方法、考核标准和教学管理的规范化,为民兵军事训练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考核验收,合格率达100%。1993年,强化制度管理,参照军队的条令条例,制定了民兵训练规章制度,实行训练奖惩措施,对参训民兵的误工补贴与训练成绩紧密挂钩。按照训练大纲和教程、教范进行施训,充分利用图表、模型、电化教学设备和器材,实施形象直观教学,各单位通过严格训练与考核验收,合格率达100%。1995年,新建了民兵训练基地。2000年,以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的方针统揽训练,围绕东南沿海地区战备需要,完成了县应急分队的训练任务,所训课目,经军分区考核,总评成绩为优秀。同时完成了普通民兵和乡镇应急民兵的训练任务。2002年,组建了第一支女子民兵连,并进行了正规化训练。是年,县民兵某分队获全省民兵某项专业技能考核第一名。
  2003年,对县医疗救护分队和专武干部进行集中训练,聘请野战部队优秀军医教员进行教学,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以人员集结、紧急集合、队形展开与收拢、账篷搭设与拆收、伤员救治和物资装载等重点内容的训练,高标准地完成军分区赋予的医疗救护分队行动的演练任务,为战时实施快速高效保畅通行动奠定基础。2004年,全县初步建成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体,以应急分队为重点,训练有素、动员快速的民兵队伍。通过对重点内容的施训,提高了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和速行保畅通的能力。2005年7月,对某专业分队进行了训练。10月组织了民兵连长的集训,在参加分区组织的四个单项考核比武中取得了一个第一和综合第四的好成绩。同时还指导乡镇武装部开展了对口分队接口补差训练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进一步提高了民兵预备役一线指挥员军事斗争应急作战的能力。
  第三节 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的活动进行。发动民兵带头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1987年,县人武部在对民兵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写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辅导材料共四讲,下发至各民兵连进行宣讲,收到良好的效果。是年,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军区政治部授予桐琴镇东皋村“红星”青年民兵之家的称号。
  1990年,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制度,开展以基干民兵为重点的季课教育,深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增强“无兵不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重点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增强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不定期地对民兵进行形势任务的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共中央保持一致,争当政治上合格的民兵。
  1991年,着重开展了以党管武装和《民兵工作条例》为专题的季课教育,教育面达80%以上。徐锦明部长带领工作组在俞源乡进行了基层民兵工作“三落实”达标试点,保证民兵政治教育落实在基层的材料,在全省民兵政治教育现场会议上作了介绍,得到省军区领导的肯定和与会者的好评。
  1993年,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的再教育,以及民兵性质任务、地位作用、国防义务、光荣传统、战备形势等教育,据统计,全县所有基层人武部,各单位授课在4课以上。组织部机关干部给民兵辅导讲课,乡镇主要领导为民兵讲课,教育面达85%以上。
  1995年,按照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四个教育”的指示,抓住武义县桐琴镇姚产村基干民兵金东广舍己救人的典型事例,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为表彰金东广的英雄事迹,省人民政府追记金东广为革命烈士;金华军分区追记金东广二等功;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向金东广学习。
  2004年,把民兵政治教育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对全县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软件设施建设进行规范,按标准建好民兵营连部和“青年民兵之家”,按照《基层建设三年规划》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新建民兵营连和“青年民兵之家”,为有效地开展民兵政治教育提供保障,得到了军分区检查组的肯定。
  第四节 主要作用
  1986年,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参加危难抢险任务125人次,出动民兵维护社会治安542人次。
  1987年7月22日夜晚,泉溪乡湖干畈村被洪水淹没,数名村民未撤离,随时有被洪水卷走的危险。县人武部政委带领在家的5名官兵,同该地民兵一道组织救援,将被围困的群众安全营救出来。
  1991年全县建有民兵俱乐部80余个,对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3年,全县民兵配合公安部门为维护社会治安动用民兵达7904人次,协助破案34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2人,收缴凶器144件,缴获赃款、赃物价值达85.3万元,捣毁流氓盗窃、抢劫团伙4个,破获、查处刑事治安等案件165起,缴获赃物、赃款4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全年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79次,参加扑火76人次,灭火面积475.6公顷。1995年,在县举办的’95中国武义温泉节、金温铁路金华至缙云段通车典礼、潘絜兹艺术馆开馆等重大典礼活动中,组织抽调应急分队和基干民兵参与维护秩序,确保典礼活动安全有序。1996年,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双拆”、治理“两乱”出动民兵,清除场地2000多平方米,拆除非法寺庙30多座。组织民兵在放电影、演戏时开展护村巡逻,以及护林、护竹笋、护厂矿等活动,出动民兵,确保了农村的稳定安全。2001年,时值征兵体检,由于长时间的阴雨,熟溪橡皮坝水利工程受到严重的威胁,县人武部及时组织30余名应急分队队员参加围堰,圆满完成了“十一·二”抗洪抢险任务。
  2002年,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五项工程”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以争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载体的“创造工程”。全县543个村和县城14个社区都建起了“青年民兵之家”。开展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内容的“平安工程”。建立起县设站、乡镇设组、村设点的全方位、全监控的民兵信息网络。开展以兴修水利、根治水患为目的的“治水工程”。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参与兴修水利活动。开展以结对挂钩、对口扶持为形式的“扶贫工程”。开展以美化环境、保护资源为主题的“绿色工程”。据自2000年以后统计,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植树造林达133.33公顷。2003年,全县民兵积极投入到抗非典的战斗中。街道的民兵应急分队,参加了武义火车站昼夜执勤任务。2004年至2005年,县人武部对应急分队人员进行了扑灭山火抢险救灾的训练,以提高灭火技能。应急分队参加森林救火,成为森林防火的一支主力军。
