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融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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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43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金融业务
分类号: F832.755
页数: 12
页码: 600-611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境内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金融 金融业务 武义县

内容

第一节 存款
  存款种类
  存款主要分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及城乡储蓄存款。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005年年末是1986年的43.79倍。1994年、2001年、2002年增长幅度在32%以上,年存款增加7亿元以上的有2002到2005年4年,其中2005年存款新增数突破10乙元大关,为武义年新增存款历史之最。
  企业存款企业存款2005年是1986年的70.09倍。
  财政性存款财政性存款2005年是1986年的27.4倍。
  储蓄存款2005年,储蓄存款余额比1986年增长94.9倍,占全部存款余额的比例提高了4.64个百分点。其中从1993年到1999年连续7年,储蓄存款余额占全部存款余额的比例在70%以上,最高的1994年达到74.49%。武义县金融部门非常重视储蓄存款工作,一有滑坡就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稳定增长。如1993年1月-4月,储蓄存款连续下降了1530万元,各银行、信用社出现了支付难、结算难、企业贷款难。为缓和局面,5月19日在县人行召开了全县金融系统中层干部及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储蓄优良服务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分管副县长主持,县委书记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县金融部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存款第一思想,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把储蓄存款抓上去。当月23日在县政府门口开展了第一个宣传日活动,县政府张祖衡、方恩信副县长到现场指导,并带头参加了储蓄存款。同时经县人行批准推出了县工行“四季发”,县农行、信用社“礼仪卡”,县建行“30万元大奖”,邮政“轿车有奖”等有奖储蓄。通过储蓄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当月储蓄存款就扭降为升,储蓄存款比上月增加1124万元,到年底增加了6383万元,增幅达23.44%。
  到2005年年底全县城乡人均储蓄存款余额比1986年增长了44.64倍。
  储种
  储种一般分为活期、定活两便、定期储蓄等几种。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储源也相应地增加,各行、社适时推出新的储种。
  活期储蓄零星存入、随时存取。其凭证是“活期储蓄存折”、“活期储蓄存单”。它占全部储蓄的比例1986年底为24.45%,2005年年底升高到46.92%o
  定活两便储蓄以存单为存取款凭证,不确定存期,随时可以提取,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介于活期和定期之间。
  定期储蓄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或在存期之内按期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该储种有利于银行、信用社在较长时间内运用,手续简便,能有效蕴蓄社会购买力,便于储户安排经济生活。定期储蓄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期。定期储蓄在储蓄存款中比重,1986年底比例为75.55%,2005年年底占比降为53.08%。主要种类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储蓄是一种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定期储蓄。1991年9月经县人行审核,金华市人行批准,县建行发行了350万元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1994年3月25日根据省、市人行通知精神,全县停止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专项储蓄存款专项储蓄存款是以积攒某项特定用途费用为目的的储蓄。如1992年7月经县人行批准县信用联社开办了存贷结合住房储蓄。1988年4月1日县保险公司委托县工行开办了有奖有息简易人身保险储蓄,面额为60元,定期5年,除每年开奖1次外,还在5年内储户如发生意外伤残和死亡,由保险公司付给保险金。
  保值储蓄保值储蓄起始于1988年9月,由于市场商品价格波动,矛盾突出,出现通货膨胀。遵照国务院的决定,以利息加贴补的办法保证储户的实际收益不受损失的一种储蓄,到1997年7月停止。
  有奖储蓄有奖储蓄是以奖金或实物代息的一种储蓄。武义县开办的有两种。一是各银行省分行开办的零存整取“有奖贴花储蓄。”面额分5元、10元、20元3种。1986年,武义开办的有奖储蓄有存期一年,每月存一次,存满12个月到期,全部利息以奖金形式分配,每月开奖一次;至1996年1月1日停办。另一类是经县人行批准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款面额、期限固定,一次存入,到期还本,不得提前支取,利息全部以奖金形式付给储户。1996年各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以奖金、住房、轿车、电视机等紧俏物资折息形式设奖。1997年,县信用联社共举办了二期“心连心”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定期1年,定额100元,存满5万户为一开奖单位。设特等奖1个,奖金80000元;头奖5个,每个8000元;二奖5个,每个100元;三奖5000个,每个2元;兴趣奖5个,每个800元。
  其他开办过的储种还有“个人通知存款”、“存期累进储蓄”、“四季乐有奖有息集零储蓄”、“礼仪储蓄”、“存本取息”、“利生利”、“利滚利”、“教育储蓄”等。
