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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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226
颗粒名称: 第九编 林业
分类号: F326.29
页数: 32
页码: 373-404
摘要: 本编记述了1986年~2005年武义县林业经济发展情况。
关键词: 林业 林业经济 武义县

内容

武义历来堪称竹木之乡。
  1986年~2005年,武义县贯彻落实“大力造林、普遍护林、采造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工作方针,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绿化造林、“灭荒造林”和股份制林业开发和义务植树,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进入21世纪,随着“生态立县”战略的确立,林业经营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生态建设摆入首要位置,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森林火灾综合治理,病虫害防治综合治理。全县林业生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2005年森林覆盖率70.2%,居全省前列,初步实现林兴民富,为建设绿色生态武义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一章 森林资源
  武义境内森林植物资源丰富。199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武义县为林区县。
  根据浙江林学院、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与县林业局共同对境内木本植物资源、珍稀濒危植物资源进行的调查、考察,全县分布有木本植物93科308属820种,其中列入国家保护珍稀树种有17种。境内分布的科、属、种分别占浙江省木本植物种类的81.6%、66.8%和45.5%。其中,裸子植物8科24属47种,被子植物85科284属773种,野生植物83科254属656种,引种栽培植物10科54属164种。武义县不仅是金华市内木本植物最多的县,也是浙江省内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之一。
  武义县林场柳城分场毛洞坑林区,地处武义、遂昌、婺城区三县(区)交界武义境内西联乡的牛头山区域,面积457.2公顷,现仍保留着大片原始次生林,植物资源极为丰富。2001年,有关部门对牛头山自然资源进行了综合考察、初步调查,查出牛头山区域内共有维管植物1530种,隶属184科712属,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2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9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6种,浙江省珍稀植物24种。木本植物计有627种,草本植物计有903种,在浙中地区位列第一,被称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基因库。
  境内野生动物,地理分布属于东洋界中印亚界,VIA东部丘陵平原亚区,但接近古北界,南北种类多有分布,因而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据1998年武义县野生动物初步调查,共有265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4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32种。两栖类动物22种,隶2目7科9属,占全省种类总数的51.2%;爬行类动物42种,隶3目8科25属,占全省总数的51.2%;鸟类151种,隶16目35科,占全省种类总数的36.5%;哺乳类动物50种,隶8目21科,占全省种类总数的50.5%。
  全县2004年有林业用地117140公顷,有林地97366.67公顷。有林地中竹林11426.67公顷。活立木总蓄积2021231立方米,有林地蓄积1991002立方米,毛竹总株数2567万株。林木绿化率70.8%,森林覆盖率70.2%。森林覆盖率比1985年的59.76%上升了近11个百分点。
  
  第一节 森林分布
  武义县平均森林覆盖率为70.2%,其中西南部山区覆盖率较高,最高的是西联乡、大溪口乡,为84.8%,东北部丘陵地区较低,最低的是桐琴镇,为41.2%。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森林覆盖率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如下表:
  全县森林蓄积量最高的为新宅镇,总量276543立方米,森林蓄积量最低的为桐琴镇,总量为43477立方米。森林蓄积量从高到低分布情况如下:
  2004年,武义县林业用地117140公顷,折175.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2.23%。按总人口平均,每人占有林地0.357公顷,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有林地面积中,乔木林地85937公顷,占88.3%。其中纯林80208.07公顷,混交林5728.93公顷,竹林面积11426.67公顷,占11.7%,立竹量2567万株。竹林主要分布熟溪街道、泉溪镇、白姆乡、王宅镇、新宅镇、大田乡等6个乡镇(街道),立竹量1856.85万株,占全县72.33%。
  表9—12004年各乡镇(街道)森林覆盖率次序表
  表9—22004年各乡镇(街道)森林蓄积量次序表
  表9—32004年林业用地分布表单位:公顷
  表9—42004年六个毛竹重点产区面积与立竹量分布表
  第二节 森林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义县在先后组织进行过3次森林资源调查基础上,于1985年4月~1986年2月,根据省、地部署,开展第4次森林资源清查。按《浙江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操作细则》,图面采用1:25000地形图,进行实地勾绘小班,林木蓄积采用系统抽样调查控制与小班目测调查相结合。
  1989年,在1985年区划小班的基础上,进行小班复位调查。1990年进行系统抽样调查,对1989年小班复位调查总蓄积量等进行了确认。
  1994年,在省林勘院的指导下,全县组织林业技术人员85名,组成28个外业调查组,5个质量检查组,1个内业统计组和1个图面材料组,按照省林勘院编制的《浙江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技术操作细则》的标准进行,采用1:10000地形图区划小班21003个,调查总蓄积162.29万立方米。1994年武义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武义县“九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二项成果皆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鉴定。
  1998年,按照《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1997版进行森林调查,并针对武义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补充。本次调查还进行了生态公益林划分,其区划原则是:境内3座中型水库周围及源头,省级风景区周围,国道上松线两侧森林、城镇村庄周围风景林、防护林和偏远高山不宜开发利用的灌木林等地块。完成了全县1/10000山林现状图,1/10万县森林资源分布图和1/10万生态公益林规划图,武义县“九五”森林资源调查成果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2004年,调查完成了电算统计,电子地图绘制山林现状图、森林资源分布图和生态公益林规划图,编写了调查报告,建立了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调查还按照森林实施分类经营的要求,区划生态公益林29393.3公顷,并完善了森林覆盖率的调查标准,全县为70.2%(按照以前调查标准为70.7%)林木绿化率70.8%。
  表9—5森林资源调查情况表单位:公顷
  第三节 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是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武义县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大多集中分布在建制村、自然村的村口、水口。民间称“风水树”、“水口树”。
  古树名木资源
  1988年由县绿化委、城建局、文化局、林业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调查登记的联合通知》,古树名木调查登记工作开始。1996年9月历时1个半月,开展了比较粗放的调查,调查结果:全县有古树名木1454株,隶属于25科38属43种。境内分布有国家级保护树种12种,其中二级保护树种9种,三级保护树种3种,同时对泉溪镇华山村等9株古树名木的树种、胸径、树高和树龄进行了实地详查。1998年又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经调查,全县共有古树名木3283株,分属38科83种,其中县政府已
  图62:古树名木(摄于2002年)公布明令保护3230株,树名待定6株、补查47株。并编写了《古树名木一览表》。2002年,在1998年调查的基础上,抽调70名林业技术人员,历时半年,进行了详细调查,基本摸清全县古树名木现状。全县古树名木有8723株,其中一级古树(500年以上)121株,二级古树(300年-499年)1120株,三级古树(100年-299年)7482株。有散生古树3019株,群状古树(连片分布10株以上)154群,5704株。这些古树分属46科86属127种,其中裸子植物7科13属17种,被子植物39科73属110种。
  全县古树名木在1000株以上的有大田乡,总数1009株。500株~999株的有7个乡镇,分别为桃溪镇914株、新宅镇901株、白洋街道888株、大溪口乡826株、坦洪乡687株、柳城镇645株、西联乡519株;100~499株有9个乡镇,100株以下的为茭道镇、县林场。
  古树名木集锦
  古树群中古树数量最多的为大田乡岭下汤中村的门前山,面积4.7公顷,有古树892株,其次为坦洪乡上坦村的二群古树群,分别为245株、216株;全县年龄最大的古树是长在新宅镇上少妃村的一棵银杏树,胸围341厘米,树高22米,树龄1000年以上;最高的古树是长在熟溪街道郭上村的一棵枫香树,树高40米,胸围397厘米,平均冠幅15米;胸围最大的是位于壶山街道新屋村的一棵樟树,胸围770厘米,树高9米,平均冠幅13米;树冠冠幅最大的是位于桐琴镇上马坞村的一株樟树,冠幅34米,胸围500厘米,树高23米。在宣武乡三坑口村有二株树龄800年以上的银杏,胸径之粗,树体之高大,生长势之旺盛为省内少见,硕果累累,每年果实收入2万余元。俞源乡政府边有一株白栎,树龄600余年,树高21米,胸径106厘米,称“白栎王”。履坦镇履三村的一株百年古樟树,胸径106厘米,空心树干中生长着10株毛竹,构成“胸有成竹”的奇异景观。算盘子多为短小灌木,而在西联乡区域内的牛头山坞子坑却生长着高达12米,胸径35厘米的乔木,实属罕见。
  第二章 林业机构
  第一节 林业管理机构
  林业局机关
  武义县林业局自1973年7月建立后,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方针政策,行使林业行政职能。
  1986年5月,林业局机关撤销原营林公司、种苗公司,建立营林股,是年,局机关内设人事秘书股、林政股、营林股、财会股,局下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个木材检查站和6个区林管所。1989年5月,林业局机关增设企业管理股。1996年,武义县林业局在机构改革中改股为科,撤销企业管理股,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科,并建立林业推广
  图63:武义县林业局(摄于2005年)中心,设生产经营站、资源站、项目站和园林绿化站。全局核定行政人员编制1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区域林业管理机构为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辖区林业管理。1992年前称区林业管理所,负责区范围各乡镇林业管理工作;1992年3月,区域林业管理机构改称区林业工作站;1993年6月,撤销区林业工作站,建立各乡镇林业工作站;1996年5月,撤销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建立城关、柳城、桐琴、新宅、下杨、桃溪6个林业工作站,负责原各区所在乡镇街道的林业管理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1956年4月,武义县、宣平县分别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并在山区建立乡、村护林防火委员会。1987年8月,重新建立武义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1989年,武义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改称武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建立指挥部办公室,2005年11月,县政府批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正式编制4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成常设机构。武义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历任总指挥均为分管副县长,设副总指挥1人~2人,成员(委员)7人~10人,均为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均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县森林公安机构
  1984年10月,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批复建立武义县公安局第一、第二、第三森林派出所,所址分设柳城、王宅、溪里,事业编制行政管理,共有编制17人,主管全县林业刑事案件侦破,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89年1月,3个森林派出所合并,改为武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1991年12月,改称武义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1998年9月,改称武义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撤销事业编制,使用省森林公安专项编制,核编12人。2000年4月22日建立武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原
  来的武义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独立行使林业刑事案件侦破和林业行政案件查处。2002年,武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城关、下杨、新宅、柳城四个警务区;2003年2月,内设城关、柳城2个中队。至2005年年底共有民警11人,其中一级警督1人、二级警督7人、三级警督2人、一级警司1人。
  县绿化委员会
  武义县绿化委员会,是武义县最早设立的绿化管理机构。各时期绿化委主任均为时任分管副县长,县林业局长任绿化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第二节 林业系统队伍
  林业干部队伍
