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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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131
颗粒名称: 第六编 居民
分类号: C913.31
页数: 56
页码: 231-286
摘要: 本章
关键词: 武义县 社会问题 居民生活

内容

1986年~2005年,武义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已逐渐进入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低龄人口减少,中老年人口增加。少数民族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扶持下,民族地位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宗教活动逐步恢复和发展。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已有较大改善。农民的人均年纯收入已从1986年的502元,提高到2005年的4340元,但纯农业户的收入仍然比较低。城镇居民的人均总收入2005年已达9979元。
  第一章 人口
  1986年~2005年武义人口变化总趋势是:增长速度缓慢、农业人口下降、县城人口快速上升、低龄人口减少、中老年人口增加。1990年武义县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第一节 数量与分布
  居民数量
  1986年年底,全县人口有86819户310484人。其中男性163042人,女性147442人。2005年年底,全县人口有123962户328409人。其中男性170629人,女性157780人。2005年年底比1986年年底增加17925人。其中男性增加7587人,女性增加10338人。
  居民分布
  按乡镇和街道人口分布1986年,全县34个乡镇中,人口最多的县城所在地壶山镇为37878人,占全县人口的12.20%;人口最少的新塘乡为2139人,占全县人口的0.68%。2000年全县23个乡镇中,人口最多的县城所在地武阳镇(原白溪乡、溪里乡并入)人口71213人,占全县人口的21.71%;人口最少的新塘乡2161人,占全县人口的0.66%。2005年县城白洋、壶山、熟溪三个街道105779人,占全县人口的32.27%。
  1986年至2005年的20年中,武义县分别于1992年5月和2001年9月,进行了县内行政区划调整。下面选择1986年、1995年和2005年等3个代表性年份,详列全县人口按乡镇分布情况。
  按农业人口和非农人口分布1986年,全县人口31.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7.62万人,非农业人口3.43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9%。2005年,全县32.84万人口中,农业人口27.97万人,非农业人口4.87万人,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数的85%。1986年至2005年总人口中农业人口所占的比例呈下降之势。
  县城人口1986年年底,县城人口为37878人。2005年年底,县城人口为105779人,是1986年县城人口的2.79倍。20年来,县城人口呈快速增加之势。
  人口密度全县1986年人口密度为197人/平方千米,2005年人口密度为208人/平方千米。北部和东部地区人口密度较大,例如县城和桐琴镇;南部地区人口密度较稀,如西联乡和大溪口乡等。
  1986年、1995年、2005年3个有代表性年份全县及各乡镇人口密度见下表。
  第二节 人口普查
  武义县人口普查始于1953年,于1964年和1982年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进行了第四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90年的7月1日零时(北京时间,下同)。全县共动员2000余人参加普查工作,调查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处理,于次年9月底完成。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共登记总人口317964人,其中:男性166335人,占52.3%,女性151629人,占47.7%;家庭户人口为308680人,占97.1%,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汉族人口为310549人,占97.7%;少数民族人口为7415人,占2.3%;全县有少数民族10个,人口超过千人的少数民族只有畲族1个。自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出生人口为5678人,死亡人口为2275人。
  2000年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成立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历时3年多时间。普查覆盖全县23个乡镇,划分为560个普查区,1207个调查小区。全县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简称人普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派出所干警、村治保主任、部分普查指导员和县人普办人员共1658人参加。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普查数据由市统计局采用光电录入方式处理。全县共登记总人口301223人,其中:男性156180人,占51.8%;女性145043人,占48.2%;家庭户人口为293946人,占97.6%,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汉族人口为293221人,占97.3%;少数民族人口为8002人,占2.7%;全县有少数民族22个,人口超过千人的少数民族只有畲族一个,人数为7218人。该次人口普查做到了“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错项,项不填错”,普查资料汇编成书,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的汇总数据分8卷,内容有概要、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死亡、迁移、住房、外出人口。第二部分长表(约10%的人口情况)汇总数据分7卷,内容有概要、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婚姻、生育、迁移、住房。第三部分选取2001年乡镇行政区域变动后按新行政区划分的人口主要数据。第四部分为附录,主要内容是人口普查的政策、法规和人口普查表格填写方法等细则。
  第三节 人口构成
  性别构成
  1982年武义人口总数300753人,其中男性158377、女性142376,男女性别比为111.24(女性为100做比较,下同)。1990年武义人口总数是321131人,其中男性168297,女性152834,性别比为110.12。2000年武义人口总数是327900,其中男性170932、女性156968,性别比为108.9。2005年年末全县人口328409人,其中男性170629人、女性157780人,男性占总人口的51.96%,女性占总人口的48.04%,男女性别比例为108.14。金华市男女性别比例为105.40,浙江省为105.57,全国为106.74。以上资料显示,武义人口中男女性别比失衡,高于全国、全省及全市。
  年龄构成
  1990年以后人口年龄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低年龄人口减少,老年和青壮年人口增加,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2000年全县人口中,0岁到14岁人口为58779人,占总人口的19.51%;15到64岁210588人,占总人口的69.91%;65岁以上31855人,占总人口的10.58%。2005年全县18岁以下有60484人,占总人口的18.42%;18岁到35岁的有77291人,占总人口的23.53%;35岁到60岁为140360人,占总人口的42.74%,60岁以上为50268人,占总人口的15.31%。百岁以上有6人。
  文化构成
  教育事业的发展使人口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均得到大幅度提高。2000年全县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250101人,占6岁以上人口数的88.11%,比1990年上升8.86个百分点。其中,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占2.18%,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占11.57%,接受初中教育的占36.27%,接受小学教育的占38.09%,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占11.30%,比1990年下降11.49个百分点。
  民族构成
  2000年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293221人,占总人口数的97.34%;少数民族人口共8002人,(其中女性3994人),占总人口的2.66%。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7328人,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87人。畲族是武义历史上主要的少数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全县少数民族人口大量增加是改革开放后婚嫁迁入和来武义务工人员增加所致。武义的少数民族已由1982年的8个增加到2000年的22个(不包括其他少数民族的4人和未识别民族数的1人),其人口数亦由6094人增加到8002人,按少数民族人口多少排序为畲族7218人,苗族211人,布依族161人,侗族103人,土家族55人,壮族52人,彝族32人,蒙古族32人,回族21人,满族21人,水族16人,白族14人,黎族14人,哈尼族8人,仡佬族8人,瑶族7人,朝鲜族6人,维吾尔族6人,藏族5人,傣族4人,土族2人,傈僳族1人。
  在业人口行业职业构成
  2000年全县在业人口占总人口63.27%,比1990年下降3.71个百分点,其中女性在业人口占43.82%;按产业分,从事第一产业的比1990年下降17.07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上升7.77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上升12.65个百分点,呈现从事第一产业的富余人员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的良性发展趋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按行业比重分,从事制造业的占17.94%,农林牧渔业60.23%,建筑业3.34%,交通运输邮电业2.9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占0.86%,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占6.53%,金融保险业0.61%,社会服务业2.02%,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占1.9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占1.64%。
  在业人口中各种职业的比重,除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下降10.26个百分点外,国家机关党群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人员、生产运输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所占比重都有所上升。
  农业和非农人口比重变动1985年后,特别是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后,非农业人口增长迅速。2000年非农业人口41195人,比1990年的33104人,增长1.24倍。2005年武义县的非农业人口达48690人,是1990年的1.47倍。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分别为14.83%和85.17%,各上升和下降4.42和3.33个百分点。
  老龄人口
  1990年武义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有33242人,占全县人口321131的10.35%,全县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中男性占50.86%,女性占49.14%。其中90岁以上老人有120人,占老龄人口的0.36%。
  2000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43877人,占人口总数327900的13.38%。老龄人口男性占51.69%,女性占48.31%。老龄人口中90岁以上老人有278人,占老龄人口0.63%。百岁以上1人(女性)。
  2005年武义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有50274人,占全县总人口328409的15.31%。比1982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8.85%,上升了6.46%。2005年武义县老龄人口中男性25811人,占老龄人口的51.34%,女性24463人,占老龄人口的48.66%。百岁以上6人,男性3人,女性3人。
  老龄人口文化程度构成2000年全县60岁以上老龄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占54.68%,文盲人口占45.32%。比1990年分别上升38.07和下降24.36个百分点。老年文盲人口占全县文盲人口的72.57%。
  百岁老人2005年年末的户籍人口中,健在的6位百岁老人中有3位男性3位女性,其中最年长的为壶山街道中南社区的应朝盈(男,生于1902年7月)和桐琴镇上仓村的朱兴英(女,生于1902年8月)。此外还有王宅镇上四保村的汤樟溪(男,生于1904年6月);泉溪镇董源坑村的朱仙兰(女,生于1905年1月);新宅镇塘头村的陈大文(男,生于1906年4月);熟溪街道郭上村的徐翠芳(女,生于1906年11月)。
  已故百岁老人1997岁~2005年已故百岁老人有:竹客乡江坑村曾道明;县城南上街程玉笙;新宅镇上少妃村杨喜廷;熟溪社区徐舍牛;塘头村徐秀枝;鸣阳社区卢凤多;白阳街道徐春招;泉溪镇麻田村郭云香;柳城镇清坑村李王凤;王宅镇上四保村钟舍妹,以上共10人。1986岁~1996年已故百岁老人缺资料。
  第四节 人口变迁
  人口自然变动
  1986年,全县出生人数为4566人,其中男性2379人、女性2187人;死亡人数为2050人,其中男性1180人、女性870人。自然增长率为8.14★。2005年全县出生人数为3352人,其中男性1726人、女性1626人;死亡人数3079人,其中男性1769人、女性1310人。自然增长率为0.82‰。20年间,共出生75374人,其中男性39904人、女性35470人,年平均出生3768.70人;20年间死亡44515人,其中男性25757人、女性18758人,年平均死亡2225.75人。自然增长率最高的1990年为9.73‰,最低的2005年为0.82‰。20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4.78‰。
  人口迁移
  1986年~2005年,全县迁入人口93949人,迁出人口103611人。迁入人口比迁出人口少9662人。
  在县内,由于下山脱贫、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简称农转非,下同)、原自理口粮户口、“蓝印户口”(为鼓励农民进城发展经济,允许农村户口迁为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户口簿上加盖蓝印)和经商办企业等因素,山区迁往平原、农村迁往集镇、乡下迁往县城,人口变化较大。2002年下山脱贫人口户口迁移达1163户3654人。至2005年年底,全县下山脱贫已达14315户43729人。
  1986年~2005年,全县农转非人口共14275人。
  在1984年试点的基础上,1985年全县开始办理自理口粮户口,1990年以后根据省公安厅通知停办。1986年全县有自理口粮户口2594户4571人;1987年有自理口粮户口2372户3670人;1988年有1970户3334人;1989年有1530户2844人;1990年有1328户2328人;1991年有1293户2213人;1992年有1199户1998人;1993年有1210户1907人,以后逐年减少。1992年根据上级精神,办理“蓝印户口”35人。2002年在县城13个社区居委会的自理口粮人口、“蓝印户口”全部统一转为非农业人口。
  流动人口
  1983年12月,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通告》后,全县对流动人口中16周岁以上,在城镇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发给《暂住证》。
  人口管理通常分为常住人口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常住人口管理一般为户籍管理,16周岁以上人口又有居民身份证管理。
  第五节 人口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户籍管理2002年8月前,城区和设派出所的镇,户籍管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管理机关。不设派出所的乡镇,各乡镇、政府为户口登记机关。2002年8月起,全县人口户籍管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公安派出所为户籍登记机关(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1989年4月,各乡镇均配备户政管理员(共40人),5月1日开始一律启用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贴
  有公民的近期标准相片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取代“户口登记簿”。这是户籍管理上一项改革。