  外币储蓄是一种以外币存款的方式,简称丙种存款,为中国境内居民开办。此储蓄存款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币计息、为储户保密。1993年县中行成立后,外币存款业务逐步扩大,到2005年年末外币储蓄存款余额比1993年年末增长14.7倍。
  邮政储蓄武义县邮电局于1986年12月17日开办,1998年邮电分营后划归武义县邮政局经营。2005年5月23日正式成立武义县邮政局储汇分局,除常规的储蓄业务外,开办了代缴活费、汇款转储蓄、代发工资、代理保险等中间业务。
  利息税(详见第十八编第三章第一节)。
  实名制2000年4月1日起,为配合储蓄存款利息税开征,调节社会分配不均和配合实施某些政策的需要,储蓄存款实行实名制管理。
  信用卡它是一种由银行或有关机构发给消费者使用的短期消费信用凭证。1992年10月县工行首先向单位和个人推出信用卡——牡丹卡,牡丹卡分金卡(单位)与银卡(个人),具有购物消费、借款、转账结算、汇兑和储蓄五大功能。到2005年年底,发卡量已达1101张。1993年县中行推出了长城卡。1994年县建行推出龙卡。1995年县农行推出金穗卡。1999年邮政储蓄推出绿卡。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的使用,90年代后期,各银行相继推出不同功能的信用卡。1997年县中行同县医保处推出了“医疗保险IC卡”,1998年又推出了“长城国际卡”等。2002年县工行推出了为持卡人提供同城或异地存款、取款、转账等多种服务的“牡丹贷记卡”。2005年9月,县信用联社推出了“丰收卡”。为配合信用卡开展业务,县工行于1992年12月在金华市工行系统首家使用了ATM自动取款机。到2005年年末,四家商业银行和县信用联社在县城内已配有ATM自动取款机10台,其中县建行最多,有4台。
  存款利率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公布。1986年到1987年,利率相对稳定。1988~2005年之间,国家利用利率杠杆调控经济,调整利率16次,其中上调5次,下调11次。
  第二节 贷款
  贷款种类
  按用途分有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改革开放前是禁区,1997年8月14日县建行发放首笔住房贷款;到2005年年末,全县发放住房贷款余额已达81646万元,占贷款总额的20.06%。
  按对象分有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等。
  按条件分有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2种。1986年前,县辖区内金融机构主要发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是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压贷款的总称,1986年后逐步推行。城区的企业以固定资产抵押为主;乡村个体和私营企业以保证形式为主,少数用房产抵押,消费性贷款多数以房产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按时间分有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2种。1年期内为短期贷款,又分八大类17种。1986年短期贷款12563万元,占全部贷款的85.74%。1至5年为中期,5年以上为长期,中长期贷款主要分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3种。1986年全县中长期贷款2089万元,只占全部贷款的14.26%。1986年年后,通过贷款结构调整,贷款逐渐投向高速公路、水电、学校等基本建设。到2005年年底,全县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42533万元,比1986年增长了67.23倍。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5.02%,比1986年上升了20.76个百分点。
  1991年下半年,县农行、信用社配合县委县政府股份开发农业政策,发放了股份农业开发贷款和扶贫贷款916.57万元。到2003年10月底止,共发放了3544万元,其中扶贫贷款677.81万元。扶贫贷款中有487.15万元为省、县扶贫贴息贷款。1999年8月县信用联社开办了助学贷款,发放254户69万元,2001年以后发放力度加大,到2005年年末累计发放2915户1677万元,为2900多名贫困学子圆了入学梦。2003年6月开办了创业发贷款,到2005年年末累计发放了657户45860万元;2004年9月,县信用联社又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48户96万元。
  贷款余额
  到2005年年底,全县贷款余额是1986年的27.77倍,除1998年、1999年、2000年增幅在10%以下外,其他年份均在二位数以上,其中1993年首次突破年增贷款亿元大关,增幅最大的年份是2003年新增贷款近10亿元,增幅达48%。
  贷款利率
  1988年9月至2004年10月共调整利率18次,其中调高7次,调低11次。1987年,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上浮20%。1988年9月,各商业银行对各档次的贷款利率有权上浮30%。1989年2月1日利率调整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可上浮50%。1990年8月21日利率调低后,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20%调整为30%。农村信用社由50%调整到60%。2004年10月29日人行在从1996年5月1日起6次调低贷款利率的情况下,略调高了贷款利率,短、中期贷款利率各调高0.27%,5年~10年期调高了0.36%。同时取消了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利率上浮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下浮仍按10%执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下浮最高10%。
  信贷资金管理
