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烟草专卖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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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15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烟草专卖管理
分类号: D922.294
页数: 3
页码: 693-69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武义县烟草专卖管理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许可证管理、烟草市场管理等。
关键词: 经济监管 烟草 专卖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6年,烟草市场由商业局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条例》和国家烟草局《烟草专卖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进行管理。1988年1月1日,县烟草专卖局(简称县烟草局)依据县政府通知正式成立,是全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地级烟草专卖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以地级烟草专卖局为主。与此同时成立的县烟草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前由商业局代管。从1990年1月1日起,根据县政府批复,县烟草专卖工作由县烟草局承担,公司的财政税收、承包等事宜均从商业局划出。1996年7月明确县烟草局为一级局。11月26日,被依法确认为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管理和监察,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初建时,具体负责专卖管理工作的部门是专卖办公室,1992年1月改名为专卖管理股,1992年11月更名为专卖管理科,2004年10月确定为专卖监督管理科。1995年8月分别在柳城、王宅、东皋设立烟草专卖管理所,1996年5月分别在茭道、桃溪设立烟草专卖管理所。1997年6月,设立烟草专卖稽查大队。经过多次调整,至2005年年底,县烟草专卖局内设办公室和专卖监督管理、业务、财务3个科,下设城区所、城关所、柳城所、稽查大队、市场部、送货部。
  第二节 许可证管理
  卷烟属专营专卖物资。烟草局成立初期,企业(集体)和个体户必须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和“卷烟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准购证”方可进行卷烟零售业务。此外,烟草制品不得擅自运输,建立使用烟草准运证制度,调拨省内的烟叶、卷烟和销售的烟丝,须由县烟草局开具准运证。2004年始,准运证由市烟草局核发。调拨省外烟制品的准运证由地区级烟草局开具。对各种证件,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卷烟批发许可证由省局核发。在武义具有从事卷烟批发资格仅为县烟草公司一家。
  县烟草局成立初期,各种证件比较齐全。批发、零售许可证,一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叠式。许可经营期限为1至5年,由烟草局确定。每年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方为合法有效。申领证件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2004年7月起取消收取任何费用。
  1988年2月24日,根据省烟草专卖局等五厅局联合通知,县烟草局发布《开展审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联合通知》。199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发《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规定等4个条件。根据该法规定,县烟草局仅具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权。2004年3月下旬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专卖零售许可证申领窗口入驻县便民中心。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卷烟零售点布局作详细规定,曾一度出现零售许可证发放数量过多现象。2003年6月1日,县烟草局出台《卷烟零售户计分制诚信等级管理办法》,设置一定分值,实行违法经营扣分制,分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等直至取缔许可证。2004年7月,县烟草局召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工商、公安等10余家部门及零售户代表和人民群众,举行听证会,一致通过了《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办法》。2005年11月中旬,在征求了县政府法制办和市烟草局的意见后,又制订出台了《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办法补充规定》。到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卷烟零售点2078处。
  第三节 烟草市场管理
  烟草及制品是特种消费品。自1983年9月以后在相继实施了《烟草专卖条例》和《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通知》、《烟草准运证使用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6日至22日,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活动周。县烟草局在加强内部学习的基础上,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宣传。其方式有: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横幅,出动宣传车,组织军鼓队和单位职工上街游行宣传,利用广播、电影、印发资料、制作广告牌、参与知识竞赛等。
  1988年1月县烟草局成立当月,会同工商、公安、物价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联合通知》,对全县卷烟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次年11月16日,县烟草局再次会同县工商、公安、财税、物价等部门召开关于打击卷烟走私贩私活动、整顿卷烟市场秩序的联席会议。是月18日,发布《关于打击卷烟走私贩私活动、整顿卷烟市场秩序的联合通告》,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顿行动。1997年和2004年的11月县烟草局与县公安局、工商局分别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该两局驻烟草局联络室。
  县烟草局不断强化和突出专卖管理职能,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有效地遏制了贩售假冒卷烟、无证经营卷烟等违法行为的势头,使卷烟市场规范有序,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专卖管理逐步走向规范、高效、服务型的新模式。1996年,南部山区部分农民,根据县、乡政府安排,种了一批烟叶。因不属省计划之列,无法销售,造成烟叶积压变质。为防止此烟叶流入黑市成为制造假烟原料,县烟草局根据省局指示精神,将这批烟叶折本收购,既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又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社会安定。至2005年年底全县无重大行政执法责任事故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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