  1990年1月~4月,进行全县户口整顿。对全县9个居委会、200多个集体户、553个村进行逐户逐人的查核登记。查清全县有常住人口316397人,外出人口5257人,外来暂住人口16733人,人户分离7602人,户口待定1090人。接着,公安机关着手进行“户口待定”和“人户分离”人口的户口落实工作,为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作必要的准备;同时发出《关于乡镇户政工作管理执行七个制度的通知》,颁布《户口登记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常表”等资料使用管理制度》、《户政资料交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1998年3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大排查。查清全县实有人口110211户、321351人,人户分离1643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武义县完善农村户籍制度的实施意见》,新生婴儿出生申报可以随父、随母登记常住户口。
  2000年6月起,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有人口的排摸工作。通过4个月的工作,圆满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为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定位”。
  2002年,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武义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和人才交流,推动城市化进程。审核迁入购房、投资、大中专毕业生、调动、科技人员等3223人次,为738人办理“农转非”。是年,城区户口进行了清理登记。根据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要求,对13个社区居委会的人口统一了户口类别。原属农业人口,原“蓝印户口”、“地方农转非”、“自理口粮户口”等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全县“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进行换证工作。
  2003年,开展城区户口整顿工作。组织街道、派出所、社区共430余人,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居住在城区人口进行“地毯式”排摸、登记常住人口17136户41936人,户口不在人口5094户11171人,暂住人口30419人。
  2004年,为配合居民身份证“二代证”的发放,全县组织1000余人进行户口核对工作。5月16日起,全县范围人口实行“网上迁移”业务,方便了办事群众,一年为办事群众节省费用7.5万元。
  2005年制定一系列措施,加强窗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如“公安窗口接待技巧及应对策略”、“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十条规定”、杜绝“冷、硬、横、推”现象,改进服务态度,推进各项便民措施,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开通短信通知领证等业务。
  居民身份证管理1987年6月,县政府成立“武义县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下设“发证办公室”(驻县公安局)。9月,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在壶山镇试点,到12月中旬,对全镇16周岁以上符合发证条件者,发放居民身份证27679张。1988年,发证工作全县铺开。全年上送居民身份证底卡190000张,制证75000张,颁发35000张。
  1989年8月,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在公安业务工作中实施居民身份证查验制度的规定》,广泛宣传“带证、用证、查证”的意义和作用。根据“在办理户口登记、出境出国、刻印、开业、领取等23项事务中查验居民身份证”的规定;8月20日开始在全县银行、邮电、招待所、旅馆等单位实行居民身份证查验工作。
  1992年,对银行、邮电、旅馆施行居民身份证查验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银行、邮电、招待所的查证率均达100%,旅馆、客栈的查证率尚不到50%。
  1993年,采用广泛宣传、认真调查和上门服务的办法,推动年满16周岁的公民按时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年此类居民身份证发放率达91%。1994年2月,召开全县25个户口登记机关的户政员会议,对居民身份证发证率达到规定标准的16个单位予以表彰。1995年全县16周岁的公民4683人,发证4495
  人、发证率达到96%。
  1996年,制订了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在壶山派出所开展试点工作。武阳镇范围的65110名人口信息输入人口信息计算机。1997年12月,完成了柳城畲族、桐琴、王宅镇等12个乡镇的15万人的人口信息输入计算机工作。1998年12月,全县32万多人的人口信息全部输入计算机。1999年实现了人口信息计算机系统联网。
  1997年,在全县户籍窗口进行创文明示范活动,同时在武阳镇开展了10年期满的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为1998年在全县换发10年期满的居民身份证工作作准备。1998年,10年期满的居民身份证换发50601人,占应换10年证总人数58687人的97.1%;同时做好1982年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工作,制卡4265人,占年满16周岁公民数4488人的95%。
  2002年,根据公安部〔2001〕47号文件和军人管理条例,为了有利于国家对军人实行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对全县2260名现役军人的入伍地点、入伍时间、出生年月、原身份证的核发等情况进行逐项核对,依照GB11643-1999《公民身份证号码》国家标准,为现役军人编制居民身份证号码,分类填写《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2004年,为配合居民身份证“二代证”的换发工作,县成立了“二代证”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武义县配合“二代证”工作开展户口核对工作方案》及相关资料上万份。全县共有1000多人参与人口核对工作。2005年7月至年底,换发居民身份证“二代证”21251人。1987年9月~2005年年底共发居民身份证289176份,“二代证”2005年7月~2006年7月发证112449份。
  流动人口管理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1983年12月,县公安机关发布《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通告》,对在城镇居住一个月以上,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发给“暂住证”。旅馆、客栈恢复来客登记,离去注销制度。1986年年底,全县有暂住人口4777人。是年,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进行多次检查,查获各种违法人员61人,依法逮捕14人,收容审查9人,破刑事案件52起。
  1987年7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城镇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据此,全县各建制镇所在地和各公安派出所都建立暂住人口登记站,办理经常性的暂住人口登记和发证工作。
  1988年,壶山派出所对壶山镇出租私房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全镇有租赁私房的暂住人口510户、1028人。1989年,在全镇设立6个租赁私房暂住人口登记站,组织26个人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发放了“私房租赁治安许可证”、“暂住证”,开始建立正常的管理制度。1990年,全县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农民工管理制度。1992年,壶山派出所设立“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全镇7个居委会和9个村设立暂住人口登记站。年底,全镇在册暂住人口4392人,对其中暂住3个月以上的4163人发给了《暂住证》,实行暂住人口管理的城关、桐琴、王宅、柳城派出所,共发“暂住证”4943人。
  1993年9月~10月,壶山、柳城、城关、桐琴、下杨等派出所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对暂住人口和出租私房进行清理,对外地来历不明的人员发函调查。共登记办理暂住证5237人,发现犯罪线索45条。1994年登记暂住人口7544人,提供犯罪线索43条,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9人。
  1995年,全县再次进行暂住人口清查整治。全县设立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登记管理站47个,分片包干、分组排摸、逐户上门登记,共登记外来暂住人口9753人,发证率94%。是年9月中旬,对全县暂住人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建立管理网络。
  2002年,制定《2002年度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意见》,公安局建立“暂住人口领导小组”。在1月份的专项整治和3月~5月全县开展的治安大排查中,对暂住人口进行了清理登记。全县共登记外来暂
  住人口39612人。2004年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整治行动,全县共登记外来暂住人口68573人,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0余人,并破获了一批涉抢涉盗案件。
  2005年9月~12月,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深化暂住人口管理的专项工作。抓两个源头管理:一是委托用工单位在招用外来人员的同时,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和发证工作;二是建立出租房主申报责任制度。使管理工作经常化,对高危人员进行重点控制。优化4项机制:一是优化流动人口自我管理机制。按照“以外管外”思路,在外来人口集聚的乡镇(街道)成立外来人口管理站。在管理站内设调解员,及时调解外来人口中各类矛盾和纠纷。二是推行市场化操作机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大力推广流动人口企业自主的管理模式。对雇用外来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发证、注销和日常管理。录入配置的专用计算机后统一报送公安派出所。积极推行规模住宿,将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建设纳入规划之中。全面开展出租房屋委托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优化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抓好信息的采集、输入、更新、注销和研制环节,确保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积极利用中介服务中心的外来人口和出租房信息,扩展信息来源。四是优化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各种亲民、利民、便民举措。在村、居(社区)中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实现管理、服务、教育和维权的良好互动。是年共登记有出租私房4241户、32365间,登记外来暂住人口65191人。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机构
  武义县计划生育机构,经历了一个设立、撤销、恢复和逐步完善的过程。至2005年年底,从县到乡村,已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体系。
  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武义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63年12月建立,1966年4月撤销。1979年9月建立武义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至1987年7月恢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2002年1月更名为县计划生育局。2005年8月更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方案;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推行节育措施,进行干部培训。
  为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1963年建立了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这是县委、县政府开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班子,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是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组织保证。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86年以后的历任组长是:卢志龙、朱阐贤、沈俊龙、蒋岩金、金中梁、郭敏。
  乡镇、街道一级,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置计划生育干部为成员。从1979年起,专职干部队伍逐步充实,1998年改用行政编制,并按公务员制度管理。至2005年年底,全县有计划生育专干40人。职责是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组织发送药具,并对使用效果进行随访;建立必要
  账卡和工作制度,做好统计报表。
  计划生育事业机构
  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隶属下的以专业技术为主的全民事业单位,始建于1983年9月。1987年县计生委和计划生育指导站合用大楼建成,有2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设9张床位。1989年10月动工建造总投资34万元、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的业务大楼。设门诊、化验、药房、放射理疗、B超、手术等室和25张床位,基本实现人员、用房、设备三配套。2002年8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指导站增挂“武义县生殖保健院”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原机构性质、编制及经费渠道不变。
  在乡镇、街道一级,建立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其任务是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开展查孕、放环等节育技术的服务;发放避孕药具,并对使用对象进行指导;对村联系员定期组织培训。在村一级设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属村(居)民委员会领导,配置计生联系员,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发放避孕药具,并给予指导,术后随访。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2002年9月成立,为计生局下属的又一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额定编制3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并对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有关来信来访的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督促乡镇、街道做好查证验证工作。
  计划生育群众组织
  1987年8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计划生育协会,为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群众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协会成员管自己、教子女、带亲戚,并通过“会员之家”、“会员联系户”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计划生育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第一届至第四届的会长分别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在职正副职,核定事业编制2名。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由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或党委副书记任会长,专职副会长负责日常工作。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五老”为骨干,育龄群众为主体。2005年年底全县有计划生育协会687个,会员39240名。
  第二节 政策措施
  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武义县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确定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总要求是:大力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严禁未到法定婚龄者结婚;大力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生育第二胎,严禁生育超过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从1986年至2005年的20年间,武义县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大致经过两个阶段:1986年至1999年,面临第3个生育高峰期,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降低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有效控制人口增长;2000年以后,重点调整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1984年武义被确定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试点县之一。1985年2月,《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得到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拥护。1986年,武义进入长达10年的第3个生育高峰期,每年平均有3200多对男女进入婚育期,人口增长势头迅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有效控制