  1986年,国家实行“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划开专业银行的资金,自主经营。1987年2月,贯彻执行人行总行《关于明年一季度信贷资金掌握的通知》,对企业固定资金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各行可以交叉,适当竞争。企业可以选择银行,银行也可以选择企业。但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1988年上半年货币投放过多,县工行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信贷方针,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制定工、商企业分类标准(各15条),对在工行开户的95户企业,排出一类26户、二类41户、三类28户。二是根据企业类别核定贷款发放,对一类、二类企业,按1987年年末的贷款余额核定70%~50%为基数周转贷款。对无整改措施的三类企业原则上不核定周转贷款,对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实行“跟踪”贷款。三是实行差别利率,对一、二类企业的周转贷款实行6.6%。的月息,临时贷款实行7.26‰的月息,而对三类企业实行7.5‰的月息。四是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搞活资金。年初通过对企业的排查,排出物资、资金潜力450万元,并与企业签订银企清潜合同,清潜进度与核定周转贷款挂钩。1989年8月11日国务院批转人行《关于控制货币、稳定金融几项措施的报告》,为贯彻总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信贷方针,信贷投向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收购、外贸出口商品收购、适销对路工业产品生产,包括市场紧俏的高档耐用消费品生产及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资金需要,特别是对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生产和收购的合理资金需要,银行要优先保证。对国家计划外的建设项目,特别是非生产性项目,一律不准发放贷款等“十不贷”政策,同时规定人行向辖区内商业银行发放短期贷款实行“三挂钩、五不准”。
  1990年年初,县人行认真贯彻国家“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方针,在保证完成新增贷款控制在5098万元的笼子内(实际新增贷为4981万元),同时,累计发放短期贷款111笔,金额10949万元,支持辖区内银行、信用社提前投放贷款,重点支持了东风莹石公司、县棉纺织厂、武申浮选厂、县服装一厂、县化纤厂、县伞厂、县文教用品厂等骨干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的生产及粮、棉、油、猪等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需要。确保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1992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控制第三季度信贷规模”的紧急电报,县人行分别于8、9月份连续3次召开金融联席会、行长(经理)碰头会,共商“控而不死”良策,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并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了“用好用活用足信贷规模,积极争取计划外资金,安排扶贫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挖掘资金潜力,参与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扭亏增盈、清仓查库和清理三角债工作;贯彻好压贷挂钩、扶优限劣的信贷政策;引导企业眼睛向内,盘活资金存量”等8条措施。县农行制定了在满足粮食生产资金需要的基础上,开发创汇农业;大力支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丰收”、“星火”、“燎原”科技兴农计划的推广等14条措施。
  1999年下半年,县人行通过调查,发现金融部门信贷支持明显滞后于中共十五大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的政策。于是年底在金华市率先出台了《关于金融系统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信用社树立为多种经济成份服务的意识,打破“唯成份论”,对个私企业,在信贷、结算、咨询等方面都要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
  2003年,县人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县信用联社组织了14个调研组,深入到140多家企业及广大农户调研,征集到了180多条意见建议,并于5月28日在滨江广场召开了金融展谈会,接受咨询6000多人次,发出宣传资料4万余份,展出金融产品133个。现场有80多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金额34858万元,达成贷款意向2800万元。2005年,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合理增长。县人行组织力量调研走访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工业开发区以及经贸、发展计划、财税、工商等涉经部门和450多家企业,多次到各家金融机构走访、座谈,推出了重点支持一批、培育支持一批、挖掘储备一批的工程,各金融机构对已定重点支持的51家企业新增贷款1.75亿元,列入重点培育的85家企业新增贷款1.43亿元,列入挖掘储备的116家企业新增贷款0.58亿元。
  不良贷款
  为同国际接轨,1999年9月开始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类,次级、可疑和损失之和为不良贷款。1998年年末,全县不良贷款余额最高,有58645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5%(不含农发行)。其中:县工行34.38%;县农行75.64%;县中行24.52%;县建行17.46%;县信用联社39.6%;县城市信用社36.04%。1999年10月9日,县人行根据人行上海分行“创建沪浙闽金融安全规划”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武义金融安全区创建规划》,要求通过3到5年努力,将县辖区内不良贷款余额降到15%以下。通过县人行及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到2000年就初见成效,不良贷款率为40.82%;到2003年,又降到5.6%,超额完成人行上海分行提出的小于15%的指标,比1998年下降了39.4个百分点。其中县工行不良贷款率为0.11%;县建行为0.12%;县农行为0.11%;县中行为9.42%;县信用联社为13.8%。到2005年年末,全县不良贷款率只有2.36%。其中县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0,实现信贷资产0风险。全县信贷资产质量逐年好转,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清收“三角债”1990年5月,根据国务院、省、市“清欠办”统一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召开各银行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全县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调查摸清全县“三角债”5210万元,其中人欠3304.8万元,欠人1905.2万元。6月初采取条块结合,先专业银行系统内、后系统外;先华东地区、省内、市内、县内,后参加全国范围“清欠”的步骤开展清欠工作,到7月底基本结束。全县共清收清付53笔,金额167万元。其中县内共38笔,53.5万元;华东地区、省、市内10笔,68.5万元;全国范围内5笔,45万元。1992年4月15日开始到7月31日止,对固定资产投资拖欠继续清理“三角债”,按照“谁投资、谁清理、谁还欠”的原则,采取“源头入手、付方启动、收款还欠、连环清理”的操作方法。全县银行注入贷款375万元,收到人欠货款1018.5万元,清出欠款1179.8万元,取得注入1元清理5.86元拖欠款的效果。
