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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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46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实施
分类号: F123.1
页数: 2
页码: 644-6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义县增加了土地利用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并将外贸收购计划改为外贸收购、出口创汇计划,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等经济杠杆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县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能和计划管理重心适时改变。
关键词: 经济监管 计划管理 计划实施

内容

80年代末,增加了土地利用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并将外贸收购计划改为外贸收购、出口创汇计划。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等经济杠杆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县计划委员会主要职能和计划管理重心适时改变。
  计划执行包括修正、检查与调整。在计划管理体制时期:年度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作修改。国家规定新的任务或其他原因对计划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可提请批准机关修改计划。季度计划一经平衡下达,不再修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凡省政府、专署及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均按下达数检查。经批准修改的计划按修改数检查。在未批准修改前仍按原下达数检查。各主管部门按年、季、月作出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县政府并抄报县计划委员会。
  计划管理计划管理主要是编制各行业计划,检查、分析、预测并汇报其执行情况和结果,负责社会资产投资的管理和重要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定、转报和平衡,负责物资的管理、储备、分配、调拨,负责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审核管理、劳资关系的处理、物价的监管检查等事务。通过分级分权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来实现。在计划管理时期,县级计划部门的审批权限很小,基本建设项目只有5万元以下的审批权,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到1998年,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外,物资分配、能源分配、“农转非”指标、大学生就业分配等进入市场调节。是年2月,省政府印发《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行规范有序、简化高效、分级分类、综合平衡和重点优先的原则管理,明确规定计划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至2005年,除列入市级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外,审批程序简化为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3项。
  1998年8月,以县政府令的形式颁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成立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重点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在计经委办公。2005年7月4日,县政府发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投资行为不再列入计划管理范畴,只对核准目录的项目实行备案制度,标志着政府对民间投资的进一步放开。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政府性专项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对政府投资的计划管理的原则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2005年成立县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小组,推进重大项目论证和报批等工作系统、有序、高效开展。由6个项目协调常任部门与具体重大投资项目相关的部门对前期工作进行联审评议,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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