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保监察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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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01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保监察执法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80年代到2005年武义县环保监察执法的情况。其中对造纸厂放污水整改措施、化工、水泥、电镀、造纸等行业排污。
关键词: 武义县 环境保护 监察执法

内容

80年代,环保监察执法工作尚未形成制度,只是对环境污染偶发事件进行由政府各部门联合组成的小组进行处理。
  1987年11月,永康县制冷剂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又无治理措施,擅自生产氟利昂(制冷剂),其废气、废水未经处理,废水排入武义境内的小白溪造成污染,引起下游上、下陈村养蚌专业户的河蚌大量死亡。经金华市环保局牵头,联合永康、武义两县相关部门对此事件作了调查、处理,由永康制剂厂承担给养蚌户一次性补偿费16791.60元,并责令该厂停产整治。
  1988年,武义县发生严重污染事故3起,王宅造纸厂违反规定排放污水,造成熟溪水域严重污染,迫使县自来水厂停水22个小时;县有机化工厂液碱溢流,造成熟溪城区段水域严重污染;县汽配厂电镀槽渗漏,造成县农机总厂水井严重污染。县城建环保局对这3起污染事件进行了调查,并根据环保法规作出严肃处理。在这一年,县城建环保局还处理了污染纠纷24起,责令造成污染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1991年7月,县有机化工厂在清洗漂液池时废水带出漂白渣未经沉淀直排入熟溪,造成溪水污染,环保执法部门施予罚款4000元的处罚。1993年8月,武义东方文化用品厂未经审批投产电镀生产线,直接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电镀废水造成水环境污染,县环境执法部门决定对该厂处以1万元的补偿性罚款,同时责令该厂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切实落实废水治理措施。1994年8月,王宅金属制品厂与三联金属加工厂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拉丝镀锌生产线,又不配套建设电镀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水,根据环保有关法规,县环保执法部门给予罚款,加倍征收排污费,并责令王宅金属制品厂迁址,责令三联金属加工厂限期整治。1995年8月,万鹏集团链条厂污水排放武义江,引发胡处村农田被污染,县府办召集环保等6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污染事件作出处理。同年9月,县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即原有机化)发生人为的漂液排放污染事故,造成熟溪河城区段鱼类大量死亡,并影响水厂自来水水质。县领导作出批示,要求该公司处理好生产与环保的关系,不能擅自排放污水。
  1993年~1996年间,全金华市范围开始进行环保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化工、水泥、电镀、造纸等行业排污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源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严重违反环保法规,污染整治不到位企业加重处罚。
  1996年12月,成立武义县环境监理站,加强环保监察执法工作。1997年3月,县政府对浮选、漂染、电镀行业的2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并授权建设与环保局对限期治理任务进行检查验收。1998年4月,召开城区歌舞厅、卡拉OK厅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3家娱乐业负责人到会,对城区噪声污染等问题进行整治。7月3日,建设与环保局、教文委、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就高考期间城区噪声污染控制作出规定。2000年3月,对电镀企业的污染实行整治,16家电镀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其中13家企业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作,并签订了责任书。2001年,对“一部三沿”进行环境整治,向60个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2001年还开展环保违法有偿举报制度,接到投诉20余起,查实处罚8起,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作出处罚,共停业整顿11家,罚款15万元。
  2002年县环保局单设后,下设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监察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明察暗访,对12家污染物超标排放单位和6家“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处罚,共处罚款11万元,有6家单位被责令停产治理。2003年,组织了3次环保执法检查活动,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15起,其中责令停产7家。2004年共检查企业150多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0多家,对其中的17家作出了行政处罚。2005年,开展取缔“十五小”专项行动,取缔从邻县转移入境的“小冶炼”63家,“小电解”8家。加强大环境监管与整治力度,对41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处罚,罚款50余万元。

知识出处

武义县志(1986-2005)

《武义县志(1986-2005)》

出版者:方志岀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武义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诸多重大变化。前有概述、大事记,中列38编200余章,后有附录、索引。主要内容有:建置、自然环境、土地与矿产、城乡建设、环保与生态、居民、经济要述、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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