  1986年年底,全县林业干部58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6人、事业干部52人。县林业局下属有6个区林业管理所、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城西木材检查站、双路亭木材检查站。1989年,全县林业干部104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7人、事业干部87人。1996年,全县林业干部140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3人、森林公安民警9人、事业干部118人,县林业局下属有6个区域林业站、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武义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城西木材检查站、双路亭木材检查站。2001年,全县林业干部133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4人、森林公安民警11人、事业干部108人,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有6个区域林业站、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城西木材检查站。至2005年,全县林业干部136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4人、森林公安民警11人、事业干部111人,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有6个区域林业站、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城西木材检查站等单位。
  林业科技队伍
  林业机构建设武义县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是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森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及6个区域林业站。武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前身是武义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设办公室、生产经营站、资源保护站、园林绿化站、项目管理站。1998年12月,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被省林业厅评为林业科技先进集体。
  县林学会为武义县林业学术团体,分营林、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防治、经济林4个学组,至2005年,有会员150多人,其中省林学会会员7人、市林学会会员15人。
  林业队伍建设1986年年底,全县有林业技术科技人员19人,其中林业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7人、技术员7人。1989年年底,共有林业科技人员67人,其中高级林业工程师1人、工程师14人、助理工程师26人、技术员26人。1997年年底,林业科技人员增加到97人,其中高级林业工程师1人、工程师17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79人。至2005年,全县有林业科技人员79人,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22人、助理工程师25人、技术员26人。共有20多人次获省厅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4人次获国家部委表彰奖励。
  第三章 生态建设
  第一节 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
  2001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生态立县”的战略方针后,同年,县政府《关于下达2002年度林业生产计划及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全面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万里绿色通道”建设和标准农田林网造林工程、城镇村庄绿化美化工程,造封管结合,狠抓迹地更新;经济扶持政策上,突出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退耕还林的扶持标准,并安排7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2002年5月,武义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立项。10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县政府关于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审议。2003年,县林业局下达的《2003年度林业工作思路与工作要点》突出了“生态立县”的战略实施。2004年,为加快“生态立县”建设,县委、县政府把“打造‘绿色武义’”作为县领导联系重点工作来抓,同时邀请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设计院主持完成了《武义县林业现代化规划》。同年,县政府下达的“林业生产扶持政策”,取消营造用材针叶纯林的扶持,重点扶持生态工程项目和林业支柱产业建设。2005年3月,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县建设进程,加强阔叶林发展和迹地更新工作,县政府成立了“武义县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省级示范区和迹地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是年,县政府下达的“林业生产计划”再次提出“突出林业项目建设、强化生态建设质量”。2001年~2005年,绿化造林以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造林、城乡一体化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建设、阔叶林发展等工程项目建设及退耕还林、迹地更新为主,树种以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为主。5年间全县共造林4318.4公顷,其中生态林3164.9公顷,占造林总面积的73%。林业产业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对生态区位重要的、土壤瘠薄的林地严禁开发,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林地严禁开发,而是坚决采取生态环保措施。在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上,实施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牛头山、壶山森林公园开发和建设顺利推进。建立了森林资源网络动态监测系统,森林防火预防、监测、扑救和指挥体系,森林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和防治体系及其综合治理工程得到完善。加强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林地的管理和林业执法力度。
  第二节 然保护区建设
  武义县境内至2005年,共有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小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8个。
  1995年12月,武义县政府发文公布牛头山区域为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30平方千米,保护区范围:东至金鸡山岗、牛角尖;南至宣平溪水库大坝、土地岗;西至遂昌县交界;北至东坑、田铺。2001年进行了扩区规划建设,对牛头山区域自然资源进行了综合考察,规划保护面积120平方千米,编写了《浙江牛头山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浙江牛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是年组织有关专家通过评审。2002年,考虑到保护区内村民生产生活问题,调减规划面积为80平方千米。2005年6月,因发展森林旅游需要,武义县人民政府发文对原县级自然保护建设范围调整
  为,东:西联乡四百田村与水碓坑、章五里村界。南:上田村与东坑村村界。西:遂昌县界。北:婺城区界。
  2000年,全县共规划8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建设规划,2001年省林业厅正式批准建立。
  注: 《华山南方红豆杉自然保护小区》项目批准时,华山村尚未改为白革村
  2004年,岭下汤古树名木和百丈泄次生林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自然保护小区,并上报省林业厅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小区。
  第三节 态公益林建设
  1998年,武义县结合森林资源调查,首次进行生态公益林区划,初步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34533.3公顷,占林业用地的29.9%。1999年11月,被列入全省21个生态公益林试点县之一,初步确定以源口水库周围及上游范围为试点区,规划面积3000公顷。2000年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及建设试点,划定面积3133.3公顷。2001年建设工作在全县铺开,划定生态公益林47306.67公顷,占林业用地41%。其中国家、省、县级生态公益林分别为33266.67公顷、12020公顷、2020公顷,分别占生态公益林总数的70.3%、25.4%、4.3%。同时,签订《公益林现场界定书》335份,完成五万分之一全县生态公益林分布图6份,万分之一全县分乡镇(街道)生态公益林分布图36份。2003年通过完善,划定重点公益林33400公顷。2004年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再次进行了调整完善,划定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29393.33公顷,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5.1%。涉及18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271个建制村10433户。2005年对省级重点公益林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县共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217.073万元以及管护费用86.8292万元,同时签订县与乡省级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书19份,乡与村管护责任书270份,全县组建护林人员249名,其中专职护林员195名,兼职护林员54名。2003年~2005年连续三年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造林项
  表9—6 第一批省级自然保护小区一览表
  图64:武义县境内的省重点公益林示范区(摄于2005年)
  目,累计实施面积2753.07公顷;2005年,实施阔叶林示范工程建设326.67公顷,提高了生态公益林建设水平。
  第四章 营林生产
  第一节 种苗花卉
  种苗
  种苗生产1986年~1991年,全县育苗125.29公顷,采收林木种子1.75万千克。为适应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以杉木育苗为主。1991年随着灭荒造林、林种结构调整和农业开发的深入发展,开始利用容器育苗造林、补植,至1995年全县容器育苗累计112.9万袋。同时,实现板栗、胡柚、青枣、猕猴桃等经济林育苗品种的多样化。1992年10月,为提高林果良种品性,培育名、特、优林果苗木,由县林业局、人大办公室、农经委、林场4家集资联办,建立了“武义县苗木公司”,公司与林业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5年为加快灭荒造林及迹地更新,开始培育国外松苗,育国外松苗1.2亩,次年又育4.2亩。以后火炬松、湿地松等国外松逐渐成为武义县主要用材造林苗木。1997年县林业局投资10万多元创办育苗基地,育苗1.73公顷,进行苗木优良品种试验开发,播种银杏、杉木、美洲黑杨、马褂木、国外松等10多个优良品种,产苗108.37万株。2000年,绿化造林由营造杉、松纯林向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转变,培育了木荷、枫香、山杜英、厚朴等一批乡土阔叶树种,并逐渐成为武义县主要绿化造林苗木。1986年~2005年的20年间,全县累计育苗443.13公顷,为绿化造林提供了种苗保障。
  育苗管理与政策1986年~1991年,育苗实行合同制,由育苗户与县林业局签订“定产量(每亩4万株)、定质量、定价格、定责任”的育苗合同。推广应用果尔化学除草剂、杉苗冬播、免耕法育苗和不同时期育苗管理新技术。1993年12月,为加速我省绿化,省林业厅种苗站规定:杉木育苗必须采用良种;省种苗站供应杉木良种,执行50%种价补贴;省政府拨款对国外松种子在本地育苗实行补贴,不得转卖出售。1991年~1995年,骨干苗圃每亩由粮食部门供应议价保本原粮250千克,每亩无偿补助100元。1996年以后,骨干苗圃取消粮食补贴,每亩无偿补助提高到200元。
  花卉苗木
  1984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建立花圃,引进花木100多种。
  90年代花卉苗木得到了较快发展。1990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引进苏铁、橡皮树、十大功劳、西府海棠、樱桃、迎春花、海天星等8个品种,花卉销售收入27670.77元。1991年又播种海桐、女贞、深山含笑等0.5亩,扦插大叶黄杨300株、油茶2万株、法国冬青3000株、小叶黄杨3000株。1997年,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从丽水引进石榴等6个品种1500株,桂花大苗50株,繁殖雪松200株,还扦插茶花、杜鹃等绿化苗木。同年,对园林场苗圃调查,全县共有雪松、香樟、桂花、广玉兰等几十个绿化苗木品种14.67公顷、草皮7.73公顷、盆栽苗木10000盆、其他花卉1.2公顷。1998年,开展了全县花卉行业普查,全县有观赏苗木生产单位5家,经营面积17.2公顷,年总产值328万元;盆景生产有专业村1个,计有各种花卉苗木7.1万株、2个盆景园,年产值26万元;盆花生产单位2家,面积7亩,年产值13.5万元;
  鲜切花生产面积6公顷;园林绿化工程企业2家,花市花店4家。1999年,全县花卉栽培面积107.53公顷,年产值878.14万元,生产经营者达984人。并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户,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经营范围也从单一品种向多元化发展。是年,邵宅乡下埠口村、武阳镇程王处村(现均属白洋街道)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花卉生产专业村。2000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以武阳镇为重点的万亩花卉苗木产业带。是年全县花卉苗木发展到160公顷。2003年为784.4公顷,2004年为817公顷,全县花卉苗木业产值达1.9071亿元。花卉苗木业成为武义农业4大支柱产业之一。2005年,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及过速发展,花卉苗木业出现萎缩,但产值仍达1105万元。
  第二节 绿化造林与义务植树
  绿化造林
  1986年~2005年,为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武义县绿化造林从木材生产、山地造林为主逐渐向绿化武义、生态建设、全社会造林转变,从“高山放野火,丘陵不毛地”向绿色生态武义的重大转折。全县绿化造林分为3个时期。
