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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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16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0.2
页数: 2
页码: 287-2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武义县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包含了深入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农业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合作社。
关键词: 农业经济改革 发展 武义县

内容

深入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
  1984年武义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在实践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大田承包期限偏短,调整过于频繁,影响了农户对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也有些地方未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难以落实。1998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和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省、市统一部署,武义县于1998年5月初进行土地延包工作,12月上旬基本结束,大田承包期一律从1998年起延长30年,到2028年止。签订承包合同,把土地承包权证发放到户。全县签订合同76825份,签订合同率达到95.7%,发放土地承包权证74786本(户),发放率达93.2%。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延包以后,2004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乡镇、街道开展对农村二轮土地承包责任制完善工作,7月22日~23日,对各乡镇、街道完善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全县应进行完善的337个村1229个生产队、62901户,已签订(变更)土地承包合同62101份,占98.72%,对暂缓完善的实行跟踪管理,成熟一个完善一个。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有关资料全部统一建档归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2005年全县农村总收入达451143万元,是198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1270万元的21.2倍;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4340元,是1986年人均年纯收入502元的8.6倍。
  农业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武义县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在开发农业实践中的新创举。股份合作制实行村与村、村与户、户与户、村与企事业单位等入股联合开发形式,制订股份合作制章程,民主选举董事会、监事会,颁发股权证书。股份设置乡村集体、农户、社会法人三类股,收益按股分红。
  1991年,武义农民群众借鉴外地工商企业改革经验,从武义实际出发,率先在开发农业中引入股份合作制。县委、县政府适时总结这一创举,使5万农民成了“农业股东”。全县有90%的建制村采取这种形式。1991年冬至1994年春共开发经济特产基地8000公顷,建成茶、桑、果、菌为主的四大系列10个商品基地。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开发农业,解决家庭联产承包制分户经营、生产要素分散与集约化、商品化矛盾,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一实践引起了上级领导、农业专家和新闻界的高度重视,被称为“绿色革命第二波”。1993年至1994年上半年共接待了全国各地来武义参观考察团达105批,近2600人次。通过播放录像、实地参观、召开座谈会、邮寄资料等形式介绍了武义农业股份制形成过程、操作程序及完善办法。新闻媒介相继做了大量报道,并搜集整理部分资料,编印出版了《绿色改革在武义》一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自改革开放以后,武义县曾出现自发的专业合作组织,如邵宅乡柑橘协会、俞源乡桃形李协会、陶宅乡粮畜协会。但由于组织不健全,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一类组织最后均因流于形式而解体。自2003年开始县内先后有茶叶、食用菌、板栗、山野菜、珍珠养殖、土鸡、有机茶等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2004年11月11日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县内贯彻该条例后,各专业合作社得到完善、健康发展,到2006年2月止,全县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金总值280万元。胡柚等7家农产品专业协会进行了工商登记。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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