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烟花爆竹专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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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3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烟花爆竹专营
分类号: F724.1
页数: 1
页码: 5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2005年武义县烟花爆竹专营的经济发展概况。
关键词: 烟花爆竹 专营 武义县

内容

1986年,烟花爆竹是县供销社土产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县土产日杂公司)经营的一项普通爆竹业务,由于销量少,商品项目甚至不及火柴重要而未被列入统计。随着社会的繁荣和发展,烟花爆竹的消费量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销量上升到80万元。老百姓需求和消费量增加后,社会上因使用不当或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大小事故时有发生,为此,1996年烟花爆竹实行专营。1997年1月1日,县政府施行双禁规定,即县城城区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须报经公安机关审核,县政府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
  1998年11月3日,县政府成立“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全县的烟花爆竹业务,统一由县土产日杂公司经营。县内批准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统一向县土产日杂公司及其在柳城、桃溪、王宅、东皋、茭道、大庙设立的6个代批点统一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县土产日杂公司所购烟花爆竹的安全与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1999年设立桐琴、泉溪、茭道、履坦、柳城、王宅、西联、桃溪、新宅9个代批点,2000年烟花爆竹销售额达135万元。
  2001年县政府决定春节期间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城乡群众的欢迎。随后几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的需求和消费量不断增加,2005年烟花爆竹供应量达530万元。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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