  绿化造林第一期1986年~1991年,为加速发展始于1972年的大规模建设杉木速生丰产林(简称速丰林)基地时期。1987年,县林业局下发了《武义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七五”计划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经济扶持政策由原来的无偿补助改为有偿扶持,并提高扶持标准。1988年,采用折股联营、村户联营、户户联营、大户承包造林等形式,并创办村级林场基地加快速丰林地发展。该时期实行“全垦、大穴、壮苗带肥”的集约经营造林方法,使武义县的造林质量名列全省前茅。桃溪镇陶村1988年~1991年4年间营造杉木速丰林基地241.27公顷,实现了人均1亩杉木速丰林,成为全县乃至全市发展杉木速丰林基地的样板。此时期,全县共造林9255.47公顷。其中,杉木商品林速丰林基地688.07公顷,还有兴办以营造杉木速丰林基地为主的村级林场88个,乡村联办林场1个,经营面积达4627公顷。
  绿化造林第二期1992年~2001年,该时期绿化造林的重点由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逐渐向以消灭荒山、扩大森林资源、树种结构调整、山区综合开发以及生态林建设等方向转变。1992年是县委、县政府1989年提出“二年准备,三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武义”的框架计划后,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开发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树种结构调整,增加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的第一年。全县共造林1093公顷,其中荒山造林848.13公顷,营造板栗、胡柚、青枣等经济林428.87公顷,商品材基地766.53公顷,一般造林125.93公顷。1993年,全县荒山造林337.4公顷,发展板栗、猕猴桃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1077.33公顷。同时,积极推广林业股份制合作造林,1992年~1998年,县林业局投资122.4万元,与8个乡镇、13个村股份合作开发用材林、笋竹两用林、名特优经济林计322.63公顷。1994年9月,省政府表彰武义县政府为股份制合作造林先进县。是年,省林业厅把武义县列为浙江省第二期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县。1995年开始,绿化造林重点转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造林、迹地更新、荒山扫尾等项目。1995年~1998年4年间,全县造林2982公顷,迹地更新4134.6公顷(含天然更新)。1999年~2001年,全县造林2040.47公顷,其中2001年营造针阔混交生态林141公顷。
  绿化造林第三期2002年~2005年,围绕县委、县府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决策,开展实施了一系列林业工程项目和特色林业基地建设,是绿化造林工作方向的重大转变期。以彻底消灭荒山荒地、退耕还林、迹地更新造林及各项林业工程项目为绿化造林的主要工作方向。树种配置以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为主,造林区域从山地造林发展到山地、农田林网、道路绿化、农村村庄生态建设乃至城市、企业
  绿化等全社会造林。造林管理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工程式管理办法,推进了生态武义的建设步伐。1986年~2005年,全县共造林20523.93公顷。2006年4月,县政府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
  义务植树(四旁绿化)
  自1982年至1987年,全县义务植树,连片42.67公顷,地段2.14万米,零星栽植56.67万株,种草6800平方米。1986年,武义棉纺织厂被授予“浙江省绿化先进单位”。1992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公路两旁绿化工作的部署。1996年3月12日,县五套班子领导带领全县机关干部300多人,参加熟溪北路至体育广场、城南路樟树脚至永武公路二条主要街道1000多米的义务植树,共植树1300多株。同年,柳城镇通过义务植树建起公园和游憩园5处,人均绿地达14.5平方米,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色小城镇”称号。全县通过义务植树营造“共青林” “三八林”56.67公顷。1998年春,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民动员,绿化武阳,人均增绿一平方”的号召,与27个单位,签订了《1998年城区绿化责任书》,使城区绿化新增绿地4.3万平方米。是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12.4万人次,植树31.2万株,铺设草坪17520平方米,种植绿篱11940米。2003年“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发动全民义务植树,在全县开展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以及创建“绿化示范村”工作。到2005年,全县启动村庄绿化130个村。2003年以后,在召开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县领导每年都带领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壶山进行义务植树,营造“人大林”、“政协林”,推动了全县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2005年泉溪镇官田村、大田乡大公山村被省绿化委员会命名为省级绿化示范村。
  1986年~2005年,全县共进行义务植树817.45万株。
  第三节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一项投资省,见效快的营林措施。1984年,封山育林开始实行经济扶持政策。规定以村为单位,连封4年,每片13.33公顷以上,确定坐落四至、护林人员、制定护林公约,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每年每亩补贴0.5元。1991年起,柳城、桃溪、云华、坦洪、俞源、新宅、宣武、明山、西联、新塘、竹客、大溪口、三港等13个乡镇封山育林补助提高到每亩每年1元。1995年,开展了全县封山育林现状调查,并绘制了万分之一封山育林现状图。自2003年起,对省级重点公益林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每亩每年生态补偿资金提高到8元。1984年~1987年,全县封山75220公顷。1988年~2000年,每年在封面积均为266.67至4000公顷,新封面积400至1000公顷。2001年开始,林业实施分类经营,区划分类,对全县47300公顷公益林全部实施封山育林。2003年、2004年经过二次完善调整,全县省级重点公益林为29393.33公顷。
  在1989年~1994年灭荒绿化工作中,全县共封育荒山2133.33公顷,封育成林面积占灭荒总面积的51%,加快了全县荒山、疏林山的绿化进程。在实施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中,全县共实施完成防护工程国债项目27530.67公顷,其中封育改造1910.47公顷,占总工程项目的69.4%。由于封图65:义务植树(摄于1996年)
  山育林能保持完整的林分结构,形成天然针阔混交林和乔、灌、草多层次分布的立体结构,有利于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包括各类害虫天敌的栖息与繁衍,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第四节 林业工程(项目)建设
  1986年以后,随着社会对林业需求的不断提高,从木材生产、消灭荒山、绿化武义到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及兴林富民,开展了一系列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这些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对生态武义的建设,林农增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1986年,用材林建设由一般基地向速丰林建设发展,同年,武义县的速丰林基地建设列入林业部“七五”计划。1988年用材林基地开始实行有偿扶持的政策。小班造林5—14亩的一般基地,经验收合格,每亩投放30元;小班造林15亩~49亩及50亩以上,经验收符合速丰林基地标准,每亩分别投放50元和80元。同时,丰培幼林50亩以上每亩投放30元,中幼林抚育50亩以上每亩投放10元。1992年小班造林50亩以上速丰林基地投放标准调整为每亩50元,10亩~49亩基地,每亩一次性无偿补助7元。同年,为加快武义县速丰林基地建设,扩大森林资源,县林业局向浙江省世行贷款造林项目领导小组提出要求纳入“世行森林资源发展项目”的申请,1994年省林业厅下文批准武义县列为第二期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县。1995年~1998年全县共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造林二期项目6520公顷。其中营造杉木林1792.68公顷,马尾松1195.04公顷,国外松886.05公顷,阔叶树435.26公顷,毛竹新造325.03公顷,毛竹垦复1885.94公顷,到2004年全县人工用材林面积达40870.4公顷。
  灭荒造林工程1989年3月,在县人大九届1次会议上,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林业生产要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迈大步,八年绿化武义”的奋斗目标,同时,提出“二年准备,三年基本消灭荒山”。同年12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绿化荒山发展林业若干经济政策的规定》。1994年全县荒山造林371.47公顷,荒山封育673.33公顷,使全县4382.6公顷限期绿化荒山得到基本绿化。7月份经省林业厅检查验收,合格率达98%,达到了省灭荒绿化标准;11月接受了国家灭荒达标检查,3亩以上荒山封育、荒山造林等专项指标,均达到林业部颁发的灭荒标准。1995年~2001年,全县荒山造林567.27公顷,至此,全县荒山基本得到绿化。
  林业产业建设工程至1991年,全县经济林基地仅1744.8公顷。而油茶、乌桕、毛竹等低效经济林就占1341.07公顷,林业产业相当薄弱。1992年以调整林木结构,发展名特优经济林为目标的山区综合开发启动,股份制合作造林发展名、特、优经济林全面得到实施。1993年春,明山乡股份合作开发了77.27公顷猕猴桃基地;武阳镇南湖等6个村联合股份合作营造板栗基地76.67公顷。1992年~1996年,全县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名特优经济林1800公顷。到1996年,投产面积达14666.67公顷,年产量22000吨,产值5490万元。1996年,开始实施以笋竹两用林基地和毛竹低产林改造建设为主的浙江省“四个一百万亩”工程,(建设100万亩名特优经济林、100万亩毛竹丰产林、100万亩笋竹两用林和改造100万亩毛竹低产林),1996年~2000年全县共实施“四个一百万亩”工程39144亩(折2609.6公顷),其中名特优经济林12474亩(折831.6公顷),笋竹两用林、毛竹低产林改造、毛竹示范林建设26670亩(折1778公顷)。2001年县委、县府将花卉苗木和笋竹两用林建设列入武义县发展农村经济的十二条产业带。至200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实现5.3618亿元。
  生态建设工程2002年,武义县被列入全省22个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县,同年先后出台了《武义县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实施方案》、《武义县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03年~2005
  年,全县实施完成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2753.07公顷,其中造林842.6公顷,封育改造1910.47公顷。2003年,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及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启动。到2005年,全县完成绿色通道工程154千米,熟溪防洪堤坝绿化5000米,实施通道退耕还林327.67公顷,完成村庄绿化计124个村,创建花园式企业38家、绿色村庄13个村。投资30余万元,对城区湖畔公园、壶山公园进行绿化改造,栽种绿化效果良好的乔木树种900株。全县266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完成林网建设,栽植各种树木14万株,完成了4个主要入城口景观建设规划和绿化工程。2005年2月,武义县被确定为全省阔叶林工程7个省级示范区建设县之一,完成壶山森林公园阔叶林改造326.67公顷。8月完成了全县阔叶林发展工程“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第五节 林业场圃
  县林场
  1980年9月,百花山林场改称为武义县林场。至1987年,武义县林场有人口395人,职工210人。1987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国营林场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相适应,1992年,开始出现亏损,到1994年,亏损额达20万元。1995年8月,县政府根据武义县林场实际,制订了“武义县林场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方案”,调整了领导班子,兑现了部分到期和拖欠的生产合同,及时回笼了部分应收账款,并筹措资金30多万元,及时发放了职工工资。到12月底,上缴税收3.8万元,还款本息8万多元,从而稳定了林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1998年8月,为加快县林场经营机制转换,建立和健全林场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武义县林场转制指导小组”。同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武义县林场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方案的批复》,县林场改制开始全面实施。到1999年1月,完成了人员分流意向选定和农田、山林分户经营工作。完善了53份承包合同,完成了机构精简,核定管理人员13人,实行场长负责制,设立场务会,实行一级法人、一级核算、二级管理。根据2004年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县林场现有林业用地3156.73公顷,其中省重点公益林1274公顷,商品林1882.73公顷。全场有林地2724.07公顷,林木总蓄积10561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3.1%,林木绿化率86.4%。
  乡村林场
  武义县乡村林场于1973年冬在林业基地建设中开始兴办,到1980年,全县有乡村林场25个,其中乡办林场22个,经营面积3171.6公顷,林木蓄积8.2204万立方米,有护林管理人员160人,其中固定人员115人。1988年全县开始大规模建设杉木速丰林基地,同时由于政府造林投资机制由无偿转变为有偿,并加大投资力度,1990年《武义县乡村林场管理条例》的实施,乡村林场得到了蓬勃发展,到1990年11月,全县共有乡镇林场21个,乡村联办合作林场1个,村办林场82个,联户林场1个,家庭林场9个。经营面积共达7805.87公顷。同年,溪里乡、俞源乡、柳城镇、新塘乡、桃溪镇陶村和陶宅乡杨店村等6个乡村林场被浙江省林业厅评为省先进林场。1991年,县政府规定发展乡村林场,每增办1个,由林业部门给予一次性无偿补助600元,用于护林点建设。同年,全县乡村林场造林974.27公顷,占全县造林总面积的58.6%。到1994年,全县乡村林场共有116个,其中村办林场92个。林场经营面积9448公顷,造林总面积579公顷,全年林场总收入32.2万元。1995年,造林506公顷,收入30.1万元。1995年以后,由于经营机制转换等原因,乡村林场发展滞后,遂由乡镇政府、村经营管理。1995年以后由于经营不善,乡村林场多自行解体,至2005年仅剩熟溪街道大田乡、俞源乡等乡级林场。
  林业示范场
