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盐业专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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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3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盐业专卖
分类号: F724.72
页数: 2
页码: 558-5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6-2005年武义县盐业专营机构,盐业供应和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盐业专卖 商贸 武义县

内容

盐业专营机构
  1986年,食盐由县蔬菜副食品公司专营。1990年9月县蔬菜副食品公司增挂县盐业公司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县商业局主管。1998年9月增挂县盐务管理局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主管部门为县商业(集团)总公司。1999年1月县商业(集团)总公司取消县蔬菜副食品公司,保留县盐业公司,并增设盐政办公室,配置了专职盐政人员,以保证食盐依法经营。2002年1月盐业公司主管部门随商业行政职能并入武义县经济贸易局。
  2005年8月,根据浙江省政府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通知,县盐业公司更名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武义县盐业有限公司,县盐务管理局更名为浙江省武义县盐务管理局,与公司合署办公,由省盐务管理局垂直领导。县盐业公司的全部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省盐业集团公司。
  盐业管理、专营条例和行政执法办法
  国务院1990年第51号令发布《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3月2日起执行;国家轻工业部1991年令发布《盐业行政执法办法》,199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1994年第163号令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10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令1996年第197号令发布《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起执行;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第8号公告发布《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1999年2月1日起执行。
  盐业供应
  1987年根据省商业厅文件,进行食盐加碘,以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1995年7月1日,县盐业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停供散装盐,实行小包装碘盐供应,规格为0.5千克、1千克两种。2000年10月推出500克彩色复合小包装碘盐供应,取消1千克包装。2002年8月,450克复合小包装加碘精制盐上市供应。2005年9月纸塑小包装碘盐上市,规格为350克、400克两种,取消500克包装碘盐。
  工业(生产)用盐全部由县盐业公司直接供应到用盐单位。
  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
  1997年2月1日根据浙盐盐政字〔1996〕83号文件,浙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调拨省外食盐运输,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省内跨市(地)、县(市、区)调拨的食盐,其他用盐运输,应当持有省盐业主管机构或市(地)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根据中国轻工总会盐业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实施规定》,凡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由所在地盐业主管机构逐级上报,省级盐业主管机构审批,报中国轻工总会盐业管理办公室备案。根据省盐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管理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食盐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通知》,食盐零售业务,以方便城乡居民生活为原则,由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申请,县盐业主管机构批准即可代销。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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