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林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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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23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营林生产
分类号: F326.25
页数: 8
页码: 381-388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86年~2005年浙江省武义县境内营林生产发展情况。
关键词: 营林 林业经济 武义县

内容

第一节 种苗花卉
  种苗
  种苗生产1986年~1991年,全县育苗125.29公顷,采收林木种子1.75万千克。为适应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以杉木育苗为主。1991年随着灭荒造林、林种结构调整和农业开发的深入发展,开始利用容器育苗造林、补植,至1995年全县容器育苗累计112.9万袋。同时,实现板栗、胡柚、青枣、猕猴桃等经济林育苗品种的多样化。1992年10月,为提高林果良种品性,培育名、特、优林果苗木,由县林业局、人大办公室、农经委、林场4家集资联办,建立了“武义县苗木公司”,公司与林业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5年为加快灭荒造林及迹地更新,开始培育国外松苗,育国外松苗1.2亩,次年又育4.2亩。以后火炬松、湿地松等国外松逐渐成为武义县主要用材造林苗木。1997年县林业局投资10万多元创办育苗基地,育苗1.73公顷,进行苗木优良品种试验开发,播种银杏、杉木、美洲黑杨、马褂木、国外松等10多个优良品种,产苗108.37万株。2000年,绿化造林由营造杉、松纯林向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转变,培育了木荷、枫香、山杜英、厚朴等一批乡土阔叶树种,并逐渐成为武义县主要绿化造林苗木。1986年~2005年的20年间,全县累计育苗443.13公顷,为绿化造林提供了种苗保障。
  育苗管理与政策1986年~1991年,育苗实行合同制,由育苗户与县林业局签订“定产量(每亩4万株)、定质量、定价格、定责任”的育苗合同。推广应用果尔化学除草剂、杉苗冬播、免耕法育苗和不同时期育苗管理新技术。1993年12月,为加速我省绿化,省林业厅种苗站规定:杉木育苗必须采用良种;省种苗站供应杉木良种,执行50%种价补贴;省政府拨款对国外松种子在本地育苗实行补贴,不得转卖出售。1991年~1995年,骨干苗圃每亩由粮食部门供应议价保本原粮250千克,每亩无偿补助100元。1996年以后,骨干苗圃取消粮食补贴,每亩无偿补助提高到200元。
  花卉苗木
  1984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建立花圃,引进花木100多种。
  90年代花卉苗木得到了较快发展。1990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引进苏铁、橡皮树、十大功劳、西府海棠、樱桃、迎春花、海天星等8个品种,花卉销售收入27670.77元。1991年又播种海桐、女贞、深山含笑等0.5亩,扦插大叶黄杨300株、油茶2万株、法国冬青3000株、小叶黄杨3000株。1997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从丽水引进石榴等6个品种1500株,桂花大苗50株,繁殖雪松200株,还扦插茶花、杜鹃等绿化苗木。同年,对园林场苗圃调查,全县共有雪松、香樟、桂花、广玉兰等几十个绿化苗木品种14.67公顷、草皮7.73公顷、盆栽苗木10000盆、其他花卉1.2公顷。1998年,开展了全县花卉行业普查,全县有观赏苗木生产单位5家,经营面积17.2公顷,年总产值328万元;盆景生产有专业村1个,计有各种花卉苗木7.1万株、2个盆景园,年产值26万元;盆花生产单位2家,面积7亩,年产值13.5万元;鲜切花生产面积6公顷;园林绿化工程企业2家,花市花店4家。1999年,全县花卉栽培面积107.53公顷,年产值878.14万元,生产经营者达984人。并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经营范围也从单一品种向多元化发展。是年,邵宅乡下埠口村、武阳镇程王处村(现均属白洋街道)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花卉生产专业村。2000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以武阳镇为重点的万亩花卉苗木产业带。是年全县花卉苗木发展到160公顷。2003年为784.4公顷,2004年为817公顷,全县花卉苗木业产值达1.9071亿元。花卉苗木业成为武义农业4大支柱产业之一。2005年,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及过速发展,花卉苗木业出现萎缩,但产值仍达1105万元。
  第二节 绿化造林与义务植树
  绿化造林
  1986年~2005年,为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武义县绿化造林从木材生产、山地造林为主逐渐向绿化武义、生态建设、全社会造林转变,从“高山放野火,丘陵不毛地”向绿色生态武义的重大转折。全县绿化造林分为3个时期。