  1991年6月,县林业局租用壶山镇中南村门口山100亩建造杉木种子基地,租用期20年,该基地于1993年改建为胡柚基地。1992年,与邵宅乡政府股份合作开发白阳山果木场,面积42.73公顷。1993年,县林业局又分别向明山乡双水村承包杜仲基地2.67公顷,向云华乡云溪村、荷丰村承包荒山497.53公顷,建设用材林示范场。1994年~1998年,县林业局又分别与6个乡镇10个村以承包或借款或股份合作形式建设林业示范场172.97公顷,到1998年全县共有林业示范场14个,面积322.63公顷,共投入资金122.39万元。到2005年,全县14个股份合作开发、承包示范场已到期归还村集体管理的1个,收回投资款的1个,实行对外承包的有4个,由村集体经营的5个,维持县林业局经营的3个。这些示范场虽然经营都不甚理想,但是对于推动全县林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六节 林业基金
  林业基金是林业部门依法征收的用于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按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集中的国有林场林价金。它还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部门按规定回收的以前年度用林业基金安排的造林、育林等有偿扶持资金、上级拨补的林业基金等。林业基金征收,按照“统一征收、分级管理、省市(地)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实行“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
  林业基金征收
  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1986年1月,县政府对育林基金收取标准作第4次调整,规定收购、经销木材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须交纳木材更新改造资金。
  1971年~1987年,全县共收取育林基金4621285元;1986年~1987年,共收取更改基金149017元。1989年10月,再次调整育林基金,更改资金收取标准合并甲、乙两种育林基金,同时,增加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的收取。
  1988年~1992年,共征收“两金两费”346.79万元。1993年7月,根据县政府《转发省清负办转发农业部<关于贯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武义实际,对征收两金两费重新作了规定:1.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按基价15%收取,杉木基价300元/立方米,松杂木200元/立方米,其中有采伐证和两金两费发票第四联的核销补征不足部分。2.停止征收林政管理费、林区管理建设费。具体征收标准为:杉木,育林基金27元/立方米,更改资金30元/立方米;毛竹,育林基金30元/百根;木炭,育林基金3元/50千克;商品柴0.5元/50千克。1993年10月,对出运木材征收两金作出补充规定,杉木及其半成品按基价400元/立方米,杉木梢、杉木棍、松杂木及其半成品按基价300元/立方米征收,在办理出运手续时,凭采伐证和“两金”收据核销,并补征不足部分。1994年5月,根据浙江省林业保护建设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按木材收购数量每立方米(毛竹每百支)5元。收取对象为除农村集体和林农以外的其他木材(含毛竹)销售者(单位和个人)及经林业部门批准可以直接进入林区收购木材的单位,对地方国有林场、森工企业创办林场等单位自产自销的木材,按上述标准一次性收取。
  林地补偿费1994年12月,县物价局、林业局、财税局联合下文,对征用、占用林地缴纳补偿费用作出规定,补偿费用包括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等。临时占用林地,不采伐林木的,只缴纳林地及其他地面随着物补偿费,采伐林木的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①林地补偿费2000元/亩;②林木补偿费确
  定是林种实际价值基数,用材林按基数的0.6倍缴纳;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按基数5倍;经济林未投产的按基数的3倍,盛产期7倍,衰老期4倍;竹林按基数8倍缴纳;③森林植被恢复费860元/亩;④安置补助费,按照《浙江省土地管理法》有关征用非耕地标准执行;⑤资源保护费按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总和的4%另行计收。1995年至2005年,全县共收取林地补偿费2514.86万元。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1997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实行条例》规定,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经营野生动物或产品的单位、个人实行许可制度,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23家,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441万元。2003年,由于“非典”,禁止野生动物经营,至2005年,全县共收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6.93万元。
  森林植物检疫费1984年,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开始对森林植物实施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并收取调运检疫费(产地检疫收费)。
  林业基金使用
  林业基金主要用于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以林养林,发展林业。具体包括:营林生产、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清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科技开发和推广补助、林业宣传和业务培训、林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列入国家林业发展规划的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项目贴息补助,国有林场、苗圃、森工企业和乡村林场发展多种经营项目贴息补助,县(市)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聘用的乡(镇)农民林技员、林政员、护林员经费补助,林业基金征缴管理支出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林技推广“以奖代补”资金支出,筹集林业资金支付的林业贷款(借款)利息等。集体林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林业保护建设费、征占用林地资源保护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县征收收入,省、市、县按15:5:80比例分成;森林资源补偿费征收收入按开证市、县留用50%,交省50%的规定执行。
  1984年至1988年,全县补助造林、抚育、封山、育苗、林区建设等共计97.5万元。完成林木抚育2343.13公顷,1990年,用于发展板栗、笋用竹及水果等多种经营项目60公顷。1988年以后,随着林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林业经济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和发展,全县建立了林业有偿投资与无偿扶持相结合的经济扶持机制,加大了林业扶持力度,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育苗、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生产补助资金517.52万元。2001年起,由于一系列生态建设绿化工程的启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制度的建立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花卉苗木、毛竹产业带建设、牛头山及壶山两大森林公园建设,林业生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林业基金使用支出范围更广、数量更大。2005年,全县仅省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一项,就发放损失性补偿基金217.073万元,护林人员劳务费86.8292万元,共计303.9022万元。
  林业贷款、林业有偿投资1984年~1988年,全县发放林业无息贷款6万元,贴息贷款18.27万元,低息贷款40.7万元,用于发展杉木速丰林基地建设,中幼林抚育及经济林生产。
  1988年4月,为适应林业改革需要、加快林业建设,建立无偿补助与有偿投资相结合的扶持办法,县林业局成立了营林公司,主要负责有偿投资的发放,林业周转金、林业贷款和有偿投资款回收工作。1988年9月开始发放有偿投资;至1990年2月,向县农行借入林业贷款97.2万元,发放有偿投资82.27万元,签订合同687份,受益造林面积1298.17公顷,林木抚育259.53公顷。1990年6月,武义县营林公司改为武义县营林服务部。1990年~1991年,发放有偿投资124万元;到1997年,全县共发放有偿投资资金517.52万元。同时,从1990年开始,开展了林业贷款、有偿投资资金的回收工作。由于林业有偿扶持资金,发放起点面积小(1988年以5亩,1989年以10亩为发放起点面积),至1993年年底,全县享受林业贷款的单位和个人达1076户,牵涉面广;至1993年年底,全县仅回收到期款25.5万元;
  1994年,回收贷款13.33万元;1995年,为加强回收工作,开展了全县有偿投资基地核查,调查了有偿投资基地现状,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为合理制定回收政策提供了依据,回收资金24.23万元。1996年~2005年,全县共回收各种林业贷款、有偿资金339.05万元。
  第五章 森林利用
  第一节 木材生产与加工
  木材生产
  木材生产包括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经营,均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县内木材生产到了90年代末,油锯采伐林木逐渐代替斧砍。同时,伐倒原木外运开始利用架设钢丝索道从伐区外运到交通便利处,从而降低了木材采伐生产成本。但是采伐量小的伐区,仍沿用肩挑背扛,伐倒木制成原木也仍采用原始的刀削,锯子锯的方法。1986年后,全县木材生产情况见表9—70
  木材加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武义县木材加工以个体木匠、棕匠加工为主。1986年,武义县有木材加工厂140家,年制材1.8万立方米,产值181.79万元;有家具厂14家,生产家具9000余件(套),产值82.64万元;有个体沙发厂34家,年产值42.07万元;有棕棚加工专业户200多家,年产棕棚1.5万多块;全县竹编工艺品77.44万件(套),竹雕工艺品9.1万件,出口总值345万元。同年,对全县木材加工厂进行了整顿,保留81家,同时规定经营木制品和半成品的木材加工厂,需向县林业局申报年度木材加工、销售计划。1989年11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又对全县的木材加工企业开展了清理整顿,规定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一律先由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签发木竹经营许可证,核定经营、加工限额,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凭“木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经营加工活动,同时建立购销加工日记账。至1990年4月,全县共审核同意从事经营加工的木材、毛竹加工企业175家,其中来料加工企业49家,自产自销加工企业93家,竹制品加工企业10家,加工木珠企业23
  表9—71986年~2005年木竹生产情况表
  单位:木材(立方米)毛竹(万株)
  家。1991年,全县竹木加工企业达227家,至1993年,增至344家。1995年11月,根据《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和省林业厅有关规定,实行木材经营加工年度验审和木材运出登记制度,验审合格后,予以核发新证和安排木材外运计划。至2001年,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394家,并开始出现龙头企业。2004年,对县城、柳城、王宅、桐琴等中心镇经营销售木制品的企业、店家开展木竹加工经营企业核准证办理,计117家,停办消耗阔叶林资源的木屑厂8家。至2005年,全县木材加工、经营单位共达431家。
  1986~1996年,木材加工主要以小材次料及代加工(锯板材)为主,年加工产值10万元~40万元。1997年以后,以窗门架、人字架、方料等以建筑材料为主的木材加工得到了较大发展,1997~1999年全县木材加工产值共达290万元。2000年~2005年,由于木材深加工、精加工及龙头企业的不断涌现,全县木材加工得到了快速发展,至2005年全县木材加工产值由2000年的36.7万元急骤上升到2.2亿元。
  第二节 竹子开发与利用
  竹子开发
  1986年7月,浙江林学院竹类教研组应武义县林业局的邀请,派员调查考察了项店(1992年5月以后并入泉溪镇)、新宅、溪里(1992年5月并入武阳镇,2001年9月属熟溪街道)、大田、陶宅(1992年5月并入王宅镇)、白姆等6个省毛竹重点乡和溪里罐头食品厂,就武义县竹资源现状,提出武义县有建设发展笋竹两用林的广阔前景。同年9月,县林业局、县蔬菜公司组织有关乡林技员在新宅乡后林畈村、大田乡瓦窑头村、白姆乡麻阳村建立毛竹笋用示范林2.53公顷,实行冬季深挖施肥。县商业局对麻阳、溪里2个生产点予以每亩贴息贷款100元,连续投资3年。是年全县规划笋竹林基地133.33公顷,改建3.33公顷。
  1988年4月~6月,在浙江林学院林工系的帮助和指导下,开展了武义县竹类资源调查,全县有竹子7属31种(包括变种和变型),共有竹林面积8753.87公顷,居金华市各县(市、区)之首,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10.69%,其中毛竹8694.2公顷,占竹林面积的99.32%,杂竹林面积59.67公顷,占竹林总面积的0.68%。项店、溪里、大田、新宅、陶宅、白姆等6个毛竹重点乡构成武义县中部中低山毛竹林区,面积均在万亩以上,其中溪里乡面积达1403.53公顷。
  1995年,浙江省“四个一百万亩”工程建设启动,全县共建设毛竹丰产基地140公顷,其中笋竹两用林73.33公顷,毛竹低产林改造66.67公顷。同年,县委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把培育改建笋竹两用林作为1996年全县林业生产重点来抓。是年全县落实笋竹两用林示范户20个,发展笋竹林10.87公顷,改建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34公顷。同年7月,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了毛竹资源和经营现状调查,并编写了《武义县笋竹两用林建设规划设计报告》。经调查,全县共有毛竹林9121.2公顷,毛竹1869.9万株,平均每公顷有竹2055株。1997年,林业部将武义县笋竹两用林改建列入农业综合开发低改项目。1997年~1999年,全县共建设3.33公顷以上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113个,面积890.33公顷。2000年起县政府每年安排14万元,重点扶持133.33公顷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10月又发出《补充意见》,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的效益农业发展格局。从2001年起,笋竹两用林建设列入全县12条规模特色产品产业带。至2005年,全县已拥有万亩省级有机笋建设基地1个,千亩省级毛竹低产林改造基地1个,建立市、县、乡三级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1728公顷,改造毛竹低产林4813.87公顷。全县毛竹材基地产值达4000万元,竹林面积增至11466.67公顷,比1988年增加了2666.67公顷。