  了人口增长。1986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1987年9月30日,武义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坚决执行按人口包干指标和具体生育政策的“双轨”规定,有效控制人口增长。1987年被评为省计划生育红旗县。1988年,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被评为“全国先进服务站”。1989年,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对1985年《条例》再次作了修改,1990年3月颁布。新《条例》颁布后,武义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实施<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决定》.严肃查处破坏生育事件。但武义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曾一度滑坡,1993年,在温岭召开的“浙南片暨重点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武义被列入省20个重点管理(后进)县之一。县委、县政府召开各类会议,提出“一年摘掉帽,二年上轨道,三年争前茅”的目标,下发了《中共武义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关于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决定》,严格执法,强化措施。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凡被列为后进乡镇(单位)的党政正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两年被列为后进乡镇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列为后进乡镇的,就地免职。1994年全县共查处违反计划生育党员干部14名,其中开除党籍8名,其他党纪处分4名,开除公职1名。1994年,武义县计划生育工作通过省后进转化考核验收,摘掉后进帽子;1995年,经省考核组再次考核,确认后进转化成果得到巩固,已摆脱被动局面,工作上了轨道。1996年7月22日,武义县委、县政府根据省人大1995年新修订的条例,制定并发布《武义县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了贯彻省《条例》的措施,计划生育工作进入金华市前茅,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
  2000年,武义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2年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各项工作。
  第三节 改革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配套措施武义县在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整个过程中,完善了多项重要的配套措施,主要有:
  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针对流动人口日益增多,计划生育难管理等新情况,1988年8月12日,武义县桐琴区公所发起召开“武义、永康、缙云相邻区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研讨会”,3县(市)6区15个乡镇的党政领导及计划生育专干共63人参加。会后形成如下决议:3县(市)毗邻区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出单位和流入单位通力协作,共同管理,把好“计划生育证明”验证关。协作单位之间实行有偿服务。1995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章,武义县发布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告》,规定凡离开户籍地3个月以上,在武义县范围内经商、从事劳务活动的18周岁~49周岁男女(不论婚否)均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领取“计划生育证明”,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到达居住地10
  图34:1992年2月7日武义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摄于1992年)
  日内向现居住地有关部门交验;凡离开武义县到外省、市经商、从事劳务活动的18~49周岁男女(不论婚否)均应向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外来育龄人员提供居住场所。2001年,制定了《武义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用工单位及房屋出租户的流动人口管理职责,落实户籍地和现居地两重管理要求。
  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一是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1994年6月20日,县计生委和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通知》,要求加强对“B超”等仪器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使用“B超”进行性别鉴定,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单位和责任人员。每鉴定一例,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10000元的罚款,对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降级、降职、开除公职处分,对单位法人代表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并提请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通知还规定,妇女需实施流产、引产手术,必须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二是严禁弃婴、溺婴。婴儿出生后下落不明或死亡,无乡镇以上医院证明的视为计划外生育,不再安排生育。因弃婴、溺婴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县计生协根据省计生协〔1998〕28号文件精神,先后资助11个乡镇60名中小学失学女童,使她们重返校园。2004年3月29日,县计生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学习、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为突破口,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2002年~2003年,全县计生干部进村入户,调查计生困难户950户,发放补助金30万元。2003年,出台《武义县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支持。县委〔2003〕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已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承诺不再生育二胎的农村居民在领取“计划生育优惠证”后,每户可得到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元、中考降低录取分数线5分等12项优惠。截至2005年年底,全县公益金总额为97.42万元,发放75.466万元,共有164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受到该项补助,其中给予每人每月40元~120元定期补助35人。有568户农村独女家庭领取了“计划生育优惠证”。
  计划生育行政行为规范化管理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1995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通知。即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不准不经法律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群众打击报复;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生育;不准组织对非婚女青年进行孕检。武义县贯彻执行“七个不准”规定以后,未发生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1997年10月,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关于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武义县颁发〔1998〕81号《关于加强计划生图35:计生工作综合改革会议(摄于2001年)
  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组织专项视察检查,县“计生局”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坚持文明执法。
  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综合改革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继颁布施行。遵照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武义县对计划生育工作做了相应调整。“十五”期间(2001年~2005年),推进以依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以行政制约为主的管理办法,推进依法管理,取消所有的计划生育保证金和押金;改革人口管理,将一孩由“按人口计划指标”生育转为按生育政策生育,县政府不再给乡镇(街道)下达人口计划指标,取消一孩生育指标的审批;改革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由乡村两级行政管理为主的模式,逐步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过渡;改革城市现行的属地管理体制,由“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转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2002年~2005年,武义县连续4年被评为“市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而且整个“十五”期间(2001年~2005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被授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正是推进以依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的成果。
  第四节 宣传教育
  根据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武义县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发动全民参与计划生育宣传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力争抓出成效。在每年计划生育宣传月、世界50亿人口日、中国11亿人口日,及时作出部署,召开全县电视、广播会,主要领导宣讲动员。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宣传工作的同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作为群众组织的计划生育协会,发挥其组织面广、人多、联系群众方便的优势,积极投入宣传教育活动。1989年,县计生协利用国际计生联援助的一套器材,在全县巡回播放录像214场次,受众10万多人次,组织节目演出47场,观众达4万2千人次。2000年“五二九”会员活动日,结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活动,全县各级计生协广播宣传35次,召开座谈会58次,设立街头宣传点159个,8万多人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002年会员活动日,在县城东升路口和桃溪镇陶村开展“青春健康知识”宣传,调查走访全县379户计生特困户。新闻媒体为计划生育大造舆论。县广播电台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系列节目《乡镇领导谈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村干部谈计划生育》,共有23个乡镇领导、21位村干部应邀宣讲。《勤俭婶拉家常》节目用武义方言对话形式宣传计划生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受全县人民喜爱。1995年,还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购买“365四季谈人口”录音磁带,使全县人民一年365天都能听到计划生育宣传。因宣传成绩突出,县广播电台被评为省级“八五”期间计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是宣传工作的主力军。1994年春节期间,县委组织部、计生委、人武部、团县委、妇联、总工会联合发出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公开信。县计生委与团县委联合举办“青年志愿者计划生育宣传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青年志愿者晚婚晚育万人大签名”、“自行车宣传接力”、“计划生育专场晚会”。1月28日至2月28日,仅县城就有4000多名团员签订《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志愿书》。教育局与计生委在6月联合举办中小学生宣传计划生育征文活动,并发动小学、初中生给
  爸爸妈妈写一封信。文化部门主要通过文艺形式参与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1994年县婺剧团排演以计划生育为内容的《为了明天》文艺专场。县民间曲艺协会的一支“盲人宣传队”,由10多名民间艺人组成,自编自演《苦玉妹》、《新事新办》、《花烛之夜》等节目,走遍全县500多个建制村,演出1017场次,听、观众达93630人次。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教育武义把政策法规的宣传放在计生宣传的中心位置,力求深入千家万户。各乡镇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印成小折页分发给群众。每个乡镇有宣传牌,各村(居)有宣传墙报和永久性标语。县计生局2002~2003年开展普法培训18期,受训8000余人次。2005年,县计生局组织参加省计生委《省条例》知识竞赛,发放竞赛题10250份,获全省“县级组织奖”。
  婚育新风进万家1998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武义县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活动中做到“五个一”,即一份计划生育宣传品进万家;一堂课,基础知识教育进万家,各级人口学校对育龄群众进行“五期教育”(青春期、月经期、孕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一条街宣传婚育新风,县计生局与12个部门联合在熟溪北路、武阳路建成计生宣传一条街;一条线、广播电视计生节目进万家,县广电局、报社开设《婚育新风》栏目,每周一期;一台戏,用文艺形式宣传婚育新风。2002年,武义获省级“婚育新风先进县”称号。
  “新家庭计划”1995年5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的通知》,将其作为“九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6年开始,武义开展以“富裕、文明、幸福”为主要目标的新家庭计划活动,突出宣传“少生、优生、文明奔小康”。县委、县政府把新家庭计划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出台优惠政策。县“计生局”建立“人口基金会”,筹集人口基金6万元。全县参加新家庭计划活动的农户72802户,参与率达83.76%。2002年以后,县“计生局”为了使新家庭计划活动与新农村建设更紧密地结合,与履坦镇田兰村结对帮扶。田兰是全县24个新安江移民村之一。县计生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突破口激发群众奔小康的信心。县计划生育指导站每年派骨干力量到村开展“四项手术”,为村民送医送药、免费体检。全村妇检、透环、计划生育率年年达到100%。截至2005年年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挤出10多万元支援田蓝村新农村建设。
  第五节 技术服务