  绿化造林第一期1986年~1991年,为加速发展始于1972年的大规模建设杉木速生丰产林(简称速丰林)基地时期。1987年,县林业局下发了《武义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七五”计划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经济扶持政策由原来的无偿补助改为有偿扶持,并提高扶持标准。1988年,采用折股联营、村户联营、户户联营、大户承包造林等形式,并创办村级林场基地加快速丰林地发展。该时期实行“全垦、大穴、壮苗带肥”的集约经营造林方法,使武义县的造林质量名列全省前茅。桃溪镇陶村1988年~1991年4年间营造杉木速丰林基地241.27公顷,实现了人均1亩杉木速丰林,成为全县乃至全市发展杉木速丰林基地的样板。此时期,全县共造林9255.47公顷。其中,杉木商品林速丰林基地688.07公顷,还有兴办以营造杉木速丰林基地为主的村级林场88个,乡村联办林场1个,经营面积达4627公顷。
  绿化造林第二期1992年~2001年,该时期绿化造林的重点由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逐渐向以消灭荒山、扩大森林资源、树种结构调整、山区综合开发以及生态林建设等方向转变。1992年是县委、县政府1989年提出“二年准备,三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武义”的框架计划后,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开发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树种结构调整,增加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的第一年。全县共造林1093公顷,其中荒山造林848.13公顷,营造板栗、胡柚、青枣等经济林428.87公顷,商品材基地766.53公顷,一般造林125.93公顷。1993年,全县荒山造林337.4公顷,发展板栗、猕猴桃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1077.33公顷。同时,积极推广林业股份制合作造林,1992年~1998年,县林业局投资122.4万元,与8个乡镇、13个村股份合作开发用材林、笋竹两用林、名特优经济林计322.63公顷。1994年9月,省政府表彰武义县政府为股份制合作造林先进县。是年,省林业厅把武义县列为浙江省第二期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县。1995年开始,绿化造林重点转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造林、迹地更新、荒山扫尾等项目。1995年~1998年4年间,全县造林2982公顷,迹地更新4134.6公顷(含天然更新)。1999年~2001年,全县造林2040.47公顷,其中2001年营造针阔混交生态林141公顷。
  绿化造林第三期2002年~2005年,围绕县委、县府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决策,开展实施了一系列林业工程项目和特色林业基地建设,是绿化造林工作方向的重大转变期。以彻底消灭荒山荒地、退耕还林、迹地更新造林及各项林业工程项目为绿化造林的主要工作方向。树种配置以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为主,造林区域从山地造林发展到山地、农田林网、道路绿化、农村村庄生态建设乃至城市、企业绿化等全社会造林。造林管理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工程式管理办法,推进了生态武义的建设步伐。1986年~2005年,全县共造林20523.93公顷。2006年4月,县政府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
  义务植树(四旁绿化)
  自1982年至1987年,全县义务植树,连片42.67公顷,地段2.14万米,零星栽植56.67万株,种草6800平方米。1986年,武义棉纺织厂被授予“浙江省绿化先进单位”。1992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公路两旁绿化工作的部署。1996年3月12日,县五套班子领导带领全县机关干部300多人,参加熟溪北路至体育广场、城南路樟树脚至永武公路二条主要街道1000多米的义务植树,共植树1300多株。同年,柳城镇通过义务植树建起公园和游憩园5处,人均绿地达14.5平方米,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色小城镇”称号。全县通过义务植树营造“共青林” “三八林”56.67公顷。1998年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民动员,绿化武阳,人均增绿一平方”的号召,与27个单位,签订了《1998年城区绿化责任书》,使城区绿化新增绿地4.3万平方米。是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12.4万人次,植树31.2万株,铺设草坪17520平方米,种植绿篱11940米。2003年“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发动全民义务植树,在全县开展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以及创建“绿化示范村”工作。到2005年,全县启动村庄绿化130个村。2003年以后,在召开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县领导每年都带领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壶山进行义务植树,营造“人大林”、“政协林”,推动了全县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2005年泉溪镇官田村、大田乡大公山村被省绿化委员会命名为省级绿化示范村。