  竹子利用
  80年代,武义县出现竹器加工厂、竹编工艺厂。其中竹编工艺厂生产的武义包箱成为华东地区出口特产之一,被誉为“浙江省竹编工艺后起之秀”。竹瓦蓬加工也发展迅速,据1987年统计,全县有瓦蓬加工场9个,年产瓦蓬29.08万片,产值74.45万元。至1996年,开始出现精深加工,产品有竹凉席、竹地板、竹丝、竹卫生筷等,主要企业有:邵宅乡王村竹制品厂(竹凉席)、武阳镇佐溪竹制品厂(竹地板)以及几家卫生筷厂。全县年加工用竹20余万株。竹笋加工企业主要是溪里罐头厂,是浙江省5家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年加工竹笋1200吨,外贸销售年均900吨。2003年,随着武义县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启动,竹子的观赏价值开始得到利用,毛竹、斑竹、紫竹、罗汉竹、绿皮黄筋竹、黄皮绿筋竹、芦花竹、孝顺竹等一批乡土观赏竹种开始用于花园式企业绿化、绿色村庄绿化建设树种搭配造景之中。2004年,投资1000万元的浙江武义国康竹木地板有限公司流水线生产竹地板、竹砧板建成投入生产,日加工毛竹35吨,折1400株,是年实现产值600万元。2005年产值达1119.8万元,产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及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标志着武义毛竹精深加工已步入快速发展之路。
  第三节 林业特产建设与利用
  武义境内林业特产品种较多,主要有:板栗、油茶、猕猴桃、竹笋、水果、茶叶、箬叶、食用菌类、药材和森林食品等。至1991年,全县共有林业特产基地6803.14公顷,其中油茶5824.60公顷,板栗325.06公顷,胡柚100.07公顷,青枣61.20公顷,猕猴桃49.47公顷,油桐65.00公顷,乌桕22.40公顷,厚朴20.20公顷。是年林业特产总产量为576吨,总产值193.2万元。1992年1月,中共武义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发农业后备资源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决定》的1号文件,使全县林业特产建设达到高潮。1992年~1994年,全县共建设林业特产基地2534公顷(水果、茶叶未计入)。1996年9月,武义县被林业部列为浙江省名特优经济林5个示范点(县)之一。至2005年,全县林业特产总面积达18106.67公顷,总产值达1.6452亿元。
  板栗
  1985年,全县板栗140公顷,44500多株。1987年,县林业局从诸暨、开化、长兴、上虞等地引进毛板红、大红袍、魁栗3个板栗优良品种。1987年~1991年共发展板栗优良品种547.53公顷,1992年~1994年又发展749.73公顷,板栗成为武义县主要林业特产之一。至2005年,全县板栗面积共达2480公顷。1996年~1998年,全县平均年产量330多吨。1999年达780吨。此后基地逐渐进入盛产期,产量逐年提高;至2003年,全县产量达1280吨。2004年~2005,全县年产量共达2997吨。2003年开始实施板栗低产林改造;至2005年,全县共实施低改253.33公顷,并建立板栗无公害生产基地33.33公顷。
  1998年9月,县供销社与柳城镇栗农共同组建了“宣平板栗专业合作社”,有207户栗农参股入社,吸收股金14.1万元,入股板栗面积达379.27公顷。专业社通过冷库贮藏收购板栗,淡季出售,使栗农获得较高的收益。至2005年,栗农年均增收420万元,从而使该专业社成为浙江省三大板栗集散中心之一,经营区域从柳城、桃溪逐渐扩展到全县,并向丽水、松阳、遂昌等相邻县(市)辐射。2005年被金华市政府命名为“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社”,被浙江省扶贫办授予“浙江省扶贫专业合作社”。是省级专业农业龙头企业。
  油茶
  油茶是珍贵的木本油料树种。武义县种植面积历史上曾一度超过8000公顷。至1985年,全县油茶
  面积尚存5953.33公顷,占全县经济林面积的85.9%,是武义县主要林业特产树种,也是浙江省15个油茶重点生产县之一。此后,由于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油茶生产逐渐萎缩。至2005年,全县油茶面积仅存4446.67公顷。1986年~2005年,全县共产茶籽15254吨。
  猕猴桃
  武义猕猴桃野生资源非常丰富,遍布山区和半山区。1985年,开始人工栽培,县林业局引进海澳特、阿里森等27个优良品种和株系,在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王宅镇马府下村、桃溪滩乡余家村3个点进行栽培试验,并建立良种母本园和生产示范园2.6公顷,1986年,猕猴桃开发列入县级“星火计划”项目。1986年~1990年全县共种植猕猴桃149.73公顷。1992年~1994年,在大力发展林业特产建设期间,共营造猕猴桃基地430.6公顷。至1997年,全县保存面积为386.93公顷(不包括野生),投产面积为190.07公顷,总产量为82.9吨;2002年,全县猕猴桃产量达502吨。2003年,开展猕猴桃低产林改造及品种改良,是年建立低改示范基地6.67公顷,良林基地33.33公顷。2004年完成低改37.4公顷。2005年,全县猕猴桃面积为290公顷,产量384吨。
  杨梅
  武义县杨梅历来以野生为主,1986年以前只有零星种植。1986年,县林业局从余姚市、舟山、黄岩等地引进荸荠种3万株,晚熟杨梅1.8万株,东魁杨梅2万株,开始成片人工栽培。至1991年,全县有杨梅基地107.93公顷。1999年,引入临海早大梅。1995年,全县产量24吨。以后基地渐入投产期,产量逐年增加。1998年~2000年,全县总产量为326吨。2001年,年产量达201吨。2004年,杨梅列入绿色通道工程及国债工程造林建设,共造林140公顷。2005年,国债项目杨梅造林26.67公顷,壶山森林公园阔叶林发展工程项目作为观赏树种,栽种杨梅2000多株。2005年,全县面积313.4公顷,产量137吨。
  胡柚
  1987年,县林业局从常山引进胡柚100株,定植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1990年结果投产。1991年。1993年开始大面积种植,主要分布在武阳、邵宅、茭道、履坦等乡镇。1993年,还成立了武义县胡柚协会,以武阳镇胡柚基地为示范,定期交流生产、管理经验。至2005年全县有胡柚211.53公顷,产量280吨。
  第四节 森林旅游开发
  武义山清水秀,森林资源非常丰富。由于受岩性、地质构造和外力作用的影响,西北部山峦层叠,坡险岩陡,东南部山势磅礴,丘岗起伏,从而构成了多姿多彩的森林景观。1991年5月,总面积50平方千米的龙潭——大莱口风景名胜区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级风景名胜区。其后,县委、县政府又提出发展武义旅游业要以温泉开发为龙头,充分利用现有自然、人文景观资源,使武义成为浙中度假旅游胜地。2004年后,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牛头山、壶山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工作,把武义县的森林旅游开发推向新的高潮。至2005年,全县已开发温泉、森林、人文景观的旅游景区和分景区十余处,其中森林旅游收入达1216万元。
  牛头山森林公园
  牛头山森林公园位于西联乡境内,与遂昌县、金华婺城区接壤,系中国南岭武夷山系入浙江中支仙霞岭山脉的延伸部分,是钱塘江水系和瓯江水系的天然分水岭和主要发源地。其山体多由中生代上
  侏罗系的凝灰岩、流纹岩组成。由于外力的侵蚀,火山口往往构成山顶成尖顶状和锯齿状,整个山体坡陡谷深、切割剧烈。公园内分布有千米以上的山峰50余座,最高峰牛头山海拔1560.2米。从峰顶到谷地海拔相差悬殊,多变的小地形、小气候使得公园内植被相当丰富而又复杂,并为各种生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理想的天然场所。因公园内峰峦叠嶂、高耸云霄,集天然森林、奇树异木、峡谷断崖、溪水瀑潭于一体;保存着集中连片的万亩阔叶林资源,森林覆盖率高达99%。据调查,公园内共有木本植物72科199属439种,其中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8种,为浙江中部地区木本植物最为丰富的地区;有野生动物4纲27目66科26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4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32种。整个森林公园规划面积1327.69公顷,主要由牛头山、石门峡、九寨沟3个景区和一个服务管理区及入口区组成。2004年9月,县政府提出有计划地对牛头山区域实施开发。(详见第十六编第二章第三节《森林公园开发》)
  壶山森林公园
  壶山公园紧靠武义县老城区西北,省道上松线从壶山脚南侧通过。壶山是武义县历史名山,清嘉庆《武义县志》载:“在县西二里,耸然为县主山,上有水潭其状如壶,故名。”旧“武阳十景”中的“北岭松云”、“壶山春霁”均位于此。壶山山势挺拔雄伟,林木荫翳,风景优美。2004年10月,县人民政府提出加快壶山改造建设步伐,明确县林业局为建设业主。2005年4月、6月分别完成通过《浙江武义构建壶山森林公园可行性报告》、《浙江武义壶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月省林业厅批准命名壶山公园为省级森林公园,规划面积398.5公顷。(详见第十六编第二章第三节《森林公园开发》)
  第五节 林业企业与行业协会
  林业企业发展概况
  武义县林业企业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而发展壮大。1987年年底,全县林产工业企业261家,从业1865人,产值916万元以上。主要林业企业有县林场企业,县木材公司(包括家具厂)及各类农机、农具厂,木材加工厂,林产品加工车间(厂)等。之后随着木材经营政策的逐渐开放,木材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至2001年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394家。
  1998年,花卉、苗木业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批花卉苗木龙头企业。至2005年,全县木材加工企业431家,花卉苗木企业110家。其中木材加工龙头企业有武义雅尔家私装饰有限公司、武义中润工具有限公司、武义星胜木业公司、浙江武义国康竹木地板有限公司、溪里罐头食品厂等20多家。花卉苗木龙头企业有武义县城林园艺有限公司、武义温泉生态植物园、茶花物种园、武义宝禾生物园等10多家。2005年年底,全县林业企业总产值达4.04亿元,其中竹木加工2.19亿元,花卉苗木业产值1.84亿元。
  林业系统企业简介
  武义县城林园艺有限公司2004年3月,县林业局和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500万元,组建了武义县城林园艺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为武义城市绿化储备优质大规格树种的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至
  图66:牛头山龙潭飞瀑(摄于2004年)
  2005年年底,公司已承接并完成壶山树种改造游步道两侧绿化工程、壶山桂花园工程建设、永武二线绿化工程以及县城主要公园、街道大树移植工程等,共完成种植胸径30厘米以上大树560株,胸径10厘米~29厘米之间以上的大树579株。并在上海、宁波等大城市建立销售网络。
  木材公司1987年,武义县木材公司有固定职工235人,7个收购点,有仓库办公楼等37289平方米,固定资产77.6万元。1988年9月,木材公司分别与竹客、新塘(二乡现均属柳城镇)、三港、西联、登云(现桃溪镇)、白姆、大溪口等7个乡签订了木材收购协议书,收购木材7000立方米,上交国家税收24.78万元,上交育林基金、更改基金10.8万元。1995年9月,对下属单位实行不同的经营机制和不同形式的责任制,新建武义县木材公司建材厂,保留柳城、桃溪、源口木材购销站,壶山站并入公司经营科。至2000年,公司有正式职工71人(含离退休),由于机制不健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6月,经县林业局、国资局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公司实行承债式整体出让改制方案。次年,公司改制后解散。
  农工商联合开发公司1984年经武义县政府牵头,在原县农工部的支持下由农、林、水三局及下属13个单位集资27万元建立。隶属原县农工部(现已撤销)管辖。1986年公司划归县林业局管理。公司下属有可锻铸铁厂和贸工商经营部2个企业。1991年,由于公司管理不善,于7月经县政府批准撤销。12月,公司有偿转让给源口水库。1992年4月,又将可锻铸铁厂有偿转让给麻阳电厂。
  百花山砖瓦厂1984年5月经县政府牵头,由县林场、县开发公司和建材厂三家按4:3:3比例集资40万元创建。企业隶属原县农工部管辖。1987年下半年转县林业局管理。到1987年年底止,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净值达101万元,流动资金25万元。1988年冬停产。后经3家股东协商将所有权划归林场独家经营。1989年7月,县林场派员组织恢复生产,实现产值34.4万元。至1990年10月再次停产。2001年划归县开发区管辖,后企业解散。
  通用电动工具厂1987年6月,县林场投资20万元创办电动工具厂,并提供厂房、设备,承包给永康县个人经营,承包期限3年。1990年7月,企业解散。
  行业协会
  1986年10月,成立花卉协会,共有会员20人。1988年4月,武义县猕猴桃研究会成立。1993年3月,成立了武义县胡柚协会。至1995年,全县有林业系统协会5个,分别是林学会、胡柚协会、花卉盆景根艺协会、食用菌研究会及信鸽协会。1999年,为推动全县花卉产业的发展,由县林业局带头成立园林花卉协会。
  
  第六章 林政管理
  第一节 山林经营体制
  山林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大部分山林为私人和祠堂寺院等公常组织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山林与田地实行统一分配。而后山林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化除国有外归集体
  所有,保存少量自留山。1981年后,山林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政策,坚持长期稳定不变。1986年11月,武义县委54号文件《当前农村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政策问题》规定:“林业生产实行联产承包、家庭经营的政策长期不变”。1988年4月,在后树乡(1992年5月并入为白姆乡)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试点后,5月,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全面铺开。至1989年,全县在完善林业责任制工作中共补发自留山证8220份,换发自留山证12883份;重新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6100份,完善修订合同36629份;为38966个农户划清了山林界址,并埋设了永久性界标;调处山林纠纷3807起,调处率94.78%;调整了收益分配不合理状况,增加上缴集体材积8.93万立方米,现金13.1万元;帮助各村收缴历年拖欠的山林承包款80.67万元,占应缴款的90.1%;收回已故“五保户”和全家农转非户的自留山、责任山70.9公顷;全面修订和完善了乡村林场经营责任制,重新确立了“一、二、七”比例分成的经济政策,消除了林农一直来怕政策变的思想顾虑,强化了森林资源的管理。至此,全县118666.67公顷山林中,国有山林4666.67公顷,占4%;集体林114000公顷,占96%,其中责任山74000公顷,自留山29333.33公顷,集体统管山10666.67公顷。2004年3月,县委作出“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对山林责任制要求“坚持长期稳定,做好山林延包工作”。2005年12月,针对集体山林责任制第一轮20年承包即将到期,为了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在茭道镇开展了以“自留山长期无偿使用,责任山承包期再延长50年”为中心内容的山林延包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搞好全县山林延包工作。
  山林纠纷调处