  依法收贷,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活动2001年11月14日,县政府向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发出《关于开展依法收贷、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活动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到2002年3日底止。同日,县人行、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收贷、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活动的通告》。全县共张贴联合通告1800多份,向欠款人和担保人送达催收通知单2276份。从通告发出起一周内,主动上门到银行、信用社归还贷款的有229户,收回贷款本金228万元,利息11.6万元,达成还款协议的有210万元。到2002年3月底止,全县共收回不良贷款1678万元,其中通过法院执行240件,标的达700万元。另外,达成还款协议466万元。
  “黑名单”制度是金融部门通过媒体对企业或个人借款不还的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采取制裁的一种手段。由县政府转发县人行“黑名单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由分管县长主管,有关部门联手、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主办,采取按不良程度分等级动态管理方式。2000年发出告知书943份,确定列为一、二、三级黑名单的企业200家、个人328人。对一级不守信用的企业18家和不守信用个人18人,先后分2批在《武义日报》等媒体公开曝光,并实施了工商部门不注册当事人新办企业,税务部门不办理税务登记、不出售发票,金融机构停止开立新户、发放新的贷款及对外办理支付结算等全方位的社会制裁;对二级黑名单在金融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并实施上述制裁措施;对三级黑名单送达各金融机构备案,并实施部分制裁。
  不良贷款剥离2000年4家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对不良贷款进行剥离。通过分别转让给4家国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办法,剥离不良贷款40361万元,其中县工行19423万元,县农行15555万元,县中行4211万元,县建行1172万元。
  贷款证(卡)
  1992年3月19日,县人行根据省、市分行颁发《(贷款证)制度暂行规定》。制定颁发了《实施办法》。规定“贷款证”是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资格证件,对未领取“贷款证”的或虽领取“贷款证”但不出示“贷款证”的企业,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受理贷款事宜;对金融机构不按规定程序使用“贷款证”,在“贷款证”上弄虚作假记录不实的,人行将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收回贷款,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等处理。贷款证由人行统一印刷,使用期限为3年,县人行负责辖区内“贷款证”的发放、变更、收回和验审等管理工作。贷款证分红色、绿色两种,红证只准在基本账户行(社)申请贷款,“绿证”可以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交叉贷款。“绿证”发放对象主要是国营大、中型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管理完善的骨干企业。首批发放领取绿色“贷款证”的有县棉纺织厂等25家重点骨干企业。1995年7月1日起向全县贷款余额在3000元以上的企业发放“贷款证”,到年底共有443户企业申领了“贷款证”。1997年5月开展对“贷款证”实行年审制度。因企业和金融部门都存在思想认识不足问题,到7月10日止,完成年审企业246家,只占“贷款证”发放数的49.3%。后来由于县人行加强了宣传和督查,提高了企业申领“贷款证”的自觉性,到2005年年末,共有4691户企业申领了贷款卡。
  第三节 结算
  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清算。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信用社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转账结算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信用支付工具的产物,已发展成为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转账结算必须使用统一的结算凭证和方法、执行结算制度、遵守结算纪律来完成。
  1986年至1989年4月1日前,全县金融机构使用的结算凭证和结算方式主要有托收承付(包括同城和异地)、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保付支票、信用证、省内限额结算、信汇自带7种。根据人行省分行实施意见,从1989年4月1日起执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定额支票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汇兑、委托收款。同时取消旧的结算凭证和方式。