  1986年~2005年,全县共进行义务植树817.45万株。
  第三节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一项投资省,见效快的营林措施。1984年,封山育林开始实行经济扶持政策。规定以村为单位,连封4年,每片13.33公顷以上,确定坐落四至、护林人员、制定护林公约,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每年每亩补贴0.5元。1991年起,柳城、桃溪、云华、坦洪、俞源、新宅、宣武、明山、西联、新塘、竹客、大溪口、三港等13个乡镇封山育林补助提高到每亩每年1元。1995年,开展了全县封山育林现状调查,并绘制了万分之一封山育林现状图。自2003年起,对省级重点公益林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每亩每年生态补偿资金提高到8元。1984年~1987年,全县封山75220公顷。1988年~2000年,每年在封面积均为266.67至4000公顷,新封面积400至1000公顷。2001年开始,林业实施分类经营,区划分类,对全县47300公顷公益林全部实施封山育林。2003年、2004年经过二次完善调整,全县省级重点公益林为29393.33公顷。
  在1989年~1994年灭荒绿化工作中,全县共封育荒山2133.33公顷,封育成林面积占灭荒总面积的51%,加快了全县荒山、疏林山的绿化进程。在实施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中,全县共实施完成防护工程国债项目27530.67公顷,其中封育改造1910.47公顷,占总工程项目的69.4%。由于封山育林能保持完整的林分结构,形成天然针阔混交林和乔、灌、草多层次分布的立体结构,有利于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包括各类害虫天敌的栖息与繁衍,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第四节 林业工程(项目)建设
  1986年以后,随着社会对林业需求的不断提高,从木材生产、消灭荒山、绿化武义到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及兴林富民,开展了一系列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这些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对生态武义的建设,林农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1986年,用材林建设由一般基地向速丰林建设发展,同年,武义县的速丰林基地建设列入林业部“七五”计划。1988年用材林基地开始实行有偿扶持的政策。小班造林5—14亩的一般基地,经验收合格,每亩投放30元;小班造林15亩~49亩及50亩以上,经验收符合速丰林基地标准,每亩分别投放50元和80元。同时,丰培幼林50亩以上每亩投放30元,中幼林抚育50亩以上每亩投放10元。1992年小班造林50亩以上速丰林基地投放标准调整为每亩50元,10亩~49亩基地,每亩一次性无偿补助7元。同年,为加快武义县速丰林基地建设,扩大森林资源,县林业局向浙江省世行贷款造林项目领导小组提出要求纳入“世行森林资源发展项目”的申请,1994年省林业厅下文批准武义县列为第二期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县。1995年~1998年全县共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造林二期项目6520公顷。其中营造杉木林1792.68公顷,马尾松1195.04公顷,国外松886.05公顷,阔叶树435.26公顷,毛竹新造325.03公顷,毛竹垦复1885.94公顷,到2004年全县人工用材林面积达40870.4公顷。
  灭荒造林工程1989年3月,在县人大九届1次会议上,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林业生产要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迈大步,八年绿化武义”的奋斗目标,同时,提出“二年准备,三年基本消灭荒山”。同年12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绿化荒山发展林业若干经济政策的规定》。1994年全县荒山造林371.47公顷,荒山封育673.33公顷,使全县4382.6公顷限期绿化荒山得到基本绿化。7月份经省林业厅检查验收,合格率达98%,达到了省灭荒绿化标准;11月接受了国家灭荒达标检查,3亩以上荒山封育、荒山造林等专项指标,均达到林业部颁发的灭荒标准。1995年~2001年,全县荒山造林567.27公顷,至此,全县荒山基本得到绿化。
