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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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49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质量技术监督
分类号: F203
页数: 11
页码: 673-68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武义县质量技术监督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机构沿革、标准化监督与管理等。
关键词: 经济监管 质量 技术监督

内容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7年9月,明确隶属县工商局的县标准计量管理所为县政府行政标准计量监督管理部门,下设县计量检定站。1989年7月,所升格为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为二级事业局。1996年6月,撤销县标准计量管理局,设立县技术监督局,为正科级事业局,内设办公室、标准计量科、质量监督科。1999年9月24日,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主管局垂直管理体制。2000年12月19日,县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质监局),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正科级行政局。2001年12月,县质监局内设办公室、监督稽查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2004年7月,更名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科、综合业务科。2002年1月31日,原由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县质监局。
  第二节 标准化监督与管理
  工业标准化
  宣传贯彻标准1986年~2005年期间,县质监局组织宣传贯彻了GB1182和GB1183《形状与位置公差》、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3177《光滑工件尺寸的检验》、GB131和GB4457《机械制图》系列标准、GB1.1和GB1.3《标准化工作导则》、GB1900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GB5296《消费品使用说明》系列标准、GB970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3494《食品标准编写规定》、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T13662《黄酒》、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GB/T1243《短节距传动用精密滚子链和链轮》、GB/T14212《摩托车链条》、GB/T5580《电钻》、GB/T7442《角向磨光机》、GB/T7743《电锤》、QB/T1148《大头针》、QB/T1149《回形针》、QB/T1150《单层图钉》、QB/T1151《订书钉》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140家企业、部门的150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
  制订标准县质监局指导帮助全县企业制定标准1781项,其中企业产品标准725项、管理标准426项、工作标准630项。还参与审定了4项国家行业标准、6项国家标准。
  2004年8月28日,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在武义召开“全国轻工行业《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钉》、《单层图钉》标准审定会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县政府、质监局、经济贸易等单位领导、专家及县光明文具厂、省信泰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了审定会。这是国家行业标准首次在武义审定。事前文教用品生产企业首次参与了这4个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
  2005年11月8日,全国链传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主任孟祥宾教授主持的第三届六次会议,在武义审定了《传动用精密滚子链疲劳试验方法》等6项国家标准。这是国家标准首次在武义审定。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企业实行产品标准备案、执行标准登记。全县备案企业产品标准725项,登记企业执行标准732家1247项。
  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按照省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标准,围绕企业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突出产品标准,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为重点,对全县工业企业的标准化进行整顿验收。验收合格发给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全县国营、集体、乡镇42家企业,通过标准化整顿验收合格取得证书。
  消灭无标准生产(简称消灭无标生产) 1996年,确定桃溪滩乡为治理无标生产工作试点乡镇。经过治理,标准覆盖率由试点前的42%提高到95%。12月23日,分管副县长朱顺富在试点乡镇达标验收总结会议上作了《消灭无标生产,增强发展后劲》的讲话,全县各乡镇工业办公室主任、桃溪滩乡党政领导、县乡镇企业局、技术监督局领导及有关人员与会。1997年,相继在履坦镇、柳城镇和武义经济开发区开展了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工作,并取得成效。1998年,武义被列入浙江省35个消灭无标生产县(市)之一。县政府做出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技术监督局、乡镇企业局、经济开发区、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县供销合作社、县二轻总公司负责人组成的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一年工作,工业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1989年~1990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举办2届全国工业企业标准化函授培训班,受训学员95名。
  农业标准化
  详见第八编第二章第五节《农业标准化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实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志制度与全国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志制度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由县质监局承担办理。至2005年年底,全县共办理代码证书5692份,其中有效证书4522份、废止1170份。有效证书中:企业法人2018份、企业非法人1801份、事业法人171份、事业非法人32份、机关法人72份、机关非法人2份、团体法人25份、个体395份、其他6份。办理代码证书同时申办代码IC卡2607张。
  受理商品条码申请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志。县质监局根据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1997年至2005年共受理190家企业申请的商品条码。