  建立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育龄群众提供良好服务,武义县注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1983年,武义县建立全省第一个县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充实,县计生指导站已成为拥有26名专业医务人员、设施齐全、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的中心站。在做好自身服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对区、乡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1984年开始,全县各区、乡先后建立计生服务站。至2005年年底,全县有乡(镇)服务站18个,其中示范站2个,二级站11个,一级站5个,共有服务员38名。服务站把宣传教育、节育避孕知识、避孕药具、术后随访、妇幼保健送上门做到家。其中下杨区服务站因成绩显著,其先进经验于1986年由金华市计生委下文推广。为使技术服务网络遍及城乡,全县各村委会(居委会)配备计生联系员1237名。为提高三级服务网络的整体素质,本着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原则,武义县全面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一是分级办班,县计生指导站办短期
  培训班,先后为区、乡(镇)培训服务员40名,各乡镇服务站组织培训村级服务员。二是坚持派出去请进来。1994年1月,邀请省计生委科技处专家来武义讲课。1996年一年中派出5批11人次参加省市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至2005年年底,县指导站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达到50%,乡镇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100%具有专业资格证书。
  建设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信息网络
  根据上级要求,武义县从1998年开始推行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至1999年,管理率达100%。2002年6月,被列为浙江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县。2002年~2004年3年中,武义县先后共投入专项资金149.5万多元,建立起依托国家公共信息网的县、乡、村(社区)三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为确保计生干部熟练掌握计划生育基础知识,2002年在全县计生系统启动岗位练兵活动。2004年10月,武义县被评为“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
  提供优质服务
  武义县计划生育服务队伍,遵循“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方针,认真对待每一例手术。县指导站2005年5月被国家计生委授予“万例结扎无事故先进集体”。计生服务队伍主要通过以下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1)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和推广使用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1984年针对宫内节育器金属环脱环率高的缺点,开展使用“T”型环的试点,根据2066例调查,脱环率从原来的30%降为4.43%。以后又针对部分育龄群众对结扎的畏惧心理,引进银夹绝育手术;为帮助多次引流产又害怕绝育手术妇女的避孕,推广使用皮埋术;为给人工流产月份偏大、雷佛奴尔引产羊膜腔太小的计划外怀孕妇女终止妊娠,推广应用天花粉结晶蛋白注射新技术;Ru-486临床使用,使早孕妇女只服药片就可以达到流产目的。
  (2)从1994年开始,县计生指导站开展以“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美环境”为主题内容的“百日双优”活动。他们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节育手术常规》,进行节育手术基本技能训练,健全和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凭证施术,防止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组织业务人员下乡、下基层单位进行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搞好环境卫生,搞好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3)提供免费服务。从2001年11月起,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治。图36:计生系统信息网络岗位练兵(摄于2002年)
  图37:省市计生委领导观看武义育龄妇女信息网络(摄于2004年)
  (4)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既保障公民的知情选择权,又加强指导和引导,提倡已生育一个孩子以上的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001年10月8日,县计生委下发《武义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暂行办法》,要求在坚持避孕为主、确保措施落实的前提下,让群众了解常用的避孕方法及其原理、作用、适应、禁忌、优缺点、副作用、使用注意事项等,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一种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此后的避孕节育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周密,指导更科学,更有针对性,群众更满意。
  第六节 人口控制与优生优育
  人口控制
  武义县计划生育始于1963年,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是1971年。虽然人口基数越来越大,但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1966年~1970年的“三五”时期,年均出生7631人,出生率30.73★,年均自然增长5835人,自然增长率23.5%‰。而1971年~1975年的“四五”期间,年均出生人数下降为3630人,自增率下降为13.22‰。1986年是“七五”计划的开始,也是长达10年的第三次生育高峰的开始,但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抓得紧抓得好,至1990年,出生率始终控制在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1996年出生率下降为10.34‰,自然增长率下降为3.4‰。2000年以后,武义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维持在10‰和3‰左右。2005年自增率下降至0.82‰。1986年年末全县人口为310484人,2005年为328409人,20年只增加17925人,说明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优生优育
  武义县在大力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重优生优育。1986年,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桐琴、下杨区医院4个胎儿出生前缺陷检测点检测婴儿1515人,占全县同年出生人口的33%。经检测发现有生理缺陷婴儿25人,占检测数量的1.65%。此后,主要通过三方面开展优生优育工作:首先重视优生优育宣传和对育龄人群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使相关知识在育龄群众中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1992年11月在全县组织育龄群众观看科教影片《新婚学校》是其中的一项活动。二是成立优生优育技术服务专门机构。1995年武义创办生殖健康服务中心。2002年8月县计生指导站正式挂牌成立“武义县生殖保健院”,开展男女性功能障碍诊治、性病防治、性知识咨询、供应性保健药品。引进推广使用微波治疗仪,治疗宫颈糜烂、滴虫性阴道炎、尖锐湿疣等妇科疾病。1999年11月,开展唇腭裂患者调查,并组织实施修复手术。2000年在全县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推广应用优生新药“福施福”,使用率占上年出生人数的35%以上。三是开展优生检测。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00年8月4日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优生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测已婚育龄妇女在怀孕前后是否感染无明显症状的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孕妇感染上述任何一种病体,可致胎儿死亡、畸形、流产、早产和胎儿发育迟缓。该通知规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至怀孕前后必须进行优生检测,在县计划生育指导站领取“优生检测化验报告单”,然后由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生殖健康服务证”。检测中心发现有病原体感染阳性者,规定治愈后方可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
  第三章 民族
  第一节 民族事务管理
  据2004年底调查统计,武义按少数民族人口多少有畲、苗、侗、壮、土家等少数民族成份,总人口10037人,其中畲族人口8990人;散居在1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比较集中的有柳城畲族镇、桃溪镇、坦洪乡、俞源乡等乡镇。
  畲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没有文字,通用汉字。因为大部分与汉族杂居一地,普遍通行双语制,即与汉族交际时,用汉语;在畲族内部交流时则用畲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畲族生产活动主要是狩猎和山地种植。唱山歌是畲族的口头文学,也是他们抒情的主要方式,婚丧嫁娶都要唱山歌。畲民互助精神很好,一家有事,就大家帮助。
  民族事务管理机构沿革
  武义县民族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由县委直接领导和管理。1984年5月5日,县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宗教事务科,与县委统战部共同开展民族宗教工作。1996年6月,由县委统战部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县人民政府的民族宗教事务科科长,两者合署办公。同年9月,进一步明确县委统战部对外增挂“武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结合武义县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民族宗教部门每年都要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民情民意,每年都要召开民族工作会议。1987年1月11日至13日,金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武义柳城召开。大源乡、泽村乡、黄新村、阳坑塘村在会上作了少数民族工作经验介绍。
  1993年11月24日至26日,全省民族乡镇长联席会议在武义柳城畲族镇召开。浙江省民委主任李绍英到会讲话,并专题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草案)》。
  1998年,县人民政府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的意见》;1999年,下发了武政办〔1999〕3号文件《关于加强武义县民族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2002年9月13日,召开全县26个民族建制村干部会议,学习中共“十五”大文献,讨论和部署民族村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工作。金华市民宗局领导和县委统战部领导参加会议。
  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并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
  2005年12月,武义县人民政府被评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建立民族乡镇和民族村
  80年代,上级政府指示,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促进经济文化事业发展,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民族乡镇。武义大源乡的畲族民众较多、较集中,于1986年7月建立了大源畲族乡。1992年5月,在“撤区、扩镇、并乡”过程中,大源乡与柳城镇合并为柳城畲族镇,并配备畲族干部为镇长,直至本志截稿,历任镇长均为畲族干部,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镇少数民族公务员。
  村一级,凡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均建立民族村。全县共建立了26个畲族村,159个畲族自然村,同样配备相应的村一级民族干部。26个畲族村是:柳城畲族镇的金山尖、下圩、江下、黄家滩、荷丰、周处、白马下、青坑、车门、下湖源、堰下;桃溪镇的种子源、锦源、锦平、大路山;坦洪乡的阳坑塘、黄干山、塘齐、上坦岭头、西畈;俞源乡的钟蓬、阳畈;以及白姆乡的横山,新宅镇的柘坑,大田乡的白衣坑,熟溪街道的蜈蚣形。民族乡镇和民族村的建立,更好地顾及少数民族的特点,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图38:畲族山歌对唱(摄于2002年)
  第二节 少数民族扶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扶持优惠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地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政府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实行扶持。
  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地位
  为了更有效贯彻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县、镇、乡各级领导机构的组成,以及普通公务员选用,武义县组织人事部门都根据需要和可能以及德才兼备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1986年以后,出任过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武义籍畲族干部,有钟明祥(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雷玉林(金华市政协常委、县政协副主席)、蓝跃军(副县长),钟庆华(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等多人;出任过浙江省党代会代表1人,省人代会代表3人,出任过金华市党代会代表6人,市人代会代表4人,市政协委员9人。另根据2005年统计,全县在任少数民族干部214人,其中政府机关公务员21人,企事业单位干部193人;少数民族公务员中在任正县级领导1人,副县级领导3人,科局级领导14人;全县少数民族中在任市级党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2人,县级党代表8人,县人大代表6人,县政协委员11人;全县少数民族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4人。在政治荣誉方面,各级政府都有意向少数民族倾斜。
  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薄弱,生产生活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状况,省、市、县都设有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县民宗局除了将县民族专项资金如数拨放给武义县少数民族地区之外,还积极争取省、市民宗部门的支持。从1986年至2005年,浙江省民委共补助武义民族经费227.5万元(含有偿资金27万元),金华市民宗局补助武义民族经费36.3万元,有力地改善了武义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据2005年调查,全县26个民族建制村,已经百分之百实现了通路(公路)、通电、通自来水、通电话,通广播、通电视。有些畲族村落已搬出大山,到武义城郊等平原地区居住,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对少数民族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照顾国家从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80年代开始提倡一对夫妇生育1个子女。但对少数民族另有照顾:如果夫妻均为少数民族,经批准后可以生2个子女;如夫妻均为农民,其一方是少数民族,且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经批准也可生2个子女。
  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扶持从80年代初期开始,即对少数民族小学生实行免费上学政策(免交学费和杂费);90年代开始,凡义务教育对象均免交学费;21世纪初期开始又免交杂费。少数民族子女升高中、升中专、升大学,每年都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5分至10分不等,使他们有更多机会升入高一级学校就学。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柳城畲族镇,1996年还新建了一所30多个班级规模的金穗民族中学。这所中学占地105亩,累计拨款和筹集2500多万元,学校设施完善,条件优越。
  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政策倾斜2002年11月,将原武义县第二医院改为武义县民族医院,以强化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其他如道路建设等民生项目工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向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政策倾斜。另外,还处处注意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特有的民风和民俗。
  