  林业产业建设工程至1991年,全县经济林基地仅1744.8公顷。而油茶、乌桕、毛竹等低效经济林就占1341.07公顷,林业产业相当薄弱。1992年以调整林木结构,发展名特优经济林为目标的山区综合开发启动,股份制合作造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林全面得到实施。1993年春,明山乡股份合作开发了77.27公顷猕猴桃基地;武阳镇南湖等6个村联合股份合作营造板栗基地76.67公顷。1992年~1996年,全县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名特优经济林1800公顷。到1996年,投产面积达14666.67公顷,年产量22000吨,产值5490万元。1996年,开始实施以笋竹两用林基地和毛竹低产林改造建设为主的浙江省“四个一百万亩”工程,(建设100万亩名特优经济林、100万亩毛竹丰产林、100万亩笋竹两用林和改造100万亩毛竹低产林),1996年~2000年全县共实施“四个一百万亩”工程39144亩(折2609.6公顷),其中名特优经济林12474亩(折831.6公顷),笋竹两用林、毛竹低产林改造、毛竹示范林建设26670亩(折1778公顷)。2001年县委、县府将花卉苗木和笋竹两用林建设列入武义县发展农村经济的十二条产业带。至200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实现5.3618亿元。
  生态建设工程2002年,武义县被列入全省22个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县,同年先后出台了《武义县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实施方案》、《武义县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03年~2005年,全县实施完成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2753.07公顷,其中造林842.6公顷,封育改造1910.47公顷。2003年,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及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启动。到2005年,全县完成绿色通道工程154千米,熟溪防洪堤坝绿化5000米,实施通道退耕还林327.67公顷,完成村庄绿化计124个村,创建花园式企业38家、绿色村庄13个村。投资30余万元,对城区湖畔公园、壶山公园进行绿化改造,栽种绿化效果良好的乔木树种900株。全县266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完成林网建设,栽植各种树木14万株,完成了4个主要入城口景观建设规划和绿化工程。2005年2月,武义县被确定为全省阔叶林工程7个省级示范区建设县之一,完成壶山森林公园阔叶林改造326.67公顷。8月完成了全县阔叶林发展工程“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第五节 林业场圃
  县林场
  1980年9月,百花山林场改称为武义县林场。至1987年,武义县林场有人口395人,职工210人。1987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国营林场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相适应,1992年,开始出现亏损,到1994年,亏损额达20万元。1995年8月,县政府根据武义县林场实际,制订了“武义县林场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方案”,调整了领导班子,兑现了部分到期和拖欠的生产合同,及时回笼了部分应收账款,并筹措资金30多万元,及时发放了职工工资。到12月底,上缴税收3.8万元,还款本息8万多元,从而稳定了林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1998年8月,为加快县林场经营机制转换,建立和健全林场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武义县林场转制指导小组”。同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武义县林场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方案的批复》,县林场改制开始全面实施。到1999年1月,完成了人员分流意向选定和农田、山林分户经营工作。完善了53份承包合同,完成了机构精简,核定管理人员13人,实行场长负责制,设立场务会,实行一级法人、一级核算、二级管理。根据2004年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县林场现有林业用地3156.73公顷,其中省重点公益林1274公顷,商品林1882.73公顷。全场有林地2724.07公顷,林木总蓄积10561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3.1%,林木绿化率86.4%。
  乡村林场
  武义县乡村林场于1973年冬在林业基地建设中开始兴办,到1980年,全县有乡村林场25个,其中乡办林场22个,经营面积3171.6公顷,林木蓄积8.2204万立方米,有护林管理人员160人,其中固定人员115人。1988年全县开始大规模建设杉木速丰林基地,同时由于政府造林投资机制由无偿转变为有偿,并加大投资力度,1990年《武义县乡村林场管理条例》的实施,乡村林场得到了蓬勃发展,到1990年11月,全县共有乡镇林场21个,乡村联办合作林场1个,村办林场82个,联户林场1个,家庭林场9个。经营面积共达7805.87公顷。同年,溪里乡、俞源乡、柳城镇、新塘乡、桃溪镇陶村和陶宅乡杨店村等6个乡村林场被浙江省林业厅评为省先进林场。1991年,县政府规定发展乡村林场,每增办1个,由林业部门给予一次性无偿补助600元,用于护林点建设。同年,全县乡村林场造林974.27公顷,占全县造林总面积的58.6%。到1994年,全县乡村林场共有116个,其中村办林场92个。林场经营面积9448公顷,造林总面积579公顷,全年林场总收入32.2万元。1995年,造林506公顷,收入30.1万元。1995年以后,由于经营机制转换等原因,乡村林场发展滞后,遂由乡镇政府、村经营管理。1995年以后由于经营不善,乡村林场多自行解体,至2005年仅剩熟溪街道大田乡、俞源乡等乡级林场。