  第三节 计量监督与管理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1986年1月始,对量提进行改制,统一使用以升、毫升为单位。7月起,对木杆秤改市制为千克(公斤)制,并组织检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法定计量单位情况。1987年,完成量提、杆秤改制后,对全县在用的台秤(俗称磅秤)、案秤、工作压力表、血压计(表)进行改制。是年底,基本完成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发布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为平方千米(平方公里)、公顷、平方米。1992年起,在统计工作和对外签约中一律使用规定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武义土地面积也从1992年起,统计对上使用“公顷”,对下仍允许使用“亩”。
  工业计量
  计量定级升级1985年至1992年,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在38家企业计量定级升级中,东风莹石公司和县锅炉厂、棉纺织厂、有机化工厂等4家企业前后获得二级计量合格证书;县化肥厂、农机厂、犁耙厂、酒厂、剪刀厂等34家企业获得三级或单项计量合格证书。1993年始,对工业企业计量工作总体评价称为计量水平确认,至2005年,29家企业取得计量水平确认合格证书。
  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必须经县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能使用。计量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企业使用计量器具须定期检定、校准。1985年始,县锅炉厂、棉纺织厂、有机化工厂、化肥厂、水泥厂、农机厂、犁耙厂、制药厂、打字机厂、茶机厂、恒友机电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建立了39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随着企业改制,至2005年,除恒友机电有限公司3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正常量传外,其他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停止量传。
  1988年至1990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举办二期省计量管理函授培训班,招收学员123人,117名学员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计量监督管理根据《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管理。
  考核颁发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武义先后有过计量器具生产企业11家、修理计量器具企业3家,个体秤工14个。主要生产的计量器具是:量提,竹、木直尺,木杆、台(案)、弹簧度盘、手提秤,单相电能表,铝质水平仪,数字显示温度仪,电子计价秤,甲烷检测报警仪等12种计量器具。考核合格,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9家,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2家,个体制造杆秤许可证14个。至2005年年底,仅有3家企业正常生产计量器具。
  计量管理1986年,对全县主要12个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疗计量器具进行检查。1987年,开展全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普查登记。普查登记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方面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5639台件。1989年查处县人大批转的县化肥厂生产的碳氨缺斤少两问题。1989年、1990年、1991年连续3年,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35家、“物价计量信得过个人”55名。县政府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匾牌。加强商贸计量监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1995年,对武阳镇液化气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遏制缺斤少两行为。2001年10月10日,在全县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凡在全县范围内经营卤味品、生(熟)肉类、火腿(含制品)的固定摊位及商店,必须采用电子计价秤。除此以外的食品、副食品、蛋类、干(鲜)果品、水产、粮食、豆制品等的固定摊位及商店可以采用电子计价秤、双面度盘秤或案秤。县城城区内经营蔬菜、鲜鱼、活禽的固定摊位,必须使用双面度盘秤,禁止使用杆秤。全县所有商店及固定摊位全部禁止使用杆秤。生产计量器具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54台件,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抽查4581台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1327件。
  第四节 质量监督与管理
  质量监督管理
  质量检验机构和项目1989年12月,县政府批准建立“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从1990年筹建黄酒、酱油、食醋3个检验项目开始,随着生产企业和经济结构调整,逐年增加监督检验项目。至2005年年底,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通过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产品27种、产品参数80项,共计107项。能独立开展食品、农产品、轻工、文教、建材、机电和机械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县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通报表彰产品质量合格单位,颁发合格证书。公告产品质量不合格单位,并举办生产厂长(经理)培训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予以罚款、停业整顿、建议吊销营业执照。1991年前,县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主管局下达监督抽查计划,履行监督抽样职能。1991年后,县法定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承担部分监督检验任务。其他监督抽查样品分别送国家、省、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1986年至2005年,完成监督抽查抽样3320批次;各级监督抽查检验3320批次;其中县级监督检验1458批次(不含委托检验);举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厂长(经理)学习班5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65份;行政处罚581家。
  加强质量监管促进经济发展1999年,电动工具行业发展成为县支柱产业。县质监局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逐步规范、促进发展”的原则,制订了《县电动工具(零配件)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并由县政府发布实施,对全县电动工具行业实行分类和“准产证”管理。至2000年,考核发放电动工具“准产证”33家,得到省人大财经委质量执法调研组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首肯。县政府决定,从2001年3月15日起,由县质监局负责对全县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范围包括全县生产、加工、流通的茶叶、蔬菜、瓜果、中药材等农产品。
  抓行业整治提高产品质量2002年,全县链条制造行业整治,以消灭无标生产为切入点,制定完善企业产品标准,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检测中心技术优势,从原材料、热处理和产品出厂检验“三要素”把关,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提高13个百分点。电动工具行业整治,抓认证,政策引导,促进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全县电动工具行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18家;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14家86个产品;通过国外GS、CE、UL认证企业30家67个产品。
