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大常委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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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人大常委会机构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2
页码: 761-7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人大常委会机构的发展情况。人大常委会机构包括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
关键词: 常委 机构 武义县

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机构包括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机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包括两类,其一是自1981年3月2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开设,直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第3年2005年年底继续存在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部门,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和服务,为正科级机构。1991年2月1日起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代表联络科;1997年4月28日起,下设的科改为综合科、秘书科、信访科;1998年7月7日,秘书科更名为行政科;综合科、信访科不变;2005年12月21日,下设的科改为综合科、行政科、信访科、秘书科。以上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二是1981年3月23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决定开设的法制城建、科学文教、经济建设3个组。1984年9月6日起,改变为法制、财政经济、科教文卫3个工作组;1986年3月29日起又改为3个工作委员会;1987年4月24日起其中“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改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990年5月11日起,增设农村、民族工作委员会;1998年4月14日在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同时撤销农村、民族工作委员会。自此,县人大常委会下设的4个工作委员会分别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上各个组、工作组和工作委员会,均系正科级机构。
  另1997年4月28日,根据中共武义县办公室县委办〔1997〕40号文件通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已设立的工作委员会,暂予保留,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并入上述办公室或工作室。1998年3月17日,武编委〔1998〕10号文件,撤销了法制工作室、人事代表工作室。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第一届至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原由各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1986年12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在常委会成员中提名,常委会会议通过。武义县人大常委会在实践工作中,早于1985年3月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设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常设机构,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工作。嗣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均在第一次会议上产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中,十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和十二届县人大常委会期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分别进行过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人大常委会相同。它的组成人员,均由兼职人员组成。
  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包括联络办(含联络员)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联络办,其设置具体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87年12月1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首次任命了6区、2镇的8名区、镇人大联络员;第二阶段,1991年2月1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区联络办公室(城关、桐琴、新宅、下杨、柳城、桃溪),并于同年3月1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任命了区联络办公室的2名主任、3名副主任;第三阶段,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以后,县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8月21日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任命了8名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员。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在200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于同年10月12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决定设立,分白洋、壶山、熟溪3个街道工作委员会,并分别任命了3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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