  林业示范场
  1991年6月,县林业局租用壶山镇中南村门口山100亩建造杉木种子基地,租用期20年,该基地于1993年改建为胡柚基地。1992年,与邵宅乡政府股份合作开发白阳山果木场,面积42.73公顷。1993年,县林业局又分别向明山乡双水村承包杜仲基地2.67公顷,向云华乡云溪村、荷丰村承包荒山497.53公顷,建设用材林示范场。1994年~1998年,县林业局又分别与6个乡镇10个村以承包或借款或股份合作形式建设林业示范场172.97公顷,到1998年全县共有林业示范场14个,面积322.63公顷,共投入资金122.39万元。到2005年,全县14个股份合作开发、承包示范场已到期归还村集体管理的1个,收回投资款的1个,实行对外承包的有4个,由村集体经营的5个,维持县林业局经营的3个。这些示范场虽然经营都不甚理想,但是对于推动全县林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六节 林业基金
  林业基金是林业部门依法征收的用于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按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集中的国有林场林价金。它还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部门按规定回收的以前年度用林业基金安排的造林、育林等有偿扶持资金、上级拨补的林业基金等。林业基金征收,按照“统一征收、分级管理、省市(地)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实行“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
  林业基金征收
  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1986年1月,县政府对育林基金收取标准作第4次调整,规定收购、经销木材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木材更新改造资金。
  1971年~1987年,全县共收取育林基金4621285元;1986年~1987年,共收取更改基金149017元。1989年10月,再次调整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收取标准合并甲、乙两种育林基金,同时,增加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的收取。
  1988年~1992年,共征收“两金两费”346.79万元。1993年7月,根据县政府《转发省清负办转发农业部<关于贯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武义实际,对征收两金两费重新作了规定:1.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按基价15%收取,杉木基价300元/立方米,松杂木200元/立方米,其中有采伐证和两金两费发票第四联的核销补征不足部分。2.停止征收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具体征收标准为:杉木,育林基金27元/立方米,更改资金30元/立方米;毛竹,育林基金30元/百根;木炭,育林基金3元/50千克;商品柴0.5元/50千克。1993年10月,对出运木材征收两金作出补充规定,杉木及其半成品按基价400元/立方米,杉木梢、杉木棍、松杂木及其半成品按基价300元/立方米征收,在办理出运手续时,凭采伐证和“两金”收据核销,并补征不足部分。1994年5月,根据浙江省林业保护建设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按木材收购数量每立方米(毛竹每百支)5元。收取对象为除农村集体和林农以外的其他木材(含毛竹)销售者(单位和个人)及经林业部门批准可以直接进入林区收购木材的单位,对地方国有林场、森工企业创办林场等单位自产自销的木材,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收取。
  林地补偿费1994年12月,县物价局、林业局、财税局联合下文,对征用、占用林地缴纳补偿费用作出规定,补偿费用包括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等。临时占用林地,不采伐林木的,只缴纳林地及其他地面随着物补偿费,采伐林木的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①林地补偿费2000元/亩;②林木补偿费确定是林种实际价值基数,用材林按基数的0.6倍缴纳;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按基数5倍;经济林未投产的按基数的3倍,盛产期7倍,衰老期4倍;竹林按基数8倍缴纳;③森林植被恢复费860元/亩;④安置补助费,按照《浙江省土地管理法》有关征用非耕地标准执行;⑤资源保护费按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总和的4%另行计收。1995年至2005年,全县共收取林地补偿费2514.86万元。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1997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实行条例》规定,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经营野生动物或产品的单位、个人实行许可制度,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23家,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441万元。2003年,由于“非典”,禁止野生动物经营,至2005年,全县共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6.93万元。