  第四章 宗教
  武义县的宗教获得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政治变革、社会进步,人们的宗教观念日趋淡薄。“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类宗教基本上停止活动,部分寺庙、道观、尼庵被毁。改革开放之后,人民政府强调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归还被占的建筑物,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各类宗教活动逐渐恢复。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浙江各地普遍出现了建庙塑象太泛太滥的现象。到了1995年底,武义全县出现了500多处小庙小庵、露天佛像、神像之类似教非教的建筑和雕塑,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也影响正常宗教活动。针对这个情况,武义县于1995年11月27日召开了全县宗教工作会议,中共武义县委副书记金中梁在会上作了报告;1995年12月1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管理的通告》;1995年12月28日,中共武义县委、武义县人民政府向各乡镇各单位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明确宗教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的通知》。同时加强了相关组织机构,并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具体负责,各乡镇、部门配合,认真开展了整治工作。对非法建立的小庙小庵、露天佛像、神像,或予以拆除,或予以封存;对合法的予以保护,并逐个进行登记发证。至2005年,全县经登记发证的寺庵共有20处,佛教信众约8000余人,正式落发为僧、皈依佛门的和尚22人,尼姑1人。在民间,一些非正式人员的“道士”,在老百姓遇有亲人出殡之时,常被聘请参与帮助祭奠仪式。
  第一节 佛教与道教
  佛教
  寺庵是从事佛教活动的场所。90年代之后,经登记发证的寺庵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有的称管理委员会,有的称董事会,不统一。寺庵内一般设有住持,也有的由居士管理,负责佛事活动。重要佛事活动有开光大典、祈祷法会、放生法会、佛祖诞辰法会等等。改革开放之后,各寺庙普遍进行过重
  建、扩建殿堂,重塑佛象,因而开光大典、重光大典比较多。所有寺庵都常年开放,接受信徒信众施舍、进香,捐赠多的还刻上功德碑。许多寺庵由于山清水秀,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还开展了旅游活动,接待游客。
  2003年12月16日,武义县第一次佛教代表会议召开,参加代表47名,县政协副主席项文旺到场祝贺。同时宣告成立武义县佛教协会,选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武义佛教协会是全县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有会员900余人。佛教协会成立之后,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年春季举行放生法会。2004年在履坦清潭寺举行了首届佛学培训班暨放生法会,120多人参加培训,600多人参加放生法会。法会引导信众普济苍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赈灾敬老等社会公益活动。2005年,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佛教协会举行了祈祷法会,祈祷世界和平和祖国统一。是年,还为印尼等地海啸募捐善款举行法会,为生者消灾,为亡灵超度。
  明招寺(智觉寺)位于武义城东10千米下陈村附近的明招山上,系东晋镇南将军阮孚,舍宅为寺。初为惠安寺,唐代之后称为明招寺。五代后唐时,高僧德谦禅师,曾奉诏赴京著述经典,始为婺州智者寺第一座,后为明招寺住持,使明招寺扬名海内外,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敕赠智觉寺。南宋年间,著名理学家吕祖谦等讲学于此,时为武义最高学府,影响深广。明招寺旁的吕氏古墓群和“朱吕讲堂”为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亦为武义著名人文景观之一。但截至2005年,尚未恢复为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
  延福禅寺位于桃溪镇陶村东邻福平山上,为后晋天福二年(937)高僧宗一创建,原名福田寺,宋绍熙年间(1190~1194)易名延福禅寺,占地6000余平方米。延福寺大殿系元代延祐四年(1317年)所建,保存完整;不仅年代久远,且有独特的建筑艺术,梁上所有木结构不用榫头钉子,均为嵌叠而成,因而于1960年3月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又被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避免香火熏烤损害文物,2002年于原寺庙右侧另建延福寺大殿,供香客进香膜拜。
  台山寺坐落在柳城畲族镇东北部的台山上,建于北宋乾德年间(963~968),由天台山高僧祖庭禅师所建。台山寺建于台山之巅,四周空澄,寺内却有一池一井,经年不溢不涸,加之山青水秀,环境清幽,故香客、游人不断。
  图41:大通寺(摄于2005年)
  图42:明招寺一角(摄于2005年)
  图43:台山寺(摄于2005年)
  除了上述几座寺庙,另还有如柳城的普照寺等,历史悠久,在民间负有盛名。
  道教
  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唐代传入丽水宣慈,道人叶法善舍宅在全塘口南建道观,初名宣阳观,后改冲真观。至清道光二十年(1840),宣平县有道观6个;至清光绪十八年(1892),宣平县的道观增至7个。在历史上的武义县,也即宣平县在1958年5月建制撤销,16个乡镇并入武义县以前的武义县,至清嘉庆九年(1804),武义有道观4个;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仍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道教与佛教一样渐衰。改革开放以后,在武义未见有道教组织恢复开展活动。但有必要指出的有2点:第一,在武义,佛教传入以后,部分寺庙中所塑的佛像中,有时会混入道教的神像,这是佛教“中国化”的有趣现象。第二,鉴于武义唐代历史上的道人叶法善活了105岁,21世纪以后,一些武义人正在对道人叶法善的“养生学”开展研究。
  第二节 基督教
  教会发展历史
  基督教是信奉耶稣为救世主,以《圣经》为教旨的宗教。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传入武义,曾在武义老城东门脚设坛布道;第一位接受耶稣为救世主的人是武义新屋王法士。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原宣平柳城开坛布道;次年(1907)由永康教会派人在武义大南门设立布道所。民国6年至7年(1917~1918),谢坑和大岭脚也先后设立布道所,从永康过来英籍牧师认定布道所执事4名。随后,陆续在何家、东皋、要巨等地日渐发展,至解放前夕,信徒达数百人。
  新中国成立初年,基督教曾一度中止活动,后因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于1952年恢复基督教活动,教会完全摆脱外国传教士的控制,走上独立自主的道路。1957年年底,武义、宣平两地共有信徒约800人左右。但到1958年以及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武义县的教堂全部关闭,停止全部教会活动。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上拨乱反正,宗教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全县归还被占教堂6处,教会活动完全恢复,信徒信心高涨。从此之后,基督教在武义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至2005年年底,全县共有堂点43处,全县信徒从原有800人左右增加到3700多人。
  “三自”爱国之路
  解放之后,基督教摆脱了外国势力的控制,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之下,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的“三自”爱国之路。“三自”,即是自治、自养、自传。自治,就是由信徒民主管理教会,建立健全的组织和领导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等等。自养,是指教会经济原则上由信徒奉献解决。在基督教里,奉献是信徒灵性生活的一部分,是侍奉神的实际表现,因此,向教会捐钱献款比较积极。信徒奉献的钱,除日常教会开支之外,还用来建造教堂,甚至开展向社会赈济救灾。1998年长江流域遭遇洪灾,武义基督教会捐赠救灾款10000多元;2005年印度洋地震海啸,捐赠救灾款4000余元。自传,就是由中国人自己传播福音,传圣经真道,不受外国牧师控制,反对异端邪说。爱国,就是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为国家建设作贡献,向人民献爱心,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教会重大活动
  凡有教会的地方,一般都设有教堂或聚会点。教会组织有牧师、教师、长老和执事,负责领导和组织教会活动。每到星期日,基督徒都到教堂参加敬拜聚会(少数定在星期六)。除此经常性的例行聚会之外,还有圣诞节、感恩会、布道会、受洗仪典、重大事件祷告等活动。
  1992年3月17日,武义县基督教在县城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主要是筹备性质),出席代表65人。会上,副县长张祖衡作了重要讲话。会上还传达了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最后,由到会代表协商产生了武义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一届三自爱国会于1956年成立,1958年后停止),以及武义县基督教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并分别选出主任、副主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干事等领导人员。从此武义基督教有了一个全县统一的自治机构。
  第三届代表大会于1997年1月16至18日在城内召开,出席代表72人。会上代县长金中梁,副县长傅美桃及民宗局局长到会祝贺;省基督教协会会长孙锡培牧师等3人也应邀前来指导。最后由全体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了武义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第三届委员会和武义基督教协会第二届委员会。
  第四届代表大会于2002年6月17至18日举行,代表90人。县长助理蓝跃军和县政协副主席项文旺等领导到场祝贺。会上选举产生了三自爱国会第四届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第三届委员会。
  教堂建设
  1957年前,武义基督教比较完善的教堂很少,多数聚会点是租(借)民房使用。1958年以后,教堂被关闭,房子被占用。改革开放后,落实宗教政策,基督教恢复活动,信徒日渐增加。从1986年开始陆续增建新教堂,截至2005年,全县共有教堂点43处,其中全新建造18座,购买民房改建18座。壶山教堂(2001年之前称武义基督教堂)原坐落武义北上街南狮子巷23号,是武义最大的教堂。平时参加主日礼拜的信徒有数百之多,县三自爱国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均设在此,发挥着中心教会作用,但
  属土木结构危房。1995年原地拆建,1996年完工,建成一座三层共800多平方米的全新教堂。2001年,为服从县城建设规划而拆迁。根据政府安排迁往中盛路南侧,至本志截稿时尚未建成。
  (说明:前志在同一节中记述的“天主教”,在武义已自然消失,故不再设目记述。)
  第五章 姓氏
  姓氏这一文化传承符号,有丰富的内涵,是构成居民地方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武义历代编纂的县志,包括1990版的前志,均未记述本地域内的姓氏情况。二轮修志中,2005年根据人口资料查出了构成武义姓氏的各个单姓和复姓;同时,还对全县姓氏的分布和源流进行了调查,搜集到一些有关资料。经过整理后,这次对武义姓氏的记述,包含有武义姓氏构成、主要姓氏分布和部分姓氏探源三个部分。
  第一节 姓氏构成
  据2005年8月武义县便民办事中心公安局窗口提供的人口资料,全县姓氏共317姓,其中单姓309,复姓8。人口2万人以上有徐、陈、王3姓,10000人以上有朱、李、吴、何、周、张6姓,5000人以上有潘、郑、陶、邹、金、汤、胡7姓,3000人以上有刘、叶、祝、傅、廖、程、杨、蓝、邵、章、谢11姓。
  第二节 主要姓氏分布
  姓氏分布,或聚集,或散居,参差不一。多为一村有数姓,甚或数十姓的,也有一村只有单一姓氏。经以村为单位发卷调查,按各村所报1至3个主要姓氏和所属自然村的单一姓氏,武义主要姓氏分布地区综述如下(括号内为自然村;所列姓氏及分布以人数多少为序)。
  徐姓东皋、敕令桥、履三、履二、履一、仁村、徐村、白溪西、松树下、下茭道、瓦窑头、宅园、水碓后、湖干畈、湖沿、朱王、后林畈、白溪东、生水塘、沈宅、湖塘沿、汪村、吴山下、马府下、下杨二村、二端头、徐主、车里、杨排、客塘、金村龙、下徐宅、下宅口、后桑园、金丝村、高坞、南丰、扬店(田铺)、柘坑、四八店、寺后、金星、白阳、张村、桩塘、古竹、宏阁、汤村、双溪、塘头、仙洞、内三坑、下坭、中南、大公山、上下仓、白姆、下岭头、星光、后舍、丁前(下屋)、三港(渡船头)、七孔塘、正新屋、王村、郑宅、王元、罗山(麻车岗)、横路村、南湖、代石、东吴、泉三、朱村、蒋村、乾口垄、仓部圳、南仓(东正)、后金、齐心、孙里坞、王大路、和尚寮、上滩、张宅、乌坛下、石桥头、派塘、下叶山、岩宅、白溪口、泉二、丰溪、东坑村、冷水坑、下厅前、泉头、白燕湾、汤岭脚。
  陈姓上少妃、下陈、南塘头、新宅、新宅(谢弄)、后陈、上周、竹客、下少妃、华塘、四八店、古岭后、大方村、上丰、胡长畈、石甲洞、石头山、沿溪口、陈宅、杜畈、河涧、石上青、六葱湖、张店、沿溪、上胡弄、项湾、瓦窑头(石桥下)、后塘畈、泽村、履一、陈家、王尖、塘齐、金星、县前、杨梅山、星光、南丰、内圩(外潘)、履二、北缸窑、章岸、东西、弄畈、大莱、岭下汤上村、中南、长蛇形、县后、冷水坑、郭塘、范村、叶村、周宅、南湖、巩宅、宏阁、履三、西田畈、蒋马洞、五一塘、后桑园、黄泥坑、铁铺、茭塘、齐心、曳坑、石桥头(陈付门)、项山干、塔石垅、东吴、新村、谢坑(王岗过水塘)、南缸窑、泉二、茶山、横塘(方处)、项山头(过路四百)。
  王姓马昂、上江、桩塘、陶村、王端头、泉丰、瑶村、大莱、王山头、下王宅、鸣阳、王宅、新屋、塘头、楼王、西塘、上丰、佐溪(王竹园)、程王处、潘家洋、章岸、官田、锦后(乌石后)、底章(王大市)、项湾、下茭道、要巨二、三峰、马府下、横路、金畈、清溪、白溪口、上仁坑、上陶、东皋、汤村(上南头)、三港、屏山、王古、溪南、七孔塘、星光、县后、北缸窑、后舍、下弄(高山头)、王村、瓦窑头(平塔)、石浦(章边)、建畈、西项、麻济、黄长岗、中南、胡处、石桥头、石井里、汤岭脚、金阳、林村、麻阳。
  朱姓白革、郭浦朱、朱村、兰芝、郭村、王山头、仙溪、泉头、上夫山、阳丰(毛头山里)、项店、坛头、万石院、江山、茶山、殿下畈、芦北、双溪口、刘宅、上仓、马府下、甫山、车门头、西陈、云溪、后林畈、叶长埠、安凤、岭下汤下村、大塘口(羊角湾)、深塘、西田、双塘、白坛下、杨排、叶村、王元、兰山、楼王、履三、王村、上邵、七孔塘、郑回、下王宅、姆山前、新村、汤岭脚、杨垄、王宅、六葱湖、力丰(马山)、塔石垅。
  李姓茆角、大莱、洪潭、岭下、曳坑、曳坑(处上畈)、李村、陈弄、加丰、章岸、章岸(乌山后)、俞源、潘家里、杨柳源、种子源、项山头、车苏、周处、谢山、苦竹园、董源坑、曳源(陈上弄)、和阳坑、东阳门、阳畈、大公山、河山、范村、王元、两头门、上陈、下苏埠、刘秀、双水、郑村、里念坑、下叶山(虎头弄)、万石院(雪白岭)、下宅口。
  吴姓吴宅、要巨、乌漱、金村、吴村、洪村、善教、新宅、五登、沿溪、锦坪、景阳、大路洪、大路洪(江窑畈)、潘山头、潘山头(吴家地)、鸣阳、华塘、马口、吉阳、吴杨、金山尖、曳坑、曳源、三峰、丁头、下徐、叶墙头、王宅、溪口(把背山)、溪口(隔溪)、潘山头(旧村)、麻铺、管湖、下埠口、三港(毛长)、牛背金、江南、四八店、五福、里九畈、大坤头。
  何姓郭下、郭上、南湖、河洋、何村、下巨口、茭塘、抱弄口、管湖(何仓)、三板桥、丁头、沈店、金丝村、大莱口、董处、锦源、姆山前、清源、周宅、朱村、石甲口、泉三、山方、红卫、东阳门、车苏、西田(杉树塘)、两头门(义坞龙)、叶长埠、八百、群丰、蒋村、下陈、客塘、陈宅、古岭后、杨垄、王古、上河、下埠口(下坞)。
  周姓新塘、石上青、乌石头、沿溪、沿溪(周弄)、松源、江山、界首、璇溪、壶源、善教、西舒、锦源、马口、景阳、榔村、矿洪、马卜、安凤、石仓岩、水头、碗甫、石井里、刘秀(寺姑弄)、要巨、上少妃、两头门、马口(树坑垅)、林村、潘家洋、周源、金岩、石浦(廖过)、下宅、直坑、桥亭、横塘。
  张姓石井口、车里、白溪东、黄呈坑、桃溪滩、郭塘、南黄山、麻蓬、芦北、元明寺、河山、三坑口、桑叶坞、双村、山北张、项山干、岩坞(里坞)、张宅、张村、山里、上端头、张店、白溪西、和尚田、塘塍头、新阳、朱王、江下、三角店、瓦窑头(弄口)、清塘、沙溪、麻竹园、民丰(观音寺)、寺后张、松树下、下叶山、凡岭脚、后陈、履一、下徐宅、城东新、胡长畈、山方、车
  苏(茶亭)、大王岭。
  潘姓上坦、云溪、安村、南源、黄家里、陈村、白岩、潘山头、潘山头(周山头)、三坑口、板坑、石彭头、金桥、上坦岭头、前湾、内圩(鲍山头)、上坊、吉阳、新荷、内三坑、溪岭脚(枫树园)、俞源、县前、深塘、王大路、龙源、上端头、底章、郭浦朱、五一塘、道芝。
  郑姓陶村、群丰、河洋、南仓、新宅、桃溪滩、后汤、县后、古竹、上下坑、新荷、河涧、西塘、金阳、青坑、石门洲、县前、冰坛、吴畈、三角店、上河、乌溪源、郑宅、前湾、西畈、三板桥、万石院、麻阳。
  陶姓陶村、东垅、茶坑、陶宅、汤山、小后陶、金山(金鸡山背)、玉堂源、安村、叶山头、上江、黄家里、东巨、文盛。
  邹姓八百里、麻粟畈、大溪口、山里、山里(马抢槽)、小同、上甫、黄坛、平头、新宅(大山脚)、和阳坑、大坑、子坑、库坑、丰溪、双溪、城东新村、黄西、后定垅、下胡弄、金川、古竹、洪村、黄长岗、凡岭脚、上端头(桃弄)、白岩头、大河源、破竹园、直坑、岭脚、下石畈、林村。
  金姓桐二、桐一、桐三、上夫岭下、塘岩金、姚产、丁前、古岭后、里九畈、白阳、丁塘背、白溪西、金皮、牛背金、壶源、七孔塘、湖干畈、后金村、岩宅。
  汤姓溪南、岭下汤上村、汤处、上马坞、岭下汤中村、上四保、南缸窑、汤村、岭下汤下村、向阳、茶半、大公山、上下仓、周宅、瑶村、泉丰、余西、碗甫、下弄。
  胡姓胡宅垄、胡家、胡处、朝阳、下店、郭塘、履二、车苏、牛背金、丁塘背。
  刘姓下杨一、金龙、南仓(西正)、光昌、新建、金川、刘宅、甫山、安凤、竹翠、溪南、王尖、下杨二、九龙山、皮子源、双水、大路洪(上雪)、下岭头(刘宅)、东坑、仓部圳、宏阳。
  叶姓草马湖、东西、泽村(塘头)、下弄、清塘、沈家、下埠口、大莱口、丁前、岭下、中央王、郑回、岩坞、河洋、皮子源、塔塘、马府下(叶墙头)、麻阳。
  祝姓凡岭脚、祝村、半塘、吴山下(历山)、洪村、祝洪、马卜、上四保、壶源、阳光、吴宅、石浦(内祝)、麻济、上河。