  山林纠纷调处是保证山林责任制完善,山林体制政策的完整性、延续性以及实现林区平安的重要工作。1988年~1989年在全县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期间,各地把调处山林纠纷当做山林责任制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年零二个月内共调处大小山林纠纷3807起。1994年3月,金华市政府以裁决的形式解决了武义县方坑水库管委会、茭道乡董村、下茭道村、上茭道村、何村与永康市八字墙乡山后胡村关于插坑(永康称阵坑)山林纠纷,落实争议面积8亩。1996年2月,在省、市、县山纠办的努力下,西联乡田坪村和遂昌县云峰镇白沙村争执达7年之久的大竹湖山林纠纷达成解决协议,落实争议面积20公顷。2000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武义县山林纠纷处理办法》。2005年1月,又印发《武义县山林纠纷处置预案》,以加强山林纠纷调处的领导和处理、处置工作,促进山林经营体制的稳定。1986年~2005年,全县共调处各类山林纠纷3920起,落实争议面积3971.33公顷,其中调处较大山林纠纷113起,落实争议面积461.53公顷。
  第二节 林地管理
  1994年4月,《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995年,武义县开始林地规范化管理。是年,县重点工程武柳110千伏输电线工程、水泥厂扩建工程和城南路改建工程需要征用林地,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共征用林地面积2.89公顷。武义县林地征用审核审批管理开始走上规范化轨道。1996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7起,面积2.4公顷。
  1997年5月~8月,武义县开展首次林地执法大检查,对全县1992年后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和补办审核手续,发现非法征占用林地83处,年内补办审核手续58件,审核征占用林地面积48.59公顷。1998年年初,审核审批重点工程金丽温高速公路、县城引供水工程、凤凰山工业园区征用林地40.8公顷。11月,县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8月8日起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一年。2000年6月,县林业局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办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该年,审核审批武义经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园区、44省道武义段工程征用林地21.61公顷。2001年5月~6月,开展了林地保护管理执法大检查,共查处、纠正违法征占用林地24件,审核征占用林地面积151亩,折10.07公顷。11月,县府下发《关于加强采矿使用林地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
  2002年9月~10月,开展了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整改53起8.78公顷,行政处罚2起2人。共审核审批征用林地21公顷。2003年5月~6月,县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工作,开展了林地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对1998年后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共查处、纠正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10件,涉及林地面积1.63公顷。同时审核审批330国道武义段改建工程申请征用林地6.6公顷。
  2004年3月,《中共武义县委、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提出,林地资源要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用地、严格管理。同年4月,在全县林地执法检查中,对2000年1月后征占用林地情况,包括临时征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占用林地,以及违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共查处、纠正违法征占用林地16起6.73公顷。4月~7月,又开展了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大检查,发现因采石、采矿等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47起,查处39起。1995年~2005年,全县共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652起。
  第三节 林木管理
  1986年后,随着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律、生态意识的增强,林木管理从采伐管理、运输管理到加工经营管理不断加强并逐步形成全县动态监测管理网络。
  林木采伐管理
  林木采伐实行许可制度和限额管理,并实行伐前作业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管理制度。1986年9月,县政府规定武义县实行采伐期制度,每年10月1日~翌年2月底为采伐期,把原委托乡政府审批的林分改造和抚育间伐授权各区林管所审批,民用材仍委托乡政府审批,并建立林木采伐档案。
  1987年8月,进一步完善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采伐林木先由林木所有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国有林场申请采伐应提交伐区作业文件和上年度更新造林验收证明。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采伐,申请书应写明采伐目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材积、采伐方式,更新时间等内容,并将采伐期限调整为该年9月至下年度3月底。批准采伐的林木,应在一个月内采伐完毕,采伐证不得超期使用。
  1989年,开始实行采伐限额指标分项管理,即将采伐限额按采伐类型、消耗结构分别下达,规定分项指标不得相互挪用挤占。同年,开始实行伐前作业设计制度。1990年开始实行专人发证制度并统一使用由浙江省林业厅制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1986年~1990年省政府批准下达武义县采伐限额为20000立方米(材积);1991年~1995年为42300立方米(材积)。
  1995年1月,《武义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伐前作业设计及伐后验收制度。1996年9月,县林业局制定了《武义县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规程(试行)》。次年,为加强木材采伐管理,县林业局又作出补充规定:①皆伐面积一般不得超过5公顷;②权属有争议的、上年度迹地更新任务没有完成的、属古树名木的、不得发放采伐许可证;③国道、省道第一山脊线路的林木,应采取择伐方式,一般不得采取皆伐方式。1998年10月,省林业厅下文从1999年起,全省的林木采伐年
  度统一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武义县的采伐期仍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12月31日。2001年1月起,开始使用由国家林业局统一规定、浙江省林业厅制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003年12月,武义县林业局重新制定《林木采伐验收规定(试行)》。2004年《浙江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实施方案》,对采伐类型、采伐年龄作了特别规定,对生态公益林只允许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不允许主伐;杉木林必须达到26年以上,松木人工林达到31年以上,松木天然林及阔叶林必须达到41年以上,方可审批采伐。同年,武义县被省林业厅列入全省四个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县之一,林木采伐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不再进行伐区作业设计,而是对林木所有者提出的采伐申请分别就采伐地点、采伐方式、采伐林种、树种、年龄、采伐量等进行审核,对符合采伐条件的予以审批采伐。同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颁发的《采伐改革方案》规定:“实行伐前公示”制度。1996年~2000年全县采伐限额为113860立方米(蓄积),2001年~2005年为109990立方米(蓄积)。1991年~2005年全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6702份,全县每年发证率均达95%以上。
  木材运输管理
  木材运输管理实行运输证制度,并通过木材检查站和木材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加强对木材运输的管理。1986年~1987年,县木材检查站通过运输监督检查共查扣违章运输案件118起,没收上交木材18.6立方米,罚款1807.89元,补收育林费10.77万元。1990年查扣4483立方米,其中没收上交172.5立方米,罚款47889元,补收两金249760元,其中路查100余次,查获违章运输木材20余立方米。1991年1月,县林业局、工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木材流通管理的通告》。同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城西木材检查站;翌年3月省政府又批准设立双路亭木材检查站。1993年1月起实行出县木材运输总量控制,运输总量由省林业厅下达;2月,县林业局施行《关于核办木材运输证和扣留木处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3月,县林业局授权木材检查站办理违章运输处理后的木材出运证。1991年~1995年,木材检查站查处违章运输案件13776起。2001年12月,省政府批准武义县木检站木材巡查范围扩大至县域内县、乡公路,同时撤销双路亭木检站。2002年2月,县林业局建立木材巡查工作领导小组,4月县木材巡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与县木材检查站合署工作。2002年~2005年,县木材检查站通过运输监督检查共查验木材运输8421车次,查处违章运输案件501件。
  木材加工经营管理
  1987年8月,县政府《关于木材采伐、流通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至1989年,全县登记在册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248家。1995年11月,县林业局规定,“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木材源头管理,县内实行木材进出运输登记制度和木材经营加工业年度验审制度”。1998年9月,县林业局印发《武义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购买木材审核登记制度》并于11月1日起执行。至1998年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增至300多家,该年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72件。2005年新审批加工经营企业27家,其中变更18家、新办9家,全县实际批准登记注册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达469家。
  第四节 森林公安
  森林公安依法专司武义县森林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违法犯罪分子以及维护林区治安。1986年~1990年,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716起,处理各类有破坏山林、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1064人。其中:林业刑事案件72起,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77人;治安案件56起,处理违法人员60人;林业
  行政案件588起,处理违法人员927人。1991年,查处森林案件37起,处理破坏山林违法人员53人,其中逮捕8人,拘留1人。1991年3月,省林业厅公安处授予县森林派出所集体三等功嘉奖。1994年9月,林业派出所开展专项斗争,县检察、公安、林业及大田乡政府在大田乡中村召开有1000余群众参加的公开处理大会,会上公开逮捕3名破坏森林犯罪嫌疑人。1999年开展“跨世纪保卫绿色行动”。2001年5~8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绿剑行动”,共查处林业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查处林业治安案件1起,治安拘留1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2起,处理违法人员64人。同年12月,又开展打击破坏阔叶林资源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长期在林区非法判青山烧炭以及非法收购、加工阔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这年共查处林业刑事案件18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起,林业治安案件1起,刑事处罚29人,治安拘留1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9起。2003年3月~4月,开展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一个多月侦破森林火灾案件12起,刑事拘留、取保候审9人,治安拘留2人。2005年4月~6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8起,治安案件2起,刑事案件6起,处理各类违法人员59人。1986年至2005年全县累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2043起,处理各类破坏山林违法人员2664人,其中:林业刑事案件219起,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276人;治安案件112起,处理违法人员123人;林业行政案件1712起,处理违法人员2265人。
  第五节 森林防火
  1986年以后,武义县森林防火从“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发展到推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至2005年,各乡镇(街道)通过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开展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加强森林防火制度、队伍和设施建设,全县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预防、监测、扑救体系。
  森林防火建设