  评选质量信得过单位1995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工商企业中开展“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县化工实业总公司等24家工商企业被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由县政府授予铜质匾牌。1997年至2003年,县质监局组织全县工商企业参加“金华市百家质量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武义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武义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等95家工商企业先后评为“市百家质量信得过单位”。
  1991年至1992年,举办省质量管理函授武义培训班二期,114人参训。
  区域产品质量整治
  2000年10月、11月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11月7日,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检查了县部分文教用品企业“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并在中央电视台12月5日晚上《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披露。县委、县政府当即部署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联合执法行动,县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联合对全县文教用品生产企业及相关包装印刷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整顿治理。同时,由分管副县长现场指挥,将前阶段打假联合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统一销毁。中央、省、市、县各级新闻媒体现场采访,中央电视台于12月19日“早间新闻”报道了武义打假联合行动情况,肯定了武义打假治劣工作。
  2001年,武义文教用品质量问题,被省质监局列为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县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文教用品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文教用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文教用品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3个文件,对全县文教用品行业进行整治。通过整治,杜绝了制售假冒侵权行为,企业质量法制意识明显提高,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从整治初的70%提高到85%。2001年9月28日,根据县政府申请,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质监局批复,由市政府委托市质监局对武义文教用品企业质量整治考核预验收。11月16日,经省质监局验收合格。
  2002年第3季度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武义制造链条产品质量低劣,影响到武义链条在省内外的信誉。同年5月25日,县政府、市质监局联合下文,对全县链条制造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和市主管局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县链条制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质监局、经贸局、工商局、乡镇(街道),齐抓共管。经过宣传培训,监督检查,打扶并举,强化自律,实行最低限价,统一适当提价,遏制低质低价,力促有序竞争。经过8个月专项整治,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整治目标要求,12月通过市质监局整治验收。
  第五节 优质产品与名牌战略
  80年代至90年代,县经委统管全县质量工作,督促、推荐全县生产企业参加各级优质产品评选。进入21世纪,县质监局主管全县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名牌战略,鼓励全县生产企业主动创名牌。同时,积极参与全国开展的“质量月”活动,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优质产品
  据县经贸局提供历史档案资料:1986年,武义农机具总厂出产的6NF-13.2分离式铁辊碾米机获国家部优科技进步奖;同年,武义锅炉厂生产的卧式解燃双层排蒸气锅炉获市优秀科技奖。1987年,武义农机具总厂生产的6NF-13.2分离式铁辊碾米机再次获国家科技成果奖。
  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优质产品一览表,武义县域内的14只产品被评为省优及其以上级别的优质产品。
  名牌战略
  进入21世纪,国家推行名牌战略。2002年,县政府出台《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截至2005年年底,创建省级著名商标4个、市级名牌商标17个。结合县经济贸易局补充的历史上的和2005年的部分资料,全县1986年~2005年间共创建省级著名商标8只(10次)、市级著名商标25只(33次)。
  品牌建设
  详见第八编农业第二章第三节《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六节 法制建设与行政执法
  法制建设
  学习、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1985年至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武义采取县人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媒体发行专刊、举办电影晚会、广播电台开辟专栏、宣传窗和挂穿街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标准计量工作的决议;1990年,县政府召开全县厂(矿)企业分管领导人员参加的计量工作会议;1993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向全县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的实施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列为全县“二五”普法内容。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司法局、标准计量局、工商局等法律宣传和执法部门联合在县经委、二轻、乡镇、商业等系统举办了4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培训班;2000年,抓住新“质量法”发布实施的契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把提高产品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县产品质量振兴实施细则,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提高全县人民特别是乡镇部门和企业领导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质量兴县意识。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1998年10月,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批准,县技术监督局明确技术监督部门的执法分工权限,严格监督考核,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确保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正确实施。