  傅姓东湖、太傅、上滩、宣新、青峰岭、麻铺、大河源、派塘、里念坑、乌坛下、五登、三井坑、水头、南塘头、深坑、麻竹园、大溪口、青坑、徐村、黄山、中央王、东弄源。
  廖姓后林畈、后林畈(曹村里)、麻竹园、底章(龙潭脚)、双溪、陈弄、伍家坞、乌溪源、六葱湖、岩坑、谢坑、白姆、金阳。
  程姓东皋、蒋村、程王处、管湖、白燕湾、和尚寮、群丰、叶长埠、五登、沿朱岭、中央王。
  杨姓下杨一、下杨二、上新屋、杨村、阳丰、姆山前、金山(杨梅岗)、后舍、白阳、黄皮坑。
  蓝姓锦源、锦坪、车门、周处、尖坑、茶半、堰下、下圩、阳坑塘、阳坑塘(增溪)、大路山、阳畈、阳畈(里塘弄)、钟蓬(何处)、项湾(金狮弄)、白衣坑、黄皮坑、刘秀(龙口)、下湖源、上坦岭头(木栾)、横山。
  邵姓下邵、上邵、上四保、茭塘、要巨(屋基塔)、金畈、仙洞、洪高、马公塘、水碓后(双坑口)。
  章姓上茭道、罗山、后陶、竹翠(高水)、章岸、王山头(章排)、要巨二、仙洞、生水塘。
  谢姓周岗、谢坑、长蛇形(萧殿下)、紫溪、岩坞、锦后、沿朱岭、新兴、雪坑、冷水坑、大坤头、下甫。
  鲍姓赵村、大河源、橄榄源、宣田、梁家山、石门洲、田铺、吴畈、上田、塘齐。
  董姓董村、水阁、董处、大黄岭头、下陈、下石畈。
  涂姓山下鲍、桥头、桥头(仁坑)、吉祥寺、华塘、叶山头、下徐、前湾、内圩(水孔弄)。
  项姓江山、深塘、石龙头、郑村、下茭道、北缸窑、王毛山、板坑、上端头、齐心、桥亭。
  方姓良宅、陶宅、宅山、石井里、杨岸、下店、力丰(马山)、溪里(方宅)、沙溪、下岭头、大莱口。
  雷姓锦坪、蜈蚣形、下圩、种子源(外源)、黄干山、下湖源、柘坑、钟蓬、白衣坑、堰下、白坛下、塘齐(黄畈)、黄家滩、周处、上周(两头弄)、横山。
  俞姓俞源、青坑、宋村、郭浦朱。
  林姓塘里、寺后、新金塘、吴杨、塘头、白姆、郑村、水碓后、小同、柳宅、红星。
  邓姓金岩、玉堂源、叶坑、甘塔、江下、沿溪(亦梨坑)、深塘(王南头)、沿朱岭、王尖、下胡弄、破竹园、钟蓬(塘岗)、南塘头。
  邱姓汤处、后茶园、新兴、甘塔、上潘新、柘坑、道芝、上陈、华溪(华山)、内三坑、金隆、潘家里、水头(岗头)、大坑、长蛇形。
  赵姓赵宅、岩坑、沈宅、珠门。
  高姓三坑口、溪下、岩宅、矿洪、新高、安村。
  曾姓潘家里、佐溪(周村)、泽村、江坑、周源(石门岭脚)、梁家山、泉三、东西。
  赖姓华溪、龙潭、橄榄源、董源坑、田坪、和尚寮、黄山、上潘新村、子坑、内新屋、金隆、上下仓、金岩、宣新、山下鲍、里九畈(坛头舒),大王岭、三笋坑、石庙坑。
  吕姓东升、上少妃、楼王(横街吕)、梅坞塘、宋村(竹园蓬)、代石、大方、抱弄口、丁塘背、项店。
  钟姓宏阁、大岭脚、大路山、白马下、内新屋、里大坑(桐水芋)、江下、堰下、车门、马昂、黄干山、吴宅(上山头)、下圩。
  沈姓沈宅、沈家、西塘、清溪、泉丰、章五里、沈店。
  黄姓桃溪滩、客塘、雪坑、马口(柿树坪)、东巨、三港(番薯山)、下厅前。
  童姓童庐、洪高、双联、汪村、陈宅。
  梅姓仁村、后金、中宅、高畈、山北张、下宅、白坛下、白姆(岭外)、横山。
  余姓田蓝、余家、黄斜、红星、麻田(狮子岩)、双联、金山尖、冰坛。
  施姓施坞。
  舒姓黄塘、五福、岭下、桥头(三百田)、里大坑。
  卢姓上芦、水韩上(上杨)、横路、双溪口、三板桥。
  洪姓大塘口、龙源、祝洪、王大路、下王宅、张宅、下坭、三峰、杨岸。
  江姓竹客、岩坑、水头(油坑)、民丰、宋村。
  范姓章湾、范村、乌溪源、徐主、杨垄、三港(隔溪)。
  罗姓麻田、后定垅、破岗山、黄山、瑶村。
  倪姓倪桥、胡宅垄(倪家)、下少妃、麻蓬(湖南)。
  顾姓三角店、南丰、横塘、代石、桥亭。
  曹姓周源、溪口(曾公)、陈弄。
  马姓王山头、伍家坞、珠门、力丰、金皮(马村)、张村、长蛇形。
  巩姓巩宅、东山、上新屋。
  丁姓平头、王毛山、正新屋。
  蒋姓蒋马洞、民丰、金山。
  孙姓孙里坞、孙宅、下叶山。
  钱姓上陶、西畈、章五里。
  韩姓水韩上、仁村(靖山)、周源(双源口)、黄家滩。
  颜姓上马坞、罗山、上下坑。
  楼姓派塘、蒋马洞。
  夏姓后塘畈、良宅(新屋)、溪口、陶宅(夏新屋)。
  贺姓溪里、抱弄口。
  许姓下甫、柳宅。
  汪姓汪村、祝村。
  伍姓伍家坞、马公塘。
  阮姓茶半、岭下汤中村、横塘(方处)。
  宋姓后汤、叶棋。
  魏姓水溪。
  饶姓上江、黄家滩。
  梁姓种子源、山下鲍。
  戴姓东巨、铁铺。
  管姓管宅、甘塔。
  臧姓项山头。
  唐姓塘里、后林畈(陈弄)。
  郭姓乌石头(郭宅)、项店。
  姚姓上下坑。
  詹姓石浦(横坑)、弄畈、五一塘。
  温姓车里、东弄源(内铺)。
  扬姓胡宅垄(于斯坑)、扬店、下杨一、要巨、后茶园。
  柳姓柳宅、马口(八百岭头)。
  姜姓祝村。
  龚姓谢山。
  巫姓里大坑、下徐宅。
  翁姓朱王(简头)、红星。
  葛姓吴山下(岭脚)、八百、岭脚。
  全姓新塘。
  蔡姓锦后。
  季姓破竹园、麻田、巩宅。
  华姓新荷、冰坛。
  第三节 部分姓氏探源
  姓氏源流,年代久远,兴衰变迁,盘根交错,多无准确资料可考,经据各地民间世代相传所提供的线索及一些宗谱、村史记载的资料所得,整理成武义部分姓氏探源。
  徐姓相传夏禹时,以功封伯益之子若木于徐国。据“西徐家谱”所载,徐若木七十二传至讳元洎者,在汉元帝建昭年间(-38-34)任江夏太守,升紫金光禄大夫,避新莽之乱,率家徙居龙游,江南姓徐者多始于公。至唐朝玄宗时,九十九世孙徐进忠任东阳郡长史,定居金华。后又十三传徐贵安,迁居武义之履坦。又据《武阳石城徐氏宗谱》记述, “余族自唐侍郎仓部公讳鎡者始迁予本邑,实为石徐之鼻祖。子孙日繁,聚族予城南仙居门里,分处于四乡大村。”
  武义各地徐氏多为履坦徐氏派生分居。履坦徐氏始迁祖徐贵安,于南宋绍兴五年(1135)从金华徐家故里来武义经商而留居履坦。溪里水碓后村是原浙江省委书记徐英家乡,其始迁祖神福与其兄(徐贵安五世两代之后)从履坦迁出,其兄迁端村,神福迁水碓后。
  徐村徐氏明宣德年间(1426~1435),始迁祖从金华石角塘迁履坦,后裔到徐村定居。张村徐氏于明万历年间(1580)从履坦迁居。东村、西村徐氏系于明朝后期从履坦迁居白溪。客塘徐氏清嘉庆年间(1796~1820)从履坦迁入。塘头、湖塘沿、后桑园、下坭村、金村垅、湖干畈、瓦窑头、吴山下、两端头、正新屋等地徐氏,均为履坦徐氏后裔分居此地。陶村徐氏其一脉清康熙年间(1662~1722)从履坦迁入,其一脉清咸丰年间(1851~1861)从永康槐树店迁入,其一脉清光绪年间(1875~1908)从兰溪迁居陶村。朱王徐氏来自两处,柏徐自县城迁入,履坦徐自履坦迁入。南仓(西正)徐氏,据传先是广东顺德市的徐氏迁徙金华,始迁祖徐庭珍所生三子,一子迁往永康,另一子迁往武义履坦,其一脉又迁往金华王路荡,后裔再迁西正村。
  七孔塘、高坞等地徐氏从县城迁入本地。松树下徐氏宋时从武义县城迁入,下茭道徐氏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从县城迁入,田铺徐氏为明嘉靖年间从县城迁入。东皋徐氏于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茭道八仙徐驮宣之子徐亨到此定居,是为东皋徐氏始迁祖,这一脉谓之八仙徐。
  县内徐氏源流来自其他各地的,代石、大公山、上下仓、金星等从江西迁徙。三港徐氏从江西迁徙松阳毛源村,其一脉迁居本地已有8代。白姆徐氏从福建迁入。东坑徐氏从南京迁入。乌坛下徐氏从温州迁入。后林畈徐氏从龙游迁入。郑宅徐氏从金华焦岩迁入。柘坑徐氏从永康迁入。
  陈姓少妃陈氏,据谱载,始祖陈拱登唐时官拜特进镇国左仆射,其弟陈拱景任天台郡守,后拱登携眷省亲,由温州至处州,迁居丽水应和乡,将其配伊何两氏殡葬于武义鞠岩山麓,遂到该处择地卜居,至民国36年(1947)已有38代。华塘陈氏也系由温州经丽水迁入,始迁祖陈康伯随宋南渡迁居温州,后五世孙智公迁居处州,又传三世至十公再迁宣平之马口,华塘之始迁祖为十公之子二十三公。从温州迁徙的还有弄畈陈氏,祖上从温州迁移西联乡弄坑村,后裔迁入本地。少妃陈氏派生分居县内各地,胡长畈、上胡弄、横塘、瓦窑头、上周、下陈等村陈氏均从少妃迁入。
  陈氏始迁祖多有从邻县迁移入。乌门陈氏为永康宋绍熙年间(1190~1194)龙川陈亮(同甫)后裔,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有惟月公者从永康迁居武邑城中,传至仰山公徙居武南之乌门。后陈陈氏,始迁祖富八公原居乌伤(义乌)双林乡下周西陈,因避兵祸,于明成化年间(1465~1487)择地武义白阳山下而居之。下陈陈氏与后陈陈氏源出同宗,据传始迁祖为亲兄弟,从永康八字墙迁入下陈已有19代。陈宅陈氏从义乌蓓蕾村迁居,四八店陈氏从义乌迁移陈宅分居本地。杜畈陈氏从永康迁
  入。蒋马洞(内白)陈氏,先从永康柿后村迁杜畈村,后裔再迁内白。古岭后陈氏,从永康杏里村迁入。沿溪口陈氏,从永康三十里坑迁入。六葱湖、石牛山陈氏,从松阳县四都乡柘坑村迁居。中南陈氏,从金华湖头下宅迁移。项山干陈氏,从盘安县迁入。金星、王尖陈氏,从福建迁徙定居。
  王姓下王宅、鸣阳王氏,据《武义市东王氏宗谱》载,始迁祖王兴五讳文宁,于明初洪武元年(1368)由仙居迁入武义城东下王宅,传世27代。桩塘王氏,源于下王宅王氏后裔,其一脉于明嘉靖丙辰年(1556),分流迁居桩塘。塘头王氏从下王宅迁入。瑶村王氏于明崇祯九年(1636)从下王宅迁入。
  王山头王氏,据《双柏王氏宗谱》所述,本支王氏世居姑苏。南宋时有王翰,字宣之,系嘉熙二年(1238)进士,迁居苏州阊门外。王道,字济时,由贡士任丽水知县。王道生二子,长子王庆返居姑苏,次子王福随父居丽水。宋末元初,父弃官归,道经永康,卜居永康西街。明初,王福六世孙君用,其父去云南戍边。为避军藉,王君用从永康西街避居至武义王山头双柏树下。新屋王氏,源于双柏王氏后裔,始迁祖王绿字因立,为王山头始祖王君用的第七世孙,于明正德年间(1506~1521)迁居本地。官田王氏,祖先也是从永康象珠迁往王山头,其一脉分居此地。
  马昂王氏,祖籍山西太原,据谱载,先祖随宋高宗南渡,有后裔孙王柟任丽水主簿,病故于任内,后代遂定居原处州所辖的大莱,传至宋咸淳元年(1265)进士王珪,死后葬于马昂盘龙岗,其子王曾九,墓前筑室而居,是为马昂之一世祖。楼下王王氏,为马昂王氏一脉分派迁入。
  从时属处州迁徙本地的,还有上江村王氏,南宋末年从丽水迁居上江。陶村王氏,南宋时始迁祖迁居丽水陶山,历三世,明代徙居宣平三港,又迁居乌石后,其一脉派生居于陶村。石浦王氏,据谱载,始祖肃公(南齐时人)乃晋将军羲之公六世孙。其后裔子孙徙居龙泉、松阳,宋时有王元至为处郡太尉,安居松阳,九世孙王良照派居宣平张大山,再四世孙王启祥于清乾隆中后期(约1775年左右)迁石浦定居。屏山王氏,远祖山东兖州,唐太和年间(828~835),有王氏后裔任职江西赣州而定居其地,至36世孙王敬佑只身入浙,辗转来到处州宣邑,乾隆初年租用前湾潘姓山场经营,就地定居并赘冈下叶氏为室,繁衍后代。
  王氏从邻县迁居武义。有下茭道王氏从永康双井迁入,北缸窑王氏从仙居县迁入,七孔塘王氏1910年从义乌迁居荷叶塘,金畈王氏从义乌洪村迁居,王宅王氏始祖王富三从东阳迁入定居,王端头王氏从东阳王克头迁入,三峰王氏1962年从淳安迁移本地。
  朱姓白革朱氏始祖于宋宝庆年间(1225~1227)从丽水库头迁居。兰芝朱氏源流于白革朱氏。上夫山朱氏也是从白革迁入,始迁祖为白革第6代孙朱宝政。刘宅朱氏,始迁祖朱永瑞从白革迁移项店,而后移居刘宅。郭村朱氏也是源于白革朱氏后裔。郭浦朱朱氏,始祖宗祠在缙云库头,为履坦坛头朱氏后裔的一脉。坛头朱氏,始迁祖从义乌迁移此地已有27代,先定居履坦朱宅前,传至第十世遭火灾,十一世起迁居坛头。祖籍丽水库头迁徙本地的,还有双塘朱氏、万石院朱氏等。江山朱氏,明嘉靖年间(1522~1566)从万石院迁入。
  从丽水迁移本地的,岭下汤下村朱氏、后林畈朱氏均从丽水泄川乡岱后村迁入。安凤朱氏从丽水太平乡朱弄村迁入。汤岭脚朱氏也是从丽水迁入。
  双溪口朱氏、殿下畈朱氏,从金华岭下朱迁入。叶村朱氏、车门头朱氏,从永康永祥迁入。七孔塘朱氏,清光绪十五年(1889)从永康迁入。阳丰(毛头山里)朱氏,始迁祖朱必隆由义乌赤岸迁移武义东十九都上村(现深塘后俸村),至二十世孙朱以肃迁居本地。西田朱氏,从建德花桥头迁入。白坛下朱氏,祖籍福建金平县迁居此地已有11代。
  李姓茆角李氏据谱载,本宗始祖于唐庚子年(760),因遭黄巢兵乱招讨浙江提兵于杭,镇守婺
  州,率家在浙安居。次子李复迁居四明象山,后裔散居古田、宁德、长溪、浦城、赤岸、松溪等地。其李氏一脉迁徙五云稠门,后有李欢自稠门迁移青田之义川,其十世子孙避居永武平安济桥。传至李沼字源清为宋进士,任松江别驾荣归赘居本族,为茆角李氏之始祖。
  夏家畈李氏,明朝时由福建邵武迁居武邑,为南宋李纲后代。岭下李氏,清顺治年间(1644~1661)从夏家畈迁入。西田畈李氏,从缙云县夏家畈迁入。种子源李氏,清乾隆年间从福建建昌府南丰县迁移此地。洪潭李氏,从江西南丰县黄岭大路下迁移本地。车苏李氏,清乾隆年间从江西建昌府南丰县迁移到武义杨思岭。陈上弄李氏,清嘉庆六年(1801)从江西迁移。陈弄李氏,从丽水洪渡西溪迁居俞源,清雍正年间其后裔迁入本地。阳畈李氏,民国初年从俞源迁入。项山头李氏,从永康迁入已有10代。
  吴姓武义吴氏源流主要来自福建、江西和省内。桃溪镇锦坪、松溪村吴氏,南宋高宗年间(1127~1131)直接从福建迁入,后分居到荒田坪、前吴、九里畈、金山尖村。桃溪镇章弄源吴氏,明末清初从福建迁入。柳城畲族镇山后坑村吴氏始祖吴金峰,清乾隆年间(1736~1795)从福建省永定县虎岭里迁入。大田乡五登村吴氏,宋元祐年间(1086)从福建太宁县迁入。直接从福建迁入的还有柳城畲族镇华塘村吴氏。要巨村吴氏唐朝黄巢起义时从福建迁到义乌,后裔一脉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迁居要巨,明、清期间其裔孙迁往武义县叶墙头、吴村、型头、叶村、东吴、吴杨、吴山下、大路洪村和遂昌的石练村等地。石练村吴氏子孙后又回迁武义县大溪口乡的旧树、吴家地、潘山头村和三港乡的曳坑、毛弄村,该支吴氏部分在20世纪末因下山脱贫迁移壶山街道吉阳村。坦洪乡洪村、俞源乡吴宅村和熟溪街道金村吴氏,始迁祖吴仁厚自福建来浙江龙泉任教谕,其子孙一支迁居金村,唐大历十四年(779)第六世祖先廷任处州(丽水)府照磨,第十三世祖先迁入坦洪乡坦溪,其吴四公于北宋嘉祐六年(1061)迁入洪村,其弟定居吴宅村,宗祠建在吴宅。洪村吴氏裔孙于初迁到俞源乡下杨村,中叶下杨吴氏后裔又分别迁至俞源乡岩坑村和白姆乡白坛下村落户。吴宅吴氏子孙有分支迁到马卜、高宅、谢坑村。
  熟溪街道大坤头吴氏清末从江西迁入。新宅镇麻铺村吴氏,明崇祯九年(1636)从江西广兴府迁入。从江西直接迁入的还有桐琴镇湖干畈吴氏和熟溪街道江南村吴氏。三港吴氏,从江西迁移柳城,后裔迁居本地已12代。金山尖吴氏,清雍正年间从江西南丰县石塘坑村迁入。把背山吴氏先人,分别来自福建和江西。
  大田乡三峰村吴氏1962年淳安县迁入。新宅镇沿溪村吴氏从东阳迁入。马口、景阳吴氏从义乌迁入。桐琴镇善教村吴氏从仙居迁入。乌漱吴氏,明正统年间(1436~1449)从遂昌四都梧桐口迁入。后塘底吴氏祖先吴永余兄弟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6)从庆元县洋边庄迁入。新宅镇岭脚村吴氏先人,从青田县梅溪打猎到此定居。白洋街道下埠口村吴氏祖先于1722年从缙云县迁入。
  何姓武义何氏同宗共祖,皆为五代时从福建浦城迁徙到浙江龙泉的何谨裔孙,金华各县市的何氏也都是何谨一脉。何谨传五世裔孙执中官至左右丞相,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封清源郡王,并上封三代至曾祖维则,故自维则起,其裔孙由庐江郡改称清源郡。但也有仍称庐江郡的,如武义上街石城何氏,柳城镇的几个村也有何姓庐江郡的。
  武义何氏分下何、上何、柳城三个支系。武义下街清源何氏(俗称下何),始迁祖为宋授迪公郎何仁,其祖父何执信是何执中堂弟。何仁迁徙武义,是宋宣和年间(1119~1125), “方腊倡乱,公避地客游卜居武义”。这是武义三支何姓子裔最早来武义定居的。何仁生五子,排行依次是小12、14、18、20、25。其中小18析居金华长坑,小20的儿子析居武义茭道何村,小25析居马昂。居住武
  义县城有小12和小14。清末民初,武义下何后代裔孙迁徙分居各地,武义有40个村,金华2个村(焦岩、芳田),丽水1个村,宣平1个村(桃溪)。郭洞何氏始迁祖何寿之,在元朝至元(1336)到至正(1341)年间自武义县城下何巷迁徙到郭洞。
  武义上街石城庐江何氏(俗称上何),始迁祖为谨公21世孙何思进,是何执中同胞兄弟何执文裔孙。何思进于元代至元年间(1271~1294)从丽水花街迁入武义,其先祖从龙泉迁入丽水。石城何氏除定居县城外,迁徙散居武义各地的还有南湖、泉溪等21个村子和永康、宣平等地。
  柳城内河洋清源何氏,始迁祖是何执中长子的裔孙。何执中第10世孙元四公先从龙泉迁至丽水,至15世孙尚一公再从丽水迁至内河洋。柳城何氏居住地以内河洋、马口、郑回、丁头为主。
  周姓松源、璇溪周氏,据《松溪周氏宗谱》载,唐时周氏先人周圭公,由汴迁金陵为光禄卿。圭公之子周元旭于公元857年为丽水县令,圭公之孙周宽裕宋建隆时举进士为处州龙泉尉。圭公五世孙周彦德,宋仁宗时(1046)进士官遂安(后并入淳安县)主簿,定居遂安县上岸村周家坪,为遂安周氏之始祖。彦德之子周师孟由上岸迁桂林(原遂安县古村名,后称界首),后裔周世显南宋末年为遂安县尉,迁松溪(松源古村名)定居,自后遂以界首村、松源村及临近村庄繁衍生息。60年代为建新安江水库,界首村迁至武义白洋街道,璇溪迁至履坦镇,松源、榔村迁至壶山街道。
  壶源、景阳、直坑周氏,从山东济南迁入。新塘周氏,从山东迁移西联乡马口,后裔从马口迁入本地,已有16代270余年。石井里周氏,从江西南昌丰城县迁入约有470年。周弄周氏,明洪武元年(1368)先祖周桂从壶山下街周氏族内迁移此地。马卜周氏,清代从下杨二村后田自然村迁居。碗铺周氏,清嘉庆从大田乡野岗山迁来。周源周氏,清道光十六年(1836)从竹客西舒村迁入。
  张姓石井口张氏,从福建庆和县迁居。元明寺、河山、桑叶坞、双村张氏,清康熙年间从福建上杭迁移。和尚田张氏,从福建迁徙缙云,后裔再迁和尚田,1997年下山脱贫迁至新村。上端头张氏,清末民初从福建莆田迁入。东村、西村张氏,明朝中期从河南迁居白溪。
  郭塘张氏,始迁祖张正一由金华莲池横溪西店迁居此地已有25代。清塘张氏,从金华大水迁入。马昂张氏,从金华雅畈迁入。江下张氏,始祖张美之从温州永嘉县迁居本地。白衣坑张氏,清同治四年(1865)从东阳横店后里迁来。三角店张氏,清道光八年(1828)从宣平绕坑迁移入。朱王张氏,从寺后张迁来。项山干张氏,从白溪村迁入。瓦窑头张氏,从后树园明寺迁入。
  潘姓上坦潘氏,据谱载,上坦先人来自括苍横塘,而横塘的潘氏始迁祖,相传为唐代的潘谋,字若寿,原在杭州为官,唐末黄巢起义,因避战祸而迁居括苍。武义多数潘姓先人也都源自括苍横塘。前湾潘氏,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从丽水老竹横塘迁移本地。云溪(溪口)潘氏,始祖潘愬乡贡进士,南宋绍熙元年(1190),从今丽水市老竹横塘迁来定居。潘山头潘氏,先祖从安徽荥阳县迁移丽水宗义乡横塘,后裔再迁居此地。板坑潘氏,从丽水横塘新屋迁入。
  上端头潘氏,民国19年(1930)从宣平迁入。吉阳潘氏,从大溪口乡潘山头下山脱贫迁来本地。新宅镇安村潘氏祖籍荥阳郡,金桥潘氏为安村潘姓后裔一脉。
  郑姓陶村郑氏,发源地为河南荥阳(今河南荥泽县),汉代时南迁浙江。其一脉元朝大德年间(1297~1307)迁居浙江午溪,明正统年间(1436~1449)第十八世迁居桃溪陶村。南仓郑氏,据谱载,祖籍河南洛阳,先祖兄弟三人分别迁移至浙江的浦江、建德、和金华三处。南仓郑氏系金华郑氏后裔,先迁武义县城,再迁南仓。金阳郑氏,祖籍江西大路下,后迁移宣平县后,再迁移大岭头,2000年下山脱贫迁入壶山街道。
  县前郑氏,宣平县前郑与浦江郑氏属同一流派。群丰郑氏,据谱载,宋淳熙十四年(1187)始祖
  伍宣义公从遂昌迁移于此。后汤郑氏,郑氏后裔从浦江迁居柳城再迁入本地。冰坛郑氏,从泰顺迁往宣平乌坛,再迁居本地。三角店郑氏,清嘉庆十一年(1806)从宣平内河洋迁移本地。河涧郑氏,从柳城镇乌坛村迁入。上下坑郑氏,从桃溪滩村迁入。上河郑氏,从大岭头村迁入。
  陶姓陶村陶氏第十三世祖,汉末避乱江东迁居江西浔阳柴桑(今九江市),东晋十八世陶渊明之三子陶份一脉相传,唐朝第二十二世迁居浙江临海长潭。宋代第三十六世一脉迁浙江丽水陶山,一脉迁缙云陶滩。宋政和(1111~1118)、淳熙年间(1174~1189)迁居宣平桃溪陶村。陶宅陶氏,据村史记载,陶氏来自江西九江。唐时陶氏儒公任严州太守,遂居临海。儒公长子唐时进士徙居缙云。宋季,十世孙仍一公长子尊字仲德,勇略绝伦,守卫武义金公岩寨,率其子定居樊岭外后陶。自明正德(1507)陶氏后裔始在陶宅村定居发族,已传承24代。东垅陶氏,晋封郡于浔阳(今江西九江),其分支迁徙浙江会稽,后裔分居于括苍陶山与缙云,以后积公迁徙宣邑为东垅始迁祖。汤山、金山陶氏先人,也均从江西浔阳迁入。小后陶村陶氏,由绍兴陶家堰迁徙至此。上陶陶氏,从丽水鲍山弄迁居。