  第四章 国防活动
  第一节 国防教育
  1989年7月,成立了武义县国防教育委员会(简称国教委),成员由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国防教育的内容,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初级中学以上学生、现役军人及民兵、预备役人员实施重点教育,其他公民实施普及教育。对重点教育对象,主要进行国防理论、国防历史等教育。对普及对象,主要进行国防权利和义务、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国防体育和国防常识的教育。
  1988年初,县委书记兼人武部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2次党委会,就全民国防教育问题进行研究,议定8月为全县国防教育宣传月,先后开展了7项形式不同意义深远的国防教育活动,受到南京军区通报表扬。1994年5月,结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对全县干部群众进行了兵役法规和国防义务的教育。
  1996年,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中,与县委宣传部、广电局联合举办了武义县首次国防知识竞赛电视现场直播。配合县委、县政府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书画展等活动。
  1997年,县教育与文化委员会下文转发国教委《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的通知,并结合武义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全县小学、初中学校把国防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每月安排1课时实施教学。
  1999年,在县实验中学等6所学校中开展了参加“保卫21世纪中国”迎国庆万校国防教育活动,全县共收到答卷5000多份,通过层层筛选,浙江省获全国先进学校6所,武义县实验小学名列其中。
  2000年,在县委党校对全县中青年干部班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培训,按照军事化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系统地进行了国防知识、国防法规、国内外和台海形势等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三大条令》,观看国防知识录像片,穿插了军事活动,体验军事生活。
  2003年,突出抓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给县党政领导赠阅《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和《东海民兵》等报刊杂志,分发了有关国防教育理论和国防教育法规方面的书籍。邀请了南京陆军学院教授来武义授课,县机关各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300余人参加听课。
  2005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走访革命老根据地;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广泛组织机关、民兵预备役人员观看革命影片;会同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型歌咏比赛。
  第二节 国防动员
  1996年7月,成立武义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县国动委)。
  1997年5月,县国动委下发了《关于搞好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核对工作的通知》,对调查核对的内容、质量、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的11个分类项目,任务落实到科,责任到人。从而准确地掌握了全县18岁~35岁的地方专业人员的情况。
  2001年,县国动委于8月17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进行了一次旨在检验和提高国动委组织指挥和领导决策能力的战时行动演练,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国动委各成员单位24个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演练。由县人武部部长、政委担任总导演、导演,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共展开了24个作业组,完成作业文书281份,形成预案24套,体现“大、难、全、实”的特点,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新突破,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平时、战时的职责,理顺决策层、指挥层和实施层的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3年,根据武义县战时担负交通护路的重点,对全县的道路、桥梁情况展开了调查研究,并撰写出保畅通课题预案,同时,建立了维修点、军供站和保障、维修、通信、电子对抗等18个对口专业分队。
  第三节 维护国防利益
  2000年7月,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维护国防利益领导小组,下设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县司法局建立县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
  县维护国防利益领导小组,是辖区维护国防利益工作的领导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是国防利益涉讼案件的审判机构。依法审理由该院管辖的涉国防利益案件。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是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
  自2000年建立维权机构以后,发挥了维权保障机制的“四大作用”。一是加强维权领导机构的协调监督作用,只要是在本辖区内军人军属涉法问题,都能在领导小组管辖监督之内依法解决。二是积极发挥人武系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全县18个街道、乡镇的基层武装部配套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权联系协调网络。2003年,维权办公室与基层维权站先后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182件。三是正确运用审判机构的执法公正作用,主动为军人军属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合理,先后圆满审结5起涉及军人军属案件,获赔经济损失25630元。四是借助司法部门法律援助活动,在县城街道、民兵训练场、征兵体检站等场所,广泛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578人次,减免法律援助咨询费用17余万元。
  第四节 人民防空
  1996年7月,建立了县国动委,在县政府办公室设有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历届县府办主任担任。原县人民防空委员会自行撤销。至2005年,人防办的组织、人防防护工程、地下指挥系统、报警及疏散设施等,均有很大的发展。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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