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政府政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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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9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政府政务制度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
页码: 777-7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人政府政务制度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民政府 政务制度 武义县

内容

政府会议制度县政府实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等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县政府重要工作;通报有关全县工作的重要情况。
  县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的指示、决定;2.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讨论提交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通报和讨论县政府其他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1月~2个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长办公室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确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2.交流县政府领导分工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3.研究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县长、副县长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县政府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处理属于县长、副县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2.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3.研究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4.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需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提出,报县长审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县政府领导不能出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向县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批复、通知、抄告单等形式下发执行。会议决定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有关副主任审定,如有需要报县长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县政府部门要求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和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属本系统范围的会议,不得要求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会室名义召开,一般不邀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应报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文审批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除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县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不同意见,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由和根据,提出办理建议。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导分工审批,重要事项报县长审批。
  报送上级政府的公文,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县政府重要发文,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县长签署或签发。
  属于县政府领导分管范围内具体协调实施事项的县政府发文,一般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签发;如有需要,可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或核报县长签发。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不得要求县政府批转或县政府办公室转发;要加快网络化进程,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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