  邹姓境内邹氏多从福建迁徙。金川邹氏,祖籍福建上杭。清乾隆年间,上杭闹灾,邹氏先人迁至龙游,其一脉迁居宣平乌漱,传至邹禄仕迁至千丘坞。禄仕之子邹世通,与金川刘氏通婚,邹氏始定居此地。八百村邹氏,始祖邹首士于明末清初从福建塘下村迁移。平头、黄西、小同、丰溪、和阳坑邹氏,均从福建上杭塘下村迁入。大坑邹氏,清康熙辛亥年(1671)从福建汀州府上杭古田村迁移。上甫邹氏,从福建漳州迁入。麻栗畈、大溪口、直坑、山里邹氏,也都是从福建迁来。
  金姓桐一、桐二、桐三、上夫岭下金氏,从金华上古井迁移本地。塘岩金村金氏,从金华金古泉迁入。丁塘背金氏,清康熙年间(1673)从永康金坑迁居。里九畈金氏,清嘉庆五年(1800)从东阳塘头金宅迁居到此,已有12代。白溪金氏,据谱载,先祖于宋开禧年间(1205~1207)自福建闽县迁徙武义墩前,于明嘉靖七年(1528)迁居白溪。
  汤姓岭下汤村汤氏,始祖于南宋从丽水碧湖迁往本地。汤氏子孙在此择地而居,村址坐落选在少妃岭脚和大庙岭下,故取村名岭下汤,现有上、中、下三个村。岭下汤是武义汤姓的发源地。县城溪南汤、汤村、桐琴上马坞等汤姓都是一脉。大公山、上下仓、汤处、上四保汤氏均从岭下汤派生迁居。
  胡姓胡宅垅胡氏,从永康龙潭里迁居。郭塘胡氏,始迁祖胡荣三由永康迁入此地已有27代。车苏胡氏,清乾隆年间始迁祖胡宗友从永康黄岗村迁居。牛背金胡氏,从永康方岩胡库迁入。
  胡家、朝阳胡氏,1968年从淳安县大市镇胡家村移民迁入。
  刘姓刘宅刘氏,刘氏祖先初居七闽,即今福建宁德地区霞浦县的长溪。五代后晋(936~946)时,始祖刘汝明移居温州永嘉的荆溪。汝明生四子,长子、次子随父居永嘉,三子移居三衢,幼子刘器迁徙武义定居刘宅。九龙山、东坑、王尖刘氏,均从福建迁入。金垅刘氏,从福建长汀县迁移西联乡四百田,1992年迁入。
  溪南刘氏,祖先自彭城南迁至江西,其一脉分居武义县城,清咸丰八年(1858)移居溪南。下杨一刘氏,迁居武义先在端村、溪南落户,后代裔孙派生分居下杨。新建、光昌刘氏,祖籍江西白水村,1966年从淳安光昌移民此地。金川刘氏,从丽水青田迁入。
  叶姓草马湖叶氏,叶氏第9代裔叶奇杰原住县城花园殿巷,明洪武十五年(1382)叶宅厅毁于火烧,始迁居草马湖建造宅屋。明嘉靖年间(1817),叶氏第21代裔叶书漠,在堂屋前增建“乐寿堂”,即为叶氏大厅。明洪武三十年(1397),下埠口叶氏从金华雅畈迁居此地。沈家、中央王叶氏,也是从金华雅畈迁入。
  东西村叶氏,明景泰年间从松阳县古市卯山迁入。泽村叶氏,从松阳县马山观迁居本地。内河洋叶氏,也是从松阳迁入。清塘叶氏,从福建迁入。下弄叶氏,从南京迁入。
  祝姓凡岭脚祝氏,从山西太原迁入。历山祝氏,原籍山西太原,后裔从丽水迁入。陶村祝氏,祖籍发源于山西太原,清乾隆年间其一脉迁居陶村。祝洪祝氏,先祖祝大顺于清乾隆年间后期从凡岭脚移居该地。吴宅祝氏,也是从凡岭脚迁入。内祝祝氏,据谱载,福建浦城白岩山为祝氏之源,始祖舍三世孙郑迁徙绍兴,九世孙雄于元初(约1305年)迁居石浦内祝。壶源祝氏,从福建迁往。祝村祝氏,从丽水迁入。半塘、马卜祝氏,明末清初从祝村迁入定居。
  傅姓宣新傅氏,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从福建汀州府上杭县蛟洋村迁徙宣平三笋坑,1987年移民此地。大河源傅氏,始迁祖十六世孙从福建汀州府上杭县蛟洋村迁居此地。派塘、五登傅氏,均是清初从福建蛟洋村迁入。太傅傅氏,始祖傅昌文祖籍福建上四府上杭县大屋里村,因端午节出生被视为不祥,离家出走到此地立足,先是取名铁铺村,后传至傅永真改名太傅村。里念坑傅氏,从福建上杭县阳阁村迁徙入。大溪口、乌坛下、下店傅氏,也都是从福建迁往。东湖傅氏,据传从江西迁移。
  钟姓县内钟氏,有畲族钟氏和汉族钟氏。
  畲族钟氏,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钟姓畲族裔孙从福建迁入景宁,明末清初其后代陆续迁入云和、丽水、遂昌等县。清代中叶,畲族后裔分别迁入宣平车农担、尘山脚、大路山、赤岩畈、台山脚、凡岭脚、种子源、白马下、堰下、内新屋、里大坑、上山头等地。畲族钟氏另一脉,于清光绪年间从青田迁入内洋、车门、坎山坳等村。江下钟氏,太祖从广东迁移遂昌,清嘉庆十二年(1807)建有钟氏宗祠,族人散居附近各县。大路山钟氏,从广东凤凰山迁移到遂昌井头坞,其一脉再迁居本地。
  汉族钟氏,宏阁为县内汉族钟氏聚居最多之地,其钟氏源流据记载,钟氏于“南北扰攘之际,自钟离徙池州”。原籍地钟离,即今杨州荆山阳号。宋靖康时,钟氏先人钟道昌任宫讲之职,生三子,长子玢和幼子碧,为避兵乱,迁至浙江武义。南宋年间,武义钟氏平章公之后裔,万十公与其子亿六公卜居宏阁,此为宏阁钟氏之第一世祖。马昂钟氏,先人从宏阁村迁入。大岭脚钟氏,于明代天启七年(1627)也是从宏阁迁入。
  廖姓后林畈廖氏,从福建上杭县古田村迁移。陈弄廖氏,清康熙三年(1664)廖氏三兄弟从福建上杭县白洞口迁入本地。双溪廖氏,始迁祖廖秉申自福建迁居宣平外洋,后有廖氏子孙廖茂洪迁高坑,廖富贵迁龙潭脚,廖鸣伯迁大坑,廖绍生迁双溪梧桐坑。金阳廖氏,祖籍福建上杭,迁居柳城镇大岭头村,2000年下山脱贫迁入县城壶山街道。岩坑廖氏,先祖从江西银白县白洋村迁入本地。
  程姓东皋程氏,始迁祖程思正由新安歙邑潜川迁徙婺州,后裔程高州迁居武邑,裔孙程福五迁移定居东皋,已有23代。群丰程氏,据谱载,清道光三年(1823)先祖逃荒,从安徽安庆市原潜山县衙前镇木瓜冲村来到外麻阳。程王处程氏,从安徽绩溪迁徙定居。蒋村程氏,从武义程王处派生分居此地。五登程氏,清初从永康岩下街迁入。管湖程氏,从永康独松迁入。白燕湾程氏,从淳安县移民至此。
  杨姓下杨一、下杨二杨氏,杨氏祖先从河南开封迁徙,先迁义乌赤岸和松阳古市,后代裔孙派生分居下杨村。据《岩下杨氏宗谱》记载,“婺郡之杨实自回图府君始”,始迁祖讳虎又讳逊字伯虎,世居开封五丈河,后唐官仕回图使,于后周显德六年(959),率家迁居钱塘之洋沙坑,其子杨衡、杨道迁移至金华县之大云乡安期里,后杨衡将其父回图丧葬于义乌双林乡蜀山里之东晴山,遂又定居于义乌赤岸。杨道之子则散居附近诸县。杨村杨氏,从义乌赤岸杨村迁入。胡宅垅(于斯坑)杨氏,从东阳杨家坞迁入。
  扬姓武义扬姓之来历,据《岩下杨氏宗谱》所述,杨姓和扬姓都是回图府君之裔孙。南宋年间,家居武义宏山的华文阁侍制兵部侍郎杨大法,其侄子文简公杨迈官至龙图阁学士,一次,宋理宗(1225~1264)为其题字“宸翰”,书写题款时,误将其姓氏杨字的偏旁写成挑手,杨迈后代子孙遂改用扬姓,自此后宏山之族为扬,刘岩(下杨)之族为杨,杨迈后裔迁住下杨也仍用扬姓。
  扬店扬氏,据《扬店扬氏宗谱》载,扬姓祖先与杨姓同宗,扬店扬氏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从扬宅口、横山迁入。
  蓝姓畲族蓝氏自明末清初分数批迁入武义。清康熙年间,畲族蓝氏先人从云和、遂昌迁入宣平车头坳(今坦洪乡);清顺治年间,一脉从景宁迁入下圩、车门、白水脚、钟蓬(何处)等地;清乾隆三年(1738),又一脉从丽水碧湖迁入黄畈、赤沙岗、阳坑塘、中央铺(荷丰);清光绪十二年(1886),祖先从松阳、遂昌迁入山塘背,后移居郑草弄、坎头、内潘、麻铺弄、金狮弄等地。
  周处蓝氏,祖籍广东潮州,先人迁徙福建连江等地,后又移居景宁、云和两县。麻铺弄蓝姓,清康熙年间,分迁青田、遂昌之后裔,有迁至宣平内潘,而又陆续分居别处。金师弄蓝氏,从景宁县迁到内潘,后再迁居此地。金山尖蓝氏,从遂昌县建塘坞迁入上山百自然村。白衣坑蓝氏,清道光年间(1821~1850)从宣平下湖源迁来。
  邵姓上邵、下邵邵氏,先人于五代时徙居金华淳里乡,后传至十一世邵友高之子,讳文,字有章,宋时乡进士晋太学上舍,生有五子,因胡金作乱而耻为元臣,宋末元初,率五子避世至武义白阳山下定居,是为邵宅邵氏之始祖。
  章姓后陶章氏,祖籍福建,后裔从永康章店村迁移本地。上茭道、罗山、竹翠章氏均为从福建莆城迁徙。
  谢姓周岗、谢坑谢氏,从福建上杭县迁移。紫溪谢氏,从福建古田县迁移。雪坑谢氏,从福建寿宁县迁移。沿朱岭谢氏,从安徽怀宁县公岭镇中联村迁移。
  鲍姓庙下畈鲍氏,据谱载,石蒲鲍氏系宋时福建浦城始祖利府君之后,其五世孙讳端明,徙居龙泉三下街,其第21世孙后裔迁徙分居和上田、大莱坑、车门鲍、山下鲍等地。后又传11世孙鲍继龙于明万历迁居妻家发族,是为石浦鲍氏一世祖,相传已有14代。梁家山鲍氏,从三港乡石埔派生分居。橄榄源鲍氏,也系从福建迁移。大河源鲍氏,始迁祖柱公于明洪武元年(1368)从徽州歙邑月岩寺迁徙到此。上田鲍氏,从安徽锡县鲍家村迁移。宣田鲍氏,也系从安徽迁移此地。
  董姓董村董氏,据谱载,始祖拱宸公于宋末元初自台至婺,居永康柏岩,复移清渭,再迁东阳,后裔仕孟公之孙清隐府君始居眉山之麓。大黄岭头董氏,茭道镇董村董族后裔迁居此地。董处董氏,从江西南昌近郊董家迁入已有900余年。
  涂姓山下鲍涂氏,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从福建长汀县涂坊村迁入。吉祥寺涂氏,据《吉祥涂氏宗谱》载,吉祥涂氏始祖原籍福建长汀县涂坊村,清雍正年间(1723~1735),涂氏先祖明济公离涂坊迁居浙处宣邑溪上,不数年复迁道芝。清乾隆年间,胞弟涂博济也离涂坊迁居道芝。清乾隆十二年(1747)明济公寿终后,后裔涂邦祚迁居吉祥。另一脉涂氏裔孙自涂坊来吉祥省亲,后迁居内柘坑。吉祥寺涂氏,1998年下山脱贫迁壶山街道后舍村。
  项姓石龙头项氏,祖先从福建迁居武义县城,后裔一脉于清代分居此地已有15代。上端头项氏,清中叶从福建迁入。下茭道项氏,先祖于宋淳祐六年(1246)从松阳迁入。北缸窑项氏,从仙居县迁入。江山项氏,明代从嘉兴安宁迁入。
  方姓良宅方氏,从永康花街迁入。沙溪方氏,从永康里坞迁入。石井里方氏,从严州淳安迁入已
  有775年。宅山方氏,1961年从淳安移民此地。力丰(马山)方氏,先祖系从南京迁徙。
  雷姓武义畲族雷氏始迁祖雷扬担,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从福建罗源县直接迁徙武义定居,其裔孙分居柳城、俞源、坦洪各乡镇。清顺治初年(1644),畲族雷氏另一脉从遂昌迁入鲍畈、种子源、上陈等村。畲族雷氏祖先还有从景宁、云和、丽水等县,分别迁居黄山头、黄泥塘(种子源)、松树下、八里坑、黄干山、塘角芋、麻铺弄、车门、铺头岗等村。
  锦坪雷氏,清顺治三年(1646)从福建迁至遂昌县苦竹林,清雍正十一年(1733)迁居鲍畈村。聚居自然村还有内坞底、陈弄等。种子源雷氏,始迁祖从福建古田迁移到云和县新处墙,其一脉迁丽水十四都惠明寺,清嘉庆年间迁居此地。金师弄雷氏,从温州平阳县迁移到宣平锦后杨柳坞,再迁居此地。下湖源雷氏,从广东迁徙云和县,后裔迁入下湖源。钟蓬雷氏,从下湖源分居此地。柘坑雷氏,从丽水老竹镇郑坑村迁入。
  俞姓据俞源俞氏谱载,俞氏始于春秋,唐董昌之乱,钱塘俞氏允升父子兄弟避乱越城(绍兴),至五代越城之俞族散居瓯(温州)、括(丽水)、明(宁波)、婺(金华)。俞源俞氏始祖为俞德,字处约,祖籍武林(杭州),据传为南宋末年仕松阳教谕,宋末明初因避战乱,率家卜居九龙山下。俞源为武义俞氏发源地,俞氏派生分居县内各地的,有柳城、青坑、壶源、宋村、黄家里、苦竹、王宅、郭浦朱、山碧张等处。
  林姓寺后林氏,始迁祖从福建迁往永康长城山背,后裔一脉迁居林村,再迁至此地。塘里林氏,从寺后村派生分居迁入。塘头林氏,从履坦迁入。新金塘林氏,从福建浦田县迁徙此地。
  邓姓叶坑邓氏,清雍正(1723)年间自福建福州府上黄县迁移,已历12代。江下邓氏,世祖福建福州府连江县高阳村人,清乾隆八年(1743)后裔从云和县母溪迁往宣平雾露山,1971年迁居源口村。沿朱岭邓氏,从福建古田迁移。王尖邓氏,从福建迁移。金岩邓氏,从甘塔村迁入本地。
  邱姓汤处邱氏,从江西景德镇迁居李兰桥自然村。华山邱氏,从福建汀州府上杭县东门外白沙里邱坊乡迁居本地,已有十五世。后茶园邱氏,从福建邵武府建宁县迁移。长蛇形邱氏,明朝从福建上杭县迁移。
  赵姓赵宅赵氏,据谱载,赵氏先人为宋朝宗室,宋建元年间(1127~1130)随宋高宗南渡,宋魏王赵延美7世孙赵公望,宋绍兴元年(1131)定居武义桐琴。宋宝祐年间(1253~1260),赵延美12世孙赵若秉,任仙居县主簿,回乡扩建居宅,逐步形成赵宅村落。岩坑赵氏,先祖从江西贡州水晶县莲花滩迁移。
  高姓三坑口高氏,明代从温州麻地南迁移至此。岩宅高氏,从金华高村迁入。新高村高氏,祖籍山东渤海。下高村高氏,从福建迁移至此。
  曾姓石门岭脚曾氏,清雍正年间(1723~1735)从江西新城蔡溪迁入。潘家里曾氏,从福建迁移。梁家山曾氏,从柳城江坑迁居。
  赖姓华溪、龙潭、董源坑、子坑、坛头舒、大王岭赖氏,均在康熙年间(1662~1722)由福建上杭县迁移。上下仓赖氏,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从福建漳州迁居。和尚寮赖氏,由福建武平县迁入。
  吕姓东升吕氏,1961年从永康太平乡移民此地。宋村(竹园蓬)吕氏,始迁祖为吕可时(生于1730年),从永康龙山镇太平村迁居。代石吕氏,清末从永康迁入。
  沈姓沈宅沈氏,从义乌沈约村迁移。沈家村沈氏,原居金华金东区傅村镇山头下村,沈氏三十四世后裔迁移八素山,即现沈家,已有450多年。章五里沈氏,从福建迁入。
  童姓童庐童氏,世祖童愈勤为宋税院使,世居石渠属雁门郡。传至童伯康其后裔分派迁居兰溪香溪,宋嘉定十年(1217)童居易登丁科进士,功封东莞伯,遂称东莞郡。明景泰年间(1450~1456)童庐童氏始迁祖童斗见,自兰溪迁居至此地。洪高童氏,1964年从遂安县东亭乡洪畈源村移民迁至此地。
  梅姓原梅岗头村梅氏,从温州平阳迁移缙云沈渡,再迁浦江梅街头,其裔孙迁居武义梅岗头。1970年修建源口水库移民,全村梅氏分别移往后金、高畈、白坛下、仁村、山北张、要巨、白姆中、下宅,以及马府下、郭浦朱等村。
  余姓田兰余氏,祖籍山西,始迁祖于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迁武强(原遂安县)连理乡桂林里,宋绍兴二年(1132)余氏后裔一脉迁居淳安公山源公桂里。1966年移民迁居武义田兰。
  余家村余氏,1966年从淳安县移民。红星余氏,1961年从遂安移民。黄斜余氏,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从金华箬阳迁入。
  舒姓黄塘舒氏,从永康永祥乡勤丰村迁移。五福舒氏,从大溪口乡三百田村迁居。
  江姓岩坑江氏,从安徽肃县迁入岩坑。宋村江氏,始迁祖江孟霞于清光绪元年(1875)左右从安徽肃县石川村迁移岩坑,1903年裔孙江永富从岩坑迁居宋村。竹客江氏,从松阳四都平田村迁入。
  范姓范村范氏,从金华栗塘迁居。据谱载,宋时范文正公系江左之望族,其从姪讳纯诚任婺州保宁军节度使,卒于官任上,他次子讳正辞筑庐守墓,全家迁居金华栗塘。元朝中叶有讳槐行德十者由金华迁徙武义,武义有范氏自此始。章湾范氏,清康熙九年(1670)从江西南丰县坑塘村迁徙。乌溪源范氏,从福建迁移。
  罗姓麻田罗氏,祖籍福建连城,明万历年间(1573~1620)迁徙浙江仙居,后裔一脉迁入该村。瑶村(上隔溪)、王端头、叶长埠罗氏与麻田罗氏都是同源。破岗山罗氏,从福建福州上杭县礼和堂村迁移。后定垅罗氏,从福建迁移。
  倪姓倪桥倪氏,据《龙门倪氏宗谱》载,倪氏祖先为汉御史大夫倪宽、唐尚书右丞倪若水。宋南迁后,宋尚书倪凤翔其次子龢自睦迁徙金华罣罳山,经七世于明初有裔孙倪洪道自婺迁武,此为倪桥之始祖。胡宅垅(倪家)倪氏,据谱载,其派为金邑石门,始祖仍八公之次子倪伯先迁居内白,其第二世裔孙复迁大坑口,传至三世倪祖庆再迁坊后。历史上还有文旭公从石门析居武义县城倪店(下倪巷地段),其后裔散居下少妃、麻蓬、江山、扬店等地。
  马姓伍家坞马氏,原籍江西迁移群丰五里亭,源口水库移民再迁此地。马村马氏,始迁祖马大同于唐咸通五年(864)从会稽到东阳任县令,其后裔于宋政和七年(1117)分居武义马村。珠门马氏,自东阳安田迁入。
  巩姓武义巩氏家族,系南宋理学名儒巩庭芝于宋建炎初(1127~1130),为避金寇之难,随高宗南渡,从山东须城迁徙武义泉溪。现巩氏后裔聚居地有泉溪镇巩宅村、桐琴镇东山村和上新屋村。据巩宅村《武川曲湖巩氏宗谱》载,其宗支为巩庭芝之次子巩法、孙巩丰、巩嵘之后裔,至2005年已传至30余世。东山村和上新屋村为塘头巩氏,据《塘头巩氏宗谱》载,其源为巩庭芝之季子巩沅之后裔,有辙公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迁居十七都塘头,谓之塘头巩氏。
  丁姓平头丁氏,从安徽安庆宿松县迁移。王毛山丁氏,从义乌佛堂嵇亭村迁移。正新屋丁氏,从缙云县迁入。
  
  第六章 居民生活
  第一节 经济收入
  农民经济收入
  1982年,武义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集体的土地按人口分配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改革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经营灵活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提高了农民收入。其次,随着市场经济逐年孕育发展和农业新技术推广,改变了农民自耕自食、自给自足的传统观念,使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于是出现了许多农村专业户,如种粮专业户、养猪专业户、养鸡专业户、养鱼专业户等等。专业化生产效率高,农民收入自然也就高了。第三,由于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农村出现了大批剩余劳动力,此时正值全县工业、商业、建筑、运输等等各行各业蓬勃发展,急需劳动力,于是就出现了大批农民向非农转移,或办厂,或经商,或打工,开拓了农民增加收入的门路。据2006年10月至12月的农村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实际劳动力为175733人,其中外出从业人数达104588人(包括季节性外出),外出从业人员中,有77263人在县内打工或自主创业,其余分赴全国各地。
  农民收入从1982年开始,增长较快。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5年人均年纯收入4340元,比1986年的502元增长8.63倍,年均递增11.47%。从1994年起,武义农民的工资性劳务收入明显增加,至2005年,达到年人均2009元,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37.9%,纯收入的46.29%。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86年的89.1%下降到2005年的51.7%。
  由于武义农民实际从业情况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农民收入的产业构成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第一产业收入比重,从1986年的72.96%,到2005年下降为40.1%;第二产业收入的比重,由1986年的12.14%,到2005年上升为43.31%;第三产业(除去一、二产业的其他行业)收入的比重,由1986年14.9%上升为2005年的16.5%。
  从上表可见,农民经济收入差异较大。占全县农民人口14.02%的纯农户,人均年收入仅有1910元,只有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34.6%;占全县农民人口1.25%的办企业家庭,年人均收入27602元,是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的5倍,是纯农户人均收入的14倍多。
  此外,地区差别也较大。由于各乡镇自然条件、经济基础、产业结构不同,农民收入也不同。县城周边及东北部一些乡镇收入较高;县西部及南部山区收入较低。2005年,最低的三港乡人均收入仅为最高的壶山街道人均收入的44.66%。
  城镇居民收入
  土地改革时凡没有分得土地、依靠工资或其他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统称居民。他们一般居住在城镇,故亦称城镇居民,如国家干部、教师、医生、职工、工商业者、手工业者等等。后来,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办集体企业,私营工商业改造为国营或集体企业,其业主一律变为职工。所以在改革开放前的数十年内,职工的工资收入,就是居民家庭收入。全县城镇居民人口数,2005年统计是48690人。