  林防组织及制度1987年12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区乡建立护林防火组织,村建立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扑火队。1989年完善山林责任制后,各地普遍建立护林防火组织,护林防火指挥部改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府办、林业、财政、公安、消防、交通、通讯、民政、新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林业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同时各乡镇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1997年下半年,县林业局组建了第一支由28名林业干部组成的义务消防队。1999年,全县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5月,西联乡率先建立了全县第一个乡级森林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后,各乡镇街道相继建立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建设领导小组,分管乡镇长任组长。同年9月,县领导与各乡镇首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以后每届签订责任书一次;10月,组建完成县林业局机关干部、驻武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三支森林消防队伍。2003年,全县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义务森林消防队,合计有义务扑火队19支,人员840人,其中县林业局机关干部义务消防队扩建为二支126人。2004年1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实施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规定每个成员单位联系1个~3个乡镇,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导。3月,县委决定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制定实施《武义县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及《武义县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同年秋季,县林业局义务消防队重新调整为一支,局长担任队长,队员66人分设3个中队和1个后勤保障组。同年,全县村级普遍建立义务森林消防队。全县已建成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575支,队员8000余人。其中县级2支60人,乡镇街道级18支每支25人~30人,村级555支每支15人。2005年11月,县政府批准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专门办事机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编制4名,县林业局领导任
  办公室主任,办事机构负责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林防设施建设1990年投资十多万元在新宅镇大莱村(原宣武乡)龙头眼睛山上建造了护林防火无线电中继台1座,同时建设基地台2座、车载台1座、购买对讲机8部。1992年,在桃溪镇建造森林防火望台一座。1996年,武义县开始投资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原邵宅乡石井口村建成木荷防火林带5千米。1997年始为义务扑火队员配备防护用具。2003年,全县19支共840名乡镇以上义务扑火队员全部配备了阻燃服、防扎鞋、手电筒;同年县林业局投资5万余元购置风力灭火器14台、油锯9把、柴刀200把、阻燃服60套。开通“96309”森林防火报警台,同时开始设立生土防火带建设,在壶山森林公园开设3千米。2004年,在壶山森林公园开设“二线三道、三横四纵”防火林带6.55千米;牛头山森林公园总长53.08千米的防火线开工建设;同年,全县村以上义务扑火队员全部配备了阻燃服、防扎鞋。2005年开通县森林防火信息短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森林防火报警台“12119”。至2005年,全县投资配备风力灭火器75台、进口油锯50台、割灌机5台、短距离现场指挥无线话机装置26对和柴刀600把。建设生物防火林带、生土防火带78.08千米。
  森林防火宣传1986年10月,县林业局发文提出“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期间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地边沿或山脚附近烧灰,烧田坎,炼山要开好防火线”。同年11月,县政府提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炼山‘五不烧’(防火线开不好不烧,大晴天中午不烧,刮风不烧,下山火不烧,扑火劳力和器具没准备好不烧);炼山完毕彻底熄灭余火;进入林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禁止在林区烧灰、烧田坎。”1987年,在全县林区各主要路口、坑口及林区过往行人较多的路段设立360块石质护林防火宣传牌;该年开始实行防火期值班;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止,即防火期内由县林业局干部职工轮流24小时值班。1988年始在防火期内,开展森林火险等级天气预报。1989年2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了春季护林防火工作大检查,检查行政领导负责制是否落实;乡村两级护林防火组织是否健全;火源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森林火灾案件是否及时查处等。1992年,开展森林火险预测预报。1999年,全县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后,每年坚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县林业局组织宣传车深入农村巡回宣传。2001年3月印发《告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公开信》5.5万份。2003年6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7月、8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政府办先后下发《关于加强高温季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同年在林区主要出入口增设大中型宣传牌22块;2003年后每年印发森林防火宣传年画6万份~8万份。2004年2月,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内部广播会,特请全县各建制村的老年协会会长参加会议,以通过老年协会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至2005年,在每年的森林防火期、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十一”及秋冬季节到来之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都要发表森林防火广播电视讲话,并及时下发森林防火文件及防火宣传资料。
  森林火灾
  主要森林火灾案件1986年3月8日,原后树乡下徐宅村金岗坞山发生森林火灾,烧毁面积68.7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
  1993年2月6日11时,原宣武乡上少妃村自留山发生森林火灾,经400多人奋力扑救,于2月7日3时扑灭,过火面积43.67公顷。同日13时30分,白姆乡八百村发生森林火灾,经800多人奋力扑救,于2月7日3时扑灭,过火面积75.47公顷。
  1996年3月7日,泉溪镇王毛山村黄金坞山发生森林火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赶往现场,并调动武警、公安、邮电、商业、林业、泉溪镇和边沿乡镇的干部群众800多人参加扑火。
  2000年3月27日11时30分,坦洪乡上周村发生森林火灾,经120多人奋力扑救,于17时30分扑灭,过火面积38.2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6.6公顷,损失林木蓄积219立方米,幼树758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8.7万元。
  2003年6月~10月,是整个夏季多为高温干旱无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历史上罕见。期间,发生森林火灾7起,共烧毁森林面积58公顷,损失林木蓄积812立方米,烧死幼树3.5万株。8月2日,新宅镇内三坑村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森林27亩,损失林木10立方米,当事人陶某某因起火后扑火不当在事件中死亡。
  2003年12月25日,茭道镇上茭道村大屋里山发生森林火灾,经1200多人奋力扑救,于26日5时扑灭,烧毁森林面积44.83公顷,损失林木蓄积694.8立方米。
  2004年1月3日14时许,柳城畲族镇江下村羊角塘山发生森林火灾,经500多人奋力扑救,于4日13时扑灭,过火面积69公顷,烧毁森林面积26公顷,损失林木蓄积580立方米。
  2004年3月9日13时许,王宅镇项山头一村民,在新宅镇大莱村炳坑自然村田里干活时吸烟,不慎引起森林火灾,23时扑灭,烧毁森林面积50.53公顷,损失林木蓄积1500立方米,1人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同一时间,白姆乡长蛇形村木龙头山发生森林火灾,21时扑灭,烧毁森林面积35.07公顷,损失林木蓄积800立方米,烧死幼树20000余株。
  森林火灾原因武义县1986年~2005年发生的森林火灾绝大部分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具体原因有烧田坎、炼山、吸烟、扫墓、烧灰、烧饭、玩火、拜佛等等,其中烧田坎、炼山、吸烟是最主要原因,尤其是烧田坎起火占27.1%,吸烟起火占22.5%,炼山起火占22.1%,三者合计占71.8%。塘齐村森林火灾因炼山引起,上少妃村、内三坑村、江下村、炳坑村森林火灾为吸烟引起,八百村、上茭道村、长蛇形村森林火灾因村民烧荒、烧田坎草起火,山方村森林火灾因上山放“电猫”短路起火,上周村森林火灾因上坟烧祭品引起。
  森林火灾扑救和案件查处1986年,全县累计参加扑火4346人次,1988年2462人次,1992年21318人次。1999年7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实施《武义县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2002年3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实施《武义县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2004年5月,制定了《武义县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1986年至2005年的20年间全县为扑灭森林火灾累计投入扑火人力10多万人次。
  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维护林农经营林业利益的有效途径。积极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教育前者警戒后人。原后树乡金岗坞山森林火灾案,徐某等3个肇事者2人依法逮捕,1人刑事拘留。炳坑村森林火灾烧毁原宣武乡大莱村、上少妃村等4个村的森林50.53公顷,肇事者王宅镇项山头村民臧某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
  第六节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
  1986年~2005年,武义县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工程治理和重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防治灾害性森林病虫害,提高检疫御灾、防治减灾能力,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驾护航。2004年3月,县委《关于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检疫和防治体系。”2005年国家林业局确定武义县为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测报对象为板栗病虫、竹子病虫和松毛虫。
  森林病虫害防治
  1986年~2005年,全县经人工防治仍有较大危害的森林病虫害有10多种。
  马尾松毛虫是武义县发生频次最多、产生灾情最重、危害面积最大的虫害。1986年以前松林常受松毛虫危害。1989年松毛虫大发生,发生面积26.7万亩次,成灾面积10.8万亩次,最高虫害等级10级;1990年发生面积22.9万亩次;1995年发生面积17.4万亩次,壶山松林遭到侵袭,虫口密度高达50条/株,各景点设施爬满毛虫,严重影响市民游乐休憩。1986年~2005年全县累计发生松毛虫危害面积10万公顷次,以1986年~1990年、1995年~1996年的7年间危害最重,年危害面积在1万公顷次~1.8万公顷次,7年合计松毛虫危害发生面积8.6万公顷次。
  黄脊竹蝗严重危害发生在6月上旬~9月下旬,把竹叶取食殆尽,第二年不出竹笋,严重时使毛竹枯死。2004年,竹蝗发生面积623.33公顷,其中成灾面积96.67公顷,2005年发生面积533.33公顷。危害区域主要在熟溪、泉溪、大田等地。两年投入700人次,防治面积533.33公顷次。
  栗疫病曾列为检疫对象管理。县内1989年首次在新宅乡沿溪村野和坑嫁接的板栗苗圃中发现栗疫病危害。1990年在石甲洞村一苗圃又发现板栗栗疫病。1994年柳城、履坦、新宅等乡镇防治栗疫病66.67公顷;1998年全县受灾面积806.67公顷,栗树干枯死亡1万多株,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2002年防治40公顷。
  板栗金龟子主要有铜绿金龟子和鳃毛金龟子两种,主要在履坦、王宅、新宅、柳城等地栗园为害。1990年防治66.67公顷,1993年~1995年防治833.33公顷,2002年防治133.34公顷。
  桃蛀螟主要危害板栗,严重危害时造成落果。全县1998年桃蛀螟发生防治266.67公顷。
  栗绛蚧危害板栗,全县1990年防治面积26.67公顷,2002年66.67公顷,2004年114.4公顷。
  栗瘿蜂影响栗树发芽、抽枝生长,使板栗减产或无收。2004年栗瘿蜂发生,全县防治面积132.47公顷。
  其他主要森林病虫害还有:栎掌舟蛾危害麻栎、苦槠,栗皮夜蛾、栗大蚜危害板栗,白蚁危害杉木、古树、经济林,皱鞘双条杉天牛危害杉木,茶袋蛾危害樟树,竹毒蛾危害毛竹,柳杉毛虫危害柳杉,松褐天牛、焦艺夜蛾危害马尾松等。
  森林病虫害调查
  武义县1986年以后主要开展了4次较大规模的森林病虫害调查。1989年9月~11月,开展了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该次普查发现境内分布森林植物检疫对象4种(现均已作为常规管理病虫害)。1991年10月~11月杉木病虫害调查,普查发现杉木病虫害主要有瘿螨、白蚁、皱鞘双条杉天牛等10余种。1996年森检疫对象及危险性病虫普查,发现检疫对象3种(现均已作为常规管理病虫害),补充检疫对象2种,危险性病虫2种。2004年~2005年,进行了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发现并采集昆虫标本12目48科520种2000余只,病害标本50盒153只,有害植物标本18只,拍摄各类图片1250张,获省森防站奖励。
  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
  武义县1986年以后开展了马尾松毛虫综合防治、板栗病虫害工程治理和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
  图67:森林病虫害防治(摄于1996年)
