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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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510
颗粒名称: 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分类号: TS207.7;R954
页数: 5
页码: 689-69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武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经济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设置、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 食品 药品 监督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12月17日,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组建县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1月28日,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2005年5月17日,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通知》,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和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同时加挂“县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牌子。是年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22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局局长兼任。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以及保健品许可有关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至2005年年底,局内编制15名,在编在岗公务员10人,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人,法律专业人员2人,其他专业人员2人。
  县药品监督检验所1986年,设立县药品监督检验所,为县卫生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依法实行监督,事业编制2名,在职在岗2人,均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2001年12月17日,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建制划为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实施意见,2005年6月撤销,原职工1人退休,1人考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节 食品安全监管
  2005年5月16日,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一方面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责任,实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该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该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同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农业、林业、水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技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经贸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和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供销部门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农资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的监管;发改部门负责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核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的质量安全管理;盐务部门负责食盐专营和食盐市场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提出食品安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并组织攻关;财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法制办负责组织研究起草食品安全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食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监察部门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及督察督办,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新闻、宣传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工作机制
  2005年,县政府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全县各乡镇、街道和22个部门都建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村(社区)也都建立领导小组或明确具体负责人。
  “三网”建设
  监管责任网县政府与22个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别签订责任书,乡镇(街道)与566个村(社区)签订责任书,村(社区)也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作为对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考核的内容。全县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人员165名和村(社区)落实食品安全机构人员1010名;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联络机制,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信息联络员59人;建起了质监员网络,乡镇、街道(开发区)质监员19人,村级协管员157人,企业质监员147人。
  农村现代流通网以“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和市场准入工程为主要载体,2005年在5个乡镇所在地设立连锁超市门店,建立220家农村放心店。
  群众监督网到2005年年底,已设5个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18个乡镇、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105个村级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556名消费维权监督员。
  重点区域、环节的整治
  2005年开展肉制品、豆制品安全卫生、学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含乳饮料、饮用水、卤味品等重点行业和对象的专项检查和整治。组织清查含苏丹红食品,对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瘦肉精、氯霉素等违法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生猪链球菌和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在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和检验检疫,防止源头污染。严厉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严厉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水产品经营中使用严禁药物及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非法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实施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工程。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开展卫生许可证专项检查和整治,实施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来路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品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食品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2005年出动执法人员700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000家(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7件。
  截至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茶叶、鲜香菇、高山蔬菜、肉鸭、蛋鸭、茭白等7个产品获得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产地面积4462.5公顷;畜牧业饲养规模5万羽(只),年屠宰生猪10万头,年屠宰牛羊0.6万头。“桐琴牌”蜜梨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认证产地100公顷,总产量1500吨。认证有机农产品企业20家,其中有机茶叶生产单位16家,7个品种,140个产地,总产量500多吨,认证面积达1250.97公顷。全县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3家,其中16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QS(食品质量安全)证书;有食品批发企业67家,零售企业2299家,其中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2042户;全县1468家农村小商店实行了商品准入制度;全县38家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有35家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为92%,城区达到100%。
  第三节 药品监督管理
  1986年,县卫生局负责全县药政管理,县药品监督检验所对全县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依法实行监督。1986年,全县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县制药厂),药品批发企业1家(县医药公司,为国有企业,设2个药品批发部、3家药店和1家饮片加工厂),个体药店9家。1993年9月,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后为县质监局)负责对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1995年,有药品批发企业3家,其中国营企业2家,私营企业1家;有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王宅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于2004年底前全部注销。2001年3月,国有企业县医药公司改制为私营的县医药有限公司。2002年,全县共有1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3家零售药店。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办步伐明显加快,到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4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
  2003年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始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法律强制认证),至2005年12月,全县共有1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1家药品经营批发企业、4家医疗器械企业和40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国家或省级GSP认证或通过加盟、连锁方式进行了GSP改造,使100%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过了市场准入门槛。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全县开展农村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工作,从人员、设施与设备、管理及制度、处方、保管等方面对全县村级卫生室用药管理进行规范,对药房硬件进行全面改造,添置空调冰箱,更新药柜药架,达到窗明墙洁,同时建立和完善验收台账,全县209家农村医疗机构通过了规范化考评。在对农村用药规范工作中,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到2004年年底,全县有514个建制村建立了药品供应网络。同时,在老龄组织系统聘请523名农村老干部为18个乡镇506个村的义务药品监管信息员,每个乡镇街道设联络员,构建了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2004年,县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对农村医疗机构用药质量进行监管,有针对性地打击农村集贸市场游动药贩和以“双休日”出现的以扩大宣传疗效,趁机出售非药品的不法商贩,全面开展清理全县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过期失效、无效期药品的工作,清理了农村医疗机构的近1000种次过期失效和无效期药品,并进行了销毁。
  从2005年开始,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镇连锁超市和村放心店实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凡申请并符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验收标准》的镇连锁超市和村放心店,经验收合格后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设立乙类非处方药配送中心,负责镇连锁超市和村放心店的乙类非处方药配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2005年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企业诚信度,并实施年度考评。2005年开展查处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广播普及利用率较高、农村消费者素质较低、识别假劣能力差而散播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2002年至2005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1272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879家(户)次,取缔无证经营36家,销毁假劣药品1896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90起,涉案金额达66.3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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