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技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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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3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技改政策
分类号: F423
页数: 2
页码: 477-4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义县加快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
关键词: 武义县 工业科技 技改政策

内容

1986年6月,为加快技术改造,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和县财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武政办印发《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会议和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要求将技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8月,武政〔1986〕177号文件批转县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技术改造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1987年,在推行企业厂长(经理)经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中将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列入考核内容。省计经委下发《关于1987年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浙计经技〔1987〕199号文件)。文件要求:一是要增强企业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二是解决思想转轨,要由过去的外延为主扩大再生产转到依靠现有企业技术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上来;三是银行、财政等有关金融部门的技改贷款都要纳入各级经济主管部门规模之内,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
  1988年,在推行企业厂长(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中将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列入考核内容。12月5日,县委、县政府《关于部分国有工业企业资金放开经营有关放权意见》中规定:承包企业技改提高决定权、企业要有自有技改投资资金等。
  1989年,县政府在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中规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要克服急功近利短期行为,在承包中要制定5年、10年的长远规划,规划包括产品品种、产量、质量、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等内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1990年,根据省计经委《关于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浙计经综〔1990〕70号文件),制定了《1990年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1991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县委〔1991〕1号文件),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投入技改资金还贷困难且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县财政给予减免所得税用于归还技改贷款的照顾。国有、集体企业继续执行1990年技改政策。
  1992年,县经委根据省计经委〔1992〕221号《关于企业技改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制定了《武义县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993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加大全县工业企业技改投入,鼓励技术创新,实施技术开发,对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通过技术改造、率新取得重要成果的企业给予奖励。
  1994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决定》,实施24条优惠政策。因技改所增设备投资可获取3~5%的技改贴息奖励。
  1995年,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1995〕11号)制订武义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1996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1996〕28号《关于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具体责任目标,技改投入、技术改造的考核办法及分块联系责任。
  1997年,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县财政局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财工〔1997〕365号)要求,制订了相应的技改政策。
  1998年,浙政〔1998〕5号《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针对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大幅度下降、技改力度不足的问题,要求各市、县加大技改投入,推进技术进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
  1999年,县政府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101号通知要求,制订了《全县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暂行办法》。
  2000年,县委〔2000〕54号《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0年开始,县财政经常性科技投入要达到财政预算支出的2%,到2005年要达到3%。每年安排60万元作为县技术创新基金,鼓励扶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发展高新技术。对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予以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5万元、3万元奖励;对省、市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实行资金配置和奖励。是年,县财政安排350万元奖励资金。
  2001年,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全面改制转化为民营企业化后,为加快全县技术改造,推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的实施意见》、《武义县扶持个私民营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
  2002年制定《武义县专利申请和实施奖励办法(试行)》设立奖项和奖励标准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专利技术成果转化。
  2003年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跨越性发展的若干意见》,技术创新资金提高到300万元。出台《武义县扶持民营科技企业若干规定》,培育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整体素质。
  2005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培育专利型企业。是年,出现一批省、市、县科技创新型企业。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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