  马尾松毛虫综合防治1986年,县政府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防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建立中心测报点1个、副点2个、虫情测报点15个、固定测报样地800个,建立测报网络,开展每年4次的松毛虫预测预报工作;完成松毛虫发生类型区划分;建立综合防治示范林833.87公顷;聘用1名脱产防治辅导员、15名业余森保员,根据测报和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除治工作。1986年~1988年全县累计防治松毛虫7400公顷。1988年12月,经省工程验收鉴定组人员验收认定,3年挽回木材损失价值163万元,为综合防治总投资的15倍。1986年~1990年、1995年~1996年,7年间累计除治松毛虫面积9333.33公顷,其中飞机防治两次,飞防6933.33公顷,受益松林5472公顷。1996年4月原履坦、邵宅乡防治松毛虫133.33公顷,5月、8月原邵宅乡、桐琴镇设置288盏白炽灯诱杀蛾722公斤,受益松林960公顷,全年全县合计防治松毛虫1225.33公顷。同时加强松毛虫预测预报,制定《武义县马尾松毛虫预测预报技术实施细则》,1986年~2005年累计测报80次。通过综合治理,1991年~1994年及1997年以后,全县基本上没有发生松毛虫灾。
  板栗病虫害治理工程1998年,开始实施板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第一期工程期间(1998年~2000年),成立县领导小组;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建立2个示范基地、5个测报点、10个副点,形成了测报网;确定了重点防治对象,开展防治试验。通过宣传培训,引导广大林农科学管理栗园,科学开展病虫害防治。二期工程(2001年~2003年)在一期的基础上,结合栗林病虫害发生的新情况,以营林措施为基础,指导栗农人工、物理、生物等防治措施,保护天敌资源;板栗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90%;蛀果害虫发生面积大为减少,虫果率从原来的15.6%下降到4.3%;3年平均增产超过10%,挽回经济损失679万元。第3期工程期间(2004年~2007年)已新建示范林基地2块,调整测报网,完成板栗低产林改造试点。
  1997年,武义县列入省板栗害虫测报县。2002年12月,成为国家级板栗病虫害定点测报县。2003年3月,建立国家级中心测报点。此后每年向国家提供至少8次测报数据。
  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1992年,武义县围绕“四率”和“一降三提高”开始开展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提出“四率”的标准是森林病虫害发生率5%以下,防治率60%以上,监测覆盖率6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80%以上。2001年对四率指标进行调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0.15%以下,防治率80%以上,监测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0%以上。
  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松材线虫病是危害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疫病。武义县根据省统一部署于1991年10月始开展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工作,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监测调查。从1991年到2005年累计开展监测调查29期,未发现发生松材线虫病。2003年11月,武义县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测报网,以继续开展每年2次的预防监测调查。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工作,开展了松材线虫病防范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发放宣传资料介绍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及预防方法。
  森林植物检疫
  1986年前,武义县已开展了植物检疫工作,而规范化实施森林植物检疫证制度是在1988年以后。1988年12月,根据省统一部署,县内实行规范化的调运检疫证制度,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木材、毛竹等林产品检疫工作的通知》对森林植物检疫证办理程序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1993年,开始规范化实施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同年10月,在种苗产地检疫的基础上,实行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县内种苗调运凭合格证运输;出县出省凭合格证到县森检站换取“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林木种苗调运检疫1988年12月,列入检疫名单的森林植物和植物产品以及所有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在调运之前,必须经过检疫,检疫检验后未发现检疫对象的方可调运。每年申请调运检疫检验的有2000批次~3000批次。2004年1月,县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工作的通知》提出:“对
  调入武义县的松类材料(主要是电缆盘、包装箱),有关单位要及时向林业部门通报,由林业部门及时进行全面复检”。2005年8月,对从缙云调运进的60多立方米松原木进行了复检,未发现检疫对象。
  林木种苗产地检疫1993年10月,县林业局规定:“林木种苗产地检疫于每年9月~10月由森检员及兼职森检员深入实地实施,林产品产检于经营者调运前报检”。同月,武义县制订《武义县种苗产地检疫实施办法》,此年苗木产地检疫12.07公顷,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102份。随着武义县苗木产业的兴起,产地检疫工作量大为增加,2004年,产地检疫226.67公顷;2005年,产地检疫313.33公顷。
  林木种苗检疫检查1988年12月,县林业局规定:“凡无检疫证书的木、竹等林产品,一律不得调运,各有关单位(汽车站、运输公司、邮电局等)和检查站应予扣留,报县森检站处理”。1993年10月,又规定:“对无证(检疫证书)调运种苗,将按《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一律予以查扣”。1994年起在木材检查站增设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内容,对无检疫证调运者,一律予以查扣。1995年检查站聘请了17名兼职森检员。2005年仍有兼职检疫员7人。2002年9月~12月,开展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10起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规章调运森林植物的案件。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
  武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的前身为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和森林植物检疫站,2002年8月通过国家森防检疫标准站验收。2004年9月,更名为武义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1986年,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有森防检疫专业技术人员3人。1989年,有国家森检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1人。2005年年底,县森防检疫站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全部获得国家森检员资格证书。
  第七章 林业科教
  第一节 林业科技
  林业科技项目
  林业区划及调查1987年10月,在1985年森林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将全县划分为“北部低丘薪炭林区,西部低中山水土涵养用材林区,东部低山毛竹林区,南部低中山用材经济林区”的区划成果获林业部林业调查设计优秀成果荣誉奖。1994年,武义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九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2项成果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鉴定。1998年和2004年,“九五”、“十五”森林资源调查成果分别通过省林业厅专家鉴定。2004年4月,“武义县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由武义林业局与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认定,同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浙西南速丰林基地规划该规划以樊岭至大殿岭为分界线,分为南部低中山区和北部低山丘陵区,共规划杉木速丰林基地6836.53公顷,其中新造3747.53公顷,幼林培育3089公顷。这一规划作为“浙西南速丰林基地规划”的组成部分,1987年10月,获林业部林业调查设计优秀成果三等奖。
  牛头山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1985年和1989年,由浙江林学院和省林业勘察设计院,1992年~1997年,由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分别与县林业局一起共同对境内木本植物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考察。2000年,浙江林学院、省林业勘察设计院与县林业局共同对武义县珍稀濒危植物资源进行
  了考察。次年又进行了多学科综合考察,完成《牛头山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综合报告》、《牛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并于2001年9月通过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认定。
  武义县《猕猴桃》标准2002年11月,县林业局、武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定《武义猕猴桃》标准,内容分苗木、栽培技术、主要病虫害防治、商品果4个部分。
  武义县《毛竹笋竹两用林》标准2003年5月,颁布实施了武义县《笋竹两用毛竹林》地方标准。分母竹、栽培技术与验收规范、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商品笋、商品竹等5个部分。
  金华市《无公害武义板栗》地方标准由县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制订。该标准分苗木、栽培技术、主要病虫害防治、商品果4个部分,2004年1月通过市技监局、市林业局审定并颁布实施。
  板栗低产林改造项目2003年由县林学会、县林业局组织在桃溪镇华溪村试点,主要技术是疏伐整枝、板栗病虫害工程治理。2004年3月,制定了《武义县林业局板栗低产改造技术标准》,后于2004年获得市金桥工程三等奖。
  毛竹低产林改造技术推广项目2004年3月,根据《浙江省毛竹低改项目技术规范(试行)》,编制实施了《武义县林业局毛竹低改和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技术标准》,至2005年,实施推广项目建立示范基地1502公顷。
  林业科研成果
  猕猴桃引种选育及栽培研究1985年1月,原武义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协作,通过建立中试基地,引种栽培选育,确认阿里森(Allison)、KH—5为发展猕猴桃的主栽品种,结果性状优于县内已栽植的“海沃德”。同时从国内引进中华猕猴桃优良株系27个,新西兰品种2个,设立中试园基地12亩。引种选育工作1987年列入市“七五”星火计划,1989年2月通过市科委鉴定验收,1989年10月份通过省二级科技成果鉴定,荣获1989年市科技进步四等奖。
  淡娇异蝽的研究由武义县森防站和金华市森防站共同开展研究,基本摸清板栗害虫淡娇异蝽的生物、生活史规律和防治技术,1989年获省林业厅林业科技进步三等奖。
  杉木无性系造林试验研究1989年,从开化、龙泉等地引进16个杉木无性系,在桃溪镇陶村进行造林对比试验,选出适合本地生长的优良无性系2个。该成果1996年获金华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武义县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研究1995年5月,通过对武义县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进行普查研究,基本查清了分布范围、寄主种类、危害情况,并对普查出的检疫对象进行了防治研究,历时2年零5个月,先后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填补了国内县级单位森检普查防治研究的空白,于1997年1月起在生产中应用。
  武义县木本植物资源研究1992年,由武义县林业局与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合作完成,历时6年,基本摸清全县木本植物种类和分布,发现1个新分类群、3个浙江省分布新纪录种,发表论文9篇,1998年先后获得市政府、省林业厅2个科技进步二等奖。
  板栗病虫害综合治理研究在国家级科技刊物发表论文4篇,2001年9月获市科技进步四等奖,2002年3月15日获省林学会科技兴林三等奖。
  1986年~2005年,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先后发表或获奖论文200多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20多篇。
  林业科技推广
  1986年~1991年,应用杉木速丰林造林技术、杉木优良无性系造林9635.13公顷。1992年~1996年,在全县山区综合开发期间,推广板栗、猕猴桃、胡柚、青枣等优良品种及其栽培管理技术造林
  18000公顷。1996年以后,通过实施“四个一百万工程”和毛竹产业带建设,推广毛竹低改和笋竹两用林适用技术,建设万亩省级有机笋基地1个,千亩省级低产林改造基地1个,建立示范基地1728公顷,改造竹林4866.67公顷,实施板栗、猕猴桃等低效经济林改造技术333.33公顷。另外,在绿化造林、荒山造林、城镇绿化工作中,大力推广生态环保造林、大树移植等技术,每年推广造林面积均在533.33公顷以上。
  第二节 林业教育与林业科技培训
  林业教育
  1997年5月与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林业分校合作开展中等学历教育,即林业中专班函授教学,招收学员36人,其中县内学员25人,外地学员11人。2004年,与浙江林学院函授学院合作开展林业大专班函授教学,招收学员40人。
  林业科技培训
  1986年,举办较大规模林业科技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08人次;1987年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520余人次。1988年培训35期,4800余人次。1999年5月,邀请省林科院院长、高级工程师汪奎宏等专家来武义,为全县林业干部技术人员、乡镇农办主任、林业专业户举办雷竹毛竹丰产培育、效益林业与板栗丰产保鲜新技术、生态林业与林业可持续发展讲座。年共举办较大规模林业科技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630余人次。2002年举办培训班16期,受训人员1530余人次。2003年12月~2004年5月,县林业局、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了村干部林业基础知识培训活动。主要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管林业干部,并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林业法规政策、适用的林业生产技术。2004年举办科技培训15期,受训人员1200余人次。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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