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代表组织形式与工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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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9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代表组织形式与工作制度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769-7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1年~2003年浙江省武义县人大代表代表组织形式与工作制度的情况。
关键词: 人民代表 工作制度 武义县

内容

县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而依法建立和逐步完善代表组织形式,制订并逐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和办法,都是履行代表的义务,行使代表的权利的需要。
  代表组织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武义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于1981年3月23日第2次会议作出决定,以公社(乡)、镇和系统为单位,各选区有县人大代表3人以上的,均建立代表小组。是年全县34个公社(乡)、镇和7个大系统共建立43个代表小组(经济委员会下属厂矿企业分3个代表小组)。6个区,每个区还建立代表中心小组,加强代表小组的联系和指导。中心组不定期召开代表小组组长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交流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总结经验,辅导代表小组开展工作。
  以后,根据行政区划的变化和调整,代表小组也相应作了变动。第八届时,建立代表小组44个;第九届时,建立代表小组36个;第十届时,建立代表小组37个;第十一届时,建立代表小组37个;第十二届时,建立代表小组30个;第十三届时(至2005年年底止),建立代表小组19个。
  代表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武义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于1987年10月21日第5次会议,首次讨论通过代表工作制度。1998年9月2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又进一步制定了关于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和办法。再往后,2000年9月28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进行了第1次修订,2003年5月16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又进行了第2次修订。正是由于《代表工作制度和办法》的逐步完善,使县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历次会议期间,依法听取和审查各项报告,审议和通过各项决议、决定,投票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出席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各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使县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也能做到依法开展活动——这是会议上行使职权的基础和保证,又是会议上行使职权的延续和落实。总之,确保了县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推进了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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