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少数民族扶持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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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1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少数民族扶持政策
分类号: C951
页数: 3
页码: 255-257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扶持优惠政策情况。
关键词: 武义县 民族 发展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扶持优惠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地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政府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实行扶持。
  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地位
  为了更有效贯彻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县、镇、乡各级领导机构的组成,以及普通公务员选用,武义县组织人事部门都根据需要和可能以及德才兼备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1986年以后,出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武义籍畲族干部,有钟明祥(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雷玉林(金华市政协常委、县政协副主席)、蓝跃军(副县长),钟庆华(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等多人;出任过浙江省党代会代表1人,省人代会代表3人,出任过金华市党代会代表6人,市人代会代表4人,市政协委员9人。另根据2005年统计,全县在任少数民族干部214人,其中政府机关公务员21人,企事业单位干部193人;少数民族公务员中在任正县级领导1人,副县级领导3人,科局级领导14人;全县少数民族中在任市级党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县级党代表8人,县人大代表6人,县政协委员11人;全县少数民族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4人。在政治荣誉方面,各级政府都有意向少数民族倾斜。
  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状况,省、市、县都设有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县民宗局除了将县民族专项资金如数拨放给武义县少数民族地区之外,还积极争取省、市民宗部门的支持。从1986年至2005年,浙江省民委共补助武义民族经费227.5万元(含有偿资金27万元),金华市民宗局补助武义民族经费36.3万元,有力地改善了武义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据2005年调查,全县26个民族建制村,已经百分之百实现了通路(公路)、通电、通自来水、通电话,通广播、通电视。有些畲族村落已搬出大山,到武义城郊等平原地区居住,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对少数民族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照顾国家从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80年代开始提倡一对夫妇生育1个子女。但对少数民族另有照顾:如果夫妻均为少数民族,经批准后可以生2个子女;如夫妻均为农民,其一方是少数民族,且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经批准也可生2个子女。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扶持从80年代初期开始,即对少数民族小学生实行免费上学政策(免交学费和杂费);90年代开始,凡义务教育对象均免交学费;21世纪初期开始又免交杂费。少数民族子女升高中、升中专、升大学,每年都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5分至10分不等,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升入高一级学校就学。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柳城畲族镇,1996年还新建了一所30多个班级规模的金穗民族中学。这所中学占地105亩,累计拨款和筹集2500多万元,学校设施完善,条件优越。
  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政策倾斜2002年11月,将原武义县第二医院改为武义县民族医院,以强化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其他如道路建设等民生项目工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向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政策倾斜。另外,还处处注意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特有的民风和民俗。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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