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民生创和谐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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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6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民生创和谐纪略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
页码: 789-7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政府重民生创和谐纪略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生事业 政府工作 武义县

内容

制订政府办实事工作目标
  根据有利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群众迫切要求的问题先行解决的原则,以及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历届政府对任期届内都提出了为民办10件实事的工作目标。届中、届末又不断将实施状况公布于民,让全县人民督查,取信于民,是政府提高人民生活的有力举措。经过历届政府的努力,诸如交通、饮水、上学、医疗等与群众生活至关密切的问题得到很大改善。
  实施下山脱贫
  (详见第三十编第三章《下山脱贫》)
  优化居住环境
  一是放宽政策,自建住房。1986年,县政府集体征用了南湖畈土地,以土地划拨形式,仅收土地成本价,补助平价建筑材料,让有条件的城镇职工自建住房。二是建商品房,平价出让。1998年开始由县住宅公司先后在江山东一路、西一路部分路段,以及下溪滩建筑联户幢房和楼层商品房公开出让,其出让价以微利由物价部门核准发售给无公房户。三是整体出售公有住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部署,1992年3月县政府建立城镇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卫生设施配套的公有住房出售给原住户,实行产权转让,变公房为私房。并且,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集资建房,不断完善住房改革机制。四是结合旧城改造,建立新的现代居住小区。县城和各建制镇,随旧城改造应运而生的安居苑一个又一个的建成,南湖花园、栖霞花园和象龙小区、塔山小区等拆迁安置区成为县城面貌新变化的象征。五是开放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按照县城和建制镇的规划,在土地出让由政府垄断一级市场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招投标,由房地产商连片开发高、中、低档住房,以适应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并开放二级房地产交易市场,支持二手房交易,多渠道、多形式发放住房贷款,使更多的人拥有舒适的住房。农村的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以自建为主,以改旧房为新楼,红砖楼房基本取代了泥墙平房,毗邻工业园区的农户出租住房收入甚丰。
  与此同时,政府还十分重视居民休闲场所的建设,先后建成了滨江广场、湖畔公园、梅郎山公园和壶山公园,外地游客漫步山水相映的公园,无不称赞武义人生活幸福。
  广开就业门路
  历届政府广开就业门路的基本工作措施是:1.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先后建立了县就业管理处,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务市场,对全县就业工作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每年确定就业指标,增加就业率。2.积极组织培训各种应用人才。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争取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如电工、机床、成衣车工、家政等应用技术,使其走上工作岗位,或者自主创业。3.实行政策倾斜。对下岗自谋职业的职工,办厂经商的给予减免税收,简化登记工商开业手续,给予发放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他们创业增收。4.极力组织劳务输出。县劳动人事部门积极与外地企业挂钩联系,向省内外甚至国外输送劳力,使他们在各个不同岗位上学会技术和技能,现在有的回乡办企业,有的成为该地企业骨干和经商办厂“能人”,武义人在江苏昆山办超市的已有5000多人。5.办好职业技术学校。一职、二职、经委技工学校、兰香艺校统一合并,与金华理工学校挂钩,加大职业技术学校投入,加强师资力量,增加班级,提升教学质量,每年与该地和外地签订技工人才需求协议,有计划培养所需人才,使一批批学生走出校门就上岗就业。同时,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非农转化工程”,积极开辟农民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富余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完善保障体系
  由于各级政府的努力,武义县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职工伤残保险和女职工产期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全面实行统筹机制,并积极推进农民工、合同工的统筹保险。职工各类保险基金运转正常,足额发放,从未发生拖欠;建立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完成5座中心敬老院建设,全县83%的农村“五保”(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料理后事的生活无依靠老人和保吃、保住、保医、保教的孤儿)对象和城镇“三无”(无依靠、无劳力、无生活来源)人员集中供养,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亲身感受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残疾人事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弱势群体的新风尚,对尚有劳动能力的,安排适当的工作,使其享受与平常人一样的生活,对无劳动能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同时,发动各阶层举办捐赠慈善事业献爱心活动,县慈善总会至2005年筹集捐款达381.21万元,专款用于弱势群体解困救急。对自然灾害,及时拨出专款,组织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未发生饿病流荒。
  稳定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法规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生活。县政府专门设立法制科和行政复议办公室,并认真清理各种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坚持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强化社会治安,加强综合治理,坚决果断地处置突发事件。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发生的闹事苗头,既做好缓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又制定预防措施和处置方案,及时予以制止。开展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不断开展对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物等“六害”的斗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和安全保卫责任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加强对无业青年,后进青年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妥善安置“两劳”人员,使其走上新生道路;切实加强户口、身份证、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的社会治安消防设施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经常不断开展公民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各行各业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雷锋、树社会新风尚活动。进一步树立爱国守法、勤劳向上、文明礼貌的新风尚。广泛开展评“三户”,创“五好家庭”、“文明庭院”和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村评为省、市、县文明单位,对社会秩序也起到稳定作用。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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