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维权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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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66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维权工作
分类号: D669.6
页数: 2
页码: 838-8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义县老龄委员会与老年协会的维权工作情况。
关键词: 老龄 委员会 老年协会 维权工作

内容

老龄、老协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当好老年人的“娘家”和“靠山”,坚决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基层老协成立之初即普遍设立了“调解”组,遇有老年人受虐待、遭遗弃、子女不供养等纠纷,调解组积极出面调解,基本做到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
  1996年,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颁布实施,县老龄委适时以文件形式颂布了《武义县子女对父母最低供养标准》,对口粮、柴火、衣物、住房、医疗等方面都作了最低限度的具体规定,并实施子女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书来保证供养标准的落实。
  1997年,对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优待证,凭证享受7项优惠。
  1998年,县老龄委印发了1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法》小册子发放全县各基层老协学习贯彻,并专门组织110名老协骨干进行了培训,增强为老年人维权的业务能力。
  2001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颁布后,先后召开3次会议进行贯彻实施。
  2004年,县老龄工办联合县司法部门成立了老年维权工作部(乡镇设维权工作站),遇有个别乡村无法解决的“钉子户”,县老年维权工作部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该地帮助解决。
  2005年,省政府发出了《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后,县政府结合武义县实际,也出台了《武义县优待老年人规定》,使老年人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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