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策落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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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策落实
分类号: D235.55
页数: 2
页码: 733-7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文化大革命武义县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武义县 工作 政策落实

内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积极开展拨乱反正、落实统战工作政策,全县共落实314名统战对象的677项有关政策。其中:落实查抄物资53人341件;落实文化大革命被挤占私房59户计4363平方米;撤销判决13人,撤管4人,摘帽(不包括右派)3人、撤销处分6人、纠正成分1人、恢复党、团关系2人、恢复公职15人、安置工作10人,改办离退休退职手续31人,补发抚恤金14人,发生活费9人,补发工资8人,落实粮户关系8人,其他37人。在此期间,对一些被错杀、错判的起义、投诚人员也予以平反昭雪,对其本人或亲属补偿有关待遇。1987年,根据省统办〔1987〕13号文件精神,再次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共计落实起义投诚人员62人,发给起义证书58人。
  根据浙统办〔1987〕23号文件,对落实统战政策工作开展全面检查,从1987年5月开始,用4个月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全县6区5镇29个乡与298户365名统战对象见面,其中侨眷37名,港澳家属19名,台属217名,起义投诚人员6名,工商业者4名,党外知识分子7名,民主党派2名,宗教界人士4名,其他69名。在检查中有50多名统战对象提出不同要求,经过调查,对12户提出的19项符合落实政策要求给予落实。其中:4户台属的私房补偿经济损失3000元,解决台属粮户关系3人,提高侨眷生活补助费1人,发给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费1人,落实宗教寺院山林2亩。
  “文化大革命”期间,抄家4002户,仅据在册统计,查抄金器1704.15克,银器26790克、银
  元516100块、字画56件、图书2942册,其他财物895件,布票278.7尺(1米等于3尺)、粮票2906斤(1453千克),文物工艺品677件,除少部分因无法退回上交县财政金库外,其余清退。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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