  票据交换业务1987年4月1日,县人行正式开办同城票据交换,首批参加的有县工行、农行、建行。1989年11月1日起执行使用修改后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1991年10月10日启用同城票据交换监督章。1993年7月后批准县中行、城关城市信用社、县信用联社相继参加同城票据交换。1994年7月1日启用微机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使每场结算由原来的1小时缩短为15分钟左右,提高了交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1998年12月1日起执行人行金华市分行制定的管理实行办法和《票据交换员入场守则》,原有同城票据交换有关办法同时废止。到2005年年末,有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和县信用联社等6家金融机构参加同城票据交换。
  1991年1月22日,县人行、县邮电局联合发文转发人行省分行、省邮电局《重申银行电报汇款业务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的联合通知》,从2月25起对银行汇款电报一律实行凭专用证拍发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县邮电局将予以拒收。
  1992年6月1日,县人行批准同意县信用联社“县辖往来结算新办法”,实行“直接通汇、分别核算、定期交账、集中监管、划清年度”办法,由过去各专业银行所属机构与信用社结算汇划款,必须经该地农行营业所划转,改为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划账和各专业银行通过人行票据交换划转给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再由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划到各信用社账户,减少了结算中转环节,缩短在途资金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1994年11月1日,县人行批准同意县工行柳城分理处开办县辖汇票结算。
  2000年10月县人行申请加入了电子联行,进一步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005年6月27日开通了全国联网的大额〔金额2万元(含)以上〕实时支付系统,即汇款行将款项汇出的时间,就是收款行收到款项的时间,客户即可支取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结算速度。
  第四节 外汇
  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信用工具和支付手段。
  外汇存款外汇存款分企业外汇存款和个人外汇储蓄存款。县外汇存款主要是个人外汇储蓄存款,始于1993年。企业外汇存款始于1996年,2002年后才有稳定的企业外汇存款,占外汇存款7.3%。到2005年年末,外汇存款比1993年增长28.91倍,其中企业外汇存款占比上升到45.71%。
  外汇贷款外汇贷款是指银行利用吸收的外币资金和国外银行存放在中国的资金对国内企业发放的贷款。首笔外汇贷款是2003年3月27日县工行向浙江美特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37.94万美元。到2005年年末,全县有外汇贷款余额203万美元。
  外汇业务1998年3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支局批准县中行、农行办理外币储蓄、外币兑换、个人外汇汇款3项业务。同年4月2日又批准县工行办理上述3项业务。2001年2月28日批准同意县中行本级增办外汇贷款、外汇汇款业务;县中行中兴储蓄所、莹城储蓄所开办外币储蓄、外币兑换业务。2001年5月21日人行金华中支批准县中行增办外汇结汇、售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支局武义代办点
  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批准,2001年3月1日在县人行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金华市支局武义代办点(简称代办点),专职人员2名。代办点主要职责是:按照《金华市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工作规程》受理出口企业的申请发单、收单、核销、凭证装订等日常业务;协助市支局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工作;办理差额核销的初审,贸易从属费用的初审;及时反映出口收汇核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4项。代办点设立后,自营出口企业的外汇核销工作在代办点就可办了,方便了出口企业。2001年3月份代办点办理外汇核销企业9家,年末增至19家,发单2209份。到2005年年末,企业又增至212家,发单13246份,收汇额比2001年增长9.99倍。
  第五节 保险
  2005年年末,县级保险公司有中财保武义支公司、中寿保武义支公司、天安保险武义营销部3家,还有太平洋财险、太平洋人寿险、安帮财险、中华联合财产险等也在武义设立营销部、服务部拓展保险业务。全县到2005年保险业务已发展到140多种,其中财险100多种,人寿险40多种。1986年~2005年间历年全县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见下表。
  第六节 业务处理电子化
  1987年5月,县工行配备使用首台计算机。至2005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已拥有各类计算机327台,其中县人行53台、银监办7台、县工行86台、县农行28台、县中行29台、县建行60台、县农发行11台、县信用联社53台。全县金融业务从前台服务到后台数据处理、后勤管理,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和文件运转无纸化。
  县人行于2000年10月申请加入电子联行,告别了邮递联行的历史,使传递速度从地上3天缩短为天上3分钟。2005年6月27日又开通了全国联网的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进一步提高了资金运转速度。到2005年年末,4家商业银行、信用社的储蓄、结算业务都已实现全省联网,其中县工行、建行已实现全国联网。并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享受查询、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网上支付、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等业务。
  自县工行于1992年12月使用首台ATM自动取款机起,到2005年年末,4家商业银行和县联社在县城内已安装了10台ATM自动取款机,全天候24小时为客户服务。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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