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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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4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结算
分类号: F832.24
页数: 1
页码: 60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境内金融业结算业务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金融 结算 武义县

内容

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清算。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信用社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转账结算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信用支付工具的产物,已发展成为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转账结算必须使用统一的结算凭证和方法、执行结算制度、遵守结算纪律来完成。
  1986年至1989年4月1日前,全县金融机构使用的结算凭证和结算方式主要有托收承付(包括同城和异地)、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保付支票、信用证、省内限额结算、信汇自带7种。根据人行省分行实施意见,从1989年4月1日起执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定额支票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汇兑、委托收款。同时取消旧的结算凭证和方式。
  票据交换业务1987年4月1日,县人行正式开办同城票据交换,首批参加的有县工行、农行、建行。1989年11月1日起执行使用修改后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1991年10月10日启用同城票据交换监督章。1993年7月后批准县中行、城关城市信用社、县信用联社相继参加同城票据交换。1994年7月1日启用微机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使每场结算由原来的1小时缩短为15分钟左右,提高了交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1998年12月1日起执行人行金华市分行制定的管理实行办法和《票据交换员入场守则》,原有同城票据交换有关办法同时废止。到2005年年末,有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和县信用联社等6家金融机构参加同城票据交换。
  1991年1月22日,县人行、县邮电局联合发文转发人行省分行、省邮电局《重申银行电报汇款业务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的联合通知》,从2月25起对银行汇款电报一律实行凭专用证拍发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县邮电局将予以拒收。
  1992年6月1日,县人行批准同意县信用联社“县辖往来结算新办法”,实行“直接通汇、分别核算、定期交账、集中监管、划清年度”办法,由过去各专业银行所属机构与信用社结算汇划款,必须经该地农行营业所划转,改为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划账和各专业银行通过人行票据交换划转给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再由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划到各信用社账户,减少了结算中转环节,缩短在途资金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1994年11月1日,县人行批准同意县工行柳城分理处开办县辖汇票结算。
  2000年10月县人行申请加入了电子联行,进一步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005年6月27日开通了全国联网的大额〔金额2万元(含)以上〕实时支付系统,即汇款行将款项汇出的时间,就是收款行收到款项的时间,客户即可支取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结算速度。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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