  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评议2000年4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政府通知各部门、乡镇政府、有关企业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徐向民副县长《关于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执法自查情况的报告》。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对政府6个重点相关部门和重点乡镇及22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抽查。又将《执行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抄告县政府。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质监局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评议内容:该局自1998年以后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县审计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县质监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质监局配合人大搞好执法检查;从抓好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等5个方面作了自查,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
  制订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县质监局先后制订完善了执法人员岗位制度、行政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赔偿制度、技术监督交办移送案件受理制度、技术监督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备案制度、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统计归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同时,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集体审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省、市和县政府举办的执法专业培训,取得执法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执法。
  行政执法
  执法组织1997年10月20日,建立县技术监督稽查队(2003年更名为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同月,设立县公安局驻技术监督局联络室。2000年11月,县打假治劣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县质监局。
  1991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与县交警队、税务检查站密切配合,查获流入武义劣质皮鞋4000双,无证伪劣低压电器15000余件、劣质黄酒500多坛。2000年12月1日至2001年1月21日,质监、工商、公安、卫生、烟草、药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出动检查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企业175家,立案查处12起,没收违法物品6万件,罚款12万元。
  重点打击重点查处影响人身安全与健康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商)品。1993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立案查处了武义县履坦轧钢厂违反生产螺纹钢的有关规定,擅自组织普通钢下脚料轧制螺纹钢欺蒙用户案,责令停止螺纹钢生产,县政府发出《关于立即禁止生产经销和使用劣质螺纹钢的通知》。2000年11月7日,国家、省、市质监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打假行动组检查发现鸣阳丝钉厂有制假嫌疑且逃避检查,责成县技术监督局予以查处。次日,县局执法人员查获该厂租借他人住宅,存放假冒北京“象牌”、上海文教针厂“上海”牌及上海奥林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奥林丹”牌订书钉包装箱300只,生产销售假冒上海产“上海”、“奥林丹”牌订书钉60件,涉案货值7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假冒他人产品的违法行为;没收假冒包装箱;没收违法所得7800元;罚款5000元。武阳镇委决定免去该厂厂长吴某时任鸣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对其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3年12月15日,县质监局接举报,对上海青远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青远超市武义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查获经销假冒贵州茅台酒118瓶,涉案货值3万3千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假冒产品,没收假冒贵州茅台酒,罚款2.8万元。
  依法行政办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规定程序。调查取证,两个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的样品;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的规定。1986年至2005年,执法检查单位2643家、涉案货值1907万元、行政处罚1332起,罚款452万元,全额上缴县财政。没有发生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诉或败诉事件。
  第七节 计量检定与质量检验
  法定机构的检定与检验
  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在县质监局设置法定的计量检定和质量检验机构。1987年,批准建立隶属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的县计量检定站,主要开展衡器、压力表、三大量具等检定与修理。1989年,批准建立隶属县标准计量管理局的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要开展酱油、食醋等少量食品类项目检验,后来检定与检验项目逐年增加。至2001年,成立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2003年6月增挂金华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武义检测站牌子),是县质监局直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计量检定与质量检验机构。2005年止,经省质监局考核、认证、认可,履行计量检定项目26项、质量检验项目(产品或参数)107项。
  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1986年至2005年,共检定计量器具17.082万台件,其中强制检定2.3965万台件。定期监督抽查检验、日常监督抽查检验和委托检验产(商)品计4523批次。
  授权机构的检定
  县供电局电能计量室是国家授权、受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县级电能计量检定机构,承担全县电能表、互感器的检定。2003年至2005年,共检定电能表120150只、互感器4082只。
  县水表检定站(县城市自来水公司)是县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担全县直径15毫米至50毫米水表检定(50毫米以上大口径水表送外检定)。2003年至2005年共检定水表1267只。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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