  森林植物检疫费1984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开始对森林植物实施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并收取调运检疫费(产地检疫收费)。
  林业基金使用
  林业基金主要用于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以林养林,发展林业。具体包括:营林生产、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清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科技开发和推广补助、林业宣传和业务培训、林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列入国家林业发展规划的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项目贴息补助,国有林场、苗圃、森工企业和乡村林场发展多种经营项目贴息补助,县(市)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聘用的乡(镇)农民林技员、林政员、护林员经费补助,林业基金征缴管理支出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林技推广“以奖代补”资金支出,筹集林业资金支付的林业贷款(借款)利息等。集体林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业保护建设费、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县征收收入,省、市、县按15:5:80比例分成;森林资源补偿费征收收入按开证市、县留用50%,交省50%的规定执行。
  1984年至1988年,全县补助造林、抚育、封山、育苗、林区建设等共计97.5万元。完成林木抚育2343.13公顷,1990年,用于发展板栗、笋用竹及水果等多种经营项目60公顷。1988年以后,随着林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林业经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和发展,全县建立了林业有偿投资与无偿扶持相结合的经济扶持机制,加大了林业扶持力度,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育苗、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生产补助资金517.52万元。2001年起,由于一系列生态建设绿化工程的启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制度的建立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花卉苗木、毛竹产业带建设、牛头山及壶山两大森林公园建设,林业生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基金使用支出范围更广、数量更大。2005年,全县仅省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一项,就发放损失性补偿基金217.073万元,护林人员劳务费86.8292万元,共计303.9022万元。
  林业贷款、林业有偿投资1984年~1988年,全县发放林业无息贷款6万元,贴息贷款18.27万元,低息贷款40.7万元,用于发展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中幼林抚育及经济林生产。
  1988年4月,为适应林业改革需要、加快林业建设,建立无偿补助与有偿投资相结合的扶持办法,县林业局成立了营林公司,主要负责有偿投资的发放,林业周转金、林业贷款和有偿投资款回收工作。1988年9月开始发放有偿投资;至1990年2月,向县农行借入林业贷款97.2万元,发放有偿投资82.27万元,签订合同687份,受益造林面积1298.17公顷,林木抚育259.53公顷。1990年6月,武义县营林公司改为武义县营林服务部。1990年~1991年,发放有偿投资124万元;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有偿投资资金517.52万元。同时,从1990年开始,开展了林业贷款、有偿投资资金的回收工作。由于林业有偿扶持资金,发放起点面积小(1988年以5亩,1989年以10亩为发放起点面积),至1993年年底,全县享受林业贷款的单位和个人达1076户,牵涉面广;至1993年年底,全县仅回收到期款25.5万元;1994年,回收贷款13.33万元;1995年,为加强回收工作,开展了全县有偿投资基地核查,调查了有偿投资基地现状,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为合理制定回收政策提供了依据,回收资金24.23万元。1996年~2005年,全县共回收各种林业贷款、有偿资金339.05万元。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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