  1986年,全县职工总数31733人,基本上都是国营和集体企、事业职工,民营和个体企业很少。职工原户口身份,大部分是居民,少部分为农民工。90年代,许多国营和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国营和集体企业职工数大幅度减少,而民营企业职工数却大幅增加,逐渐成为职工就业的主体部分。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职工的绝对数迅猛增长,居民的就业机会也大为增加。据统计,仅列为政府统计范
  围的全县职工数,2005年已达53339人(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私营中小企业都未列入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2.9%。
  职工的工资逐年提高,是提高城镇居民经济收入的又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武义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行过数次工资改革,又经过多次调整,使全县职工人均工资成倍增长。1986年,全县职工工资平均每人每年1024元;到了2005年,已达16636元(限政府统计的职工)。
  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居民经济收入,基本上是工资收入;未就业的人员不能擅自进行个体经营。改革开放之后,政府经济政策放开,允许并且鼓励个体经营,以增加家庭收入。于是,不少居民自主开展工、商、运、服务等各行各业,扩大了经济活动的门路。
  鉴于上述多种因素,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提高较快。据调查,2005年武义城镇居民年人均总收入9978元,纯收入9693元。纯收入中,家庭成员工资收入占72.82%;转移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等)占14.78%;经营性收入占6.56%;财产性收入(如存款利息和房屋等不动产的租金)占5.82%。
  收入差别
  改革开放之后,各阶层经济收入在整体提高的前提下,具体阶层、家庭、个人收入的差别有所扩大。就职工而言,不同企业就有不同工资(国营企业高,民营企业低);不同行业也有不同工资水平。2005年工资最高的金融保险业,年人均工资45769元,工资最低的农林牧业,年人均工资18479元,两者之比是2.48:1。就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而言,由于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工资收入以及经营情况不同,经济收入差距也较大。据2005年100户城镇居民调查,10%的最高收入户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753元;10%最低收入户组,年人均仅有2544元,两者之比是7.37:1。少数最贫的城镇居民家庭,生活仍较困难,需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至于长期存在的城乡收入差别,改革开放之后,继续有所扩大。1986年城乡人均收入之比是2.03:1;2005年城乡收入之比为2.23: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普遍高于乡村农民人均收入。
  第二节 公共设施
  人民生活的提高,不仅与居民经济收入直接相关,而且还与公共生活设施直接相关。武义县委县政府为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改革开放后大规模兴建了公共生活设施。
  饮水工程
  千百年来,武义城乡人民都以井水为饮用水。1975年,武义城内建成第一个自来水厂,改革开放之后,县城自来水厂不断扩建。2000年壶山净水厂建成,引源口水库之水,日供净水4.5万吨,不仅满足城内全部居民用水,并且向周边乡镇以及泉溪、桐琴等地延伸。南部的柳城、桃溪、新宅,北部的上茭道等乡镇也都相继建立了自来水供应系统,直到2005年,全县城镇全部、农村部分居民用上了合格的自来水,少部分边远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政府正在积极谋划解决。
  液化气工程
  生活燃料历来是个重要问题。自1992年组建了液化气石油公司后,就不断向居民供应代替薪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装)。2005年武义城区开始建设更方便的管道液化气。截至2005年年底,武义城乡人民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这个清洁又方便的生活能源,不但节省了许多柴薪和煤炭,更重要的是有效地保护了山林,净化了空气,使武义出现了满目青山的生态环境。
  城乡道路工程
  改革开放之前,全县只有4条沙石公路,分别通往金华、永康,柳城和新宅。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十分重视道路建设。1998年,途经武义的金温铁路全线通车。2001年,途经武义的金丽温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在武义县内,新建了多条通往各乡镇的公路,同时对原有公路实行改造,加宽升级。从2003开始,实施了“乡村康庄工程”,并于2006年(提前3年)实现了预定的工程目标。从此,武义县道路交通全面彻底改观。无论城乡,人们出行都可以车代步。
  通电工程
  80年代开始,城乡居民才逐步从电风扇、电饭煲到电冰箱、空调等较全面地使用家用电器,到了80年代末期,电力供应已成为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武义县的电力供应设施,随人民生活提高而扩大、发展。到1998年止,全县凡5户以上的村庄都已实现通电。偶有用电高峰,供电紧张,则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电。
  通信工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武义县的通讯设施也快速发展。80年代后期,开始使用自动拨号电话;90年代初期开始建设程控电话,至1993年,全县乡乡村村全面开通程控电话;至90年代后期,移动电话也覆盖了全县乡村。与此同时,由于人民生活日渐提高,90年代初期开始,电话进入普通居民家庭,截至2005年,全县城乡共有固定电话用户120692户,小灵通34173户,移动电话(手机)160904户,宽带电脑用户7413户。
  广播电视工程
  武义县的有线广播70年代基本普及到每个乡村。80年代起,改为调频广播,并成立武义人民广播电台,实行有线、无线两种手段播出,使群众及时了解武义新闻。
  1978年下半年,在壶山顶上建起第一座电视差转台,武义城内第一次可以收到电视。1987年,壶山顶上又建成卫星电视收转站,随后又在各乡镇建起46座收转站,供全县人民收看比较清晰的电视。1992年12月开通县城有线电视,随后向乡村推进。截至2005年年底,全县已完全普及电视,据调查,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40台,农村每百户拥有110台。其中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61000户,可收到电视节目30余套。
  休闲旅游工程
  从90年代末期开始,武义城内陆续建成一批供市民游玩、休闲、健身的公园,如地处城南的梅郎公园,地处城北的壶山公园,地处城中的滨江广场和湖畔公园等等。21世纪初,各乡镇,甚至大一点的村庄,也都因地制宜的建成一些休闲场所。所有这些休闲场所均免费进场,方便群众休闲娱乐。武义县还利用各地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陆续开发出诸多旅游景点,如郭洞、俞源、清风寨、大红岩、寿仙谷等等,吸引成千上万地外地游客前来游览。图44:壶山公园一角(摄于2000年)
  第三节 民生政策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的增强,有利民生的政策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实惠。1986年至2005年出台的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政策,择其要简介几项:
  废除凭证购物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社会上各类物资相对紧缺,国家普遍实行计划供应。大至粮食、食油,小至香烟、火柴,基本上所有生活用品都要凭证或凭票购买,购买数量有严格限制。例如居民每人每月口粮12千克,食油125克等等。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物资越来越丰富,于是从80年代开始,各项计划定量供应的物资,逐项放开,自由买卖;1993年1月1日最后取消粮票,全面结束了历经40余年的计划供应时代,出现了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的生动局面。
  义务教育制度
  新中国成立前,武义县居民子女只有少数能上学,绝大多数人上不了学;新中国成立后教育向工农开门,国家提倡普及教育,上学人数显著增加;但仍然有小部分人上不了学。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施行,要求全部适龄儿童都上学,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和初中3年)。武义县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初期,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有些儿童未能入学,或者未能读完9年。教育部门每年都做艰苦的入学动员工作。武义县从1994年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只收杂费;杂费也规定最高限额,不许乱收费,以保证适龄儿童都能上学。1996年,武义通过省“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达标验收,被省政府命名为“两基”工作先进县。至2005年,武义县小学生、初中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99%以上,并且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也达到95.78%,初中毕业升高中比率也达95.4%。
  医疗保险制度
  (详见第二十八编第五章第四节、第八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详见第二十八编第五章第九节)
  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武义县从80年代末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除上述医疗、“低保”等几项制度外,主要的还有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女工生育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等(详见29编第5章)。这类保障制度由政府有关部门主管、由政府贴放一定资金、有社会福利性质的非盈利社会保障。据2005年年底统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33008人、工伤保险17065人、失业保险27016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70403人、失地农民保险2139人。
  图45:繁荣的星光菜场(摄于2005年)
  免除农业税费
  为了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差距,2005年国家宣布免征农业税,从此持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舞台,农民欣喜无比。随后,不少属地方政府规定收缴的“费”,也相继免除。相反,农民还享受诸如“种粮补贴”、“养猪补贴”等多项补贴。
  第四节 生活消费
  基本生活消费
  随着居民经济收入的逐年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武义县农村居民的生活费支出从1986年人均507元提高到2005年的3767元;武义城镇居民的生活费支出,从开始调查的2003年人均5170元提高到2005年的6504元。城乡生活消费都提高比较快。其中虽有部分物价因素,但主要因素是居民生活品质提高。
  80年代开始,武义居民逐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向小康生活过渡,饮食需求由“吃饱”向“吃好”转变。主食消费比例逐年减少,副食品和其他食品消费大幅增加。据抽样调查,农民口粮消费量从1986年的人均312千克(原粮),下降到2005年的211.3千克,主食消费支出占全部食品消费比重,也从40.63%下降为28.91%;副食品,如猪肉、牛羊肉、鱼虾、禽、蛋、酒等消费支出比重,则从34.77%上升到59.37%;水果、饮料等其他食品消费支出,也从20.56%上升到23.33%。1986年,农民用于“吃”的消费支出年人均233元,2005年增加到1404元。但由于整体生活水平提高,“吃”的消费支出占全部生活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却从1986年的46%下降到2005年的37.3%(城镇居民为31.54%)。
  80年代中期,人们对穿的要求,开始从“穿暖”向“穿好”变化。到了90年代,武义城乡已基本上看不到有人穿补丁的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现象不见了。许多年轻人为了赶时髦、比名牌,往往未及衣服穿旧就丢弃,去买新的;许多年长人追求呢、毛、绒、丝等优质优料衣服。鞋子,不再由家庭主妇一针一线做成,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民,基本上都穿皮鞋、旅游鞋、解放鞋等等商品鞋。穿草鞋赶路的情况,在80年代初期就已基本不存在。
  住房条件,改革开放之后变化很大。首先是住房宽敞了,城镇居民住房2005年已达人均43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2005年已达人均48.7平方米。多数房屋属于改革开放之后新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砖木结构,原先比较普遍的泥墙、土瓦、平房,到了90年代末期已很少见。住户房内设施相对完备,城镇住户97%使用自来水和液化气,农村较大村庄也基本用上自来水和液化气。城乡住户都比较讲究宅内装修,使居住环境更实用、舒适、美观。装修费用少则万元,多则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
  “行”也是生活要素之一,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的建设,居民经济收入的提高,武义居民“行”的状况变化很大。到了2000年前后,步行赶长路的情况已基本不存在,自行车也
  图46:城镇居民小区(摄于2005年)
  多被用作短途交通工具,稍长距离则坐公交汽车,年轻人或者骑摩托车。2000年之后,家用小汽车开始进入普通家庭。据有关部门调查,2005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摩托车41辆、自行车194辆、电动助力车15辆、家用汽车5辆;农村每百户居民拥有摩托车46辆、自行车136辆,少数较富裕农民家庭也开始有家用小汽车。
  由于居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加速了家庭生活现代化和电器化,促进了人们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演变。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用”(除衣、食、住外的费用)的消费突出起来。据资料记载,武义县农民1986年“用”的支出年人均仅有84元,到了2005年已提高到1356元,在全部生活费中的比重,也由16.6%提高到36%。武义县城镇居民“用”的支出,2003年就超过了用于“吃”的支出。70年代,人们以买得“老三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为满足;80年代末期以买得“新三件”(冰箱、彩电、洗衣机)为满足,90年代末期以买得“时新三件”(空调、摩托车、手机)为满足。到了21世纪初,人们又以“现代三件”(汽车、电脑、摄像机)为追求目标。
  在经济收入不高时,家庭生活中的“用”,基本上是必需的用品用具,很少有奢侈品;经济收入高了,生活中就增加了美容美发,保健养颜,休闲娱乐,旅游观光,购买服务等消费内容,而且越来越普遍。
  居民财产积累
  武义县人民有勤俭节约的传统,生活富余之后,就普遍开始重视财产的积累,而且越积越多。
  投资房产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政策、观念不同,经济条件不具备,很少有私人建房,很少有房产交易。改革开放之后,政策和观念发生了变化,居民经济收入提高,普遍出现了改善居住条件、购置房产的需求。于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武义城乡各地到处出现了建房热潮,直至2005年仍然到处可见建房工地。有的是由居民自己办理一定手续后,独家建造;有的是由开发商开发建造商品房,然后卖给居民;有的则由政府出面统一规划,整片拆迁——拆除老旧房子,建设现代化新房,按一定程序转让给居民。到2005年止,武义城乡居民除少数山村之外,大部分人所住的房子,基本上都是80年代建造的新房子;改革开放之后从未投资过房产、仍然住老旧房子的居民,已属少数。全县人均居住面积,城乡都接近或超过50平方米,而且还在不断增加;90%以上的住户,都有自己的房屋产权。有的居民还拥有多处房产。据县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仅2005年,商品房在建面积85.6万平方米,竣工19.26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面积29.92万平方米,销售总额达65832万元。
  存款储蓄居民存款,从80年代初期开始逐年增加。2005年年底,城乡居民存款共有29.53亿元,人均9000元左右,远远超过一年的人均收入。
  注: “用”的支出中包括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
  投资创业改革开放之后,经济政策宽松,不但允许而且鼓励城乡居民创业,开展多种经营。有的人开办企业较早,经过近20年的努力,少数人已经创造了千百万、甚至上亿元财富,更多的人是积蓄一定资金之后,从事较小规模的经营活动。例如,购买一辆汽车,搞个体运输;买几台机器设备,办个小工厂或小工场;承包一片土地,搞农业开发;租赁一处房子,开个旅馆或商店,等等。
  投资股市1990年前后,中国逐步恢复企业股份制度。90年代初期,有部分居民逐步参与炒股。直到2005年,城镇居民炒股已经比较普遍,乡村仍然较少。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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